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怎么给员工交保险上保险,一般都上什么保险的?

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不给交保险,还让员工打扫办公楼的公共卫生,而且,我们到现在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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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存在多处违法行为,你可以在律师指导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产生的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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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我现在的公司两个月,试用期是三个月,但是公司不给上保险,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员工在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就应当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可以随时请求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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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2013年9月1号进入公司,应聘月工资4500,因为我是技术工。公司说不给你交保险,给你4500,我说随便,但到每个月发工资,从不给工资条。到2015年下半年,工资涨到5000元,让我写保证书,说志愿不交保险,和公司无关,被逼我写了,到2016年2月份的工资,扣了1000元,开会说,效益不好为由,但老板那个月还出去旅游,但,到目前工资涨到5300,假如,公司在以效益不好为由扣1000元,我不想干了,可以向公司要,没有交保险的钱吗?和经济补偿金吗?写的那个保证书有法律效益吗?,,,先在这里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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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单位所在地,桥西区社会保险局申请办理。公司办理社保,需要以下证件申请办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布衣 采纳率:0% 回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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