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老人,同居期间有一房产,去世方子女父母有权利赶走子女吗继承房产吗?健在方如果想卖房要做哪准备,谢谢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同居期间房屋财产按照平等分割、共有财产的共有形式进行分割。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时应当实事求是陈诉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共同积累的债务也是需要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的。其中若是解除婚姻关系时具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要另行分配。

一、时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付出劳务等产生的收益、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而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共有形式

虽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目的是要规范同居纠纷财产的认定与处理,但是其所规定的“一般共有原则”恰恰使这一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我国《》中规定的共有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一种是按份共有,但是该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一般共有的原则究竟采何种形式并没有明确。从而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这一部分的判决非常混乱。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4)因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或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享有和承担。

离婚对于双方来说不仅是感情的关系撇清,同时更多涉及到双方的权益,这在离婚之前双方还需要有心理准备,以免在正式财产分配发生正面冲突,造成严重的后果。案件的处理向来是令人费解的事情,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将问题简化,正确认识婚姻关系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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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看具体情况,可以作为借款也可以作为赠与.这个,没有合同很难说.但是,司法实践中倾向借款,如果当时你是以结婚为目的的.

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行家

山东省律师协会医疗侵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医法汇”医事法律团队暨“医疗损害案件专家出庭团”创始人。

如果没有借据之类 一般算作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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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因为你没有问男方拿,而是他心甘情愿付出的,所以不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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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的情况下,属于赠与,或有字据为立,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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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的话应该视为赠与

没写借条的话就视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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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均未到结婚年龄,没有结婚证,小孩两个。现在要分开,女方因家庭问题无法带小孩,但愿意出抚养费。男方家庭父母都在,条件也适合带小孩,但其表示只带一个,另一个要送人抚养。但是女方不同意。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女方有没有权利要求男方两个都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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