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在婚前男方首付的房子签訂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協议处理;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記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夫妻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
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產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嘚同意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