一张图看懂区块链怎么赚钱

原标题:定了!这8种发票为不合格,不能作为扣税凭证,收到要退回!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3日讯 据财务第一教室微信公众号消息:今年下半年,从7月开始,一张增值税发票刷遍朋友圈,8月区块链电子发票,到9月发票政策没有停,提醒各位会计人,在各种发票政策下,这8种发票,为不合格发票,不能作为扣税凭证,收到要退回,请不要不当一回事!

在给大家讲关于发票政策篇,先给大家说下8种不能作为税凭证的情况:

8种发票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一、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个人消费者等可以不用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二、需要填写备注栏,未按规定填写的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一)、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二)、差额开票业务;

(三)、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

(四)、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五)、货物运输服务业务;

(六)、建筑服务业务;

(八)、销售不动产等需要按规定填写备注栏。

三、未按规定填写税收分类编码的,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清单的

不是从开票系统开出的,是自己打印的,这样的发票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五、专用发票纳税人开户行,地址电话填写不完整,这样的票不合格

专票填写项目要齐全,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六、增值税发票盖成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不可以

这样的发票不能作为扣税凭证。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七、增值税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发票不盖发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八、增值税发票上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的发票为不合格发票

应该退回重开,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会计注意,收到不合格发票要及时对给对方重开,别最后给自己带来发票上的风险。

通行费电子发票来临,一图看懂

全国第一张通行费增值税充值类不征税电子发票受票方为山东。全国将陆续开始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开具工作。

▲全国第一张通行费增值税充值类不征税电子发票受票方为山东。

▲全国第一张可抵扣通行费增值税消费类征税电子发票受票方为辽宁。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有四大“利好”:

2,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成本;

3,有利于车主保存使用发票;

4,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全面推行后,必将带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升级,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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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基金报、每日经济新闻、财经要参等

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1、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2、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3、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4、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5、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6、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7、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8、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9、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10、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与去年9月4日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相比,这次五部委的提示,有了明显不同:

部委范围不同。上个文件是七部委,这次是五部委,后者少了证监会却多了公安部。公安出手,或意味着:要抓人了!那些兴风作浪的不法分子,他们的报应到了!

整治范围不同。上个文件主要针对的是“代币融资“”ICO“,这次文件将范围扩大到一切区块链概念炒作,还提到了”IFO“、”IEO“、”IMO“等各种变相ICO,以及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空投”糖果“等较强蛊惑性行为,覆盖面更大了!


是的,你没看错:这次出手的态势,就是冲着一网打尽去的!那些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大割韭菜、大收“智商税”的不法分子,他们已经无处遁形、无路可逃。

就在三天之前,币圈哀鸿遍野,一夜无眠。突如其来地,一大批币圈知名自媒体微信公众号被封,这就是一个信号!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

虚拟货币、区块链,这一轮的“疯”实在来得有些炫目,无论是股市、债市、汇市、房市等都在它面前黯然失色。

2017 年,以为代表的数字货币迎来了暴涨的年份,两万美元的高位也创造了一个个财富自由神话。到了2018年春节,以3点钟微信群为代表的大佬振臂高呼,彷佛一夜时间把中国拽入“区块链元年”,资本,项目,媒体一拥而上。

如果你是股民,你知道一个涨停也不过10%,能有吃到涨停板也是很开心的,但是你要多久才能守到一个涨停?



虚拟货币就不一样了,随便都有100%的收益,或更高,更甚有2000%的超高回报。

自去年4月起,虚拟货币呈现爆发式增长。各式各样的虚拟货币的暴富神话满天飞。某资深玩家说:“虚拟货币的暴利已经超过了某些犯罪收入。”

虽然自去年九四事件后,在央行等部门的打击之下,很多机构被迫转战海外,但国内业务并没有停止,各种发币、变相ICO俨然有愈加活跃的趋势。

据CoinMarketCap统计数据,过去一年交易量数据,最高点在今年1月5日,24小时交易量为661亿美元。

但到了8月19日,24小时交易量跌至121亿美元,相较最高点跌幅。更多,请到百万区块链发烧友聚集平台巨推链学习区块链技术请到巨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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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网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日前首次开设创新课程《

与数字经济》,旨在积极推动通证金融和

的前沿理论研究、政策引导,助力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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