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手机归属号段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在区境南部建立上海县署;清道光二十五年

(1845年),区境北部先后开辟为英租界和法租界,开始有“南市”、“北市”之说。1927年7月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后,南市老城厢地区划入沪南区管辖。在1937年“八一三”抗战爆发后的沦陷时期,沪南区改称为南市区。

1945年抗战胜利后,区境为上海第一区(黄浦)、第二区(老闸)、第三区(邑庙)、第四区(蓬莱)。当时上海市政府将全市分设30个区,第一区因濒临黄浦江,又以江名黄浦为区名,这是黄浦区得名之始。南市老城厢地区划为邑庙区、蓬莱区。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两区分别接管,并建立区人民政府,1959年12月邑庙、蓬莱两区合并为南市区。1956年,黄浦、老闸两区合并为黄浦区;1959年,邑庙、蓬莱两区合并为南市区;1993年,黄浦区、南市区原浦东地区划归浦东新区。2000年,黄浦、南市两区拆二建一,成立新的黄浦区。黄浦区委、区政府驻地:延安东路300号。

“黄浦”的地名得名于“黄浦江”:黄浦江,南宋名“黄浦”,清代始称“黄浦江”,源自今上海市西部淀山湖,流经十一区,至北部吴淞口注入长江,为上海最大的河流,被誉为上海的“母亲河”。1945年建区时,以境东河名命名为“黄浦区”。

黄浦区区境自唐天宝十年至宋代属华亭县,至元代

隶属上海县。1843年上海开埠,境内地区被英、法等国强辟为租界。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以黄浦江名建立了最早的黄浦区。上海解放后,该区域区划几经调整,先后属于黄浦、老闸、邑庙、蓬莱、卢湾、嵩山等区。1956年原黄浦区与老闸区合并。

1959年,原邑庙区、蓬莱区合并成立南市区。原嵩山区部分划入卢湾区。1960年原新成、邑庙和卢湾区部分地段划入原黄浦区,1961年原浦东县部分街道划入原黄浦区、南市区。到80年代,原川沙县部分乡镇陆续划入原黄浦区、南市区。

1993年原黄浦区、南市区境内浦东地区全部划归浦东新区,2000年原黄浦区、南市区撤销,建立新的黄浦区,2011年撤销原黄浦区、卢湾区建制,建立新的黄浦区。

2011年6月调整后新的黄浦区辖10个街道:南京东路街道、外滩街道、半淞园路街道、小东门街道、豫园街道、老西门街道、瑞金二路街道、淮海中路街道、打浦桥街道、五里桥街道。共192个居委会和1个社工站(新天地社工站)。

黄浦区,地处黄浦江和苏州河合流处的西南端。北起苏州河,与虹口、闸北两区相望;东、南濒黄浦江,与浦东新区一江之隔;西至成都北路、延安中路、陕西南路、肇嘉浜路、瑞金南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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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8,154,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cn三、 基本情况简介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公司网址 .cn电子信箱 ir@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办公室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绿地控股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境内) 大厦18-19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章海红、俞颖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 张乾圣、王郁峰的财务顾问 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 .cn 2017 年 2 月 18 日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 .cn 2017 年 5 月 17
日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7 月 20 日 .cn 2017 年 7 月 21 日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9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否吴晓波 是 7 7 7 否蔡顺明 否 3 2 1 1 否汲广林 否 3 3 3 否周青 否 4 4 2 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其中:现场会议次数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150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三次,在公司年度审计、定期报告披露、外部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半年度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三次,对公司董事、高管候选人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二次,对高管人员年终考核及薪酬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执行,在报告期内,依照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其绩效表现,并重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履职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兑现,体现“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匹配、业绩与收益挂钩”,有效发挥绩效薪酬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适用 □不适用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
披露的《绿地控股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 披露的《绿地控股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十、其他□适用 √不适用 151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利率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还本付息方式 交易场所 余额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 15 绿 地 5年 2020年 20 3.90 按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上海证券公司 2015 年公司 01 12月10 12月10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交易所债券(第一期)(品 日 日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种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绿地控股集团有限 15绿地 5年 2020年 80 3.80% 按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上海证券公司 2015 年公司 02 12月10 12月10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交易所债券(第一期)(品 日 日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种二)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绿地控股集团有限 16绿地 6年1 2021年1 90 3.48% 按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上海证券公司 2016 年公司
01 月21日 月21日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交易所债券(第一期)(品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种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绿地控股集团有限 16绿地 6年1 2021年1 10 3.80% 按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上海证券公司 2016 年公司 02 月21日 月21日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交易所债券(第一期)(品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种二)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12日,绿地集团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按约定支付了第一年利息;2017年12 月11日,绿地集团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按约定支付了第二年利息。 2017 年 1 月 23 日,绿地集团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按约定支付了第一年利息;2018 年 1 月 22 日,绿地集团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按约定支付了第二年利息。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5绿地02设有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年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2、16 绿地 01 设有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2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系人 尹一婷 联系电话 010-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 □不适用 绿地集团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 36.05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绿地集团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33.56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6 月 27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绿地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维持“15绿地 01”、“15 绿地 02”、“16 绿地 01”、“16 绿地
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公司债券无增信机制。 绿地集团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偿债计划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53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绿地集团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偿债计划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兑付日均为2021年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品种一的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及 2017 年 12 月 11 日,绿地集团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按约定分别支付了第一、二年利息。2017 年 1 月 23 日及 2018 年 1 月 22 日,绿地集团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按约定分别支付了第一、二年利息。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适用 √不适用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154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认真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变动原因 同期增减(%)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2,851,314,467.36 23,440,926,641.89 40.15 房地产业毛利率提升 使营业利润大幅增长流动比率 1.32 1.45
-12.70贷款偿还率(%) 100.00% 99.59% 0.41利息偿付率(%) 100.00% 99.63% 0.37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兑付情况正常。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 2782
亿元,已使用额度为 1432 亿元,未使用额度为 1350 亿元。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55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一、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8】 号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7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绿地控股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绿地控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56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一)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绿地控股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25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六、56
所述,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为绿地控股公司最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2017 年度,绿地控股公司房地产及相关产业收入1,504.74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2,863.55 亿元的比例为 52.55%。
绿地控股公司在销售商品房,在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取得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为绿地控股公司利润的关键指标,以及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需要一定程度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管理层在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所以我们将绿地控股公司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测试和评价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绿地控股公司的房产标准买卖合同条款和竣工备案、签约收款流程,以评价绿地控股公司有关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就本年确认房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买卖合同及可以证明房产已达到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符合绿地控股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房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可以证明房产已达到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二)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如绿地控股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11
和附注四、30 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附注六、10 所述,存货余额 5,166.62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19.79 亿元,存货账面价值 5,146.83 亿元,存货账面价值占资产总计 60.66%。 157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绿地控股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管理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每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过程中,管理层需对每个拟开发产品和在建开发产品达到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作出最佳估计,并估算每个存货项目的预期未来净售价 (参考附近地段的同类或类似房地产项目的最近交易价格)
和未来销售费用以及相关销售税金等,该过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由于存货金额重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可能对本期经营成果和期末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估计存货项目达到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和未来净售价,特别是考虑到当前的经济环境在各个城市推出的各种应对房地产市场的措施,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减值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的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跌价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测试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将各存货项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估计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与绿地控股公司最新预算进行比较,复核与预算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价管理层预算的准确性;(3)在抽样的基础上对存货项目进行实地观察,并询问管理层这些存货项目的进度和各项目最新预测所反映的总开发成本预算。特别关注已经出现停工、滞销的房地产项目,判断其计提跌价的充分性;(4)复核及评价管理层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并将估值中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与平均净售价有关的关键估计和假设,与市场可获取数据和绿地控股公司的预算计划进行比较。
(三)重大收购和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1、事项描述 如绿地控股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4,附注四、5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七、1 和附注七、2所示,绿地控股公司本年有重大收购和处置子公司项目。由于相关收购和处置的会计核算较为复杂且影响金额重大,故我们将该等事项的会计核算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58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2、审计应对
我们对重大收购和处置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并检查了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收购或处置相关的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和外部审批机构的审批(如需要)、购买或处置价款支付单据、股权转移手续等相关文件,复核绿地控股公司管理层对购买日或处置日的判断;
(2)复核股权收购的合并成本在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分配的合理性,对购买日的企业会计处理进行复核; (3)检查股权处置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是否正确; (4)复核资产评估师的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必要时请内部评估专家对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方法和假设进行复核,以评价企业合并和处置股权交易的作价是否公允,企业合并中合并对价在被收购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是否恰当;
(5)复核相关收购或处置事项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 四、其他信息 绿地控股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绿地控股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绿地控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159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绿地控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绿地控股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绿地控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绿地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绿地控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160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六)就绿地控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海红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日编制单位: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27,243.91 1,819,173.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七、1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4,500,000,000.00 3,00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056,539,800.00 73,432,050,000.00 资产总计 81,559,867,863.91 76,796,430,009.77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
年年度报告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396,674,783.81 -1,337,729,452.18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396,674,783.81 -1,337,729,452.18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8,593,878.17 2,027,176.11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65,109,173.82 -496,737,818.64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998,010,886.7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4,182,559,063.60 2,998,010,886.77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六、综合收益总额 4,182,559,063.60 2,998,010,886.77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169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7,710,816,123.92 291,982,540,188.7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51,380,733.65 253,140,324.13 65,007,151,952.36
57,355,121,347.74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171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注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90,909,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90,909,000.00 4,50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624,989,800.00 6,70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24,989,800.00 6,700,0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080,800.00 -2,200,000,000.0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 股本 优先 其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永续债 存股 股 他一、上年期末余额 12,168,154,385.00 2,00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正奎 174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其他权益工具 专 其他 项目 减:库 项 所有者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综合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存股 储 计 股 债 收益 备一、上年期末余额 299,801,088.68 -299,801,088.68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433,630,877.00 -2,433,630,877.003.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 (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六)其他四、本期期末余额 12,168,154,385.0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为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房地(集团)公司通过收购原“上海嘉丰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进行跨行业资产重组、并变更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1998 年 7 月 1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换发注册号为 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 6 月 29
日,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的规定,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100%股权,共发行
11,649,834,2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012,394,199 股股份、向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927,812,451 股股份、向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500,837,581 股股份、向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503,741,870 股股份、向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78,343,754
股股份、向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1,206,037,043 股股份、向上海鼎晖嘉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517,205,241 股股份、向宁波汇盛聚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65,112,627 股股份、向珠海普罗股权投资资金(有限合伙)发行122,071,374 股股份、向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16,278,156股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共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1,649,834,296.00 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68,154,385.00 元。 2015 年 8 月 13 日,本公司名称由“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证券简称由“金丰投资”变更为“绿地控股”。 2016 年 3 月
18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换发证照编号为 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370032,法定代表人为张玉良。 2016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名称由“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700 号,总部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700 号。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置换,住宅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酒店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金融信息服务(不含金融业务),绿化工程,能源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服务,物业管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金融信息服务、绿化工程、能源、汽车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业务。
177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无母公司及最终控制人。 本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举行定期和临时会议,按各自的权限对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本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其职能。本公司设有总裁室,总裁室下设:办公室、运营管理部(2017 年 6
月原战略规划与企业管理部更名为运营管理部,新增房地产运营管理职能)、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技术管理产品研发部、营销管理部、投资发展部、工程合约部、党务部,共 9 个部门和并购中心(2017 年 6 月划归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管理)、审计中心及风控中心。原海外事业管理部于 2017 年 1 月撤销,原集团海外事业管理部业务根据工作需要由集团各相关部门对接。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1 户,二级子公司共 143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如本附注一所述,本公司于 2015 年度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在本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处理原则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绿地集团 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共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1,649,834,296.00 元,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68,154,385.00 元。2015 年 6 月 26
日,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绿地集团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 178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虽然就该交易的法律形式而言,本公司通过该交易取得了该次所购买的股权资产所在的标的公司的控股权益,但就该交易的经济实质而言,是绿地集团原股东取得了对本公司的控制权,同时本公司未保留的重组前原有资产、负债,不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和讲解所指的“业务”。因此,该次本公司向绿地集团原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构成非业务类型的反向购买。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依据财会函[2008]60
号文所指的“权益性交易”原则进行编制,即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会计上购买方(由法律上子公司构成的汇总模拟会计主体)的汇总模拟财务报表的延续,其中与所购买资产相关的各项资产、负债、收入和成本费用按照其在所购买资产的汇总模拟财务报表层面所示的账面价值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并未保留重组前资产、负债及其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费用。详见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金融信息服务、绿化工程、能源、汽车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业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确定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8“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79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行业,
正常营业周期超过一年,一般以三年为一个营业周期,其他子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分别确定美元、港币等货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180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181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82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反向购买,法律上的母公司(本公司)遵从以下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个别财务报表: (1)合并财务报表中,法律上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2)法律上母公司的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合并财务报表时,以其在购买日确定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进行合并,交易成本大于交易中取得的法律上母公司(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所规定的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是法律上子公司的比较信息(即法律上子公司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4)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的规定确定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前期比较个别财务报表为母公司自身个别财务报表。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83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84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5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186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187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 188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89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11.
应收款项(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 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 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集团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保证金组合 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组合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 务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 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
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 190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工程施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和在途物资等。 (2)存货(除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出租开发产品外)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出租开发产品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房地产开发用土地按取得时实际成本入账。在项目开发时,按开发产品占地面积计算分摊计入项目的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按实际成本入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亦计入开发成本。待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成本转入开发产品。
开发产品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开发产品按建筑面积平均法核算。 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按实际成本入账,按本公司同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用作出售的,按相关开发产品摊余价值结转相应营业成本。
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入账。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早于有关开发产品完工的,在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按有关开发项目的实际开发成本计入有关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晚于有关开发产品完工的,则先由有关开发产品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待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再按实际发生数与预提数之间的差额调整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4)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191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开发成本以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的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的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7)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13. 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192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93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94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 2011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95 / 411 2017 年年度报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
◆ 公司概况 ◆ ◇更新时间:◇
 公司名称 :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会计事务所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营范围 :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置换,住宅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酒店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金融信息服务(不含金融业务),绿化工
 程,能源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史 : 公司为上海房地(集团)公司通过收购原"上海嘉丰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股,进行跨行业资产重组、并变更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1998年7
 月1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换发。
 2015年8月,公司名称由“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2016年3月18日,名称由“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绿地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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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 2017年8月19日公告,2014年10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
 通过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绿地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成功设立30亿美
 元的中期票据计划,由绿地全球根据市场情况分期募集提取,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绿
 地集团境外投资项目,并由绿地集团为该中期票据计划项下的债券本息提供不可撤销
 的全额担保。基于该中期票据计划,绿地全球已进行了六次发行,共计发行21亿美
 元定息债券。日前,绿地全球进行了该中期票据计划下的第七次发行,本次发行5亿
 美元3年期定息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4.85%,到期日2020年8月17日。本次发行债券
 【经营数据】 2017年8月11日公告,2017年7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4个,南京
 禄口G06项目用地面积约1.01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商住用地,总地价2.01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49%权益。山东莱芜雪野湖小镇项目用
 地面积约64.6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73.9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
 商务用地,总地价4.98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60%权益。贵阳贵州铝厂地块项目用地
 面积约3.75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总地价4.76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85%权益。峨眉山文旅小镇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40
 .35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44.2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地价5.45亿
 元。公司拥有该项目70%权益。
 【业绩快报】 2017年7月19日公告,披露2017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每股收益0.3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369.09万元,同比变动0.76%。报告期内,公
 司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等主要财务指标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主要源于
 :公司房地产主业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去库存、拓项目、降
 成本、强运营,取得了明显成效,报告期内结转收入及利润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同
 时,大基建等多元产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产业之间互为支撑的协同效应进
 一步增强,为公司整体业绩平稳增长提供了有效支撑。
 【经营数据】 2017年7月19日公告,披露2017年第二季度基建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2017年4-6月,公司基建业务新增项目总计733个,总金额4,691,893.27万元,总
 金额同比增减2.62%。2017年1-6月,公司基建板块新增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为宁波杭
 州湾滨海新城基础设施PPP项目(二期),项目金额348,500.00万元。
 【经营数据】 2017年7月19日公告,披露2017年第二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2017年4-6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12个,权益土地面积约207.24万平方米;权
 益计容建筑面积约547.21万平方米。公司完成新开工面积795.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
 期增加28.3%,完成竣工备案面积554.0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6.0%。2017年4-6
 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582.9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4.9%;实现合同销售
 金额745.6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9%。2017年1-6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03
 9.3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8.4%;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330.96亿元,比去年同期
 【经营数据】 2017年7月12日公告,2017年6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6个,其中
 ,南宁江南区三津大道东侧、智兴路北侧GC号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8.61万
 平方米,容积率3,计容建筑面积约25.8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总地价9.
 04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西、复兴东路南
 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19.26万平方米,容积率2.1,计容建筑面积约40.5万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总地价21.67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西安沣东超高
 层项目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61.71万平方米,综合容积率3.27,计容建筑面积约202.
 0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教育用地,总地价26.04亿元。公司拥有该项
 【重大事项】 2017年7月4日公告,披露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PPP项目的进展,近
 日,经绿地集团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城投与隧道工程签订了《南京轨道交通5
 号线工程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绿地城投作为牵头方,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绿地集团拟出资万元,占比89.85%;绿
 地集团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400.00万元,占比0.07%;隧道
 工程拟出资500.00万元,占比0.08%;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58839.51万元,
 占比10%。隧道工程负责投标文件中“自行承包方案”所承建的工程范围内起点~七
 桥瓮站(含)等总承包施工。隧道工程自行承包部分按概算下浮包干,暂定总金额
 约为69.37亿元,最终合同总价以审查批复金额为准。
 【重大事项】 2017年7月1日公告,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10.00亿元。同
 时,公司拟与雅居乐物业结成战略性合作伙伴,支持雅居乐物业未来物业管理及各
 类社区增值服务的快速发展。为此,公司与雅居乐物业达成共识,自2018年至2022
 年的5年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将以雅居乐物业作为优先级物业合作商。本次交
 易如顺利完成,可为公司带来约9.93亿元投资收益。
 【重大事项】 2017年6月24日公告,2014年10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
 通过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绿地全球在香港交易所成功设立30亿美元的中期票据计划
 ,由绿地全球根据市场情况分期募集提取,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绿地集团境外投资项
 目,并由绿地集团为该中期票据计划项下的债券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担保。基于
 该中期票据计划,绿地全球已进行了五次发行,共计发行16亿美元定息债券。日前
 ,绿地全球进行了该中期票据计划下的第六次发行,本次发行5亿美元定息债券,债
 券票面利率为4.00%,到期日2018年6月20日。本次发行债券将于香港交易所上市。
 【经营数据】 2017年6月10日公告,2017年5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4个,天津
 市静海县团泊新城璧龙湾项目用地面积约15.05万平方米,容积率1.2,计容建筑面
 积约18.1万平方米,总地价9.42亿元。成都锦江区三圣街道粉房堰村6、11组地块项
 目用地面积约3.13万平方米,容积率4.5,计容建筑面积约14.1万平方米,总地价7.
 05亿元。荆州绿地之窗二、三期土地项目用地面积约20.96万平方米,容积率3.23,
 计容建筑面积约67.7万平方米,总地价8.07亿元。吴江太湖新城鲈乡南路西侧芦荡
 路南侧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9.63万平方米,容积率1.8,计容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
 米,总地价12.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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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2017年一季报披露,3月末前十大流通股东中1家券商、2家基金合计持股17331.
 89万股,占流通盘比例为5.38%(12月末前十大流通股东中3家基金合计持股9579
 .56万股,占流通盘比例为2.97%) 股东人数154548户,上期为154109户,户数
 板块: 房地产概念、大盘概念、沪深300 概念、融资融券概念、中证100概念、
 沪自贸区概念、证金汇金概念、PPP概念概念、电子竞技概念、蚂蚁金服概念、股权转
 让概念、雄安新区概念、MSCI中国概念、房屋租赁概念、低市盈率概念、上海概念。
 【主营亮点-房地产+多元产业】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的跨国经营企业,同
 时也是中国首家以房地产为主业并跻身《财富》世界500强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已在
 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大基建、大金融、大消费”等多元产业
 【房地产龙头】绿地控股是中国第一家跻身《财富》世界500强的以房地产为主业的
 综合性企业集团,并在中国房地产主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中排名第1位。主营业务包
 括房地产主业及其延伸产业,包括建设建筑、酒店及商业运营等业务,还涉足能源
 、汽车、金融等其他产业。绿地集团主业为房地产开发,开发规模、产品类型、品
 质品牌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公司也是全国覆盖范围最广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公
 司于2013年8月通过资本运作,成功控股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绿地香港(00337)
 ”,打造成绿地集团重要的境外融资平台,实现全球资源整合的战略新布局。
 【大金融】大金融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发展的产业板块之一。公司努力打造“投资+投
 行”的全产业链大资管平台,积极推动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和资本运作
 四大业务齐头并进,净资产收益率和不良资产率在行业内均处于优良水平,“绿地
 金融”的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2016年年内,收购香港4/9号牌照圆满收官,绿地
 (亚洲)证券正式设立,为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内地香港资本互通和联动增添极大
 的动力。同时,年内公司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业务,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吉
 【大基建】公司逐渐形成了以房屋建设为主,基础设施建设并重,涵盖专业工程、
 建筑装饰、建筑设计、建筑材料贸易、园林绿化等在内的大基建产业集群。目前,
 公司大基建板块具有国家认定的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3项,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1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13项,其他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数十
 项,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4项,及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数百项。公司下属基建类
 企业相继获得了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百强企业、全国优
 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全国建筑业AAA信用企业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及
 国家或省市级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鲁班奖、白玉兰奖等多个奖项,在业内享
 【海外直采+布局零售】公司以“全球资源,中国市场”为经营理念,采用“自产+
 直采+直销”模式,不断拓展海外直采网络,快速布局零售实体门店,积极推进线上
 销售和跨境电商平台,围绕进口商品直销打造全新零售业态,整体经营持续向好。
 公司先后在美国、英国、澳洲、韩国、加拿大设立了五大海外商品直采中心,建立
 了商品货源直采渠道。迄今,公司已引进20000余种海外优质商品来满足中产群体更
 高层次的消费和服务需求。2016年实体门店绿地全球商品直销中心(G-Super)新开
 18家,门店总数达到27家,分布于上海、南京、杭州、苏州、济南、郑州、成都、
 长沙、无锡、常州等全国近10个一二线城市,将G-Super的消费理念和经营模式从沿
 【汽车业务板块】绿地集团汽车业务板块主要提供汽车经销及维修养护业务,是上
 海著名汽车销售企业,通过立足上海、布局长三角,并向全国拓展,目前旗下拥有
 宝马、凯迪拉克、沃尔沃、上海大众、通用别克、通用雪佛兰、广汽丰田、广汽本
 田等国际著名汽车品牌4S店、汽车服务公司40余家。绿地汽车在2012年中国汽车经
 销商中排名第27位。绿地集团汽车板块曾多次荣获“上海市著名汽车销售企业”、
 “上海五星级汽车销售服务品牌”、“上海最佳汽车销售企业”等荣誉称号。截止2
 016年末,公司共拥有4S店29家。2016年度,公司汽车服务板块运营状况良好,继续
 入围“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经销商集团百强企业”。
 【酒店旅游业】公司自2005年就涉足酒店旅游业,先后与洲际、万豪(喜达屋)、
 美利亚等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及品牌,缔结了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于2012年推出
 了自有奢华酒店品牌“铂瑞”(Primus)和高端商务品牌“铂骊”(TheQube),于2
 016年推出了高端设计品牌“Q酒店”,并已落户国内外十余城市。截止2016年末,
 公司拥有营运酒店28家(其中自营酒店12家),营运酒店客房总数7452间,另有输
 出管理酒店3家,在建酒店47家。公司酒店已遍布国内及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
 德国、日本、韩国等全球多国50余座城市,覆盖高档豪华、度假休闲、商务经济等
 全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旗下酒店集团再度蝉联“酒店业最具影响力品牌”和
 “中国饭店集团60强”两项行业大奖,铂骊品牌荣获第十三届“中国酒店[金枕头]
 奖”之“年度最具发展潜力时尚商务酒店品牌”。
 【能源板块】能源板块目前已形成了煤炭生产、加工、储运、分销及油化产品仓储
 、运输、贸易、零售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绿地集团在内蒙古、山西拥有多座煤矿
 资源,地质储量超2亿吨,年配送额超5500万吨,是上海市经信委指定的上海地区主
 要供煤企业。绿地集团能源贸易产品包括油化产品、煤炭产品及综合产品等。绿地
 集团近年来积极向能源上游和核心资源环节延伸,在产品深加工领域,拥有辽宁丹
 东煤炭深加工项目和浙江舟山石油产供销一体化基地,大幅提升能源产品附加值与
 核心竞争力。在煤炭和油品贸易、配送领域,绿地集团在舟山与上海分别拥有大型
 油库、停泊码头;并依靠自有运力,通过运输板块油轮,沿海沿江运送贸易商品。
 【定增募投优质地产项目】2016年8月,公司拟对本次定增方案之“发行数量”和“
 募资数额和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募资总额不超过1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资
 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房地产投资项目: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17
 .97亿元,拟使用募资70亿元,项目预计销售收入122.38亿元,利润总额25.71亿元
 ;合肥新都会项目,投资总额35.97亿元,拟使用募资20亿元,项目预计销售收入44
 .43亿元,利润总额 6.17亿元;合肥紫峰绿地中央广场项目一期,投资总额28.18亿
 元,拟使用募资20亿元,项目预计销售收入45.73亿元,利润总额8.75亿元。本次募
 集资金投入后,有利于公司更快、更好地推进现有优质地产项目,提升经济效益,
 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参股博大国际加码园林景观】2016年6月,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绿地海外与博大国
 际订立了股份购买协议,据此,于重组及绿地海外出售后,博大国际有条件地同意
 按购买价出售而绿地海外有条件地同意按购买价购买博大绿泽75356.1万股股份(占
 博大绿泽于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22.79%),股份购买价为每股0.756港元减任
 何于股份购买协议日期后所宣派及派付而其记录日期为结束日期前之任何分派或股
 息之金额。不考虑日后分红派息调整因素,本次交易总金额约为56969.21万港元。
 博大绿泽(股份代码:1253)为中国增长迅速的综合园林景观设计建设服务供应商
 ,主要于中国各地进行大型都市园林景观项目,2015年度,博大绿泽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6.2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亿元。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博
 大绿泽的持股比例,为房地产主业发展提供协同与支撑。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大力推
 进资本运作的整体战略。于本公告日期,绿地海外持有42662.4万股,占比12.90%。
 【轻资产化战略推进】2016年3月,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
 Amare 就拟发起设立酒店业投资信托(拟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签订了相
 关协议。该酒店业投资信托拟自公司收购19家位于中国境内的酒店物业,总计价值
 约为210亿元。该酒店业投资信托首批计划收购公司旗下上海绿地梅陇智选假日酒店
 等六家酒店,总收购价款暂定为62亿元,该信托托亦有计划收购公司在其他国家开
 发的酒店物业,公司将在该酒店业投资信托中认购不低于30%的份额,并通过和Amar
 e组建合资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持有资产管理公司25%股权)的方式继续参与对酒店
 的管理。本次交易符合公司“轻资产化”战略,通过房地产资产证券化加强资产流
 动性,加快资金周转率,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新关注--绿地控股借壳上市】2015年7月,公司完成定增事宜:其中重大资产重
 组置入资产完成过户。2015年6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证监会核准。2014年7
 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定向发行股份收购绿地集团100%股权。(
 2014年6月,上海国资委同意该事项)经评估,公司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拟定为21919
 6.80万元、拟注入资产绿地集团100%股权交易价格拟定为6673205万元;本次发行股
 份总量为116.49亿股(发行价格为5.54元/股)。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绿地集团整
 【免责条款】以上摘录、分析的内容不保证没有疏漏,只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参考信
 息,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如内容与公开披露信息不符,一切均以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原文为准。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成交回报(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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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成交量(手): 成交金额(万):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23.20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 卖出金额(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路证券营业部 1348.8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兴中道证券营业部 1049.03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零陵路证券营业部 952.55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 940.32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后长街证券营业部 - 2597.3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松江证券营业部 - 1222.50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诸暨暨东路证券营业 - 1075.5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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