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了地 地没有站完 费大人是谁没拿到安置费 小孩没得土地 可不可以去要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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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出生到现在户口没有离开过生产队我们有地有户口,生产队土地征用劳力安置费只要是结婚的姑娘不管戶口走没走都不给分配。这种分配禁犯我们的合法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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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再婚两次还能继承原丈夫的遗产吗
    案例:农民甲1950年与乙结婚。1953年乙某离家到外地做保姆一直未回。1960年甲病故生产队電千、告乙回来处理甲的丧事。因为当时处于我国经济暂困难时期乙未能筹费归来,只好由生产队将甲殡葬甲、乙夫妻未生育子女,甲仅有一个出嫁了的妹妹生前一直与她经常往来。1961年后乙又先后结过两次婚(男方都已先后病故),她都未生育过子女乙现为孤寡老人。甲死后其祖遗的两间房屋及家具财产等,一直由生产队保管现在乙和甲的妹妹以及生产队三方都提出要继承和占有这些遗产。请问这些遗产应归谁所有?乙还能继承她原来丈夫的遗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一九八五姩四月十日全国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夫妻不仅可以互相继承遗产,而且还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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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后人员的安置;原农村集体组织的财产,应当造册登记向农民公布,其财产和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被征地单位的上一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哋被依法部分征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单位安置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餘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征地单位安置的土地補偿费、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或支付给安置单位,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地上附着物和圊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的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关于这方面好多需要加我好友聊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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