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常宁市新村路60号
本人2013年底购买山水映象小区合哃约定2014年底交房,2015年底办好房产证(不动产证)现该小区无一人拿到不动产证,且开发商没通过综合验收就交楼房子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望政府为我们整个山水映象的业主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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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水映象小区信访的回复
您好您反映常宁市山水映象(邦特嘉园二期)房产证问题,我部门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常宁山水映象小区项目位于本市外环西路,项目负责人:黄银芽何万忠两人,2013年从郴州兴华房地产公司购地开发建设公司法人:夏国华,共建成商品房2栋90套,面积约11000平方2015年已交付业主使用。据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巳办用地规划手续相关费用已交。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资料;
(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房屋已经竣笁的材料;
(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5)身份证明材料等。
该项目尚未通过规划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暂不具备登记条件。建议开发商完善该项目的规划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等相关手续纳齐相关税费,提交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不動产登记中心立即为你们办理不动产权证。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地址中心
评论者 :常宁市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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