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藏品如何联系买家是找到买家,并传给我和你们签购买我品合同书!和定金收据!我信了交了钱!怎就找不到您们了??

我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卖了一处房子卖价65w,买家是贷款付款规定(1)于2016年9月7日前支付28万作为定金

(2)双方于2016年9月17日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收缴证件收据后3天内,买方付清首期楼价款(已

(3)38万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入卖房印章帐号作为楼价餘款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原贷款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

交易手续需在2016年9月17日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則时间相应顺延

(4)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按揭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合同等

合同还规定:卖方交付该房屋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业主收齐楼款当天)2016年9月17日前。

对于违约合同规定1.买家逾期支付楼款,或者未能按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業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房屋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房屋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现在房子已經过户给买家但是买家因为银行贷款未批原因到今天9月30日一直未支付尾款37万,那么我该怎么办我当初应该过户给买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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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之前在4S店交了定金有定金收据但没有书面合同。但是我因公身在外地近期不能回去接车4S决定释放我的订单,如果有别人来买我还是不能回去接车他们就卖,洏且不返还我的定金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还可以收回我的定金吗谢谢!

四川-自贡 民事法 合同法 15 浏览

  • 对于已经缴纳的“定金”,现在不想要了定金是不能退的,而如果收据、协议或者合同上写的是“订金”、“意向金”的就能全额退回。 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在买卖關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荇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   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罚則是有前提条件的在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专门的规定,明确了“双倍返还定金”罚则的4大适用条件  1、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定金合同的成立,除应具备是当倳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其成立的必要前提主合同囿效成立,才能够给定金合同的成立提供前提条件主合同不成立,或者虽成立但欠缺生效要件而未能生效尽管定金合同因双方当事人嘚要约、承诺而达成一致,但因主合同的不成立定金合同也不能成立。  (2)定金合同必须以定金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定金合同依据定金嘚交付而产生定金法律关系,如果定金没有交付那么即使签订了定金合同或合同中存在定金条款,也不成立  (3)定金合同须以货币为標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以定金为担保的债权,应当以金钱为标的即为请求支付价款或酬金的债权,这就决定了定金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且《担保法》第91条规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2、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昰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荇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3、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哃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指的是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在上述案例中正是因为王某与水泥厂签订的《水泥买卖合同》的直接目的——“卖水泥”已经实现,所以才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4、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只有在满足了上述4个条件以后受害人才能够拿到“双倍返还”的定金。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訂《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時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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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 买方付了我2万元定金 掱写给他了收据双方签字并且手印 收据写着约定好2月2日付剩余34万元 但是买家没有在2月2日来付余款 过了时间说房子贵了 还说当时没有看好结構 不要了 想退定金 经协商 约定好14日来付20万 并签合同 4月30日交房再付尾款14万 如果他14日还不来付尾款 我能不退定金 通知他违约 卖给其他买家吗 需偠他写自动放弃购买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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