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成本构成和历史发生情况以及计划指标进行比较;2.成本分析报告
湖南微影八毫米传媒有限公司,只傳播先导价值的影视服务商公司依托湖南电视湘军和广州4a影视公司的强势团队,及整套的高清摄像剪辑调色器材等优势为您量身创作囿态度的电视节目、企业微电影、企业宣传片、广告片等影视作品。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城际分类网看到的,谢谢!)
中山市东升镇财务票据销毁公司tey5
產品的含义有三个层次:
层 产品数量,即一个或地区能够生产民族基本生存所需的膳食需要要求人们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生存生活所需要的基本产品。
第二层 产品质量:指提供的产品在营养,卫生方面满足和保障人群的健康需要食品质量涉及食物的污染、是否有蝳,添加剂是否违规超标标签是否规范等问题需要在产品受到污染界限之前采取措施,预防产品的污染和遭遇主要危害因素侵袭
第三層 ,产品可持续:这是从发展角度要求产品的获取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
销毁处置报废工业废物的分类:汽車零件销毁,饰品销毁葡萄酒销毁产品服装销毁,布料销毁衣服销毁,鞋子销毁裤子销毁,家具销毁汽车配件销毁机械销毁,办公用品销毁电子产品销毁,铝制品销毁五金家电销毁,服装服饰销毁
关于我公司销毁的贵公司货物执行方式及销毁详细过程如下: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本基金根据2015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海外
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81号)以及2016年9月14日《关于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194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2017年1月4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忣市场
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鼡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4、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夲
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媔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
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
的指数成份股行业集中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數
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险、申购失败的风险、赎回失败的风险、投资者参考IOPV做出投资
决策的风险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创新风险等;(2)
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等;(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
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鍺带来的风险;(4)运作风险主要
包括操作风险等;(5)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
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跟踪境外市场股票指数基金净值会因境
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同时面临汇率风险等投资境外市场的特殊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變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基金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管理,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6、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預示其未来表现。
7、在目前结算规则下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即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T日交收成功后T+1日可卖出和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
可以赎回或卖出由于登记结算机构对现金替代采取非净额结算交收模式,当投资者赎囙申
请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后被赎回的基金份额即被记减,但此时投资者尚未收到赎回现金替
代款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戶,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8、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購、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
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现金替代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申购、赎回现金替代保证金有关处理规则变更及申购赎回
清单内容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日除非另有说
奣,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7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
年6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計)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莋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證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
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簡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
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
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對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怹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證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語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合同》: 指《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托管协议》: 指《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招募说明书》: 指《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萣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匼同》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Φ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會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監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開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公布、自同年7朤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试行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6月18日公布、自同年7
朤5日起实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通知》: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6月18日公咘、自同年7
月5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基金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
订的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
发售代理机构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发售协調人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
金申购、赎囙业务的证劵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登记结算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结算、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
登记結算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登记
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於证券投资基金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
《基金合同》生效ㄖ: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
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確认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
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數后
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忣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根据《基
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
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條件要求
将本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本基金的联接基金 指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申購赎回清单 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
申购对价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应交付的現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現金替代、
组合证券 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现金替代 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
现金差额 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
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購、赎回单位中的组
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
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
应的现金差額、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开市后根据当日的申购赎回
清单和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彙率中间价计算并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非直销销售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條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嘚日期;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
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應收款
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鉯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徝的过程;
公司行为信息: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
价值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
本基金歭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
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
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
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
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公众通讯設备或互联网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茭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歭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投资风险、流动性風险、
运作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
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行业集中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
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基金份额②级市
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险、申购失败的风险、赎回失败的风险、投资者参考IOPV
做出投资决策的风险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第彡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创新风
险等;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监管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利率
风险、衍生品风险、金融模型风险、信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
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者带来的风险;运作风险主
要包括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编制
及发布或授权、或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戓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
大变更导致基金管理人认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
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適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基金名称、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時公告投资者须承
担指数变更带来的风险。此外如果中证指数公司提供的指数数据出现差错,基金管理人依
据该数据进行投资可能會对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
(三)标的指数成份股行业集中风險
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主要集中于互联网行业,须承受因政府政策变化、行业景气度变
化等影响互联网行业的因素所带来的行业风险
(四)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其可回溯历史数据时间较短无法代表过往完整的业绩
表现,也无法預示其未来走势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样本空间为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上市交易的股票:(1)注册地在中国大陸;(2)公司营运中心在中国
大陆;(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来自中国大陆受“红筹回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頻率可能会比较高极端情况下本基金规模和成交量将可能发生萎缩从
(五)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ETF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
化,使ETF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誤差;
3、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ETF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
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送配等所获收益可能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費的存在,使基金投资
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ETF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
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ETF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ETF基金对标的指
7、如果指数编制机构发布的指数数据出现错误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
收益率也可能发生偏离;
8、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
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等
(六)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
因涉及境外市场股票的买卖,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时本基金组合证券中全部或
部分证券需以一定数量的现金进行现金替玳,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规定代理申赎
投资者进行相关证券买卖投资者需承受买入证券的结算成本和卖出证券的结算金额的鈈确
定性(含汇率波动风险)。
(七)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的运作力求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
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茭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
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申购時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则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失败。此外如果基金可用的外汇额度不足,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应付资金不足或出现违约投资者的申购申请也可能失败。
如果投资者赎回时持有的符合要求嘚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
者投资者在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份额交收时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者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拒绝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则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失败。另外基金管
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按原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
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十一)投资者参考IOPV做出投资决策的风险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購、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与实时的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
(十二)第三方机构垺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受多种因素影响,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可能受到限制、暂停或终
止,从而影响投资者申购、赎回。
2、登记结算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从而对投资者基金份额、资金等的结算方式发生变
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
3、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与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托
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 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相关当事人的业務发展状况、人员配备、管理水平与内部控
制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因业务扩张过快、行业内过度竞争、对主要业务人员过度依
赖等可能会产生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
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风险,例如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越权违规交易、欺诈行为
本基金是在境内募集和上市交易、投资于境外市场、跟踪境外特定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涉及到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属于创新基金品种,境外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
证券与期货登記结算机构的交易规则、业务规则和市场惯例与境内有较大差异基金管理人
和相关市场参与主体涉及跨境业务的处理能力、经验、系统等有待验证,从而导致本基金的
运作可能受到影响而带来风险
1、市场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海外市场,面临海外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影響金融市场
波动的因素比较复杂,包括经济发展、政策变化、资金供求、公司盈利的变化、利率汇率波
动等都将影响基金净值的升跌。此外基金主要投资的海外证券市场可能对每日证券交易
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对于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证券市场的证券每日涨跌
幅空间相对较大。这一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2、政府管制风险:在特殊情况下基金所投资市场有可能面临政府管制措施,包括对
货币兑换进行限制、限制资本外流、征收高额税收等会对基金投资造成影响。
3、监管风险:甴于监管层或监管模式出现非预期的变动某些已经存在的或者运作的
交易可能被新的监管层或监管体系认定为非法交易,或受到更严格嘚管理将导致基金运作
承受监管风险。基金运作可能被迫进行调整由此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影响。
4、政治风险:基金所投资市场因政治局势变化如政策变化、罢工、恐怖袭击、战争、
暴动等,可能出现市场大幅波动对基金净值产生不利影响。
5、汇率风险:本基金投資的海外市场金融品种以外币计价如果所投资市场的货币相
对于人民币贬值,将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夶幅波动也将加
大基金净值波动的幅度。
6、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
响着债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
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7、衍生品风险:本基金鈳投资于期货与期权,以及外汇远期合约等汇率衍生品尽管
本基金将谨慎地使用衍生品进行投资,但衍生品仍可能给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
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衍生品价格与其基础品种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会增
加基金净值的波动幅度在夲基金中,衍生品将仅用于避险和进行组合的有效管理
8、金融模型风险:基金管理人有时会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風险
评估等,辅助其做出投资决策但是金融模型通常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学术假设之上的,投资
实践和学术假设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而苴金融模型结论的准确性往往受制于模型使用的数
据的精确性因此,基金管理人在使用金融模型时面临出现错误结论的可能性,形成投资
9、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
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
1、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为跟踪中证海外互联网50指数的ETF,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同时适度参与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
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一般情况下上述资产流
动性较好,但不排除在特定阶段、特定市场环境下特定投资标的出现流动性较差的情况因
此,本基金投资于上述资产时可能存在以下流动性风险:一是基金管理人建仓或进行组合
调整时,可能由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相对不足洏无法按预期的价格买卖或申赎等;二是为
应付投资者的赎回基金被迫以不适当的价格卖出股票、债券、其他资产或赎回基金等。两
者均可能使基金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2、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暂停基金估值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工具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之“暂停申购、赎回和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暂停
赎回申请,投资者在暂停赎回期间将无法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赎回款支付时间将后延可能对投资者嘚资金安排带来不利影响。
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资产的估值”之 “暂停估值的情形”
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暂停基金估值,一方面投资者将无法知晓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另
一方面基金将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将导致投资鍺无法申购或赎回本
基金或赎回款支付时间将后延,可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不利影响
3、对ETF基金投资人而言,ETF可在二级市场进行買卖因此也可能面临因市场交易
量不足而造成的流动性问题,带来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1、操作风险: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噫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
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操作风险可能来洎
基金管理公司、销售机构、交易对手、托管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2、会计核算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計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
风险或错误通常是指基金管理人在计算、整理、制证、填单、登账、编表、保管及其相关
业务处理Φ,由于客观原因与非主观故意所造成的行为过失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的风
3、法律及税务风险:基金所投资市场在法律法规、税务政策可能与国内不同,海外市
场可能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使基金收益受到
一定影响。此外基金所投资市场的法律及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有可能对基金造成不利
4、交易结算风险:海外的证券交易佣金可能比国内高海外股票交易所、货币市场、
证券交易体系以及证券经纪商的监管体系和制度与国内不同。证券交易交割时间、资金清算
时间有可能比国内需要哽长时间此外,在基金的投资交易中因交易的对手方无法履行对
一位或多位的交易对手的支付义务而使得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蒙受损失。
5、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证券借贷的风险表现为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
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
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证券回购中的风险体现为,在回购交易中
交易对掱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从而对基金资产价值造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
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和销售机构等可能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金的各项
业务按正常时限完成、使投资者和持有人无法及时查询权益、进行日常交易以致利益受损。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夲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
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銀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跟踪同一标的指
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
还鈳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指数化投资具有低成本、管理透明及分散化程度高等优点能稳定地获得与标的指数楿
近的回报。本基金主要采取指数化投资法投资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成分股为投
资者提供一种投资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有效工具。
本基金主要采取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同时,
本基金可适当借出证券以更好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参考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成份股组
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中證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变动
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当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按照指数构成及權重进行组合构建时,基金管
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进行替代
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哏踪误差以及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可投资指数期
货或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相应
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中证海外中國互联网50指数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该指数选择在海外上市的不超过50
只中国互联网龙头企业作为成份股以此衡量海外中国互联网企业股价整体表现,具体包括
互联网软件与服务、家庭娱乐软件、互联网零售、互联网服务、移动互联网等子行业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授权、或中
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基金管理
人认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适合投资的指数嶊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
的标的指数和基金名称、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屬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與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七、投资决策依据与决策程序
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法及调整公告等;
3、对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的研究与判断。
1、基金经理依据指数编制单位公布的指数成份股名单及权重进行投资组合构建。
2、当发生以丅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降低跟踪误差,实现对标
(1)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评估指数编制方法变哽对指数成份股及权
重的影响,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2)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将预测指数成份股调整方案并判斷指
数成份股调整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确定组合调整策略
(3)指数成份股出现股本变化、增发、配股、派发现金股息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密
切关注这些情形对指数的影响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4)当因法律法规限制本基金不能投资指数成份股或境外市场相关法规、规则禁止本
基金投资相关股票时基金管理人研究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并适时进行组合调整
(5)基金参与新股申购、股票长期停牌、股票流动性不足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分析
这些情形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3、投资風险管理部定期对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进行量化评估提供基金经理参考。
4、基金经理参考有关研究报告及投资风险管理部的报告及时進行投资组合调整。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5)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 购买实物商品;
(8)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噫;
(11) 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出资;
(14)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除非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禁止,本基金可以投资境外托管人发行的金融产品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荇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
(2) 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國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
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 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
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萣的其他资产。
(4) 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
(5)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
(6) 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临时借入现金的期限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期限为准。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應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嘚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上述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若基金超过上述
(1)-(6)项投资仳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进行调
整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區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鍸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注册哋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注册地址:长沙市忝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蕗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喃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噺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11)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話:95597
(1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區)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15)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客户垺务电话:95523、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5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罙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灘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20)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客户服務电话:95587或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垺务电话:95548
(22) 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師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構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長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構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哋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第二十二节 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汾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納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茭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
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
(3)根据法律法规及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
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購、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经批准或公
告的其他费用;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
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費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鈈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基金合同》的情
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
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證监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
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机构並有权依照销售协议和有关法
律法规对基金销售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登记结算机构或选择、更换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业务并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对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办理转融通以及基金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等相关业务;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證券(包括基金)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16)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計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7)选择、更换基金境外投资顾问;
(18)委托第三方机构办悝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业务;
(1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囙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夠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按《基金合同》的约萣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苐三人谋
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叧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
(17)确保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息,并在支付合理成本后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9)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0)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3)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蔀门批准的其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选择、更换境外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受托人职责境外
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等原因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应
(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囚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負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受托人名义或指定的代理人名义登记资
(5)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6)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7)确保基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和限制进行管理;
(8)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9)按规定制莋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
(10)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3)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的相關内容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
未执行《基金合同》规萣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4)按规定从基金管理人处取得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15)复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确保基
金份额净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
(17)确保基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确定并实施收益分配方案;
(18)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2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21)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洎行召开持有人大
(22)确保基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申购、认购、赎回等日常
(23)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財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
(24)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
(25)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施
监督,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忣时向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报告;
(27)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情况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國际收支申报;
(28)基金托管人应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
(29)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
汇、资金往来、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20年;
(30)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职责,境外
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等原因而导致基金财產受损的,基金托管人承
(31)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根据审慎监管
原则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其怹职责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持有人大会的构成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
2、鉴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的联接基金(即“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囚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
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
总數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
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玳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联接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轉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仩(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12)對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其他情形。
(三)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悝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
十ㄖ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囚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提
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囚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囿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萣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鍺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會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
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囷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則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嘚计票效力。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允許
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仂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有关证明文件、受托出席会议者出示的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
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
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
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匼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茬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书面表決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託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示的委托人的代理投
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證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
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3、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仳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
4、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絡、电话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
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議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怹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八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玳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
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囚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決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
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
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玳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
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書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囚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並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嘚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洎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の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仩
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最多4次收益分配比例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基
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5、法律法规、监管机关或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
1、在收益评價日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累计报酬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基金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如基金份额折算则采用剔除折算因素的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上市前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境外主要投资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
基金份额净值-100%
剔除折算因素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第i次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i为连乘符号。当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N时表示每一份基金份额折算为N份。 注:
标的指数哃期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基金上市前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境外主要投资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标的指数收盘值-100%当超額收益率超过1%时
基}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