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整改通知书范文网上在哪里查询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陈文

  好不容易挺过刚刚平息的暴雷潮,存量P2P是否能够通过合规检查,顺利领到准生证,从此乘上金融持牌经营的大船扬帆起航呢?

2018年是P2P发展的第十二年头,也是P2P行业的生死大年。已经开展两年有余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被继续延后1-2年,原定于6月30日完成的P2P备案落空。网贷行业自6月中旬以来经历了腥风血雨的洗礼,几百家平台瞬间消亡,头部平台惶恐不安。8月13日银保监会主导的全国性网贷合规检查细则已经下发,预计于2018年年底完成合规检查,P2P备案再次让人看到曙光,市场信心得到快速提升。

自2006年诞生以来,服务小微和个人弱势群体的P2P很长时间没有得到监管的充分重视,一直到2013年下半年政府及监管有关机构组织调研,P2P才正式以金融创新者的形象进入监管的视野,开始了合规发展的里程。而在e租宝之后,P2P行业被污名化,大量机构去P2P化,行业一度哀鸿遍野。直至2017年上半年P2P整改备案之风刮起,大量机构回归P2P。

好不容易挺过刚刚平息的P2P暴雷潮,存量P2P是否能够通过合规检查,顺利领到准生证,从此乘上金融持牌经营的大船扬帆起航呢?

一、年:从理想到现实的摸索

唐宁是国内P2P的教父级人物,于2006年成立宜信,以债权转让模式开展个人借贷撮合业务。最初很难会有人能把他北大的教育背景、华尔街的工作履历跟民间高利贷从业者的身份结合在一起。一年后,诞生,成为国内第一家线上P2P平台。这家是个有趣的主,在中国债权市场“刚性兑付”的大环境下,非得坚持搞纯线上小额无担保模式,碰了一鼻子的灰。 眼看着后起之秀的交易规模上来,背后资方金主也是抱怨频频,拍拍贷不得不放弃了那点执念,推出平台本息保障产品。

行业内最早进行“刚性兑付”的平台是深圳红岭创投,其创始人周世平据说是“拍拍贷”平台上的早期出借人,因为痛恨拍拍贷体验不好,愤而于2009年创办红岭创投。本息保障模式下的红岭创投,上架项目越做越大,在2014年3月份开始上线动辄上亿融资规模的项目。

2013年成立的积木盒子、有利网调研了市场发现,打破刚兑不靠谱,但刚兑又不是自己一家小小创业公司能承担的,于是走了条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合作的模式,上线项目动辄基本是500万、1000万、2000万级别,由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兜底。

在这段时期,监管有短期关注过P2P,但却是出于防范风险。2011年8月25日,原银监会印发了《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称人人贷(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潜在风险,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P2P以坏孩子的形式第一次步入原银监会的法眼,这种对P2P偏谨慎观望的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银监系统的监管思路。

二、2013年-2015年:百花齐放的时期

2013年8月,人民银行等十几个有关部委联合组成了成员豪华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到沪、杭两地走访调研,被调研单位包括多家P2P机构。这一联合调研,使得网贷行业备受鼓舞。

现在来看,2013年-2015年是P2P行业真正大发展的黄金时期,这个黄金时期空前绝后。在2013年初之前,P2P平台的数量屈指可数,市场为人所知的只有十余家平台,在此期间,P2P平台的数量存量一度突破3000家。黄金期内,形成了行业的中坚力量,也由于大量的骗子和不具备经营能力的个体和机构的混入,导致行业后续进入了落寞期。

P2P市场在这一时期的繁荣体现在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大量背书能力强的机构的加入。虽然早在2012年2月,中国平安就入场P2P,上线,但金融机构密集涌入却是在2014年,当年就有有氧金融、e融e贷、民生易贷、民贷天下等银行系P2P上线。国资背景的P2P起始于2012年12月上线的开鑫贷,在这段时间则有先后出现了众信金融、金开贷、德众金融等国资系平台。上市公司也不甘寂寞,独立或抱团发起P2P平台,2015年5月10日上市公司多伦股份甚至发布公告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也正是在这个黄金时期,技术与金融才真正开启深度融合。IT领先企业纷纷进军P2P,小米投资积木盒子,新浪、搜狐、网易三大门户网站纷纷搭建P2P,联想则通过孙、子公司构建了庞大的P2P群落,网贷行业真正刮起一场技术旋风。

很多传统线下金融的创业者转型线上时也大多拉上技术男一起。以和信贷为例,其出身商业银行的创始人安晓博此前已从事五年线下房产抵押借贷,在2013年8月转型线上后,寻找的联合创始人周歆明曾经是京东第三个产品经理。技术和金融融合催生出来的和信贷于第二年就成为规模最大的房抵贷平台。那段时间的网贷圈多的是技术和金融融合产生的让人激情澎湃的故事,大量传统线下金融创业者乐此不疲转型线上。

P2P的林子大了,好鸟有不少,坏鸟自然也不会少。在没有银行存管甚至第三方托管都不存在的莽荒年代里,一些骗子单纯是看准了在P2P行业圈钱跑路的机会,另一些骗子则是一些过剩产能的企业主,试图通过P2P平台进行自融。这两年的黄金时期也是P2P跑路频频的两年。

三、:从野蛮发展到规范发展

在2015年上半年资本市场迎来了久违的牛市,P2P行业却第一次遭遇行业性的流动性危机,持续火爆的股市分流了原本要投向P2P的大量资金。股灾出现后,配资平台又被视为股票市场高杆杠的元凶之一,为P2P的发展蒙上阴影。

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为P2P行业正名,明确“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同时就个体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达成部委间的一致意见。行业性质以及监管归口的明确本身算是行业的一个重大利好,极大扭转了P2P上半年的颓势。

好景不长,同年11月份爆发的e租宝事件一下子开启了行业的冰河期,建国以来波及人数和涉案资金最大的非法集资大案的帽子扣下,压得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喘不过气。而原银监会于2015年12月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监管政策严于市场预期。一时间,无论行业从业人士还是投资人对于行业的信心都有大幅下滑,在2016年2月大王理财为第一家主动清盘的平台,P2P除了跑路终于有了良性退出的案例。一时间,退出P2P成为很多从业人员的选择,仅2016年上半年市场共有247家P2P实现良性退出,平台数量第一次出现下降。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P2P民间借贷信息撮合服务平台的定性给予了明确,就个人贷20万、企业贷100万授信额度的上限做出了规范,推动了这一时期存量P2P平台的密集转型,资产种类逐步聚焦,尤其是聚焦到个人消费信贷。早些年以千万级企业贷项目见长的有利网、积木盒子等平台,基本都转型为个人贷平台。和信贷这样的房抵贷平台也转型得比较彻底,数据显示,在2015年时,房抵贷业务占比中高达98.1%,而在2016年和信贷计划上市时,开始全力转型消费信贷类资产,到2017财年末,抵押贷占比下降到0.8%,此后彻底转型消费信贷类资产。相比较而言,红岭创投这样的大额标历史包袱沉重的平台则陷入存废的尴尬处境。

也正是因为定位的明确以及监管规则的有章可循,2015年12月宜人贷于美国成功上市,成为纽交所上第一只中国互联网金融股,时隔两年,2017年11月3日,和信贷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上市的第一家公司。目前已在美国上市的互金机构已经很多,有个现象值得关注,包括宜人贷、乐信、拍拍贷、趣店、和信贷、信而富等平台基本都是个人贷平台,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际资本市场对于个人贷平台的认可。

四、2016-:合规整改,生死选择

2016年这一年,大量的P2P从业机构为了规避P2P的严格监管,纷纷试图突围,向第三方线下理财、互联网资管、互联网小贷、现金贷、助贷机构转型,“去P2P化”蔚然成风。好在2017年3月各地金融办开始下发P2P整改通知书,于2016年8月正式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终于有了实质性的举动。与此同时,第三方线下理财、互联网资管、互联网小贷、现金贷、助贷等先后受到整顿,“突围战”沦为“阵地战”,大量机构开始回归P2P,试图通过备案登记解决合法身份问题。

2017年8月25日,原银监会官网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与2016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放在一起共同构成了P2P监管体系的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同年12月全国网贷整治办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一时间P2P备案似乎指日可待。

“1+3”监管框架的顺利落地奠定了P2P网贷整改备案的路径图,行业的合规程度大幅度提高。存管银行成为这一时期的重中之重。除了陆金所,有中国平安这个好爹,好歹能拉郎配安排个平安银行做资金存管,其他平台都或多或少遭遇过与商业银行合作的艰辛往事。

各家银行的最初存管系统很多是第一批签约的平台派人帮助搭建的,这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生些啼笑皆非的事情:要不然就是搭建完系统,银行突然说出于风险考量因素,不做银行存管了;要不然就是帮忙搭建系统的平台业务转型了,搭建好的存管系统不适用了。更多的情况是签约的存管迟迟落地不了。

在P2P强推银行存管的时期,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股份制大银曾是对此业务最感兴趣的,然而最终涉足甚少。以和信贷为例,早在2015年9月17日,《指导意见》发布不久,和信贷就与浦发银行签约资金存管合作。但由于e租宝事件的恶劣影响,浦发银行出于审慎考虑退出P2P存管业务,迟至2017年1月,和信贷才通过与江西银行的合作正式上线了银行存管系统。华夏银行一度被北京寄予推行银行存管属地化管理方案下发挥更大作用的期望,但很多平台与其的合作也并不顺畅。更多的P2P平台是密集于2017年下半年甚至于2018年上半年出于备案考虑,开始寻找银行开展存管合作,这些存管银行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主,其中江西银行、新网银行签约平台数量最多。对于已经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而言,现在比较焦虑的是网贷银行存管白名单的公布时点。

平台风险的取缔也是这个时期的一个重要转变。2016年10月,行业龙头宜人贷试图以“质量保障条款”为名对于“风险准备金”做了改头换面尝试,最终还是于2018年3月份基本放弃这种并不太受认可的尝试,开始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提供的信用保证保险保障和担保公司保障。人人贷于2017年11月30日、拍拍贷和团贷网于2018年1月1日起均取消风险准备金以满足监管合规的要求。和信贷算是较早尝试去自担保的头部平台,据其财报披露,早在2017年年初终止了风险准备金政策,同时与长安保险签署了第三方保险协议。

事实上,互金龙头陆金所上架的平安普惠的P2P项目就一直有引入平安产险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但对于风险的有效评估以及高昂的保费是束缚P2P与保险公司开展实质性合作的最大障碍。与收费较低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是一条可行的道路。新组建的银保监会于2018年4月份发布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明确规定“融资担保业务,包括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同时指出“借款类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贷款、互联网借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票据承兑、信用证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一时间被视为P2P联姻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利好。但今年8月中旬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发文明确规定“在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结束前,省内法人融资担保公司以及省外融资担保公司在川分支机构不得开展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为借贷平台的互联网借贷担保业务”,这条联姻之路短期之内似乎又不是那么好走。总而言之,去风险准备金后P2P行之有效、成本可控的第三方增信措施仍有待持续探索。

2018年7月的雷潮阵阵带来了从业人员和投资人的恐慌,关于这场雷潮的成因以及应对措施,大文在先前的文章中已经谈了很多,这里不再重复。阳光总在风雨后,行业的困难只是暂时的。如果这个行业真的能够证明自己能够做到推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一定会鼓励行业的健康发展。这场行业洗牌,在网贷史上,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洗牌只是将一些行业内的害群之马及早清退,优秀合规平台将会脱颖而出,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2018年是P2P的生死大年,合规检查的出台给网贷行业指出了一条活路,但也并非意味着备案能够快速落地。从当下监管关注的重点看,如何“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是最为头疼的事情。“生”的问题以“死”的问题有效解决为前提,不解决退出平台如何安详死亡、不给社会添堵的问题,就无法给优质合规平台补发准生证。今年8月15日,银保监会召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开会,要求主动协助化解P2P的暴雷风险,“死”的问题的解决有了重大突破。相信借助金融市场更多实力主体的力量,网贷行业的风险缓释机制有望加速构建并完善,“生”问题的解决也将为时不远,网贷行业发展的第二春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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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下发P2P平台整改通知书8月份开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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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下发P2P平台整改通知书8月份开始备案(最新篇)

网贷之家讯网贷之家独家获悉,湖南省金融办近日已经向平台下发《P2P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通知书》(下称《湖南整改通知书》),并向地方监管层下发《湖南省网络...

湖南下发P2P平台整改通知书8月份开始备案(精选篇)

湖南省金融办近日已经向平台下发《P2P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通知书》,并向地方监管层下发《湖南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内部征求意见。据悉已经有平台收到《整改通知书》,但数量不多,知情人士称“只有长沙地区的2-3家”。

湖南省金融办近日已经向平台下发《P2P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通知书》(下称《湖南整改通知书》),并向地方监管层下发《湖南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湖南备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内部征求意见。

平台收整改通知书 最快8月开始备案据网贷之家了解,已经有平台收到《整改通知书》,但数量不多,知情人士称“只有长沙地区的2-3家”。

《湖南整改通知书》主要提及风险整治小组发现的问题,并向平台提出整改要求。需关注的是,此次收到整改书的平台将可能成为湖南地区第一批完成备案的平台。

还有业内人士向网贷之家透露,湖南地区已经劝退了几十家严重不合规范的平台,也有几家选择了主动退出,退出方式多为良性退出。自2016年底开始至2017年初,在湖南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小组的风险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平台存在严重不合规现象,尤其是越过8·24号国办文件的红线。对于取缔平台具体数量,尚未得到有力证实。

据知情人士透露,6月底,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平台将提交整改报告,当前正抓紧进行自我整改,如顺利,最快可在8月开始提交备案材料。湖南同北京一样,落实“合规一家,备案一家”的思路。

意见稿:区县政府为网贷机构监管第一责任人 平台发起人资产不低于500万

针对《湖南备案征求意见稿》,网贷之家多方求实得知,湖南地区实行各县市区(具体包括:区、县、县级市、高新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受理、市州政府金融办初审、省政府金融办备案制。而同样是省级行政区的广东地区则提出,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实行注册地所在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受理,省金融办统一备案制;而根据需要,区(县、县级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可负责相关资料受理工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湖南备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县市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受理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申请时,县市区政府需履行网贷机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责,愿意承担其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及处置责任。在备案登记后的管理中,也做出同样强调。

对于该项要求,网贷之家发现其他地区有类似规定,但存在着些许差异。

6月初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上海市网贷管理办法》)中提出,本市各区政府是辖内网贷机构业务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日常监管、风险处置等工作。

《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也有明确,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与湖南地区存在差异的是,湖南地区将网贷机构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至区县人民政府。

针对这一点,业内人士向网贷之家表示,这可能成为网贷平台的备案工作的不确定性因素。“区县级人民政府普遍缺乏对行业和平台的专业判断能力,地方政府考虑到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会缺乏积极主动性,从而不愿承担责任,搁置了平台备案进程。”

此外,《湖南备案征求意见稿》还对网贷机构主发起人提出要求:主发起人为自然人,权属清晰的个人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主发起人为企业法人,净资产则不低于500万元。有人指出发起人即为网贷机构大股东。

相比之下,其他地区并没有对网贷机构发起人提出要求。虽有地区对网贷机构的背景和实力有所提及,但提出的都是鼓励性要求。

《上海市网贷管理办法》提到,鼓励网贷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广东也鼓励网贷机构引进实力股东,在《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出,鼓励机构增加注册及实缴资本至5000万元以上。

针对近日引得关注的“资金存管属地化”问题,据网贷之家了解,《湖南备案征求意见稿》对存管行的条件,并没有提出要求。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最新数据,5月,湖南地区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数量为28家,总成交量6.06亿元,收益率为11.91%,平均借款期限4.25个月,平台吸引的活跃借款人数为0.18万人,活跃投资人为1.88万人。(网贷之家 文/昏晓)



来源:网贷之家 文/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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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分析】“分类整改”思路下 平台是时候该想好是否继续做P2P了

作者:王艺、文婷(咋投特约观察员、网贷之家专栏作家 )

继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2017年4月24日网上有新闻传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的文件。该简报显示,在2017年3月23,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2、《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比特币交易平台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3、关于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安排的建议;4、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一步重点工作;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研究清单。

其中,《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全文内容,近期从网上有公布其中的摘要内容。其中五个行业比较关心的问题,在不同程度,我们华商互金团队,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回应,并能够很好地指导实务中P2P平台的下一步整改工作:

第一,整改截止日期是否是2017年8月23日?可否延长?

第二,所谓“双降”,具体是指什么?

第三,明确了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前提,以及发放整改通知书后,整改计划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没有收到整改通知书的P2P企业,下一步如何处理?

第四,整改类P2P,如何分类整改?

第五,整改后验收不合格,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下面详细分析之。因为上述文件目前还没有看到官方发布,所以通知内容应该以官方发布的内容为准。我们仅从媒体公布的摘要内容进行分析。以下分析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所及监管部门的意见无关。

第一,整改截止日期是否是2017年8月23日?可否延长?

这个问题,行业已经很早关注到了,答案是延期了,整改实施阶段应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但每个地方不排除会提前完成。但延期不代表可以放松,整改工作量很大,整改时间其实很紧迫。至于对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整改期最长可延至2年的安排,不代表所有平台都如此,对于这一条的理解应该从严理解。

我们认为,P2P平台还是应该主动提前完成验收合格,才比较稳妥。

第二,所谓“双降”,具体是指什么?

从《通知》的角度,双降是指“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数量及业务规模双降”。这里的业务规模,是指不合规业务,而所谓不合规业务,我们理解,应该从两方面来看,一个是超限额的产品(包括大拆小等规避限额的做法);一个是产品结构不合规(即使限额内,例如专业放贷人的产品结构)。为此,如果是合规业务,可以不降。对于继续发大标或者发产品结构不合规的业务的情形,存在被“立即叫停并严肃处理”的风险。

我们认为,P2P平台应尽快聘请律师对自身产品结构的合规性进行诊断,并调整妥当,尽快推动合规业务的规模发展。

第三,明确了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前提,以及发放整改通知书后,整改计划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没有收到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如何处理?

从《通知》来看,可以向“违法违规情节较轻、配合整改意愿较强的从业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但一旦下发了该通知书,就要“持续监督落实整改要求,并组织验收”。

从《通知》来看,获得《整改通知书》的P2P平台应自行制定整改计划,应明确如下内容:1、按照整改通知书中的整改事项,确定整改完成期限;2、承诺不新增不合规业务;3、存量不合规业务明确退出时间表,原则上不超过1年;4、做好退出业务可能引发风险的应急预案。

如果P2P平台还没有收到《整改通知书》,按照《通知》的意见,我们理解,可能属于“未纳入重点对象范围的从业机构”,为此可以由各地采取集中约谈、宣讲政策、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要求其进行全面自查并整改,不得再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

这类还没有收到《整改通知书》的P2P平台面临随机抽查的可能性,抽查比例不低于非重点对象的20%,对于发现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按照重点对象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清理整顿。

我们认为,不管是否收到整改通知书,P2P平台都应全面自查整改。

第四,整改类P2P,如何分类整改?

1、对整改类P2P网络借贷机构出具整改意见书, 督促制定实施整改计划;

从上述第三点获得整改通知书的P2P平台(如有)来看,如果已经收到整改通知书,违规业务应该是比较轻的,为此才会有下面的“整改困难、机构属性复杂、业务交叉嵌套等情形”的另外一种分类要求。

2、对于整改困难、机构属性复杂、业务交叉嵌套等情形,根据业务规模、类别、主管业务等甄别机构性质,按照主动退出、合并重组、剥离独立以及转型移交等情形进行分类整改,并明确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退出时间表。

这一条,我们认为非常重要。核心落脚点是在对整改类P2P中,再次进行区分,进行分类整改的思路。

(1)主动退出。这一条很容易理解,就是清盘。近期红岭创投提出的三年清盘的案例,即属于这一种。

(2)合并重组。实务中,可能存在拆分平台业务到不同公司的情形,需要合并重组,符合P2P的业务模式特点。包括可能被第三方收购,也属于这种情形。在股权结构搭建和调整方面,应结合自身业务合规性角度出发,进行完善。

(3)剥离独立。因为P2P平台强调专门经营原则,为此其他与P2P无关的业务,例如互联网+金交所的产品、互联网+保险等业务,应剥离出去,确保P2P公司的独立性和专门经营业务的要求。

(4)转型移交。这一点很好理解,P2P平台很多因为限额问题,与其自身资产端和团队基因不符,为此需要转型做其他的互联网金融形态或做其他的业务,为此,需要将P2P平台进行全面转型,撇清与P2P的关系,至于是在P2P平台上转型,还是通过业务剥离、资产出售的方式解决,可以具体判断。所谓的“移交”,我们理解,要结合具体转型方式来确定。

至于“明确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退出时间表”,这一点似乎还是要求P2P平台自身要有一个不合规业务退出的时间表。

第五,没有整改后验收合格,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这一条,从地方的备案细则,也可以看到具体结果。即:对不配合监管、拒不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以及违规情节较重的,纳入取缔类机构处理。

取缔类的处理后果,也需要看违法违规的程度,相关措施包括:

1、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种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2、金融部门应停止提供金融服务;

3、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4、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坚决打击相关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通知》中的内容值得仔细研读,其在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回应了实务中P2P平台的很多困惑。

我们认为,P2P平台应首先进行战略选择,明确自己是否适合继续做P2P;

其次,如果继续走P2P之路,如何更好地在上述时间表内完成整改工作,也许需要放弃很多眼前利益,而是尽快完成备案才是王道,需要尽快做选择,下决断;

最后,尽快验收合规,尽快将自身纳入合规类,是一项短期且紧迫的工作,不可掉以轻心。最好尽快引入专业机构的意见,少走弯路,节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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