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纪委《关于在扶贫领域建立义务廉政监督员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梅市纪发〔2018〕5号)经梅县区纪委监委领导同意,决定聘任古志光等64人为扶贫领域义務廉政监督员(名单附后)聘期自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附件:梅县区扶贫领域义务廉政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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