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姩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夲专科大二以上(含大二)品学兼优通过贫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年才能申请。
(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本专科学生中通过贫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学生申请表(表4、5)簽字盖章后上交;发放表(表6)学生必须本人签字核实、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交(该表上交时间另行通知)。(附表及相关文件发各学院邮箱)
七、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咨询电话及邮箱:
1.2019年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4.國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国家奖助学金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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