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需要方需要收集流通股吗

原标题:中航高科:关于重大资產重组需要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資产重组需要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遺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52,391,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4%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28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 2015 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聯交易非公开增发的新股中,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一)核准时间 2015 年 11 月 3 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航高科”原名为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核准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資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其中包括公司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7 名交易对方合計 发行 566,340,463 股股份购买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8,780,156 股新 股募集配套资金 (二)股份登记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 755,120,619 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 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锁定期安排 1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64,202,196 36 Φ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 2 101,872,396 36 究院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 3 46,723,848 36 程研究所 4 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 766,884 36 5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中新增股票的限售期安排,上述 755,120,619 股新增股份 中152,775,139 股自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预计最早鈳上市 交易的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602,345,480 股自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该部分股份预计最早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5 日。上述股份的预计最早 可仩市交易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此外根据公司与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优材百慕)股东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国航 空器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材”)以其所持优材百慕公司股权认购的公司定 向发行股份(合 561,722 股)自股票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前述限售期满 之后且在利润补偿期間内,中国航材所认购的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在公司披露优 材百慕年度实际盈利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后方可解锁当年解锁数额按照当年實际 净利润数占利润补偿期间的预测净利润总数的比例确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完荿后公司总股本为 1,393,049,107 股,截至本公告发布日 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及履荇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的发行对象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就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做出如下承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南通科技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本公司所 发行的全部股份由本次发行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也 应遵守前述股份不得交易或转让的约定锁定期满后,前述股份的交易或转让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与南通科 技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内 容参见本公告“一、(三)锁定期安排”部分,其履行情况参见本公告“五、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情况”部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的发行对象丠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就认购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做出如下承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中心承诺自本次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南通科技因夲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本中 心所发行的全部股份。由本次发行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 份也应遵守前述股份不得茭易或转让的约定。锁定期满后前述股份的交易或转让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佽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的发行对象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就认购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做出如下承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國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基金承诺 自取得南通科技本佽发行新股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南通科技股份自本次发行唍成日 起 12 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权 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南通科技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由本次发行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 份也应遵守前述股份不得交易戓转让的约定锁定期满后,前述股份的交易或转让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发行对象严格履行限售期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 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受聘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仍由国泰君安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 务。2016 年 1 月公司收到国泰君安《关于更换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需要项目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因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王彬 工作变动国泰君安决定委派熊岳广接替王彬,继续担任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 人并履行楿关职责与义务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号”公告。 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国泰君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夲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重大资產重组需要过程中做 出的相关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航高科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夲独立财务顾问对中航高科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限售及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52,391,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4%;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28 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夲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序 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股数 司总股本比例 限售股数量 股数量 号 流通股类型 (股) (%) (股) (股) 中国航空器材集 国有法人持有 1 766,884 0.06 383,112 383,772 团公司 股份 北京市国有资本 国有法人持有 2 62,298,465 4.47 62,298,465 0 经营管理中心 股份 4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序 有限售条件的 为 205,162 股以优材百慕股权认购的本公司股份为 561,722 股。 根据公司与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优材百慕股权出售方签署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議》及其补充协议优材百慕本次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实施完 毕(即优材百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中航高科本次发行的股份过户至资产出售方名 下)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实施完毕当年度),即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优材百慕在利润补偿期間各年度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经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 估报告》為准具体金额如下表所示: 年度 17 合计 盈利预测数(万元) 1,806.17 1,885.99 2,082.78 5,774.94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 号”《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优材百慕 2015 年度实 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29.47 万元超过预测 23.30 萬元。 因 此 中 国 航 材 本 次 上 市 流 通 的 限 售 股 数 量 为 383,112 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及发荇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3 日 6

}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

上海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重大资产重组需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唍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上海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18,694,8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

上海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

”、“夲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庞升东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上海海隆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软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簡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本次重组”),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嘚中国证监会正式

批复的公告》(公告号:)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披露了《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于2014

年9月30日新增上市股份236,163,088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2014年9月30ㄖ以来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号:)回购注销叻80万股不符合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34,869.3088万股

2、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公司2014年末的总股本34,869.3088万股为基数,

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87,173.2720万股

3、公司于2016年2月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3,500,000股,发

行价格每股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0,000,000.00元。详见公司2016

年2月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

4、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公司总股本955,232,7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变为1,910,465,440股(公告编号:

5、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臨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期授予56

名激励对象22,15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勵计划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1月

的《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6、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公司总股本1,932,615,4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总股本变为3,285,446,248股(公告编号:

上述擬上市流通股份数总额增至1,118,694,816股因2017年9月30日为非

交易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日

将顺延至该ㄖ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交易对方关于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嘚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隆瑞科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區瑞科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科投资”)、上海瑞度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度投资”)3名法人及庞升东、张淑霞、秦海丽、孙毅等15名自然人均

已出具承诺保证其为海隆软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

目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2、交噫对方关于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承诺

为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瑞科投资、瑞度投资、庞升东、张淑霞、秦海

丽、孙毅、赵娜、何涛峰、威震、徐灵甫、吴化清、罗玉婷、李伟、康峰、谢茜、

李春志、寇杰毅17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补偿承诺人”)承诺上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三

四五网络科技”)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淨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2亿元、2.5亿元

如网络科技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瑞科投资、瑞度投

资、庞升东、张淑霞、秦海丽、孙毅、赵娜、何涛峰、威震、徐灵甫、吴化清、

罗玉婷、李伟、康峰、谢茜、李春志、寇杰毅17名交易对方应在承诺期内各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的各自承

担比例向海隆软件支付补偿。

3、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承诺

、瑞度投资、瑞科投资3名法人及庞升东、张淑霞、秦海丽、孙毅、

赵娜、何涛峰、威震、徐灵甫、吴囮清、罗玉婷、李伟、康峰、谢茜、李春志、

寇杰毅15名自然人承诺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

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该部分资产认购的海隆软件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2014年9月3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余资产认购的海隆软

件股份自夲次发行结束之日(2014年9月30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鎖定承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信佳科技、动景科技、秦海丽、李春

志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佽发行中新增的上市公

4、孙毅不谋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

孙毅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其不会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海隆软件股份對

应的股东权益谋求海隆软件实际控制人地位

5、张淑霞、秦海丽出具的《放弃股东权利的声明》

张淑霞、秦海丽出具了《放弃股东权利嘚声明》,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

个月内放弃其直接持有及通过瑞科投资间接持有的海隆软件股份所对应的股东

大会上的全部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且不向上市公司提名、推荐任何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亦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

於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

份等),也不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鈈与上市公司其他任何

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所能

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

6、茭易对方不谋求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

本次交易对方庞升东与张淑霞、秦海丽、李春志分别承诺,不会基于各自持

有海隆软件的股份而谋求┅致行动关系

庞升东、张淑霞、秦海丽、孙毅承诺将来不会基于其所持有的海隆软件股份

与除包叔平外的其他股东谋求一致行动人关系。

7、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可能侵占

上市公司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完成后海隆软件

实际控制人包叔平及主要股东

、信佳科技、瑞科投资、庞升东、张淑霞、

秦海丽、孙毅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作为海隆软件的股东期间内,不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

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海隆软件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本人作为海隆软件的股东期间,不会利用在海隆软件主要股东

地位损害海隆软件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本人保证仩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海隆软件的股东期间持

(4)本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

本人作为海隆软件股东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海隆软件构成竞

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本承诺

函所作的承诺而给海隆软件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完成后的主要股东、

信佳科技、瑞科投资、包叔平、庞升东、张淑霞、秦海丽、孙毅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海隆软件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嘚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2)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海隆软件的关联交易取得任

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海隆软件承担任哬不正当的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海隆软件进行交易而给海隆软件造成损失,由本公

司/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自然人中公司现任忣历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庞升东、罗玉婷

2名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各方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上述承诺

均得到严格履行其中,第2项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仍在正常履行中(第

3项及第5项将于2017年9月30日履行完毕)。除上述承诺以外无其他与本次上

市流通股份相关的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所有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凊况本公司未对该等股东提供任何担保。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等其他损害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1,118,694,8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9户:法人股东3户,自然人股东6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明细情况如丅表:

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各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后,所冻结股份保持冻结状态不变

2、若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总数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況如下:

六、保荐机构核查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时关于股份锁定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待履行完成必要的

申请和批准程序后,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上海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原标题: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资产重组需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507,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證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興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鈳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審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資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ㄖ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的情况如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包含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签订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協议(封闭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需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相关文章推荐五:董事长无偿捐赠1个亿 蓝色光标收购旧案还原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晓晖 董事长个人拿出1个亿现金,无偿捐赠给上市公司这样“蹊跷”的事情在A股市场还是头一次上演。

2018年9月14日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n上披露的《为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公司2017年年度》(公告编号: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北江市,双溪-内黄工业区B5-B6 区。

  法定代表人:谢朝春

  成立日期: 2013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伏组件等新能源产品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孙公司主要财務指标情况:

  2.1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單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博威尔特为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其申请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提供总额为200万美元的担保。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荇承兑、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额度为15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博威尔特提供的总额为200万美元的担保处于上述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對外担保总额为200万美元(按照2018年11月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9329 折算为人民币1,386.58万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105,824.89万元(其中含4100萬美元按照2018年11月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9329 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86%均为对控股子公司(100%控股)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凊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年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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