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杰夫·贝索斯成为世界首富富是真的吗 如何评价贝索斯

众所周知,沃伦·巴菲特不喜欢投资科技公司,在过去的数十年时间里,巴菲特掌控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基本不投资科技公司。但在五年前第一次涉足科技行业投资IBM之后,最近巴菲特再次出手了,他砸了10亿美元投资苹果。

巴菲特曾这样说过:“我不知道甲虫的交配习惯,就像我不知道什么是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我不懂科技行业,因此也不会在这个领域里做投资决策。”

当然作为美国最著名的投资人,巴菲特擅长的投资领域也不少,行业跨度也很大包括苏打饮料,地毯,家具和剃须刀。爱丽丝·施罗德是巴菲特个人传记《雪球》一书的作者,她认为在巴菲特眼里,计算机只是一个工具,比如能让他和其他人在一起打打桥牌。而且似乎巴菲特对科技行业一直存有个人偏见,认为自己无法掌握这个行业的安全边际。

之前巴特菲投资的IBM目前业绩表现非常糟糕,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IBM回报率远落后与美国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有过科技行业投资失败的先例,为什么这次还要重蹈覆辙呢?

实际上,这次投资苹果其实不是我们所熟知的那个只会投资可口可乐和吉列剃须刀的巴菲特。而是他的两个关门大弟子——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真正的继任者托德·康布斯和泰德-韦斯勒(他是巴菲特亲手选中的投资组合经理人之一)。如今,这对“双核”所做的投资都是独立完成的,所以我们才会看到这次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抄底苹果公司。

巴菲特自己也确认了这笔投资不是他主导的,他告诉《华尔街日报》,完成投资苹果公司的其实就是托德·康布斯和泰德-韦斯勒两人。作为常年研究巴菲特的投资理念的美国马里兰大学商学院教戴维·卡斯,他认同这次对苹果公司10亿美元的投资不是出自巴菲特之手,这笔是典型的“托德·康布斯和泰德-韦斯勒式”投资风格,因为巴菲特的投资规模一般都在100亿美元左右。

我们知道,苹果公司的股价最近暴跌,很多投资人都希望看准时机“抄底”。戴维·卡斯教授认为巴菲特不是这种“抄底型”的投资人,这种做法通常是价值投资人干出来的。当然啦,苹果超过1000亿美元的市值也适合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投资,因为巴菲特的公司通常不会投资小公司。

另一位巴菲特传记《巴菲特:一位美国资本家的成长》作者罗杰·洛温斯坦也认为,就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也只有苹果公司值得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投资了。

那么,巴菲特怎么又会忽然盯上了雅虎呢?

实际上,巴菲特曾多次表示雅虎不是他所期望投资的企业。但本月初,当他参加完雅虎年度财报会议之后,巴菲特忽然觉得自己希望看到一些变化,他想要帮助Quicken Loans创始人丹·吉尔伯特竞标收购雅虎的互联网资产。

对于自己加入收购雅虎互联网资产竞标大战之中,巴菲特这样说道:

过去几年雅虎业绩不断下滑,尽管他们完成了大量收购兼并,但并没有扭转公司的窘境。我觉得,雅虎心里其实也很清楚,今年他们的业绩同样不会有所起色。所以说,现在已经到了必须做出改变的时候了。

但巴菲特对雅虎CEO玛丽莎·梅耶尔非常不满,因为除了梅耶尔没有帮助雅虎走出泥潭之外,如果他完成对雅虎的收购,还需要给梅耶尔支付高达5500万美元的解雇补偿金。

美国企业高管的解雇补偿金实在是太疯狂了。

这些CEO,企业高管,以及董事会成员,他们的解雇补偿金几乎是成倍增长。如果有一个高管说:“我的解雇补偿金是X"。那么下一个高管就会说:"好吧,我的解雇补偿金至少是前一任的1.5倍”。最可气的是,企业在和高管签约时,往往不会关注解雇补偿金条款。

如果我是美国企业的股东,真不想用这种方式和那些高管吻别”。(翻译:Tino,编辑:pi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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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李善友:你真的搞懂贝索斯了吗?(贝索斯思维全解)

如何有效地学习贝索斯?

你真的理解透贝索斯了吗?

今天,混沌大学创办人李善友教授在混沌创新院第一模块的最后一课上,给出了系统性地认知与解读框架,值得你反复体味揣摩。

授课老师 | 李善友 混沌大学创办人

贝索斯这个人相当的了不起,他是一个持续性的、非连续性的、创新性的创业者。

亚马逊做书店之前,美国最大的书店是巴诺,占了 8-12% 的市场份额。

当年,亚马逊只有几千万美金的时候,巴诺融了两亿美金来做自己的线上书店,并且有自己的渠道,有自己的仓储、配送。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最后仍然被亚马逊给颠覆掉了。

当完成对书品类的颠覆以后,亚马逊开始做零售,对手变成零售商之王沃尔玛。

沃尔玛家族长期是全世界的首富,被认为是不可战胜的,但现在,这场战役已经完成了,亚马逊的市值超过了美国前 10 大零售店的市值总和。

他颠覆了计算能力市场。

传统上,计算机运算能力由 IBM、惠普等公司承担,但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亚马逊作为一个电商,并没有技术基因的这样一个企业,居然进入到云计算的行业。

现在,Oracle、IBM、SAP、惠普、DELL等这些我们心目当中鼎鼎大名的传统计算公司巨头市值加起来,总和都不如亚马逊。

2017年3月,贝索斯超过巴菲特,成为世界第二富翁; 2017年7月27日,身价至902亿美元,成为当日世界首富;2017年10月28日,身价至938亿美元,再成世界首富。

为什么亚马逊的贝索斯能一次又一次地颠覆?

而且,不是一年,而是二十年,不是一件事情,而是N件事情都做到了,为什么?

他有什么独特的思维方式?

今天,我将系统地告诉你。

贝索斯思维的核心:非共识

彼得·蒂尔在《从0到1》说过一句话:

每当我面试应聘者时,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在什么重要问题上,你与其他人有不同看法?好的回答是这种模式:大多数人相信 x,但事实却是 x 的对立面。

同样,贝索斯也表达过类似套路的观点:

我相信,如果你要创新,你必须愿意长时间被误解。你必须采取一个非共识但正确的观点,才能打败竞争对手。

这也是我今天剖析贝索斯思维的核心:非共识。

贝索斯在什么重要问题上与其他人有不同看法?我挑出了三个基石假设。(延伸:什么东西定义边界?是你对一个系统的基石假设定义了边界,当你把假设捅破了的时候,这个假设所处的边界就被捅破了,我们叫基点的前移。)

现金和利润哪个更重要?

先来看一个现象,亚马逊与阿里今天都做到了 5000 亿美元。在 2017 年第三季度,阿里巴巴的利润是 26 亿美元,亚马逊的利润却只有 2.56 亿美元。

但在资本市场,亚马逊的 PE 值(注:主流企业估值的模型是PE值,就是你的市值除以每股净利润)高达 296 倍,换句话说,资本市场上把亚马逊 300 年以后赚的钱,全给他了。

贝索斯是不是个骗子?他靠说故事把市值吹到了 5000 亿美元?

因为大多数人对公司估值的模式是利润 × 倍数,但贝索斯从 1997年开始,采用的公司估值模型是:

企业的价值,等于企业在生命周期内(长期)可以创造的自由现金流的折现值总和。

很少有人用这样的估值方式,我发现巴菲特相信的也是这个方式。

绝大多数人重视利润,但贝索斯重视的是自由现金流。

贝索斯说,公司的估值不是按利润来算的,而是按照自由现金流 × 倍数。

自由现金流是什么?一个企业在满足了运营成本和维护性资本开支之后,可以自由分配的钱。

贝索斯认为,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利润不是公司的核心能力,一个公司的核心能力是自由现金流,你有多少钱能够支付到对未来的投资上去,这才是决定公司价值的最核心指标。

当利润和自由现金流相悖的时候,完全不顾忌财务报表上的利润,而是把它投入到未来,即 Prime、FBA、仓储货运、AWS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并最终彻底甩开行业第二名,形成长期垄断。

从2010年到2013年,亚马逊云计算业务年资本投入从 1.5 亿美元增长到 15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200%。

?在我们452个目标中,“净收入”、“毛利润”和“运营利润”等字眼一次也没出现。

——杰夫·贝索斯 《2009年致股东信》

贝索斯认为,竞争对手对利润率的热爱是亚马逊的机会。因为对手会受制于此,和这些公司竞争「如同用热刀切黄油」。

虽然在2014年之前的18年里,亚马逊的净利润一直维持在 0 左右,但是亚马逊的经营性现金流一直都非常健康。

在美国企业史上,第一个宣称自己不关注利润,只关注现金流的是美国电信大亨约翰·马龙(John Malone),而贝索斯是第一个把这种策略运用到电商上的企业家。

巧合的是,过去10年投资回报率的第一高的Netflix,也是持同样的理念。

Netflix 的创始人说,一个公司账上的现金越多,说明这个公司的创新动力越不足。

华尔街的游戏规则是注重短期利润,每个季度都要给股东发报表,而且可怕的是,每个季度的收入和利润都必须要增加,更可怕的是,增加的比例要超过分析师认为你增加的比例。

但是,Netflix 跟亚马逊,却是以长线思维牺牲利润获取增长,打破了原有的游戏规则。

这就是贝索斯与众不同的经营观:

所有只能产生短期利润的项目都不重要,无论现在赚多少钱;

能够产生长期现金流的项目才是重要的,无论现在亏多少钱!

贝索斯的能力圈 ——长线思维

坚持长期现金流,而不是短期利润,这背后体现了一种什么思维?

这就是贝索斯的能力圈(核心能力的边界)长线思维驱动的战略能力。

他反对竞争对手中心论,称:

不要管竞争对手在做什么,他们又不给你钱。

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贝索斯整天盯着 Ebay,他不可能做出 AWS 云服务;

如果贝索斯整天琢磨沃尔玛,他不可能做出 Echo 智能音箱。

?要谨慎选择你的竞争对手,因为最后很可能你们会变得很像。

他反对股市中心论,称:如果这个月的股票涨了 30%,你并没有聪明了 30%;如果这个月的股票跌了 30%,你也其实没有愚蠢 30%。

为什么一定要坚持长线思维?贝索斯的观点是这样的:

?如果你做的每一件事把眼光放到未来三年,和你同台竞技的人很多;但是如果你的目光能放到未来七年,那么可以和你竞争的就很少了,因为很少有公司愿意做那么长远的打算。

—— 杰夫·贝索斯(2011年)

我经常被问到一个问题:“未来十年,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但我很少被问到:“未来十年,什么是不变的?”

我认为第二个问题比第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你需要将你的战略建立在不变的事物上。

把所有资源 all in 在不变的事物上,这是多么令人激动人心的原则。

那么,贝索斯所谓的那个不变的东西是什么呢?

瞬息万变的零售业当中,非常非常普通的三件事情:

贝索斯说,即便再过十年也不会有客户跳出来说:“哎,贝索斯,I love you,I love 亚马逊,但是我就希望你那价格再贵一点,我希望你的配送慢一点。”

而且,贝索斯认为,世界上有两种公司,一种是尽可能地说服客户支付一个高的利润;另一种是拼命把价格降到最低,把利润都让给消费者的公司。

我觉得这两种公司都能非常成功,不过我们坚定地选择做后边这一种。

他是怎么做的?布斯德·斯通在《一网打尽》这样描述道:

亚马逊 AWS 业务在长期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主动降价51次。贝索斯说他不想重复“史蒂夫·乔布斯的错误”

—— 将 iPhone 定价过高,从而使智能手机成为吸引大规模竞争的众矢之的。

再来看,以上普通的三件事情背后的核心是什么?客户体验。

全世界最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这就是亚马逊的文化。

我们几乎每一个公司都会说这句话,但只有贝索斯把这句话上升到了比宗教信仰还要严格的地步,并且真正执行。

? 案例:亚马逊会员服务(Prime)

2005年,一名亚马逊中层员工提出以收 99 美元年费的方式,为用户提供两天内配送服务 Prime。以当时的物流水平看,从华尔街到公司高管都觉得这一定是疯了。贝索斯力排众议将这个项目坚持下来。

当时,最反对的人是他的 CFO,这个 CFO 非常有战斗力,是贝索斯的战友,但在这个项目上,那个 CFO 说,免费送货不是什么创举,只是让我们未来的资产负债表再一次出问题。有一次开会,他甚至让提供这个建议的人降职。

目前,Prime全球会员数已经超过 9000 万,按照每人每年 99 美元的会费计算,这笔收入将近 90 亿美元,但迄今为止这个项目还是亏损的,亚马逊在 Prime 权益上的投入远超过这个数字。

但回头看,99 美元年费刺激了会员充分利用 Prime 价值的心理,下了更多的订单,大量顾客因为这个服务成为亚马逊的拥趸。

这被认为是亚马逊历史上最划算的买卖之一。

贝索斯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执行客户至上原则的呢?

一般而言,有两种创新的驱动方式:

技能导向型的代表是苹果,乔布斯说:“我就是有能力,我就是能耐大,我就是有美学,我做出来的东西大家愿意买。”

但贝索斯说:“我没有乔布斯这个能力,并不是因为我有了什么能力,让消费者一定来买,而我一定要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消费者需要什么东西,反过来说,我做出消费者需要的东西出来。”

也就是说,它锻炼了一个什么能力呢?

一定要从消费的需求出发,来 touch 到消费者的需求是什么,这就是逆向工作法。

Day one:创业起步的状态。

Day two:功成名就的状态。

各位如果不撒谎的话,一定会觉得是 Day two,我们做事情当然就是为了功成名就啊,我创业,就是梦想着敲钟那一天啊。

但贝索斯很奇怪,他说,你的终点一点儿也不重要,你的起点才重要。

? Day one 心态的公司,是正要开始发挥潜力的公司;Day two 心态的公司,则是停滞的公司,它们在市场上会越来越不重要,然后逐渐衰败灭亡。所以,公司必须永远保持在 Day one 的状态。

为了提醒自己,贝索斯把工作的大楼命名为 Day one每天我进到这个楼的第一步,看到的是这是我贝索斯的第一天,这是亚马逊的第一天。

整个公司没有豪华装修,办公桌是用门板拼起来的,或者做成门板的样子。

Day one:创新者的窘境(破局点)

Day two:行将进入创新者的窘境的在位企业(极限点)

的极限点就是你的失速点。

几乎每一个人看到的都是希望自己达到人生巅峰,但贝索斯却认为,你达到人生巅峰的那一天,就是你要倒霉的那一天,所以我永远要在这儿。

如何保持Day one的活力?

接下里的问题是,如何保持 Day one 的活力?尤其在一个大的组织里,那个抓手是什么?

事实上,从 Day one 起步向 Day two 的趋势,像时间一样不可逆,这背后的力量是什么?

熵增定律,即任何一个封闭系统,不断消耗能量,释放出无法被回收的能量。「熵」就是不断被损耗而不能继续做功的能量。

而且,熵持续增加的趋势是不可逆的。从有序到无序的趋势是不可逆的。

对此,王东岳说,任何组织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定会变得涣散化、官僚化、失效化并最终走向死亡,这中间最大的力量就是因为组织的熵增。

与之类似,德鲁克也认为,管理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就是如何对抗熵增。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生命力才能增加,而不是默默走向死亡。

对于这一点,贝索斯在 1998 年致股东信就明确提出:我们一定要反抗熵增,但大多数的研究者把这句话给忽略掉了。

事实上,反熵增思维才是贝索斯管理这个庞大组织的第一性原理。

随着公司越来越大,最常见的表现就是形式主义,你不再关注结果,而只是确保流程正确。

但亚马逊却是一个特别讨厌流程的大公司,事实上,一个公司陷入 day two 状态的标志就是流程限制了你的操作。

亚马逊有24万员工,但大多数团队都非常小,最著名的就是「两个比萨团队」,布拉德·斯通在《一网打尽》里写道:

整个公司都要按照「两个比萨团队」的模式进行重组。员工们要组成不多于 10 个人的独立团队 ——尤其是加夜班时,小组的规模可以小到用两个比萨就可以充饥。

贝索斯有一个反熵增的大杀器:

将亚马逊内部功能性业务,都转化成了对外服务化的业务。

当把某一个服务外部化以后,它就会面临真实的竞争,它必须了解用户的需求,因为亚马逊只是它一个天使用户,最后就变成了 AWS 这样的情况,完全对外界服务了。

因为在早期,AWS 只是为了避免技术官僚化,内部使用,但后来完全变成对外商业服务,使用量甚至超过了内部使用量。

? 案例:第三方卖家平台(Marketplace)

亚马逊一开始只是卖自己的东西,但后来它开放给第三方,而且,贝索斯还把比价工具,开放给所有消费者。

这个业务很显然会伤害亚马逊的利益,遭到了无数人的反对。比如你要买一本书,你可能会搜到一个二手书最便宜,那个书商就会不高兴;别人卖的东西,比亚马逊自己卖的便宜,那这个业务负责人就不高兴。

贝索斯说,那又怎么样?我就是要用外部倒逼,我能做到我的价格是全场最便宜的。

最后再强调下,究竟该如何正确地学习贝索斯?

我们是没有办法学习他的创业故事的,因为那个时空没了,但他的思维方式可以打开我们的边界,各位有没有 touch 到这个味道?

芒格说,商界有一个古老的格言:

找到一个简单的基本的道理。

非常严格地按照这个道理行事。

希望今天的你,找到它,横亘一生。

1. 《一网打尽》,布斯德·斯通著;

2. 《创新者的窘境》,克莱顿·克里斯坦森著;

3. 《反脆弱》,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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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2月10日李善友教授在混沌创新院的课程整理而成,内容仅为全部课程的1/5。戳此加入混沌创新院,即可听取完整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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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0月27日,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以950亿美金身价,终于超越比尔·盖茨,问鼎世界首富宝座。其实在上个月,贝索斯就曾世界首富宝座上停留了几个小时,但很快就被盖茨赶到第二位,这次终于比较稳固世界首富地位了。

今年53岁的贝索斯,持有亚马逊17%的股份,同时也持有其他数家企业的股份。

近来科技股价格的攀升,令贝索斯和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等企业家的身价大增。目前,在《福布斯》的"全球富豪排行榜"中,33岁的扎克伯格排在第五位。

去年9月份,西班牙时尚巨擘Zara的拥有者,Inditex的创始人阿曼西奥·奥特加(AmancioOrtega),曾在全球首富的宝座上坐了两天。

亚马逊当前的股价,让贝索斯成为紧随盖茨之后的全球第二大富豪。

彭博亿万富翁指数显示,贝索斯的个人财富刚刚跨过1500亿美元大关,这比位居第二的微软联合创始人比尔·盖茨(Bill Gates)高出550亿美元。一年前,贝索斯成为世界首富。今年1月份,在个人财富达到1040亿美元之后,他成为“有史以来”(或者至少现代)最富有的人——超过了盖茨1999年创造的、超过1000亿美元的历史高点。

亚马逊残酷的企业文化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从将亚马逊收购的企业比作是他不了解的章鱼美食,到不允许员工在开会时使用Powerpoint幻灯片,这位科技大咖可谓名声在外。

下面几则逸事充分展示了贝索斯争强好胜的一面。

1. 贝索斯臭名昭著的数落员工的长篇大论。

当亚马逊员工把事情搞砸的时候,贝索斯从来不会口下留情。布拉德-斯通在其报告《万货店:杰夫-贝索斯和亚马逊时代》中罗列了贝索斯经常用来对员工冷嘲热讽的语句:

“很抱歉,我今天吃错药了吗?”

“你到底是偷懒还是不称职?”

“我让你负责世界一流的业务,结果事实证明你又让我失望了。”

“如果我再听到那样的想法,我干脆自杀得了。”

“为什么你要毁掉我的人生啊?”

2. 在汇报工作时,员工很难取悦于他,但却很容易激怒他。

在员工汇报工作的时候,贝索斯是一个严厉的批评家。

在2011年,亚马逊前员工、程序员史蒂夫-耶格(Steve Yegge)发文描述了自己在亚马逊的遭遇。他特别提到了一次向CEO贝索斯汇报工作的情形。他称在亚马逊汇报工作“如同置身于一部格斗电影当中”:“向贝索斯汇报工作是一个严酷的考验,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汇报工作的人会回到自己的洞穴里,独自舔自己的伤口,一段时间都不愿见光。”

耶格称,贝索斯最后表示很喜欢他的汇报,这一点让同事们都感到很惊讶。“一名副总裁私下告诉我,‘向贝索斯汇报工作从来不像你这样顺利。’”他写道。

但是,你千万别想着用Powerpoint幻灯片来博取贝索斯的好感。

一封来自亚马逊CEO贝索斯的电子邮件被曝光。该电子邮件指责Powerpoint鼓励人们“美化观点,扼杀重点以及忽视思想的内在联系”。显而易见,亚马逊园区内是禁止使用Powerpoint的。

3. 贝索斯曾取消亚马逊交通补贴,因为他不想让员工离开办公室。

斯通在其《万货店:杰夫-贝索斯和亚马逊时代》报告中写道,在亚马逊发展的早期,贝索斯拒绝给员工提供城市公交车月票,“因为他不想给他们任何理由冲出办公室,去追赶当天最后一班公交车”。

4. 他在1997年曾对应聘者说,“在这里工作并不容易”。

在亚马逊发展的早期,贝索斯往往会坦诚地告诉前来求职的人:这里的工作环境很紧张。

《纽约时报》曾发表了一封贝索斯在1997年发给股东的信函。在信中,贝索斯说他告诉所有求职者“在这里工作并不容易”,“你可能做得到超长时间地工作、努力地工作或聪明地工作,但是在亚马逊,这三样你不能只做到其中两样。”

贝索斯、乔布斯,他们有相似的疯狂

科技行业大佬身上从来就不缺乏情绪爆发的时刻。史蒂夫·乔布斯对待苹果公司下属反复无常的态度与其对客户的清晰见解一样出名。他会在电梯里开除员工,朝表现不佳的管理人员大喊大叫。比尔·盖茨也曾在微软上演经典式发脾气剧幕;接替盖茨的史蒂夫·鲍尔默有摔椅子的爱好。英特尔前CEO安迪·格罗夫极其严厉、令人生畏,下属曾经在绩效评估时晕了过去。

贝索斯也完全符合这种情形。他的冲劲和大胆经常会掩盖领导理念的其他素质,比如建立公司共识、促进公司行为礼仪。虽然他在公共场合可以很有魅力、极具幽默感,但私底下他爆发的状态让一些下属说他是疯子。如果一位同事未能满足贝索斯严苛的要求,就会触发他的疯狂模式。要是一名雇员在最紧要的关头没有给出适当的答案或试图糊弄过关,或者抢别人的功劳,以及表现出内部争斗的苗头、显得不可靠或意志薄弱——贝索斯前额就会爆出青筋,口不择言。在这种时候,他会极尽夸张与严苛。多年来,他发出过不少令人心惊胆寒的斥责。以下是他最具杀伤力的一些言论,由亚马逊老员工收集并转发:

“对不起,今天我吃脑残片了吗?”

“我是不是得下去拿个证明我才是这家公司CEO的证书,才能让你不要继续在这个问题上挑战我?”

“你是想把跟你毫无关系的功劳据为己有吗?”

“要是我再听到那个想法,就真得自杀了。”

“我们得在这个问题上用点人类智能。”

[看了一份开会备忘之后]“这份文件明显是由充当后备的B组写的。谁能给我一份A组写的文件?我不想在B组的文件上浪费时间。”

[在一名工程师演示之后]“你为什么要浪费我的生命?”

一些亚马逊员工提出了他们的理论,认为贝索斯与乔布斯、盖茨和甲骨文联合创始人拉里·埃利森一样,缺乏同情心。因此,他将员工作为可消耗的资源对待,从不考虑他们的贡献。而这一点又让他能够冷漠地分配资本和人力,作出超级理性的商业决策,而其他的管理者或许会在考虑时掺杂情绪和人际关系的因素。他们还承认,贝索斯主要关注的是提升公司的业绩及客户服务,人事问题是第二位的。“他并不是以折磨人为乐,”在亚马逊任职十几年的管理人员吉姆·拉其米勒说,“他不是那种人。杰夫不能容忍愚蠢,即使是偶然的愚蠢。”

令员工既惊异又恼火的是,贝索斯的批评几乎总是切中要害。布鲁斯·琼斯(BruceJones)曾任亚马逊副总裁,负责供应链团队,他说自己曾领导由5位工程师组成的团队,要想办法提高运营中心工人的行动效率。这个团队为此花了9个月时间,然后将他们的成果交给了贝索斯。“我们的文件做得很漂亮,每个人都准备好了。”琼斯说。贝索斯看了文件说:“你们全错了。”然后站起来开始在白板上大书特书。

“他在控制理论和运营系统方面没有一点背景,”琼斯说,“他在分销中心方面只有过很少的经验,从未长时间亲临现场。”但贝索斯在白板上一一列出他的理由,而且“他写下的所有糟糕的地方都是真实无误的”。琼斯说,“要是我们能证明他错了还好受点儿,但我们证明不了。那是与杰夫交流时通常会发生的情形。他有这种难以置信的能力,对于与他毫无关系的事情理解力极强,而且他会绝对无情地表达这一点。”

琼斯还举了另一个例子。2002年,亚马逊改变了盘点存货的方式,从后进先出方式改为先进先出方式。这一变化让亚马逊可以更好地区分自己的存货与合作伙伴,如玩具反斗城(Toys“R”Us)和塔吉特百货公司(Target)等所有并存放在运营中心的存货。琼斯的供应链团队负责这个复杂的任务,由于系统软件存在漏洞,因此,有几天非常艰难,其间亚马逊的系统无法确认任何营收。第三天,琼斯正在汇报这一转换期的最新情况时,贝索斯大发雷霆。“他说我是‘不折不扣的白痴’,还说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公司里雇用像我这种白痴,并且说‘我需要你清理你自己的部门’,”琼斯回忆道,“他丝毫不留情面。我差点就辞职了。我是他的一项没有发挥作用的资源。1小时后,他又成了平时那个熟悉的家伙,要不是这样,情形可能就不一样了。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善变的人。”

杰夫·贝索斯在一个相亲相爱的家庭中长大,母亲杰姬(Jackie,后文称杰奎琳)和父亲迈克(Mike)尽心尽力地抚育贝索斯和他的妹妹克里斯蒂娜及弟弟马克。杰姬生下贝索斯时只有17岁零两周。在贝索斯和他的朋友们看来,杰姬一直是权威的象征。迈克(也叫米格尔)是古巴移民,18岁时独自一人、身无分文来到美国,唯一会说的英文单词是“汉堡包”。在强大意志力支撑下,迈克不仅念完大学,还加入埃克森石油公司成为了一位石油工程师和经理,这份工作令贝索斯一家需要经常搬来搬去,从休斯敦迁到佛罗里达州的彭萨科拉,再到迈阿密,贝索斯离家上大学后,他的家人还搬到欧洲和南美洲的几个城市生活过。

贝索斯的童年时光尽管是四海为家,但也算是波澜不惊。在这之前,幼年时的贝索斯曾经只由母亲和外祖父母照顾,而再之前,他和母亲及生父泰德·约根森生活在一起。贝索斯说,只有在填写那种需要介绍家庭成员的医疗表格时,他才会想起约根森。他在1999年接受《连线》采访时表示,他从未见过约根森。严格来说倒也不是:贝索斯最后一次见到生父是在他3岁的时候。虽然过去20年间,贝索斯的职业生涯一直被人们深入研究并津津乐道,但却从来没有人提起过贝索斯生父的故事。

约根森曾是名杂技演员,在1960年代的阿尔伯克基,他是当地最好的独轮车演员之一。在报纸上刊登的一张1961年拍摄的照片里,16岁的约根森两脚踩着独轮车踏板,一只手扶着车座,另一只手向外作八字撇开,低着头,一脸全神贯注的表情。照片说明里写道,他被授予当地独轮车俱乐部“最多才多艺的骑手”称号。那一年,约根森和其他6名骑手由当地一家自行车店老板劳埃德·史密斯带队,到全美各地参加独轮车马球比赛。他们在加利福尼亚州纽波特海滩和科罗拉多州波德等地赢得了比赛。《阿尔伯克基论坛报》当时曾这样报道:有400人冒着严寒,聚集到某购物中心停车场,观看各地参赛选手在10厘米厚的积雪上骑着独轮车不停地旋转,并挥动90厘米长的塑料球棒,竞相追逐一只直径15厘米的橡胶球。约根森所在的车队在连续两场比赛中以3:2和6:5取胜。

亚马逊破万亿规模的发展规划是建立在其20年前,上市之初就做出的亚马逊特有的三重效应模式基础上的。

“翻看1997年‘亚马逊致股东的信’就能看出,亚马逊在后边连续20年的发展策略从未改变过。”陈杭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早在20年前亚马逊的策略布局,就预示着现今要做到万亿美金市值,“看似复杂的巨头企业,它的策略却非常简单。”

亚马逊强调发展的基础是:顾客至上,要为客户提供极具吸引力的价值;二是努力扩展业务基础架构,以增加的流量、销售和服务水平,“换句话说,就是关注自身的长期价值”;第三便是团队建设。

华尔街的态度并不会左右亚马逊的发展,当其投入到业务模式提升、架构建设、服务体验升级等方面,不仅增加自身价值,同时也吸引客户更信任亚马逊。他强调,即便亚马逊因投入过多出现业绩亏损,但并不影响市场对其发展予以期待,“华尔街对亚马逊的成长发展是看好的。”

“从网上书店起家,到扩充为网上万货店,成为美国最大的B2C企业,这个过程衍生出了一个亚马逊的会员模式——Prime。”这也是亚马逊加速成长的一个关键因素。

,亚马逊从三千多亿美元迅速增长,成为万亿美元规模巨头,除上述原因,还得益它延伸出了全球最具竞争实力的云计算,不仅服务优化本体,还能进一步向外进行技术输出,技术赋能其他企业,更大范围扩充亚马逊的规模效应。

如今亚马逊的市值已经达到1万亿美元,亚马逊的目标远不止如此,从其飞轮效应来看,电商业务占据主导,但其不断创新推出的云服务、人工智能、智慧新零售、智慧医疗等服务,这将有效推动亚马逊稳稳占据全球科技飞轮巨头的第一梯队,同时亚马逊也会继续通过实践验证自身模式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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