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购置4G执法記录仪和警务通 |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
李鸿华、杨庆海、张鹏、赵振增、刘叔伟、张失和何鑫(采购人代表) |
¥788 万元(人民币) |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5号 |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购置4G执法记录仪和警务通 (项目编号:HXGPC-2017-Z-0094)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购置4G执法记录仪和警务通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咹局河西分局购置4G执法记录仪和警务通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鸿华、杨庆海、张鹏、赵振增、刘叔伟、张失和何鑫(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徐女士 阎女士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何科: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購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話:02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書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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