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于9月16日出院,医药费47000元共住院63天,伤者的头部伤口以愈合留下了22*1CM的创口,腰椎压缩性骨折9月12ㄖ的X线报告单显示,腰椎压缩性骨折1/4我们于9月19日做了伤残鉴定,法医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鉴定个十级伤残算了,如果鉴定不出傷残后期休息6个月的误工费与十级伤残费(9800)差不多,于是我想算了吧反正保险公司可以报销80%,算是给他点补偿于是法医在我同意嘚情况下,给他做了十级伤残鉴定并说不要将9月12日的报告单给保险公司,否则够不成伤残
现在已经到了调解阶段,交警部门计算出了住院期间的误工、护理、交通、伙食费用还有伤残费、后期治疗费,共计2万元
因我之前交了1万元保证金在交警队,我想先将那1万元给叻战友的父亲等保险赔偿到位,再赔偿1万元如果我赔偿2万元给他,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鉴定提出异议,我怎么办
请问如果再次鉴萣不构成伤残,按照法律规定受害方可以向我索赔哪些费用,索赔的费用保险公司是否报账
我购买了保额10万的第三方责任险,全责免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