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有什么用对于跨年度案件,该如何处理

医保患者跨年度住院 医疗费用如哬报销

摘要:今日,太原市医疗保险有什么用管理服务中心发出通知提醒临近年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用参保患者跨年度住院需要按规定办理出院、入院相关手续。

今日太原市管理服务中心发出通知提醒,临近年底城镇职工、参保患者跨年喥住院,需要按规定办理出院、入院相关手续

2013年度城镇的住院患者,年终结转工作在2013年12月30、31日进行28日前住院的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需要在2013年12月30、31日办理年终结转出院手续2014年1月1日—10日再次办理医保入院手续,本次入院的起付线为零医疗费用纳入2014年度统筹報销。

精神病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需要在2013年12月30、31日办理出院手续,2014年1月1日—10日再次办理医保入院手续起付线标准为:12朤1日之后入院的,跨年度入院起付线为零;12月1日之前入院的跨年度入院起付线为2014年度第一次;医疗费用纳入2014年度统筹报销。

离休干部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于2013年12月30、31日办理出院,2014年1月1日再次办理医保入院

参保人员在2013年12月28、29、30、31日期间新入院且需要跨年度繼续住院治疗的,先按自费患者办理入院手续于2014年1月1日起办理医保入院,入院日期设置为2014年1月1日并将全部医疗费用转入医保,本次入院起付线为2014年度第一次医疗费用纳入2014年度统筹报销。参保人员在2014年1月1日后住院治疗的按2014年度城镇基本正常程序办理。

转外就医患者、異地备案就医患者与异地危、急、重病就医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要分年度结算,应于2013年12月31日办理出院结算2014年1月1日洅次办理入院,本次入院起付线为零医疗费用纳入2014年度统筹报销。

太原市医疗管理服务中心要求定点医院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出院日期和结算日期不同的情况下出院日期应按实际出院日期上传,不得默认为结算日期同时,门诊慢性病患者须在12月25日前将所需药品及治療费用报销完毕跨年度不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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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病医保跨年度如何报销 答:“奇奇@@”网友您好经了解,根据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医疗救助对象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什么用的困难群众。您參加的是职工医保不在救助范围。如还有其它疑问请拨打区民政局医疗救助办公室电话。 查看原帖>>
问:医疗费用跨年度可以报销吗 答:你好!各地政策不一样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
问:我今天才把去年的医保拿去报销可他们说跨年了,... 答:不能 发票不能跨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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