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照最全中小学学区划分,看看你的孩子去哪儿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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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快到了中小学入学的时间,每年开学前,主管部门都会公布当年的学区划分,以下为2015年日照各学区划分。预计今年有所调整,但调整幅度不会很大。
实验小学: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北,营子河以南区域(不含店子村);丹阳路以西,山东路以北的北关社区居民。
新营小学西校区: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淄博路以南(东明望全部)。
新营小学东校区:文登路以东,铁路以北,山东路以南,青岛路以西区域;青岛路以东,太公一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
金海岸小学: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淄博路以北(西明望村全部)、山东路以南区域。
日照港第一小学:主要招收日照港一生活区、四生活区、五生活区职工子女。
第二实验小学:艳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南,临沂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域和张郭村、沙墩村。
第三实验小学:崮子路以东,兴海路以南,艳阳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域;艳阳路以西,海曲路以南,公园路以东,兴海路以北区域。
浮来春小学:昭阳路以东,济南路以南,临沂路以西,海曲路以北区域及许家楼村。
东港实验学校小学部:烟台路以西,沙墩河以东,山东路以北,滨州路以南区域;山海路以南,烟台路以西,滨州路以北,临沂路以东区域及滨州路以北、临沂路以西秦楼街道所属村居、社区。
日照街道中心小学:正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南,兴海路以北,公园路以西区域;山东路以南,海曲路以北,日照路以东,香店河以西区域;营子街、文华街、利民街及居住在山东路中段两侧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日照街道第三小学:日照路以东,营子河以南,东关北路以西,山东路以北区域;后楼河以南,聋哑学校东门前路以西,营子河以北,丹阳路以东区域及石桥村、店子村、向阳河村和丹阳路以西、山东路以北的天德小区。
第四实验小学:崮子路以西,兴海路以南,丹阳路以东,铁路以北区域(包括铁路以南小岭村、酒厂,丹阳路以西姜家村);正阳路以西,兴海路以北,海曲路以南,丹阳路以东区域(包括丹阳路以西长青街);正阳路以西,望海路以南,海曲路以北,日照路以东区域。
日照街道第四小学:山东路以南,丹阳路以西,旭阳路以东,高速公路东引线以北区域及屯沟村、郑家顶子村和丹阳路以西山东路附近居民小区。
日照街道第六小学:小香店村、大香店村、职教中心居民子女,及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昭阳路以西、香店河以东区域居民小区。
日照街道第八小学:艳阳路以西,后楼河以北,日照路以东,潍坊路以南,西安吉庄村,日照路以西附近居民小区。
日照市朝阳小学:山海路以南,临沂路以西(不含庞家庄子村),艳阳路以东,高新二路以北及张家楼、相家湖、北小庄村。
济南路小学:北京路以西,海曲路以北,临沂路以东,济南路以南区域;北京路以西,菏泽路以东,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高新区实验小学:临沂路以东,山东路以北,滨州路以南,沙墩河以西区域(含日照高新园区);昭阳路以东,菏泽路以西,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石臼街道中心小学:铁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北京路以东,海滨四路以西区域;铁路以南,黄海一路以北,海滨四路以东,海滨一路以西区域(不含日照港生活区)。
日照凤凰小学:海滨一路以西,海滨四路以东,黄海一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区域。
开发区实验小学:铁路以北、海曲东路以南、临沂路以东、北京路以西。
连云港路小学:上海路以北、铁路以南、临沂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区域(兴业春天花园、凌海小区除外),及山后第三生活区。
银川路小学:上海路以北、铁路以南、临沂路以西、兰州路以东区域,以及兴业春天花园、凌海小区、大韩家村、大石场村、小石场村、大李家村、小李家村、前崮子村、后崮子村、别家村。
兰州路小学:成家村、王母宫村、管家村、八里庄子村、车家村、陈家村、东海峪村、刘家村、季家村、海韵山景小区、北京路街道工业园。
第一小学:裴家村、金家沟村、东山前村、西山前村、路家沟村、南张家村、开发区三中生活区。
广州路小学:臧家荒村、相家台村、刘家台村、焦家庄子村、李家庄子村、南岭村、焦柯庄村、蔡家滩村、东两河村、前两河村、大古镇村、夹仓一村、夹仓二村、夹仓三村、夹仓四村、费家村、小古镇村、东长河村、西长河村、河套村。
桂林路小学:平台村、晓岭村、李村、石河崖村、魏家庄村、史家岭村、刘家寨村、西河村、崮河崖村、丁家楼村、高家村、松园村、徐家村、南屯岭村、后两河村、朱家村(桂林路生活区)、桂林路生活区、美立方生活区、奎山街道机关及驻地企事业单位。
实验学校小学部:大岭一村、大岭二村、大岭三村、东夏家村、宋家窑村、朱家村(大岭生活区)。
区实验小学:王家皂管区、张家台管区、庙山前管区以及区域内各生活小区。龙山路小学:两城管区、安家洼管区、青岗管区。安哲小学:安家村管区、王家滩管区。卧龙山小学:刘家楼管区、前沙沟管区。驻龙山小学:殷家庙管区。
实验中学:利民社区友谊街东巷以西、丹阳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后楼河以南区域(包括丹阳路以西北关社区、天德小区、石桥村)及向阳河村;东关北路以西,日照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望海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新营中学: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济南路以南区域。
新营中学南校区:北京路以东,海滨五路以西,铁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区域。
市外国语学校:青岛路以西、烟台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山海路以南区域。
日照港中学: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及日照港(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子女。因董家滩、北苗家村拆迁改造,安置区尚未回迁,今年日照港中学继续接收两村学生入学。
第二实验中学:山东路以南,东关北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兖州路以西区域(不含秦楼滕家村);山东路以北,利民社区友谊东街以东,后楼河以南区域;山东路以北,香店河以东,高新二路以南,兖州路以西区域及大香店。
北京路中学:北京路以西,海曲路以北,兖州路以东,山东路以南区域(含滕家村、湖西头的居民)及海曲路以南、临沂路以东高家村土地建设的小区。
第三实验中学:海曲路以南,丹阳路以东,临沂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域(包括铁路以南小岭村,铁路以南张郭村);日照路以西,海曲路以北,望海路以南,丹阳路以东区域。
日照高新区中学(城北校区):七里管区、莲村管区、山前管区、大村管区、山庄管区的上李家庄子、下李家庄子、解家岭、前九沟、后九沟、山庄、楸齐园、厉家顶子等村及附近居民小区。
日照高新区中学(城西校区):将帅管区、十里管区、山庄管区的罗家城子、田家窑及荣华小区、荣安小区、化肥厂,海曲西路两侧企事业单位。
天津路中学:铁路以南,海滨五路以东,上海路以北区域。
东港实验学校初中部:烟台路以西、山东路以北秦楼街道土地建设的小区及村居、社区、驻地部门单位。
开发区中学:实验小学、连云港路小学、银川路小学、兰州路小学招生区域。
实验学校初中部:小学部、桂林路小学、第五小学、盘石庄小学招生区域及广州路小学招生片内的奎山街道村居(东两河村、前两河村、大古镇村、夹仓一村、夹仓二村、夹仓三村、夹仓四村、费家村、小古镇村、东长河村、西长河村、河套村)。
第三初级中学:山后小学、第一小学招生区域及广州路小学招生片内的北京路街道村居(臧家荒村、相家台村、刘家台村、焦家庄子村、李家庄子村、南岭村、焦柯庄村、蔡家滩村)。
青岛路中学:卧龙山街道区域。两城中学:两城街道区域。
日照市北京路中学招生区域为:北京路以西,海曲路以北,兖州路以东,山东路以南区域(含滕家村、湖西头的居民)及海曲路以南、临沂路以东高家村土地建设的小区。
根据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经市、区教育局及有关街道研究决定,确认区直及日照、秦楼和石臼街道部分义务教育学校2015年招生区域划分方案,现予以公布。日照街道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及范围由日照街道中心小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义务教育学校按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
(二)片内学生认定办法。
片内适龄儿童少年的认定办法为:
1.看户籍。必须具有日照城区(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东)户籍,落户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前。学生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
2.看居住地。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产权证办理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
新生报名除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明外,小学招生时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招生时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凡对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有异议的,应分别到公安、房管等部门予以查实。
(三)特殊情况认定办法
1.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学,在城区有房产的,持集体户口簿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无房产的,家长持无房产证明、集体户口簿及复印件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
2.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拆迁后确未购房的,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由居民委员会统一开具证明,报原所属片区学校审核。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其父母房产情况,如有房产,以父母房产所在地为准确定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需提供市或区县房管局出具的无住房证明),且儿童的户口、居住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4)孤儿。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就读学校。
5.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
(四)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1.切实保证残疾儿童按时入学。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按日政办发〔2005〕36号文件规定,需提供以下证明(件):(1)区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居住1年以上)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2)外来人员务工就业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且已办社会保险)。(3)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外出就读证明。(4)学生家长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家长持以上证件向片内学校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片内学校安排入学;片内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并办理入学手续。
3.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4.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入学,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市、区侨联、台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侨联、台办统一出具证明,报送区教育局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并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5.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可以到日照耀华国际学校就读,也可选择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质的中小学就读,严禁不具备接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招收外籍学生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