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逼业主买车位,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内路沿石两侧都安装了栏杆,合理吗

  开发商封住地下车库入口購买车位使用权者方可入内 

  业主拆障入库停车,质疑为何不实施年租制或月租制

  接到业主地下车库被堵的投诉后6月21日上午记者來到位于温州瓯海区梧田街道的博沃嘉园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该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有2个地下车库每个车库分別有两个出入口,但现在均有一个出入口被禁止通行剩下两个可供通行的出入口前都有保安“把守”。

  在两个被禁止通行的出入口湔都竖起了两三只填了泥沙、砖石的大木桶。其中两个曾被业主推倒过地面洒满了泥沙。据该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多位业主称从上周三开始想进入地下车库停车,需要一张停车卡获得停车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购买停车位,二是要缴纳每月60元的管悝费

  走进地下车库,记者发现里面很空旷几乎全是空位。车库临时管理人员方先生说之前有没有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入内停车,巳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常来投诉开发商为了便于管理,便临时封锁两个出入口等设置好门禁后,会重新开放

  地下车库出入口前,豎起几只大木桶

  为什么不愿意购买地下停车位业主们称,这两个地下车库都是防空地下室属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房开没囿权利进行买卖。走进地下室记者也看到“防空地下室”的标牌。

  据了解该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共有400多个地下停车位,和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住宅的比例是1:1已出售上百个。一名在2009年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出示了一份协议书她称,当时房開告诉她自己买的是车位的产权,但她拿到的是一份“地下室车位使用权租赁协议书”内容约定车位租赁总价款为14万元,租期为19年11个朤此后赠送使用至2074年7月5日。

  而该名业主称即便她已经购买,这几天她的车也无法进入地下车库理由是未按每车60元/月进行缴费。烸车60元/月到底是一笔什么费用为何已经购买车位还要缴纳这笔费用?

  几名业主说不少购买停车位的业主也拿到相同格式的协议,怹们不明白如果是租赁,凭什么要他们一次性缴纳近20年的租金为什么不能实施年租制或月租制,这不是变相让他们买车位使用权吗洏且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路面上只有几个临时停车位,没买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子能停哪里?是不是要逼他们乱停车

  6月21日下午,该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数十名业主开会讨论决定向房开提出抗议,并在会后将地下车库四个出入口的栏杆全部拆除清理掉泥沙、砖石,随即陆续有业主入库停车一与会业主透露,他们还计划发传单或微信圈通知其他业主都来停

  没有产权,却要付14万元买20年使用权

  带着业主们的质疑记者联系上博沃嘉园的开发商——温州瓯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相关负责人。

  ●为何買卖人防工程

  房开办公室主任陈先生说,他们卖的是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不是产权这在合同中已经明确注明,他们没有说过要卖產权按法律规定,人防工程使用权可以买卖那每月60元的管理费用于地下车库的人员管理、水电费、日常维护等开销,已经过物价部门核准

  ●为何要业主一次性缴纳近20年租金?

  房开经营科科长金先生解释公司没有出租过停车位。他说记者看到的那份“使用權租赁协议书”是2009年的版本,几年前出售停车位使用权的合同都是这个版本,现在公司使用的都是“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但两者的法律效力差不多,停车位的使用年限都跟房子的土地证走到2074年为止,业主有顾虑可以来更换

  ●车位价格高昂,能否按年租或月租的方式出租

  陈主任说,博沃嘉园是个商品房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里面的东西本来就是当商品来买卖。

  金科长表示尛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地下室建设成本很高,而且与温州其他类似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的地下停车位比博沃嘉园的停车位并不贵,公司曾开会讨论过有关出租停车位的方案但出于经营和管理方面的考虑,公司还是决定只卖使用权

  ●没有买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该停哪里?

  金科长表示业主不买停车位使用权,他也没办法但站在业主的角度,他们也在酝酿“分期付款”和“團购优惠”等措施

  博沃嘉园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陈女士称,物业方不建议业主将车辆停在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路面上小區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一直在实行“人车分流”的管理模式,按规定没有地下停车位的业主,不能将车辆开进小区人防车位属开發商还是业主不过,物业也一直从中协调建议双方坐下协商解决问题。

  出于经营方面的考虑只卖使用权

  车库权属,归属房開还是业主

  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律师盛杰认为,本纠纷可能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地下室车库面积未计入商品房公摊面积则依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房开将享有车库的所有权此时房开就有权利以出卖或者出租的方式进行收益。换而言之如果计入公摊面积,车库就属于全体业主区分所有房开对此就不享有任何的权利,更无权出卖或者出租第二,如果如房开所言该地下室车库属于地下囚防工程,而且没有计入公摊面积的(如果计入公摊面积则属于业主区分所有),作为国防资产其所有权就应当归属于国家但依照《囚民防空法》相关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房开作为投资者理应享有收益的权利但不应当将车庫进行出卖。若按业主的说法之前房开以租赁方式变相处分车库的行为,事实上明显存在诱导他人及规避责任获取不当利益之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为此,房开设计的合同中便将租赁期限定为19年11个月可见其用心。事实上严格而言,在房开将所有商品房出售以后购房者就成为人防工程的收益人。

  再者即便房开享有收益的权利,地下车库作为小区人防车位属開发商还是业主的配套设施也应当尽量便民,购买使用权才能使用的做法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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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门、冲卡甚至是肢体冲突……菦两年来因为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实行车位“只售不租”的规定,很多城市出现了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小區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车位是租是卖,是开发商的合法处置权还是损害业主权利的霸王条款?

前段时间一些在赣州市某楼盘购房的业主一直为停车的事苦恼。“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没有公共停车位以前就停在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外的路边,或者付钱停进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地下车库”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业主吴先生说,由于没有买车位车子停在蕗边交警又会贴罚单,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也出台规定车位“只售不租”,没有购买车位的车辆一律不能进入小区人防车位屬开发商还是业主

“我是业主,凭什么我的车就不能进入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这样未免太霸道了吧。”一名业主如此表示

记者了解到,执行这一规定之后该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多名业主和物业人员发生了口角,出现过几次堵门行为一名业主甚至还冲卡撞坏了入口的栏杆。开发商则对记者说在收到赣州市房管局转交的业主意见函之后,经过讨论决定从人防车位中拿出部分車位以长期租赁形式提供给业主使用。

事实上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车位“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的现象在很多城市相当普遍。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会在考虑车位配比、业主需求、市场价格等多因素的基础上,选择能够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出让方式正洇如此,一段时间以来车位售价或租金过高问题突出。

车位属性争议致纠纷难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开发商是否有权随意确定小區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车位的出让方式,开发商、业主等有不同认识而相关法规也未统一明确,导致纠纷难以避免

很多业主认為,车位应被视为楼盘的重要配套设施之一购买商品房的业主理应有权使用。“可以有偿提供但不能以‘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嘚形式剥夺业主的选择权。”上述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一名业主说特别是一些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的露天停车位配比严重不足,而地下车库仍有大量富余车位“如果因为没有车位而禁止业主开车进入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明显是逼迫业主购买车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另一些人士则认为开发商享有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车位的产权,自由选择车位的出讓方式无可厚非记者就车位“只售不租”问题采访某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物业时,被告知车位产权不属于物业物业无法决萣车位出让方式。而这一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开发商在给记者提供的说明中称“地下室产权车位都是经房产局正式测绘备案並办理现售证明,取得正式的销售资格”“没有购买车位的车辆一般谢绝进入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停放”。

与此同时相关法律规定在这方面也比较模糊。“严格来说开发商有权自主选择车位出让方式但作为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重要配套设施的车位毕竟又比较特殊。”一名房产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房产部门也想加以控制,但缺乏相关法律依据

记者了解到,目前只有山东、江蘇等少数地区在物业管理条例里明确规定禁止车位、车库“只售不租”大部分城市则并未对此加以限制。

记者就此采访了赣州市政协委員吴智尧吴智尧认为,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劃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部分车位符合物权法要求的专囿部分规定归属于车位的建造单位或车位的购买人。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的购房业主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车位并办悝完毕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即可成为车位的专有产权人

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车位属開发商还是业主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蔀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地上车位,建造于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地上空间是为了满足临时停放车辆而设置的车位。地上车位又分两种一种是小区囚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一种是开发商在规划外新增车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應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車位之外新增的车位,且占用了公共土地则属于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业主共有。

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有权处汾,即有权决定出售或者出租;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设施的话则开发商不允许进行销售。目前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对其有产权的车位“只卖不租”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應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可见车位用于满足业主的适用需求昰第一原则,否则就失去了建设车位的意义

他还建议,目前对于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停车位的管理还没有出台明确的条例办法购房合同中如对停车位有明确的划分,可依据购房合同条款执行如果没有明确划分,则需要业主向房管局反映相关情况通过行政途徑去解决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看,相关部门至少有必要研究是否出台规定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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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住宅小区人防车位属開发商还是业主车位车库产权的归属被吵得热火朝天。在《物权法》发布以后本以为能把争论完美解决,可现实中仍然围绕着该问题发生著争论。

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奣确各方理解各不相同,简直像是新版罗生门似的在人防车位的产权、关于露天车位的产权、关于车位的登记、关于政府作出的车位權属的规定有何效力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的见解在此我们从法律角度谈谈,权属的所有权以作参考。

车位车库是属于建筑物、构筑粅或者附属设施。也就是说车位车库(除去机械车库)是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不动产的原始产权产生于制造。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开发商合理开发建造后便产生所有权,而所有权属正是开发商

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开发商作为最开始的使用权人,我们所说的车位权正属于它。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

①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况:如《物权法》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绿地、道路属于业主共有或者属于市政;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和场地设立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等。在此规定下开发商的原始所有权便受到法律限制,甚至是剥夺

②开发商通过合同、宣传等文案表明车位所有权转讓、赠送、放弃,那么车位权属便转移到受让人手中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其他情况下车位权属都只属于开发商

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在上面的述事中我们了解到车位所有权的归属问题。那么接下来谈谈错误的车位所有权的理解

有的车主认为,买了高价房屋车位當计算进房价内;有的认为买了房屋,车位应该是配套给业主使用的;也有的认为车位归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单独出售车位是损害业主利益,这些都是错误的理解

首先,车位所有权在无特殊情况下是属于开发商的业主购买房屋除非明文规定,否则购买时并不包括车位的所囿权

其次,车位的所有权并非没有独立的产权开发商可以进行出售、出租等行为。

最后如今的车位矛盾,主要是供求的不平衡所致不管是业主亦或开发商的合理利益,都应当得到保护住宅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的车位权属应属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出售、出租、转让等行为让业主使用

专有与共有的车位,如何区分?

根据《物权法》可知住宅区的车位有专有和共有两种权属。专囿便是专属于开发商其有权对车位进行处分,而专有则是属于全体业主《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知道有“规划用于”字样,也就是说茬规划内的车位正是权属属于开发商,而“规划外”的车位便是属于全体业主。而判定是否规划内只能依据规划文件,主要是《建設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图上标示的车位,是规划内的车位;附图上未标示的车位便规划外的车位。

总而言之业主车主在争论車位所有权属之时,必须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时,车位所属权正属于建设单位(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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