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清理新宅,旧宅有人居住是否可强拆收回是否应被拆

农村中这3种房屋要被拆掉,但还有1种会受国家保护!

来源:我的别名叫许仙 20:49

今年国家将农村改革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是为了盘活农村土地,使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避免荒废、浪费现象,增加农民收入。如今土地确权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其中主要是对宅基地和土地进行确权。特别是在宅基地改革方面要求更为严格,房屋如果出现以下3种情况,在这次改革当中极有可能会被强制拆除!

  一、农村中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管理的“空心房”


近年来,农村人出外打工的很多,这也使得农村中出现了很多“空心房”“空心村”的想象。在这次农村改革当中,“空心房”成为重点整治的对象。这些房屋由于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管理,很多房屋已经出现破损甚至坍塌,可能说存在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这样的房屋也是要尽早拆除的!

  二、农村中建造新房未拆除老宅上的旧房


以前,由于继承或是其他特殊的原因,农村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还是有的,随着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严格实施,未来,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新房,旧宅上的房屋是需要拆除的。另外,如果老房屋具有很重要的历史价值,可以申请得到国家保护,审核通过后不但不会拆除,还会对老房屋进行投入资金进行有效的修缮和保护。

  三、农村中的房屋无人居住无人继承


农村中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家庭成员户口全部消亡留下来的房屋,这些房屋没有人居住也无人继承。比如农村中的五保户等等,他们的房子在老人百年之后也是要拆除的,宅基地也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现在农民出外打工进城落户的越来越多,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出,想要保留老家的房屋的话,可以留一个家庭成员的户口在老家,这样你就可以在城市和农村都可以拥有一处住所,两全其美,岂不乐哉?大家对此又有怎样的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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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五大行动

“一户多宅”大清理,拆了3929户旧宅

将开发复垦耕地300公顷

原本40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已经被平整成一片菜地,浏阳市葛家镇新建村村主任邱焰强决定在此栽种当地最有名的“鸡肠子辣椒”,他说:“收成好的话,一年收入三四千元没问题。”邱焰强是葛家镇带头拆除旧宅的第一人,也是浏阳市“一户多宅”清理整治行动中3929户已完成旧宅拆除的户主之一。

旧宅废弃13年终被拆,复垦可享受补助

站在菜地旁,邱焰强想起兄弟三人在老房子里成长的每一段快乐时光。他说,房子是1980年父亲建起来的,土坯房,总共8间,一家人在此住了25年,直到2005年在附近建成新房,那是一栋砖混结构的两层楼房。

后来,邱焰强在镇上买了房子,三弟也搬到浏阳城里,旧宅彻底废弃并日渐破败。“住久了有感情,舍不得,一直没拆。”他说,建了新房仍保留旧宅的现象在农村很普遍,拥有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的人不在少数。

去年10月,葛家镇开始强力推进“一户多宅”清理整治行动。作为村干部,邱焰强第一个签了协议,带头拆掉闲置了13年的旧宅。

“拆房子,整土地,费用都由政府买单。复垦后土地仍然是我们的,到时还能享受复垦补助,大家都支持拆旧宅。”村民胡国强说,破破烂烂的老房子拆了以后,有的种了菜,有的种了花木,村子更清爽、漂亮了。

分管国土工作的葛家镇党委副书记余耀东介绍,镇上有多宅户373户,截至3月21日已拆除旧宅182栋,他说:“4月底可全部拆除,到时能复垦土地20公顷(300亩)。”

9000多户旧宅今年8月基本清零

“一户多宅”清理整治行动是浏阳市为进一步深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而推进的五大行动之一。

随着浏阳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增加,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随之加大。据浏阳市国土部门预测,浏阳2018年需建设用地指标570公顷,需补充水田指标约200公顷(或补充200公顷旱地+200公顷“旱改水”),需补充旱地指标20多公顷。

为更好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深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浏阳近日召开会议决定全面推进“一户多宅”清理、土地开发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五大行动。

据了解,五大行动可给浏阳新增耕地300公顷。其中,“一户多宅”9734户,面积达133.6万平方米,将在今年8月基本清零。

“农民可在改革中最大程度受益,项目可通过改革最快落户落地。”浏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学辉表示,此举将助推浏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许多人听说过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可这些年来,尤其是近几年的确权后,还是很多人对一户一宅是怎么个意思不甚了解。究竟家庭多少人口算是“一户”,这“一宅”又是规定多大的房子呢?

“一户”的解释:根据规定,农村户口家庭成员,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申请到农村的宅基地。而一户就是以户口本为标准。如果户口本上是一人,那就是一户,同理,户口本上有十几个人的大家庭,那也算是一户。当然,满足农村分户条件,也可以申请单独立户,同时可以申请农村的宅基地。因此,一户的人数并没有严格规定,最少一人,最多不封顶。宅基地的面积也是根据一户的人数多少来分配的。你人少那么你所得的宅基地面积就小,而人多的话宅基地面积也就大。

“一宅”的解释:前面说,宅基地面积是按照人口数量来决定的。人少的小户面积不得高于75平,中户不超120平,而大户不超150平。无论是哪一类,在土地确权后都会发放相应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而这一个证就代表一宅。如果你本身就一户,却拥有几块宅基地,那么是不能确权发证的。

农村有一户多宅必须拆除,下面这4种情况却是个例外:

1、因为继承农房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是集体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却是农户的私有财产,这个可以继承,因此而形成的一户多宅,是可以通过确权的。

2、因为一些管理部门的衔接方面问题从而形成的一户多宅,这是允许确权的。

3、面积的总和在宅基地标准允许的范围内。若是有一户的村民在村上拥有着超过两处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面积加起来的总和符合本地的宅基地总面积的标准,这个时候也可以确权。

4、合法买卖的宅基地。村集体中内部人员进行买卖宅基地这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农村经常看到,儿子结婚需要去申请土地建房,但是由于其他原因没批下来,这时村民就会先去买本村的其他宅基地去建房子,这个在还没有分户前,这样的一户多宅也是可以确权的。

来源 长沙晚报 丨责编 江卉 丨 审核 刘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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