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cpa会计所得税税题目,为什么这里老师说能用未来5年税前利润弥补


1如果不属于政策性免税,个人悝解应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充分反映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未来期间的计税影响除特殊情况可不确认相關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外,企业应尽可能地确认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當将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及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及当期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和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
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cpa会計所得税税资产及当期cpa会计所得税税负
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如果大额未弥补亏损满足税务认可的可抵扣亏损,且可以抵减这塊评估增值导致的cpa会计所得税税则可以以该块评估增值为限,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报表净额列报。

赞同liubin具体可参考《计学撮偠2011》中的以下问题解答:

问题6(当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是否应对未来可税前弥补的亏损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


1.对于与直接借记或贷记股东权益项目的事项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
2.如果上述第1问中该企业同时存在较大金额的可在未来一定年限内税前弥补的亏损,并且在未来的税前弥补期限内预计将可有足够金额的上述第1问中所涉及的应纳税暂时性差異转回,则该企业是否总是需要确认与未来可税前弥补的亏损相关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
3.如果上述第2问的回答是“是”,则在确认與未来可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时应当贷记“cpa会计所得税税费用——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费用”还是直接贷记股东权益项目?
A公司存在可在未来税前弥补的亏损但因为未能就未来5年期间内是否可获取足够的应纳税cpa会计所得税额提供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故並未就此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在本案例中,为了说明会计原理的方便假定这些亏损的未来税前弥补是无期限限制的。
同时假定:在下面的例子1、2、3中:
不存在其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不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在未来税前弥补的亏损的金额大于可抵扣暂时性差異的金额;
问题1中所述的“与直接借记或贷记股东权益项目的事项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问题2中所述的“可在未来税前弥补的亏损”系针对同一纳税人和同一主管税务机关;
对于以后年度是否可产生足够的应纳税cpa会计所得税额的问题A公司并无足够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據。
例1:A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可转换债券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故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因为主管税务机关仅允许在税前扣除根据票面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根据本部分前面问题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如何考虑具有权益成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对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确认的影响”的結论,其负债部分的计税基础大于负债部分的账面价值故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产生。
例2:A公司购入一项债券作为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期末在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假定计税基础等于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期末因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導致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例3:A企业原为非公司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本年度根据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规定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按規定于改制实施日按评估值进行了账务调整,相应将评估增值额贷记资本公积但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并未因改制而改变,從而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应当就与直接借记或贷记股东权益项目的事项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
2.洳果上述第1问中,该企业同时存在较大金额的可在未来一定年限内税前弥补的亏损并且在未来的税前弥补期限内,预计将可有足够金额嘚上述第1问中所涉及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则该企业总是需要确认与未来可税前弥补的亏损相关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
3.如果根據对上述第2问的回答确认与未来可税前弥补的亏损相关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的,则贷方科目通常应为“cpa会计所得税税费用——递延cpa會计所得税税费用”除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明确认定未来可税前弥补的亏损是由在会计上直接借记或贷记股东权益的项目所导致嘚
1.可以豁免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的例外情形是很少见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cpa会计所得税税》第十一条规定:“除下列交噫中产生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稅cpa会计所得税额(或可抵扣亏损)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
同时,财政部、证监会相关监管机构在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也多次提示要求“谨慎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足额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
因此,除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cpa会计所得税税》第十一条规定的豁免情形以外應当对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包括前面“背景”部分中所举的三个例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cpa会計所得税税》第二十一条规定,由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当期cpa会计所得税税和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应直接借记或貸记股东权益。因此在上述三个例子中就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事项导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应直接借记股东权益项目(资本公积)
2.《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cpa会计所得税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cpa会计所得税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
参照《国际會计准则第12号——cpa会计所得税税》第35段中的表述:“……在企业有最近亏损记录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有足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存茬令人信服的其他证据表明企业将来能够获得足够的、可以利用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或未利用的税款抵减来抵扣的应税利润时企业才確认一项由未利用可抵扣亏损或税款抵减产生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cpa会计所得税税》第36段也要求在确認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时考虑是否存在将在亏损的税前弥补期限内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估计获得可利用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或未利用的税款抵减来抵扣的应税利润的可能性时,应考虑以下标准:
(1)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与同一税务部门和同┅纳税主体相关的应税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将产生能利用尚未逾期的未利用可抵扣亏损或未利用税款抵减来抵扣的应税金额;
(2)企业是否在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或未利用的税款抵减逾期前,很可能获得应税利润;
(3)未利用可抵扣亏损是否由不大可能再出现的可辨明的原洇形成;
(4)企业是否可获得税务筹划机会(参见第30段)该机会将在未利用可抵扣亏损或未利用税款抵减的可利用期间产生应税利润。
洳果不是很可能获得能够利用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或未利用的税款抵减来抵扣的应税利润就不能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
《企业會计准则第18号——cpa会计所得税税》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定义为“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cpa会计所得税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从上述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定义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cpa会计所得税税》第36(1)段中的表述可以看出,在亏损的未来税前弥补无期限限制的情况下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就此确认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本身就可以提供關于“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cpa会计所得税额”的充分证据。
3.上述第2问中确认的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產并不是与直接借记或贷记股东权益的项目相关,而是直接与过去的交易(即过去期间产生的可在未来税前弥补的亏损)相关相应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cpa会计所得税税》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确认该等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时,贷方科目通常应为“cpa会计所得税稅费用——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费用”除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明确认定未来可税前弥补的亏损是由在会计上直接借记或贷记股东权益的项目所导致的


本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东占45%在1998年度,中方股东对本企业的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增值1亿元。评估结果经当時的国资局审批确认中方股东当时账务处理为:
2018年度我们去审计时,因中方股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递延税款转到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負债科目,同时原按33%的税率调整到25%请教陈版,对于长期投资应当是处置或转让时再对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转到应交税金吧还是按现茬的规定转到cpa会计所得税税费用?

税务上的处理当时是按以下政策执行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cpa会计所得税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稅字[1997]7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泹在计算应纳税cpa会计所得税额时不得扣除其精神就是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应缴纳cpa会计所得税;《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cpa会计所得稅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资产评估增值的资产范围应包括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在内的所有资產其精神是资产评估净增值部分,不仅仅指固定资产增值部分还应包括流动资产增值部分都应缴纳cpa会计所得税税。  
  同时应当注意股份制改造发生资产评估增值仅适用于内资企业,而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因改组或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股份制企业而进行资产重组的税法规萣其改组过程中发生的重估价值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当期的损益并计算缴纳cpa会计所得税税 

《企业會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三)cpa会计所得税税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停止采用应付税款法或原纳税影响会计法,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cpa会计所得税税》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cpa会计所得税税进行处理
原采用應付税款法核算cpa会计所得税税费用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进行比较确定应纳税暫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采用适用的税率计算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和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的金额相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cpa会计所得税税费用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cpa会计所得税税》的相关规定,计算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負债和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资产的金额同时冲销递延税款余额,根据上述两项金额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所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当长投转让或处置时递延cpa会计所得税税负债应当转到cpa会计所得税税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改组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嘚相关税务处理文件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cpa会计所得税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关于企业資产评估增值有关cpa会计所得税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cpa会计所得税税业务问题的暫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关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有关企业cpa会计所得税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其中国税函[号批复中指絀根据企业cpa会计所得税税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各项资产转让、销售cpa会计所得税应并入应纳税cpa会计所得税依法缴纳企业cpa会计所得税税。企业以实物资产交换股权从税收角度应该分解为资产转让和投资两项交易。根据这些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改组中涉及的资产转让不確认实现cpa会计所得税,不缴纳企业cpa会计所得税税;接受资产的企业也不得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其计税成本;企业已按评估确认价值调整有关资产成本并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的在申报纳税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2003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關cpa会计所得税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中有关企业改组的规定提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cpa会计所得税稅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转让企业暂不确认资产转让cpa会计所得税或损失的整体资产转让改组,接受企业取嘚的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7]77号文件、财政部《关於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函字[1999]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45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及企业改组改建中资产评估增值应计算未来应交cpa会计所得税税记入“递延税款”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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