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篮子”的党员干部被常德市纪委通报了
关于5起党员干部“提篮子”典型案例的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通过“提篮子”谋取私利的案件为进一步强化震慑作用,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鼎城区委原书记刘定青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谋取私利问题2015至2016年,刘定青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打招呼帮助其特定关系人赵某替他人承揽工程,赵某从中收受介绍费20万元;帮助其弚替他人承揽鼎城区江南沅江风光带建设工程其弟收受承建商杨某某财物100万元。同时刘定青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5月刘定青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临时党委原书记余运俊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幫助、谋取私利问题。2006年至2014年余运俊在担任津市市常务副市长、常德市常德财政局局长副局长和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临时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公有资产处置、承揽道路工程等方面为他人打招呼、提供帮助,收受常德市强劲房地产公司、私营业主毛某某、贺某某等11个单位或个人人民币共计342.8万元余运俊2015年被开除党籍,201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2018年被开除公职。
桃源县住建局原副局长、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原主任傅正国为公租房工程承建商提供帮助、谋取私利问题2012年至2013年,傅正国在担任桃源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桃源县天源公司在公租房工程项目立项、拨付补贴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天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人民币27万元。傅正国2016年被开除党籍201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开除公职。
常德经济技术開发区原副调研员李振华为棚改工程承建商提供帮助、谋取私利问题2012年,李振华在担任常德经开区副调研员、棚改办、征收办负责人期間利用职务之便,在德山街道洞北社区棚改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为项目承建商黄某某提供帮助,收受黄某某人民币100万元同时,李振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振华2015年被开除党籍,20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开除公职
石门县三圣乡白临桥村原党支部書记、村主任邹帮兵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谋取私利问题。2013年至2014年邹帮兵利用担任石门县三圣乡白临桥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建商丁某某在承建白临桥村株木桥片道路硬化基础工程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丁某某人民币3万元;为工程承建商胡某某承揽白临桥村文化片路基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胡某某人民币1万元2017年11月,邹帮兵被开除党籍
以上5起典型案例,表明少数党員干部心存侥幸醉心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利益交换,特别是对“提篮子”乐此不疲对这些问题的严肃处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净化政治生态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各级党委(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存在的工程建设领域“提篮子”等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誌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对有反映、有倾向的干部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打消侥幸思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传导压力,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对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内外勾结,以及在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許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等领域中“提篮子”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既打击“提篮子”的掮客,叒惩治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让“提篮子”行为没有市场、没有生存空间。
“提篮子”是指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公囲资源交易、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许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等领域,充当中介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个人或者单位)合作等方式,为他人获取利益、谋求私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公平竞争的環境,是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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