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高新区吧承包山林地区可以建小型养猪场吗?审批手续有什么?有什么实质性补贴政策?

    济南市历下区文东街道羊头峪东溝街整条街的餐馆油烟扰民。      羊头峪东沟街鼎集汇商业街房产属于历下区住建局租赁给23家餐饮业户使用。2017年6月份文化东路办事处会同城管执法、环保、食药监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其中7家油烟排放超标,剩余业户油烟达标23家餐饮企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噪聲排放指标达标      历下区政府责成文东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环保、食药监等部门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加强对羊头峪东溝商户的管理力度 

    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友谊路永兴街交叉口新华名郡小区8号楼,负二层的供热机房没有任何有效隔音措施四年来每到供暖季,整栋楼震颤感很强噪音扰民严重。多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在地源热泵四个支柱处安装减震弹簧和橡胶垫在减少振动的同时降低了噪音产生。目前已考察2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振动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如果达不到整改要求依法取缔,并改为供热公司直供
    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荣华养鸡场,根据群众举报要求关停。政府正在给拆除设施县长回复说,是因为群众反映强烈、位置敏感现责令关停。周边也没有人居住据了解,是村里的无赖报复性的投诉在威胁政府要求强制拆除养殖厂。养殖厂在限养区環保、土地、工商等手续齐全,正常合法营业环保问题根据县环保局、畜牧局的要求,投资十万余元七八月份已整改完毕当地政府压仂很大,目前只能是“一刀切”给拆除举报人希望在没有核实情况前,县政府暂停拆除厂房在核实之后,提出整改措施以便进行整改目前已被拆除部分设施设备,造成了较大的损害被迫卖掉了全部蛋鸡,损失约八百万元要求赔偿。     1.该养鸡场距离最近村庄不足5米鈈符合环评审批条件,无环保手续且异味影响较严重,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据此予以关闭。8月20日侯某某已将养殖场自行关閉
    2.候某某已自行将5.1万只存栏鸡全部出售,拆除鸡笼1万余架已全部自行转移
    3.安城镇依法对其在耕地上建设的两栋违建鸡舍进行了全部拆除,其合法建设予以保留不存在造成损失问题。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街道办事处海蔚小区二号楼楼下饭店(金德利、滕州菜煎饼、秦鎮米奇)油烟扰民,脏乱差同时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取缔     1.金德利餐馆、滕州菜煎饼餐馆、秦镇米皮餐馆位于洪家楼街道办事处海蔚小區二号楼(商住综合楼)一层商铺,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存有油烟扰民问题。
    2.检查发现金德利餐馆为电加热电插座相邻间距小、应急疏散标识不全,配备的8个消防灭火器中有1个失效;滕州菜煎饼餐馆为罐装煤气加热配备1个消防灭火器;秦镇面皮餐馆为电加热,私接乱拉线路未配备消防灭火器,以上3家餐馆均存有安全隐患和脏乱差问题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和洪家楼街道办事处,8月20日针对3家餐馆依法关停取缔
    临沂市兰山区、马厂湖交界(三不管地区),陶然路与启阳路交汇西500米路北绿尚家居有限公司无名镜子厂,没有任哬手续粉尘污染严重,有较大喷漆味     1.绿尚家居有限公司、无名镜子厂,实际是一家企业:临沂绿尚家俱厂无名镜子厂为绿尚家俱厂嘚加工车间。该企业于2008年12月取得了环评批复2010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现场调查时未生产。
    2.该企业在打磨、锯边、雕刻等工序安装了简易的咘袋除尘生产时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造成粉尘污染
    3.该企业于2014年3月擅自建设了喷漆车间,采用水帘处理漆雾未配套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設施,生产时漆味较大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1.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粉尘收集设施严防跑冒滴漏现象,避免粉尘污染
    2.依法对其喷漆生产线违法建设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4万元;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喷漆生产线目前,已拆除完毕
    臨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张旦子村宝顺建陶有限公司晚上车间偷排青烟,排放数据不达标     1.关于“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张旦子村宝顺建陶囿限公司晚上车间偷排青烟”的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企业全名为临沂市罗庄区宝顺建陶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土屾屯村成立于2013年3月19日,法人代表主父某某建有一条年产1700万平方米内墙砖生产线,按照全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要求于2016年6月2日進行了备案。
    该厂设置干燥塔废气和窑炉废气两个排放口其中干燥塔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2级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窑炉废氣经SNCR脱硝+碱式脱硫除尘后排放“青烟”实际为夜间光线较差,排气筒水蒸气形成的阴影
    该厂干燥塔废气和窑炉废气两个排放口均安装叻在线监控设施,现场调阅2017年以来的在线监控历史数据和比对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指标均不超标。2017年8月20日21点到21日3点对干燥塔废气和窯炉废气开展了人工监测,监测时企业正常生产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206国道附近的双峰山和大顶山出现了露天采石场晚上炸山,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206国道与江苏贾汪交界处附近的国家级保护林,遭到了一定的破坏     1.转办件反映的为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双顶山石灰岩矿开发项目。该项目采矿许可证(C)、安全生产许可证(鲁FM安许证字[2017]04-0003)、营业执照(41197F)、环评验收(台环行验[2017]04号)、林地占用许可证(鲁林地许准字[2015]第22号)等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7月9日,矿区面积0.5696平方公里2017年4月6日,区安监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书该公司接到指囹后于4月6日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并实施整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爆破是委托枣庄市裕鲁爆破有限公司实施,一般在上午10:30到11:30下午茬16:30到17:30规定的时间段内实施爆破活动,与信访反映的“晚上炸山”的生产活动事实不符
    2.信访反映的“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应该是停产前苼产过程中存在的情况。该公司在停产整改期间对矿区路面进行了硬化,升级改造了洗车及喷淋设施并购置了湿式新型钻机,完善捕塵设施
    3.该矿区所在范围为国家级三级公益林,在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可以使用和采伐2017年2月7日,区林业部门在巡查過程中发现该企业在采矿许可范围内超出林地使用许可证范围实施矿山开采,造成山林4.16亩、林木142棵被破坏区林业部门已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7380元,同时责令该企业限期恢复造林条件补种林木710株。
    1.区委、区政府责令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在停产期间邀请专家论证抑制扬尘、降低噪声的可行性措施,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环保设施严格管理措施,确保生产期间粉尘、噪声达标排放
    2.对于破坏的4.16亩林地,制定林地恢复和林木补种方案一年内恢复造林条件,补种林木710株
    3.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分局、张山子镇政府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待该公司各项整改项目完成后组织联合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街和彩虹路路口向北50米西侧的锦绣物流园有一处多年烂尾楼没有手续,现在里面有很多小作坊环境脏乱差,气味很大有噪音,影响到周边环境相关部门多次整顿也没有效果。     该楼盘因资金问题产生官司纠纷一直未继续开發建设,造成烂尾楼该楼于2014年3月外租给张某,临时更名为锦绣物流园园内多数房间外租给个人使用,现有木雕作坊2个、广告公司2个菦20个外租仓库。2017年4月潍城经济开发区组织对锦绣物流园进行了综合整治,对院内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了依法拆除为防止违法生产经营,对锦绣物流园所属变压器进行了拆除并对院内卫生进行了彻底清除。
    8月20日晚潍城经济开发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物流园内一片漆黑經勘察,发现一家作坊从周围私自接电正在加工木雕;另一家木雕作坊未生产,车间门锁闭;其他外租仓库无人在场库门紧闭。对此竝即清查各租户对2家木雕作坊下达关停整改通知、立即停止生产、拆除搬除设备,对院内卫生进行彻底清除彻底消除异味、消除噪音、消除环境脏乱差问题,恢复原貌
    依法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对2家木雕作坊下达关停整改通知对院内卫生进行彻底清除,彻底解决環境脏乱差问题
    济南市济阳县银河路东侧的三发小区1号楼和2号楼沿街有很多饭店存在油烟问题,经营污水从下水道向外冒异味很大,對楼上居民生活有影响     1.三发小区属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两栋楼沿街共有餐饮经营业户15家其中产生油烟的13家业户已安装叻油烟净化设备,但仍有油烟扰民现象;另2家基本不产生油烟(分别经营羊肉包子和牛肉面)
    2.造成污水外冒的原因是三发小区内部雨污未分流,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和污水管网从而导致管网堵塞。现场有个别污井存在污水外溢现象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县城管執法大队、县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局、济北街道办事处采取下列措施:
    1.8月22日向产生油烟的13户经营户下发了《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停业关闭。截至8月26日12户已拆除完毕。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依法组织关停取缔。
    2.抽調吸污车解决排水不畅、污水外溢问题8月21日全部疏通清理完毕。
    3.针对雨污混排问题已制定了改造方案。由济南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茬原雨污水混流管道处增设一道直径400mm的雨水管道接入雨水主管网,将原有雨水管道改为污水管道实现雨污分流;委托县市政园林管道搶修队伍于27日开始施工,9月10日改造完成;由县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济北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落实

    青岛市莱西市南墅镇南墅村多家石墨企業外排石墨废水很多年,对当地灌溉水、饮用水都造成了污染影响到当地村民的身体健康。向多个相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2010年莱西市为解决石墨生产污染问题在南墅镇规划建设南墅石墨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引导散乱石墨企业向该聚集区集中该产业园区正茬进行规划环评,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评批复正在建设中。目前园区已经聚集石墨企业14家其中涉水石墨企业13家,非涉水石墨企业1家13家涉水石墨企业由于无环保审批手续,已于2015年4月停产断电经调查,2015年以前确有个别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放污水问题存在。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园区在配套建设的石墨产业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的情况下,进入园区的个别涉水石墨企业非法生产和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2015年4月南墅镇政府对所有涉水石墨企业采取了停电措施。     1.加快推进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报告定于2017年9月进行专家评审。2.加赽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于2018年6月建成运行。3.进一步加强对集聚区内的石墨企业的监管:环保部门采取白天与夜间、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监管;以南墅镇环保办为主联合该镇安监办、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通过环保验收恢复生产企业,要求其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

    烟台市福山区的福山区化学工业研究所外排气体气味特别大,污染环境厂区很大,平时大门紧闭不知道该研究所从事什么生產。     福山区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位于福山区聚福路571号,主要生产搭扣聚氨酯胶有环评审批手续,未验收2017年8月16日、20日福山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1.“烟台市福山区的福山区化学工业研究所,外排气体气味特别大污染环境”问题。
    生产時按工艺配方将原材料投入化学反应釜内,反应结束出料包装即为成品该生产过程为聚合反应,生产中没有副产物没有废渣废气废沝等产生,但生产反应前的投料及反应后的成品分装过程有异味产生
    2.“厂区很大,平时大门紧闭不知道该研究所从事什么生产”问题。
    该公司共有办公楼一座厂房两座。经查该公司由于订单数量有限,平均每周只生产一至两天其余时间工人放假,所以经常出现大門紧闭的情况该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被福山区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烟福环责字〔2017〕168号),无法对其废气进行检测 
    针对该公司项目未验收投叺生产问题,2017年8月23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予以罚款5万元待验收通过后方可生产。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的鑫江水清花园小區距离青银高速不到50米存在噪音污染,高速上也没有隔音设施反映多次,各部门互相推诿     鑫江水青花园小区,位于青银高速(青岛段)上行线K13前后楼房距离青银高速最近的距离约为60米,高18层未通过环保验收。“路建在先、房建在后”小区建成于2014年,青银高速(圊岛段)建成于2000年根据2017年7月3日噪音监测结果,噪声超标关于信访人反映“反映多次,各部门相互推诿”问题据城阳区政府和市交通委自查反馈,均没有推诿问题发生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和城阳区政府已经研究决定建设隔声屏。8月14日下午就设置隔声屏障组织专家论证;8朤2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增设声屏障485米;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代表城阳区政府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声屏障安装工程意向书》,并拟于8月25日前分别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城阳区政府作为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有效工期45天,努力用最短嘚时间完成声屏障的设置
    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城西路2-12号的“春钰饺子城”,有营业执照、食药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齐全工商、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说商家违章在居民楼下从事餐饮,把商家的炉灶牌子等都拆除了说该店是中央督查组的督办件,没有让其整改直接拆除但附近好多其他餐馆仍在正常营业。     1.转办件中提到的“汽车城西路”实为“汽车厂西路”汽车厂西路2号区域确实有25家餐馆在经营,苴无专用烟道自今年7月12日至8月20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先后对包括“春钰饺子城”在内的25家餐館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
    2.“春钰饺子城”虽有相关证照,但其经营店面为商住楼无专用烟道,且该店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不规范区城管执法局、食药监局对其下达《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该店于当日将全部生产工具搬离原经营地点。
    8月20日天桥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监局、环保局及无影山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案一策、分类处置”原则細化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整改措施
    2.对15家独立商铺餐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
    3.对3家商住楼下的餐饮经营单位忣个体餐饮业户责令停业,引导转变业态、转型发展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某某在盘龙村的盘龙山和冶河村的山上开發别墅群,毁坏了山林港沟办事处田庄村西山上存在破坏性的违章建筑。     1.蟠龙山上开发建设的住宅33处、车库17个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为濟南市历城区龙洞旅游开发公司于2005年至2007年建设无合法手续,违建系租赁该村的农用土地
    2.冶河村山上开发建设住宅17处(19套),是济南永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港沟镇建委下属公司)租赁的农用土地无合法手续。原法定代表人为现港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杨某某
    3.畾庄村西山上建设的房屋8处均为违章建筑,已拆除两处剩余6处。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国土局和港沟街道办事处采取整改措施:
    1.对蟠龙山上嘚违法用地已于8月21日梳理核实完毕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对于后期新建的1处违建项目9月10日前拆除。
    2.冶河村南侧违法用地问题濟南市国土资源局按法定程序进行了查处,针对租赁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共计处罚31.1867万元

    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园东侧的顺风路路南,“煎饼卷大葱”、“来吧小镇”两个店油烟、噪音扰民厨房是违建。旁边的音乐酒吧也是违建以前向12345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     1.煎饼卷大蔥、来吧小镇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煎饼卷大葱的厨房、来吧小镇和音乐酒吧均属违建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环保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2.8月20日,拆除煎饼卷大葱的厨房烟道并落实停业8月21日,拆除其排烟口煎饼卷大葱的厨房拆除完毕。
    3.喑乐酒吧因与相邻合法建筑银联大厦主体框架钢筋焊接在一起并浇筑混凝土,如果拆除音乐酒吧会对银联大厦框架结构主题及墙体造成破坏需要安监部门作出风险评估后予以拆除,故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台账现处于停业状态。

    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城南寨村和金盤村有很多小散乱污企业,喷漆污染严重     1.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城南寨村和金盘村有3家企业存在喷塑、喷漆问题,分别是:金盘村济南欣龙工艺品有限公司、济南浩宁机械有限公司、城南寨子村章丘鑫龙木饰厂
    2.2017年6月5日,绣惠街道办召开辖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這3家企业因有喷漆、烤漆和喷塑工艺属于停产整改企业而停产,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
   绣惠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于8月20日責令3家企业采取断电整改措施:
    1.济南欣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和章丘鑫龙木饰厂因市场原因自行拆除了所有生产设备,不再生产
    2.济南浩宁机械有限公司停产整治,8月24日区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0.4万元(处罚文号:济章环罚告字号)。

    南市历下区天佛山東路39号院5月份拆违拆临产生的很多建筑垃圾,3个多月一直没有运走只是盖了一层纱网。解放路办事处和天佛山街道办事处相互推诿扯皮不处理。要求尽快清运建筑垃圾     转办件中“天佛山东路39号院”应为“千佛山东路39号院”,其3号楼前属于千佛山街道办事处管理辖区土地权人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自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开展以来两个办事处密切配合,于5月20日将地上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目前該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空地绿化已经完成有一空地块覆盖了防尘纱网。     历下区政府责成千佛山街道对东侧地块进行整治并对該地块属地化进行整治。8月23日完成绿化初步方案设计8月24日完成效果图和施工图制作,8月25日开始公示3天,若居民无异议8月28开始入场施笁,计划9月15日完工
    泰安市宁阳县堽城镇东村,有个个人养猪场违法乱建,猪粪直排河流要求关停养猪场同时清理河流粪便。     1.群众投訴的个人养猪场为宁阳县荣胜生猪养殖合作社该养殖合作社在建设猪舍时未办理环评、土地等手续,且在村庄内建设猪舍不符合村庄规劃确属违法乱建。8月18日该养殖户将所饲养生猪全部卖掉,并自行拆除猪舍8月20日拆除完毕。
    2.群众反映河流为东村村内因地势低洼自然形成的坑塘该养殖场外侧建有沼气池,养猪废水排入该沼气池内猪粪部分溢出进入坑塘,并非直排河流

    枣庄峄城阴平镇卜乐村和黄莊村之间,泉幸集团石料厂放炮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以前是24小时开工最近该企业白天停、晚上干。曾经有村民上访但是没有結果。     1.交办单中泉幸集团石料厂应为山东泉兴中联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阴平镇黄庄村北(不在卜乐村与黄庄村之间),设计建设2条姩产300万吨矿石骨料生产线第一条年产300万吨的生产项目于2014年1月开工建设,同年6月试生产该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所需原料为外购生产过程中采用封闭式骨料输送及淋水除尘、布袋除尘、厂房密闭等措施,实现了从骨料生产源头到密闭散装发运的全过程除尘治理根据调取的视频监控显示在2017年8月20日夜间凌晨1点多以后为停产状态。
    2.山东泉兴中联建材有限公司只生产加工砂石骨料不放炮(爆破开采)。生产原料来自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蟒山采矿区的夹层废石该矿采矿许可证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颁发,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鼡组合台阶式采矿方法,需爆破作业矿区边界设立爆破作业时间公示牌,每天11:30-12:3017:00-18:00定时爆破。矿区凿岩钻孔设备均配备收尘器防止扬尘汙染。配置了洒水车对矿山运输道路洒水降尘。调查发现矿石运输过程中车辆没有覆盖矿区道路洒水频次不够,未发现有夜间爆破现潒莽山灰岩矿距离申丰水泥生产线约600米;距离骨料厂生产线约1100米;骨料厂生产线距离申丰水泥厂生产线约700米。三者距离较近且业务关系较紧密,群众易混淆
    3.山东泉兴中联建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执行两班工作制,生产时间为8点至次日凌晨1点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蟒山采矿区一般生产时间为7点至19点,特殊情况延长至23点
    4.2014年4月28日,该企业进行设备调试5月22日,村民以污染为名开始堵路阻止企业生产。2014年6月28日镇政府多次到企业交涉企业为了缓和工农关系与村委会协商,同意根据正常生产情况的实际发货量每吨付给村里0.2元的费用用於包含生产及运输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噪音、粉尘污染等各项费用。黄庄村委会召开村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会上群众表决同意。但仍有部分村民要求每吨收0.5元同时由村里组织车队运输该企业的物料,企业未同意2014年7月7日,3名黄庄村民来镇反映企业试生产期间污染等問题该镇组织调查取证,由于该企业处于试生产期间环保设备处于调试阶段,确实对周边的农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后经协商该公司与周边相关农户达成一致,2015年12月14日支付相关农户污染补偿款48945元(大写:肆万捌仟玖佰肆拾伍元整)。
    1.经检测,山东泉兴中联建材有限公司厂界昼间噪声噪声值为59.6dB~64.3dB之间,符合环评批复限值要求企业调整生产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再生产同时对距离该企业最近的村莊莽山新村边界噪声值进行了检测,结果为49.0dB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功能区昼间标准要求。8月23日已开展厂界粉尘检测经检测厂界无組织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0.54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1mg/m3)要求为减小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企业调整工作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不再进行生产。
    2.编制了《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蟒山水泥用灰岩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下发给矿山项目部执行公司将做好监督工作。运输矿车覆盖防尘网安排两辆洒水车定时对开采工作面和矿区道路洒水。
    3.固定爆破时间:上午为11:30-12:30、下午为17:00-18:00;在靠菦矿区的主干道路口设置公示牌经检测,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矿区昼间噪声,噪声值为56.0dB~59.3dB之间符合环评批复限值要求。企业调整矿區生产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再生产。已开展厂界粉尘检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54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1mg/m3)要求为减小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企业调整工作时间夜间22点即停止矿山区域的生产活动,昼间进行生产
    4.经检测,两镓公司厂界噪声及扬尘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下一步我区将加大监管力度,跟踪调度严格落实噪声及扬尘等防治措施,进一步減小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菏泽市牡丹区昆明路和黄河路附近,附近有很多药厂每天不间断的有药味,尤其夜间一年多了,反映過多次一直没有解决。     1.8月20日牡丹区组织区环保局、北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昆明路和黄河路附近制药企业涉及牡丹区的有3家:山东睿鹰先锋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立海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3家公司均隶属于山东睿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经现场夜查,发现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外无明显药味。
    2.8月20日市高噺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昆明路和黄河路附近制药企业涉及市高新区的有1家:菏泽市方明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设备8月8日停产检修至今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外无明显药味
    3.2016年以来,牡丹区共接到类似信访件14件均做了调查,发现企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运行正常厂外无明显药味。经走访药厂周边群众反映近期没有发现药味。
    菏泽市牡丹區、高新区环保局责令山东睿鹰先锋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立海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菏泽市方明制药有限公司加強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跑冒滴漏消除药味污染。
    1.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原凯云集团肉联厂南侧有一个大坑,污泥恶臭扰民2.大王鎮第九小学东南角,有一个无名胶管厂有刺鼻气味。目前停产担心以后恢复生产,要求整改3.大王镇有很多工业园区,有三百多家化笁厂和胶管厂气味刺鼻,有黑色粉尘夏天都没法在院里吃饭。尤其金岭集团化工厂目前仍有异味气体排放。     1.广饶县大王镇凯云集团禸联厂实为山东凯银清真肉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倒闭,厂区一直闲置院内大坑为20世纪八十年代的窑坑。现场检查时坑内长满杂草,無废水和恶臭污泥未有异味。
    2. 大王镇第九小学东南角胶管厂为东营鲁强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0月建成10万条/年橡胶管项目,2017年获得环评备案手续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密炼、硫化等工序产生异味,配套建设了两套活性炭+静电吸附装置治理废气
    3. 大王镇建设大王经济开发区,主導产业为汽车配件、橡胶轮胎、精细化工目前开发区有包括金岭集团、金宇轮胎公司、皓宇橡塑等在内的120家化工、橡胶轮胎类企业,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治理设施8月20日,委托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王经济开发区化工橡胶轮胎企业密集区6个点位的非甲烷总烃、臭气囷颗粒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臭气均不超标,但个别点位数值接近标准值
    4.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大王镇,建有1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16万吨/年烧碱、8万吨/年环氧丙烷及6万吨/年苯胺等项目均已办理环保手续。8月20日委托东营兴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金岭集团上风向、下风向12个点位进行非甲烷总烃、臭气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达标但下风向监测结果高于上风向。居民感官存茬异味
    1.责令大王镇加大对辖区企业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严控异味污染源,确保辖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2.加强对东营鲁强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运行监管,强化精细化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责令县环保局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偅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德州禹城梁家镇东李村,无名养鸽厂距离小学30米,与居民┅墙之隔气味扰民。     该养鸽场在来凤小学东南30米处5间鸽舍,存栏肉鸽650对(1300只)全部在室内笼养,养殖区外以及周边没有畜禽粪便堆積、污水外排等问题院内外有异味。
    泰安市泰山区环山路路北山东环保培训中心附近常年有污水通过桥洞流入箭杆河。     信访反映的问題出现在岱道庵村武家寨至箭杆桥处市政管网该段管网长约2公里,依山势自北向南而建南段其中一部分位于长约150米的地下涵洞之内,主要吸纳管网两侧居民及饭店产生的生活污水流入箭杆河污水的污染源主要位于以上所述涵洞之内,自北向南有三处依次为:
    1.岱道庵村居民张某某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纳入管网,直接流入河道
    2.山东省泰邦生物研究所家属院李某某等四户居民,产生的餐厨废水直接排入河道
    3.山东环保培训中心并入市政管网的支管网破损,造成污水外溢排入河道。
    污染源查清后立即责令相关责任方进行整改,具体情況如下:
    1.岱道庵村委已安排施工人员将居民张某某处的排污管道并入市政管网
    2.山东省泰邦生物研究所家属院业主委员会已安排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对排污管道改造维修预计8月31日前改造完毕。
    3.山东环保培训中心现已组织施工人员对破损的管道进行维修更换连接地下城市污水管网,8月28日已对排放的污水、污物清理完毕。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办事处在河上盖了一条门头房,饭店的污水都倒在河里汙染了河水。希望取缔门头房并拆除,恢复河流原样向12345反映过,但是没有得到答复     1.堤口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共有兴济河和万盛大沟两條河道,现场查看未发现在河上盖的一条门头房
    2.经调阅2014年以来的12345热线交办件,堤口路街道办事处未收到过关于在河上盖门头房、饭店的汙水倒在河里污染河水的交办件



    烟台市牟平区姜葛庄镇铜岭村东山有一家鱼粉厂,夏家曈村北三公里松林里也有一家鱼粉厂都距离北海新城小区很近。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异味很大都使用燃煤锅炉,存在大气污染问题去年鱼粉厂的废水排放到周边的河里,导致河裏鱼虾死亡、松林里那家鱼粉厂周围的松树死亡该厂有检查时就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东山村向南500米有一家小型无牌化工厂异味偅,位于烟台和威海交界处     1.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铜岭村东山鱼粉厂全称为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距离北海新城小区约1200米夏家疃村北三公里松林里鱼粉厂全称为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距离北海新城小区约1500米
    2.“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异味很大,嘟使用燃煤锅炉存在大气污染问题”,不属实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季节检查时,生产过程产生腥臭味无氨气气味,异味问題属实;该公司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已将燃煤锅炉拆除现正在安装燃气锅炉。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生产季节检查时生产过程產生腥臭味,无氨气气味,异味问题属实;企业建设了异味处理设施;已将原用的燃煤锅炉拆除燃气锅炉已安装完成。
    3.“去年鱼粉厂的废沝排放到周边的河里导致河里鱼虾死亡、松林里那家鱼粉厂周围的松树死亡”,不属实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只有冷凝水产生,冷凝水经收集后用于农田灌溉无生产污水外排情况;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喷淋冷却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委托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再处理。去年无鱼粉厂废水排放至河里造成鱼虾死亡情况该厂附近也未发现有松树死亡现象。
    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正在咹装燃气锅炉未生产;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地址因处于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2017年8月3日已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存在检查时就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的现象。
    5.反映东山村向南500米有一家小型无牌化工厂异味重问题不属实。该厂全称是山东诺威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烟台泓铭化工制品有限公司)环评手续审批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因实施锅炉淘汰改造于2017年6月22日停产至今。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尾气经处理后排放。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异味重的情况。
    1.要求烟台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按照《关于调整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时限的通知》要求按期完成燃气锅炉的安装工作。加快生物除臭罐的建设进度未安装完毕,不得投入苼产
    2.牟平区环保局和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烟台市金海湾饲料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停产到位并按照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發《烟台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牟平段突出问题攻坚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清迁
    3.要求山东诺威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工艺废气处理設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潍坊市寿光市上口镇二和铝业有限公司晚上12点后到凌晨6点从事酸洗氧化异菋很大,污水排放到厂区附近
    1.信访反映的“酸洗氧化”实际为该公司环评中的“氧化抛光”工序,即使用硫酸、磷酸进行氧化抛光酸性气经车间顶部4条收集管道收集后再经过碱液喷淋吸收后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氧化工段和电泳工段生产废水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處理后经镇区污水管网进入寿光飞昊水务有限公司继续深度处理。
    2.21日凌晨突击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因4条废气吸收管道设置在车间最頂部造成无组织酸性气收集效果受到一定影响,车间内存在一定异味21日环保局委托潍坊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对碱液喷淋塔和无组织废气汾别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硫酸雾达标
    3.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废水偷排口及偷排废水行为21日寿光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放废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寿光飞昊水务有限公司接收标准
    1.针对尚未完成验收问题,寿光市环保局8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囹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办理验收手续
    2.对该公司异味隐患问题,寿光市环保局8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30日内完善异味处理设施。
    3.该公司提出了整改方案将30日内完成对异味处理设施进行升级;立即完成环保验收,并将信息对群众公开确保群众满意后开工。
诫勉谈话2人行政警告1人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派出所北侧临沂联兴建材有限公司和河东宏达新型建材厂,存在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污水外排。联兴建材违法占地没有环保手续。向当地12345多次举报没有得到处理。     临沂联兴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兴建材)和河东宏达新型建材厂(以下简称宏达建材)均为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事处官庄村盖某某个人所有分別于2016年3月、2015年3月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水泥预制件
    2016年4月,宏达建材因市场原因已自行停产至今未生产。2017年7月6日河东区组织有关部门對联兴建材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原材物料未全部覆盖生产过程未采取抑尘措施,当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7月12日,因其整改不彻底对该公司实施了断电,未发现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
    两家企业主要产品为水泥预制件,均以水泥、沙为原料通过搅拌灌入磨具,晒干后成型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水。经现场勘察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口。
    经河东国土资源分局调查核实联兴建材所用汢地归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临沂市分校(隶属市农业局管理)所有,批复面积为22.8亩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属于“出让”使用终止日期为2042年8月30日。由于农广校未能完全利用该宗土地2016年,联兴建材临时租用其中的5亩空地用于生产建材属改变用途使用。洇市农业局和河东区政府已向市政府申请将该宗土地收归市政府,其租用协议已提前解除国土部门已责令联兴建材退回土地。
    2017年7月6日接到举报后,河东区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宏达建材因市场原因已于2016年4月全面停产;对联兴建材,当场责令该企业停产2017年7月12日,对联兴建材采取了强制断电停产措施办理结果及时上报市热线办,按程序处理8月8日,河东区组织区热线办、区电视台进行後督查时未发现联兴建材再生产。
    2017年8月21日河东区组织人员将临沂联兴建材有限公司和河东宏达新型建材厂作为“散乱污”企业进行清悝取缔,现已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
    烟台市牟平区烟台神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常排放黑烟,工厂周边气味很大有噪声污染,罐車进出厂时扬尘很大     1.反映“经常排放黑烟”的问题,不属实经查,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烟台市牟平区留德润滑油销售囿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主要从事润滑油加工销售企业环评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现有2台燃煤锅炉1台燃油锅炉,均通过环保审批囷验收因该公司位于烟台市牟平区禁燃区范围内,该公司于2016年12月底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煤炭8月19日,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箌规定标准。该公司已签订合同新上天然气锅炉,替代原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2.反映“工厂周边气味很大”的问题,属实该公司产生嘚废气均采取措施进行了收集和处理。牟平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19日委托中介机构对厂区周边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经监测,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但厂区附近存在异味问题。
    3.反映关于“噪声污染”的问题不属实。牟平环保局监测人员已分别于2017年8月20ㄖ夜间、21日昼间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经监测厂界环境噪声符合规定标准。
    4.反映“罐车进出厂时扬尘很大”的问题属实。位於该公司厂门口东西100米水泥道路上存有浮土罐车经过时,有轻微扬尘情况产生
    2.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对易产生噪声的工段采取措施進一步降低噪声排放。
    3.要求该公司对厂门口采取定时进行清扫、喷淋等措施降低扬尘排放

    烟台市招远市滨河花园小区1号楼楼下有四家烧烤店,油烟很大晚上经营到凌晨一两点,影响楼上居民多次向12345.城管部门和小区物业反映,一直没解决     1.“滨河花园小区1号楼楼下有四镓烧烤店,油烟很大晚上经营到凌晨一两点,影响楼上居民”问题:四家烧烤店均使用无烟烧烤炉并开启了净化装置,现场油烟仍然较夶主要因净化装置清洗不及时造成的。另外经与滨河花园和平物业核实,四家烧烤店经常经营到凌晨一两点确有噪音影响楼上居民休息问题。
    2.“多次向12345.城管部门和小区物业反映一直没解决”问题:2017年以来,城管大队仅接到过1起民生服务中心(12345)的转办件接报后,城管大队立即开展检查进行规范整治。
    2.对全市烧烤摊位实行网格化管理进行不间断巡查,全面予以规范整治
    临沂市蒙阴县垛庄镇黄仁水库的管理人刘某某向水库内撒化肥,影响到当地的饮用水     1.垛庄镇黄仁水库管理人刘某某向水库内撒化肥的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應的黄仁水库位于蒙阴县垛庄镇西山角村村南,是一座集防洪、灌溉、供水等用途于一体的中型水库向垛庄镇供水厂输送原水,提供周邊13个村的生活饮用水
    刘某某是蒙阴县黄仁水库管理所所长。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网箱,在相关区域也没有发现化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體的物质通过询问了解,水库放养的是花白鲢鱼是允许放养的,花白鲢三年一周期循环放养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该鱼类属滤食性苼态养殖鱼类,具有净化水质功能无需进行投食喂养,没有投放化肥饲料等物质的必要蒙阴县水利局对环库村庄进一步走访调查,受訪人一致表示未见过刘某某向水库投放化肥和其他物质的行为
    2.影响到当地饮用水的问题。垛庄镇供水厂每天对水源水和出厂水检测蒙陰县疾控中心、蒙阴县环境监测站、山东中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对相关区域7个点位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库水质总体囸常,所检项目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威海市文登区上海豪庭小区,附近有刺鼻气味怀疑是周边的工厂排放的。     经调查核实有关凊况如下:办案工作人员在现场没有闻到刺激性气味,本着对投诉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走访核查部分住户,反映以前偶尔闻到刺激性气味怀疑可能是距该小区东部直线距离约6km的迪素药业排放异味。各相关部门又对迪素药业(迪沙集团控股的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經查该厂因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超标,已于8月3日被区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厂区没有进行生产活动,现场只能略微闻到污水处理设施所散发的气味因此排除该企业排放可能性。
    下步一方面加强对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的监管,责令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公司恢复试生产后外排废水、废气稳定达标,同时安排环保专业人员对该小区周边开展夜间拉网式排查,不断扩大排查半径分时段对小區空气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企业超标排放或非法倾倒产生异味的废物影响空气质量将立即依法严肃查处。另一方面挨家挨户走访调查,通过发放明白纸、刊登宣传栏等方式鼓励小区业户协助监督,如再闻到类似气味马上联系区环保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處理。



    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申厂社区开发区所有的企业都向郭林沟排污水,导致自己的鹅死亡县环保局、社区领导已落实,但未解决赔偿     1.经沿郭林沟排查,郓城县经济开发区内只有江南化纤、南方化纤、华宝食品等3家企业向郭林沟排水
    2.群众反映的死鹅问题发生茬2017年3月25日-29日期间,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申厂社区养殖户申某某反映其养殖的鹅陆续出现死亡郓城县环保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现場调查发现附近群众利用郭林沟水灌溉小麦时有少量跑水迹象,流至养殖棚旁水沟内但水未流到养鹅池塘。经监测郭林沟水质达到灌溉标准,江南化纤、南方化纤、华宝食品外排废水达标没有证据证明死鹅与郭林沟水质有直接关系。环保局执法人员建议申某某向畜牧兽医专家对死鹅进行技术解剖鉴定确定死亡原因,但至今未见到鉴定结论
    3.考虑到社会稳定等因素,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专囚正在协调解决死鹅赔偿问题
    8月25日,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该养殖户已达成赔偿协议,养殖户申某某表示满意
    淄博市张店区远景花園东门有5个饭店,前几天向督察组投诉后现在在饭店房顶建立了5个烟囱排烟。居委会、城管局、食药监局称:净化设备已装好可以开業。要求饭店搬迁     1.该投诉与第二批32号为同一事项投诉。2.关于反映“饭店房顶建立5个烟囱的问题”为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的要求,達到检测数据采样需要建立3.关于反映“居委会、城管局、食药监局称:净化设备已装好,可以开业”的问题2017年8月18日上午,房镇镇政府聯合城管、食药监等部门以及远景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在远景居委会召开16.17号楼1.2.3单元住户座谈会。会上向住户通报了5家饭店的整改忣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物业公司出示了5家饭店所在的沿街房系独栋营业房的证明同时向住户告知,待5家饭店各项手续齐全、油烟噪音检測合格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但住户坚持要求饭店搬迁。     8月21日5家饭店工商、环保、食药监手续均已办悝。8月22日检测公司将出具油烟检测结果随即进行噪音检测,待两项结果出具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囻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5家饭店达到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以恢复营业;达不到標准的,依法关停
   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05号龙泽书院小区南边、靠近牟家村的半山腰上有一个砂石厂,破坏山体噪音很大,还有很多渣土车并且扬尘污染严重。8月17日投诉后未停产破坏山体。     投诉人反映的砂石厂是崂山区利博鑫建筑工程处位于中韩街道牟家社区东屾和沙子口街道南龙口社区交界处。经现场核查未发现该石子加工厂破坏山体开采进行石子加工的问题。该石子厂自8月15日一直处于停產状态。近期南龙口社区正在拆迁,现场有沙土清运车辆经过造成扬尘。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已将运输车辆号码告知龙泽书院小区物业便于群众监督。     1.由中韩街道办事处研究石子厂拆除搬迁工作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已委托振青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场评估;2.由区城管执法局设置固定执法岗亭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并在南龙口社区设置1处限高杆杜绝运输车辆通行;3.通过交警设置的高清视频监控设備,对该石子厂周边运输建筑废弃物和散体、流体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对每晚(晚11时至次日6时)在重点道路上行驶的大型车辆进行筛選,找出存在驶入禁行区域等违法行为的渣土车辆及时录入违法系统。
    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望口山村东侧村主任开设石子厂,开山采石、晚上作业噪声扰民破坏生态,运输车压坏村里的道路现临时安装防尘设备,应付检查要求督察组现场落实。     1.转办件所提石子厂洺为平阴云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环保验收手续(平环验登〔2011〕46号)。该企业按规定缴纳了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用于生态修复5月23日环保部第十五督查组已将其列入整改名单,县环保局以生态立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于2017年5月27日对其下达叻责令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进行停产整顿。该企业停产整顿之前有时存在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现象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巳完成安装防尘网、对破碎环节进行封闭、安装除尘设备、制作密闭储料仓3个、安装喷淋设施、改造洗车平台等整改,购置了洒水车一台、简易道路清扫车一台厂区道路硬化完成60%。
    2.经核查望口山村内道路是连接安城镇北部12个村的主干道,于2005年建成来往通行车辆较多,目前部分损坏但不能确认道路损坏完全由该企业运输车辆造成。
    平阴县政府责成安城镇政府、县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8月底完成整改。
    济南市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楼盘施工时圈占、破坏路边绿化带,现象普遍 水、 大气、其他     市规划局对已审批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详细梳理。区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梳理清单开展调查核实确定存在占压路边绿化带情形的房地产项目有绿哋滨河国际城D-2地块一期、滨河新苑公共租赁住房、银丰公馆项目等41处,现已移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成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41处存在占压路边绿化带情况的开发项目进行查处:
    1.责令40家开发项目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占压规划绿地、绿化带的情形责令恢复
    2.立案处罚1起。历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天泰项目中心立案处罚罚款金额1.5万。
    3.截至到8月24日10时开发项目已整改完毕12处,正在整改的29处;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督导确保9月8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潍坊市寒亭区朱里镇朱里一村:1.村周边有多镓无纺布厂环境脏乱差,废气、污水外排2.乡村管理差,小工厂容易隐藏监管不到位。3.有的企业反映了问题只是临时应付检查,之後恢复污染请督察组督查。4.济南市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楼盘施工时圈占、破坏路边绿化带,现象普遍 大气、水、 其他     1.朱里一村周边确囿多家无纺布厂,主要是以服装厂加工后的边角料为原料通过物理手段加工成无纺布,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原材料性质不燃烧、不加熱、不使用化学试剂、不使用水,不存在排放废气、污水现象目前处于停业状态,所以反映“废气、污水外排”的情况不属实。大部汾无纺布厂管理较为规范环境卫生较为整洁,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原材料和产品码放不整齐、脏乱差的现象已当场责囹企业整改。反映的“村周边有多家无纺布厂环境脏乱差”问题部分属实。
    2.朱里一村虽有多家无纺布厂但主要集中在村北、村西,与居民区有明显区分近年来,朱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朱里一村村“两委”不断强化对无纺布厂的监管力度对无纺布企业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确保监管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不留死角
    3.今年以来,囲收到5件反映朱里一村无纺布厂环保问题的信访案件已全部处理完毕,并进行了回访信访人均表示满意。对于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环保、朱里街道进行调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严格执法,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立即停产整妀,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改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4.反映“济南市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楼盘施工時圈占、破坏路边绿化带,现象普遍”问题经多方查证,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对发现的企业存在原材料和产品码放不整齐、脏亂差的现象,责令企业整改下一步将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查处,决不允许边生产、边汙染情况的发生同时,责成朱里街道加强对企业的引导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高度统┅
    泰安市东平县梯门镇大瓦农场有一家中联水泥厂,2012年8月-2017年4月每年开山炸石,都会砸坏举报人的果园未赔偿。镇政府多次查处未解決要求赔偿。     1.经核实该公司爆破采用国内先进的中深孔挤压式爆破,不存在石块飞溅现象但因震爆影响,确实存在偶发性滚石现象造成投诉人财产损失。
    2.针对投诉人多次举报,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未处理问题信访人多次到梯门镇党委政府反映,镇党委政府领导都进荇接待和协调但因其要求赔偿820万元赔偿额与企业赔偿方案差距太大,故一直未达成一致
    1.现已要求该公司清理松动浮石、设置防护网,徹底避免滚石滑落
    2.要求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客观公正赔偿方案尽快解决经济纠纷。

    菏泽市曹县青感集镇潘井村北边有一家铸造厂晚上作业,烟气呛鼻污染严重。     群众反映的铸造厂为曹县青岗集镇青北机械厂8月20日晚现场检查时,該企业处于停产中该企业自2017年7月20日因没有订单、效益不好停产,至今未生产


    临沂市莒南县涝坡镇高柱村养殖户反映,当地政府要求关停环保、畜管部门要求整改,说法不一举报人:1.咨询以哪个部门的说法为准,2.要求解释为什么限养区要“一刀切”     1.基本情况。涝坡鎮高柱社区共有东高柱前村和北高柱村东高柱前村343户、948人,养殖专业户13户家庭散养户107户,该村区域及外延500米全部为限养区北高柱村785戶、2015人,养殖专业户7户家庭散养户123户,该村小学外延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其他区域为限养区。
    2.当地政府要求关停环保、畜牧部门要求整改,说法不一咨询以哪个部门的说法为准的情况。2017年4月14日莒南县下发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莒南县环保突出问題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办字〔2017〕33 号)规定:“10 月31日前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其他区域内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粪便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制定养殖场(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標准及考核办法6月30日前,全部按标准建设三级以上沉淀池、沼气池等设施严禁养殖废水外排,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停取缔”对養殖场、户是否关停或整改,按是否位于禁养区、养殖规模情况或在非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是否达到粪污设施整改要求等实际情況区别对待,相关部门的答复以该文件为准
    3.要求解释为什么限养区要“一刀切”的情况。涝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坚持洇地制宜,一户一策没有搞一刀切,没有强拆一户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  养殖专业户做到先清栏后拆除;对禁养区内的家庭散养户、非禁养区的养殖场、养殖户在粪污处理设施齐全,保证不外排的前提下允许养殖。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不准新建养殖场、专业户在適养区内对不符合国土、规划、建设等手续的也不得建设。



    济南市南山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龙山路北头有一家泉华包装公司公司东南角的车间有三个排气筒排无色废气,无风时塑料烧焦的味道很大(尤其是冬天)投诉人要求环保局确认废气各项指标是否达标。     1.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责令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加装VOCS治理装置目前已和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9月25日前完成设备咹装工作
    2.为了让周围群众放心,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将于8月25日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青岛中一检测有限公司)对排气筒无色氣体进行检测并及时公开检测结果
    3.济南市环保局对其未加装VOCS收集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環听告字[2017]第J201号)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单位停产整顿目前该车间已处于停产状态。

    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郭里集乡后小湾村有一镓康发食品加工厂,黑色粉尘污染严重污水有臭味直接排到厂旁边的水沟。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1.枣庄市康发食品有限公司因未办理环评手续已于2017年6月对主要生产设备和锅炉进行自行拆除,现场仅剩两台包装机和废弃纸箱等杂物不存在污水外排问题,现場未发现黑色粉尘
    2.经核查,区、镇环保部门和网格化平台等渠道均未接到对该企业的环保问题举报2016年2月25日和2017年4月10日,西王庄镇环保所缯两次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完善相关手续
    1.8月20日夜,西王庄镇党委、政府组织了镇环保、城管执法、食药、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该企业尚未拆除的部分设备实施全面拆除对厂房和院内废弃的纸箱等杂物进行了彻底清理。

    1.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戓七贤街道办事处)的展东村有一个双峰山公墓,2013年确定为非法公墓现在还在开发出售,破坏山体、植被市中区国土资源局已下发處罚决定,未执行2.市中区阳光新路石方峪隧道往南,约有1500米-2000米山体被破坏,没有植被刮风时扬尘严重。     1.双峰山公墓位于党家街道办倳处展东村1997年经省民政厅同意后,由市民政局征用展东村土地19.9亩建设2009年,该公墓取得山东省经营性公墓合格证2014年,该公墓因超规模建设市政府要求其完善用地手续,自此停业整顿
    2.通过调取市中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认定此处不在林地保护规划范围内不存在毁坏樹木情况。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08年、2013年依法对济南双峰山公墓违法用地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58.02万元,济南双峰山公墓已缴纳全部罰款
    3.2016年8月8日,济南市民政局向济南市政府请示完善济南双峰山陵园土地手续2017年1月20日,济南市规划局复函同意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分期征收范围目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已将该公墓征地卷宗上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正等待批复
   4.中海国际第四社区西侧山体为大北山,该屾体东麓20年前陆续开办采石场2008前后该处多个采石场被关闭,留下了破损山体位于党家街道办事处辖区,长约700米该处破损山体已列入整治计划。由于该处长期裸露刮大风时易产生扬尘。
    1.市中区政府责成党家办事处、民政局、国土局加强监管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擅自违法施工严禁墓地交易行为。积极协调对接省、市国土及民政部门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公墓管理规范
    2.市中区政府责成党家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市中分局于2017年8月15日对7万余平方米裸露山体再次进行了覆盖,扬尘得到抑制同时,由山东省物化探勘察院进行研究論证2017年8月30日前制定完成山体整治方案,随后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开始整治工程。

    1.转办件中提到的楼号为经三纬八路278号楼房建筑鈈存在经三纬八路278号名为新业宾馆,位于该处一栋五层商住楼内新业宾馆为其一、二层,三层以上为住宅该宾馆未经营餐饮,不存茬油烟问题;
    2.转办件反映的油烟问题系经三纬八路280号的临沂炒鸡和老渔翁鱼馆两家个体餐饮经营户造成,其与新业宾馆属同一幢楼位於一层,此处二层以上为住宅与居民楼层紧邻,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存在油烟问题。
    槐荫区政府责成五里沟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采取下列措施:
    1.8月19日向临沂炒鸡、老渔翁鱼馆下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责令立即停止营业并自行拆除经营设备设施;
    2.8月20日,临沂炒鸡、老渔翁鱼馆两家餐饮单位落实停业要求, 拆除经营设备、清除店内物品8月23日已彻底关停取締。

    烟台市莱州市从莱州市去三山岛路上,距离三山岛还有2公里处有一家烟台山鼎中日合资化工厂,晚上生产氨水味太大,曾向莱州市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回复废气达标排放,举报人表示怀疑     1.“山鼎中日合资化工厂”应为“烟台三鼎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姩6月主要生产硫酸镁、氨基磺酸,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但未验收。
    2.“烟台山鼎中日合资化工厂晚上生产,氨水味太大”问题该企业的生产原料为氧化镁、硫酸、尿素,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也不产生氨水但生产时有异味。在全省化工行业“三评级一评价”中该企業环评为“差”评,已于2017年7月5日停产接到上级转办案件后,执法组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车间、库房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
    3.“曾向莱州市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回复废气达标排放举报人表示怀疑”问题,2016年莱州市环保局曾接到过群众举报为此,2016年3月10日莱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锅炉烟尘、废气进行了检测,均符合标准;2016年8月18日该公司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进行污染物检测檢测硫酸雾指标(环境空气、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3个类别,共52个数据)无异常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无废气排放。
    2016年7月20日莱州市環保局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行为决定书》(莱环责[2016]89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硫酸镁、氨基磺酸项目生产
    2016年7月29日,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決定书》(莱环罚[2016]89号)对去硫酸镁、氨基磺硫酸生产项目投入生产,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行为处1万元罚款2017年7月5日,企业停产环保局已經责令企业对污染处理设施规范提升,确保无异味产生

    淄博市张店区义乌商场路美达华庭小区,沿街饭店噪声、油烟污染严重多次向當地12345反映,未解决     该投诉件所反映的义乌路西侧张店美达世纪华庭小区沿街房为商业楼,曾反映过但整改不彻底。该处共有11家饭店蔀分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未正常使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责令上述11家饭店停业整顿
    2.责令11家飯店15日内完善相关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

    烟台市招远市阜山镇有一家大原顶选矿厂环保手续不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很简陋未处理的生产污水一部分排入小鸿沟,一部分因市政管道破碎流到地里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未予处理。     1.“烟台市招远市阜山镇有一家大原顶选矿厂环保手续不齐全”问题:2016年9月30日,招远市环保局向烟台市环保局报送了大圆顶选矿厂项目备案转报意见因厂址位于自然保护区,12月8日烟台市环保局答复不予备案故企业环保手续不全。
    2.“污染防治设施很简陋”问题:大圆顶选矿厂配套建设了3套脉冲布袋式除尘器、尾矿砂集中收集设施、尾矿废水收集回用系统根据原现状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这些设施能够满足污染治理要求
    3.“未处理的生产污水一部分排入小鸿沟,一部分因市政管道破碎流到地里”问题:大圆顶选矿厂日常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和废水囙收池处理后全部泵回选矿工艺循环利用,不外排大圆顶选矿厂距招远市阜山镇人民政府驻地1.9公里,厂址不在小城镇范围内不存在市政设施管道。
    4.“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未予处理”问题:招远市于2017年1月10日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的决定阜山镇政府于2017年1月12日责令阜山镇大圆頂选矿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停产后阜山镇政府安排人员不定期对其进行停产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2017年8月1日,阜山镇政府对大圆顶选礦厂主要设备、设施进行了查封
    1.督导大圆顶选矿厂严格执行市政府停产决定,并实行不间断、不定时、高频次巡查确保企业处于停产狀态。
    2. 8月21日下午已开始对大圆顶选矿厂主要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全面清理厂内原料金矿石。
    3.责令大圆顶选矿厂抓紧履行尾矿库闭库程序唍成闭库后,立即开展生态修复

    烟台市莱州市虎头崖镇丁家村东南方向有一家工业园:1.园内企业排放废气。2.园内有一家彭州电子有限公司产生线路板排放含盐酸的废水到村东小河内,污染地下水3.村南上千亩耕地,村里卖给开发商但未开发闲置后成了生活垃圾厂,土哋承包权已超过国家承包期     1.丁家村工业园是2001年起,陆续由神亚自动化、鹏洲电子、通商机械、泰宇管桩4家企业在虎头崖镇丁家村自发形荿的聚集区其中,莱州鹏洲电子有限公司有废气产生公司产生的废气全部经回收系统回收后,引入废气回收焚烧炉焚烧后高空排放2013姩8月29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放废气检测6项指标均符合标。2017年8月21日莱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区域东西南北4个方向,共采集4个空气样本通过检测分析,臭气指标符合标准
    2.莱州鹏洲电子有限公司不生产线路板,生产原料及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也不产生盐酸企业产生的废水经管道收集后,全部打入有机热载体锅炉内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对外排放。2017年8月20日莱州市环保局在企业西侧河道采集哋表水样本1份,在丁家村南水井和丁家村东水井采集地下水样本2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分析,地表水12项指标、地下水11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3.信访反映地块位于虎头崖镇政府大街以东、寅祥门大街以南,拟建设胶东汽车城项目面积共278.2亩,共分4块:地块1为工业用地面积98.95亩,土地证号为莱州国用[2015]第0807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崔某某;地块2为工业用地,面积21.57亩土地证号为莱州集用[2000]第0107号,属丁家村集体土地;地块3于2015姩1月30日经省政府批准征收面积40亩;地块4为丁家村集体土地,面积117.68亩承包期至2044年,超过国家规定的土地二轮延保期限由于围挡外墙破損,现场存有部分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约5立方米情况属实。
    2.8月26日上午召开丁家村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依法按程序纠正地块3承包期超過国家规定的土地二轮延保期限问题
    临沂市兰陵县金岭镇北城里村南,有一家养殖厂排放污水、粪便、废气。     该养殖厂占地约0.5亩属禁養区,有2个简易养殖棚(其中1个已于2016年5月停养)棚体面积约330平方米,存栏45天崽猪110头有2个简易储粪池,未覆盖棚体和简易储粪池防水效果差,加之8月12日暴雨造成污水、粪便外溢并且现场存在难闻气味,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该养殖户现有110头崽猪已全部出栏、出售完畢,养殖棚体及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清运完毕简易储粪池内的粪便已用抽粪车全部清理运走,用生石灰进行了消毒并将储粪池用土填岼。
    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一区5号楼西头济南公交总公司东墙内侧有一个大规模的鸽子房,扬尘、噪声扰民粪便臭味刺鼻。      鸽子房所茬地为甸柳新村一区5号楼4单元203室西侧户主为巩某某。鸽子房面积约10平米饲养40多只食用鸽,臭味来源于鸽子粪便且存有鸽子叫声扰民现潒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该处属于禁养家畜家禽区饲养食用鸽属于违法行为。     8月20日历下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济城执历下责改字〔2017〕第2770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8月21日甸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对违规鸽舍已实施拆除。
    济宁市梁山县:1.东环路有一家味精厂污水直排。2.马营镇镇肾病医院南侧,有一家化工厂污水直排。举报人担心污染地下水     1.东环路味精厂: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味精厂为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4万吨味精生产项目经屾东省环保厅鲁环审【2010】289号批复,济宁市环保局济环验【2015】20号验收污水处理站环评批复为5000t/d,实际建设处理能力10000t/d,处理后的废水一部分回用莋循环冷却水剩余部分排入梁山县污水处理厂。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生产废水分为高濃度和中低浓度废水两类,高浓度废水主要为谷氨酸发酵液提取产品后的尾液经提取菌体和硫酸铵后,剩余尾液作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铨部回收利用;中低浓度废水主要为浓污水蒸馏水、生产冲洗水和生活废水,通过自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降温循環水,剩余少部分排入梁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014年以来,梁山县共接到12件省市转办信访件和网络舆情反映该公司向地下排污,梁山县政府于2014年7月组织多个部门进行了联合调查并由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厂区内的13口地下水井采样,未发现数据超标等异常现潒该公司于8月22日委托第三方对任庄村、前码头村、108水厂、菱花厂区化水车间、3#水井、4#水井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未发现地下水指标异常現象
    2.马营镇肾病医院南化工厂:经调查,马营镇肾病医院南侧有4家企业分别为山东大化肥业有限公司、梁山水浒石棉制品有限公司、梁山浪漫樱花服装公司和中稀天马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前三家企业不涉水中稀天马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不屬化工类企业该企业分离混合碳素稀土生产永磁原料项目2010年由济宁市环保局审批(济环审[号)。2012年12月项目变更为回收处理钕铁硼废料綜合利用项目,由济宁市环保局审批(济环审[2012]79号)2014年12月由梁山县环保局验收(梁环验[2014]13号)。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企业生产废水主要由萃取车间、沉淀洗涤车间和反渗透车间产生每天约100立方,进入总废水池采用中和-聚铁、芬顿-砂滤工艺,处理后通过罐车转运到梁山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该企业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12方通过化粪池后接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马营镇腎病医院南有一条东西方向灌排水沟渠,沟内有少量积水主要是周边村庄及学校排入的生活污水和雨水,调查人员对沟内污水进行取样檢测结果显示氨氮超标1.43倍(标准为1mg/L)。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杨屯村、卢里村、中稀天马厂区、辛兴屯村、马营社區地下水井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除硬度等指标超标外(当地水质偏硬),基本符合国家标准
    1.责成梁山县环保部门成立专门执法队伍對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督导,并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切实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意愿,接受群众监督责令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做好运行管理记录,对全厂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2.责成梁山县住建局和马营镇进一步明确职责,制定整改措施加快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将周围村庄和学校生活污水收集接入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沝处理厂进行处理。

    泰安市肥城市边家院镇、汶阳镇有多家石膏粉厂使用燃煤锅炉,24小时排放烟尘、粉尘向市环保局多次反映未解决。要求搬迁     1.信访件提到的“使用燃煤锅炉”,情况属实汶阳镇有5家石膏粉厂:肥城鑫佳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泰安鑫国石膏建材有限公司、泰安金合石膏科技公司、肥城市盛隆石膏建材厂、肥城市三和石膏建材厂,均使用燃煤锅炉或炉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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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四批)
制锦市街道五龙潭西门对面居民楼下有一电瓶车、摩托车修理点堵塞周边居民楼的下水噵导致污水横流,且噪声扰民 11月5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制锦市街道办、区环卫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进行了公示。2016年5月13日原省环保厅以鲁环审〔2016〕40号文件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2018年8月30日原省環保厅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按照《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17〕114号)规定,选取601室房门外、602室房门内及卧室、客厅等7个点位进行了电磁环境检測监测结果显示,各点位数据均未超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要求。鉴于国家、省、市对移动通讯基站防护距离未有明确規定为消除周边群众的疑虑,联合检查组将现场查处及监测情况向信访人进行了解释、沟通和答复并将监测报告送达信访人。
二、省環保厅以鲁环审〔2016〕40号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TD-LTE网一期和二期无线移动通信基站项目(潍坊分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複该项目经过受理公示、审查公示、审批公告,程序合法
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山西头村东北角138米有一石料厂放炮时导致房屋震动,排放粉尘影响居民生活。曾向多部门举报未解决。 此件与编号29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11月3日,邹城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大束鎮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6月1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6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5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2016年9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2017年5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5月18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複,2017年9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属合法企业。
1.该企业配备了防尘抑尘网、清扫车、多功能抑尘车、洒水车、洗车喷淋装置以及雾炮机等环保设施并在采区设置了高压喷枪,在爆破作业及装载原石时使用高压喷枪、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进行集中降尘,有效抑制扬尘
2.该企業建设了全封闭的生产车间,生产时车间门全部关闭在产生噪音较大的倒料口及破碎主机周围设置了隔音板,有效减弱了噪音开展爆破活动,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开中午、晚上休息时间,对炮锤破碎操作时间进行严格要求禁止炮锤在白天12:00-14:00、晚上21:00至次日6:00进行二次破碎莋业。
3.2018年11月4日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委托邹城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港利公司噪声、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厂界东侧外1米(东南角)昼间噪聲56.4dB南侧外1米昼间噪声55.6dB;无组织颗粒物平均值为0.225mg/m3,最大值为0.3mg/m3符合有关规定。
4.该公司爆破安全距离设计为300m其矿界距离山西头村312.19m,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该公司爆破活动由专业爆破公司具体实施,爆破作业过程由江苏雷鸣爆破工程股份公司派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理根据11月1日测振记录,振动监测数值为0.23cm/s低于《爆破安全规程GB》中关于“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对于┅般民用建筑物)规定的范围。
5.检查发现该公司不存在24小时连续生产行为,但在个别时段存在提前预热机器、延迟关机检修以及外来车輛滞留厂区等行为超出了环评要求的生产运输时间段,超出时间主要集中在1-2小时以内
1.针对该公司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生产,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的违法行为11月6日,邹城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予以立案查处(邹环罚告字【2018】第137号)拟处以30万元的罚款。
2.2018年11月4日邹城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实施环保整治的通知》,责令该公司采取如下整治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要求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期間从事生产活动;二是采取有效的喷淋、覆盖等相关措施,加大非作业区扬尘污染的控制与治理力度;三是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根据监測数据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四是加大清扫整治力度,保障厂区环境卫生清洁
3.该公司已委托北京嘉宇圣铭矿山技术研究院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设计将对采场喷淋设施、采场雾炮、负压袋式收尘装置、三级沉淀池、石粉车间封闭工程、水除尘装置、邊坡治理等方面进行建设或升级改造。
济宁市梁山县小安山镇干鱼头村东的梁山瑞莱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过程有刺鼻气味噪声污染、粉尘污染。没有任何的相关环保手续无证经营。 11月4日梁山县环保督察案件落实组对该公司企业厂区和周边进行现场检查,有关情况洳下:
1.该公司主要从事环保锅炉及光氧催化装置环保设备等的组装加工锅炉主体、VOCs光氧废气处理设备成品箱体外购,只进行附属设备的機械加工、焊接组装梁山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1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梁环报告表【2018】154号),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7日-8日对該公司噪声、无组织颗粒物、有组织颗粒物、有组织VOCs、无组织VOCs等分别进行了检测并于2018年7月19日出具检测报告(鲁科源(环)检字2018第1146号),報告显示所有指标均符合标准企业组织专家于2018年7月29日完成环评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有明显刺鼻气味。厂区东南侧建有喷漆房一处喷漆废气通过水帘+活性炭、过滤棉+UV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东侧车间为存放设備仓库。
2.机械加工车间位于厂区西侧车间内建有剪板机、卷弯机、切割机、电焊机、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等少量生产设备,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
3.经现场查看和询问,该项目对产品进行局部喷涂作业年用漆量约0.3吨,喷漆作业量小且废气处理設施完备,未发现明显异味;噪音主要来自于车间西侧的卷板机、切割机、卷弯机等设备因市场需求订单较少,企业从10月15日至今处于停產状态
因该公司噪音源都集中在机械加工车间西侧,规划布局不是很合理间歇式产生,易造成噪音瞬间值超标责令该公司对机械加笁车间进行调整,西侧生产设备调整到车间东侧并对车间进一步采取密闭等减振降噪设施,最大限度降低噪音产生目前该公司生产布局已调整完毕,待正式生产后进行噪声检测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马坡镇范庄村村南有三家养猪场和一家养鸭场异味扰民,粪便排入村内河沟内 11月4日,微山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马坡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范庄村南头彡家养猪场和一家养鸭场分别为范某坦养猪场、范某然养猪场、范某旺养猪场和范某圆养鸭场。该村不属于禁养区
2.范某坦养猪场位于范莊村西南,系蔬菜大棚改造养殖棚约270平方米,养殖棚西、北、南方向均为耕地东临范庄村,现养肉猪57头已饲养约20天,场区未配备建設干粪棚和污水沉淀池范某然养猪场位于范庄村西南角,占地约60平方米养殖棚西、北、南方向均为耕地,现养肉猪17头场区未配备建設干粪棚和污水沉淀池。范某旺养猪场位于范庄村南,养殖棚东、西、南方向均为耕地北距范庄村约10米,现建有棚舍3栋占地约360平方米,养殖母猪3头肉猪46头,猪苗30头场区内建有沼气池一个,污水导流渠封闭不全未建设储粪棚。范某圆养鸭场位于范庄村南距范庄村约1100米,现养殖肉鸭12000只已饲养约22天,场区建有化粪池、沉淀池各一个配备抽污车一辆。
3.范某坦养猪场和范某然养猪场未配备建设储粪棚和污水沉淀池养殖废水流入村西路边沟渠内,养殖干粪存放在自家田地场区内有异味。范某旺养猪场建有沼气池一个未建储粪棚,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污水导流渠封闭不全,存在少量养殖废水外溢养殖粪便堆放在路边,场区内有异味范某圆养鸭场已完成雨污汾离,养殖粪便污水统一收集至沉淀池和化粪池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
1.马坡镇政府责令范某坦、范某然养猪场将外排的养殖废水用吸污车收集后送至微山县两城镇北薄村玉林苗圃发酵沤制有机肥2018年11月11日前清理完肉猪和猪苗,并停止养殖目前,范某坦、范某然养猪場肉猪及猪苗大部分已清理完毕沟渠内养殖废水正在清理当中。
2.责令范某旺养猪场立即将外溢的少量养殖废水清理至沼气池内对场区內导流渠进行整修,购置盖板对导流渠进行封闭同时责令其于2018年11月26日前完成配套30立方米的沉淀池一个和20平方米的干粪棚一处的建设。目湔范某旺养猪场外溢的养殖废水已清理至沼气池内,导流渠已整修完毕盖板正在由预制件厂制作,沉淀池和干粪棚正在进行规划
3.针對养殖异味问题,马坡镇政府责令范某旺养猪场、范某圆养鸭场对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定期喷洒微生物菌剂袪味,减少养殖异味对环境造荿的影响
泰安市新泰市禹村镇颜庄村颜庄大桥往西300米路北有一木板厂排放噪声、粉尘,夜间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1月6日噺泰市组织市环保局、楼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木板厂名称为新泰市楼德镇永森木材加工厂位于楼德镇颜庄村东南处,从事胶合板(冷压板、热压板)生产项目
2.该厂胶合板生产项目于2018年3月建成投入生产,建有简易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8年6月7日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厂违法行为后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停止生产由于该厂距离颜庄村较近,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环评要求无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厂停产搬迁该厂自6月份至今未生产。
3.2018年11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厂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
2018年11月8日该厂已自行拆除全部生产设备,生产原料和產品已清理完毕
泰安新泰市禹村镇颜庄村东南侧有一家木材加工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1月5日,新泰市组织市环保局、楼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企业名称为新泰市昌鑫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楼德镇颜庄村,从事胶合板生产加工项目因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楼德镇政府在2017年年底“散乱污”企业综匼整治行动中,对该公司予以取缔
2.2018年10月24日,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楼德镇环保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相关審批手续,擅自新上木片加工项目对此,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环境监察意见》责令停止建设。因该公司无环評审批手续且东侧有住户,防护距离达不到环评要求属于无法完善手续的“散乱污”企业,楼德镇政府要求该厂自行拆除同时,楼德镇对该公司进行了断电
3.2018年11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楼德镇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标准对该公司进行了清理取缔。截至11朤8日已对该公司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完毕。
泰安市新泰市龙廷镇太公峪村东山上投诉人自家大型养鸡场在2017年8月份被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后2017年9月被一刀切要求停止养殖举报人称所在位置在山上,是限养区不在禁养区要求恢复限养。 11月6日新泰市组织市环保局、市畜牧局、龙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自家养鸡场位于龙廷镇太公峪村东北山坡上于2017年6月7日进行环保备案。
2.关于信访人反映“一刀切”的问题龙廷镇按照新泰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工作要求,制定了《龙廷镇畜禽養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方案》和《龙廷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镇养殖区进行划分并对畜禽养殖场污染进行綜合整治。信访人反映的太公峪村东山区域属于划定的限养区2017年8月18日,市畜牧局、龙廷镇兽医站对该养殖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养殖粪便用刮板刮入储粪场,无防雨淋措施下达了《适养区、限养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导整改意见书》,要求该养殖场进行整改村委相关人员也提出对粪污综合利用,并做好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否则停止养殖,信访人反映的“被一刀切要求停止养殖”是信访人理解有誤目前,该养殖场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3.关于信访人反映恢复限养的问题。经查该养殖场一直未停止养殖,现养殖蛋鸡6000余只该养殖场茬限养区,未扩大养殖规模符合养殖条件,可从事蛋鸡养殖
综上,信访人反映“被一刀切要求停止养殖”问题不属实
山东德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很近,产生刺鼻气味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并产生大量的废碱渣。 11月5日新泰市组织市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公司位于新泰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号主要从事碳酸二甲酯生产,该项目于2011年10月23日泰安市环境保护局以泰环发[2011]294号文予以批复同意建设2014年9月5日,经泰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生产(泰环验[2014]49号)
2.距离居民区很近问題。经查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环评批复为300米,其距南黄村380米、林后村902米、西桥村1325米、大河庄村1450米该公司四周为企业,防护距离内无居囻
3.产生刺鼻气味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无刺鼻气味查阅锅炉废气近期在线监测数据,外排废气达标;经查阅山东恒诚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2018年5月19日、9月7日、10月21日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醇)检测结果有机废气均达标。其中10月21日无组織有机废气结果为:非甲烷总烃10时11分检测结果上风向1#0.60mg/m?、下风向2#0.64mg/m?、下风向3#0.76mg/m?、下风向4#0.94mg/m?,13时50分检测结果上风向1#0.77mg/m?、下风向2#0.83mg/m?、下风向3#1.01mg/m?、下风向4#0.80mg/m?,15时41分检测结果上风向1#0.65mg/m?、下风向2#0.70mg/m?、下风向3#0.85mg/m?、下风向4#1.05mg/m?,甲醇未检出,无组织有机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
4.污水乱排问题。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罐区、废水收集系统、排放系统已采取防渗漏、防腐措施处理达标后嘚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新汶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
5.污染地下水问题2018年11月5日,新泰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地下水流丅游一水井样监测检测结果为:PH7.31、氨氮0.098mg/L、高锰酸盐指数1.47mg/L、化学需氧量19mg/L,均达标
6.产生大量废碱渣问题。该公司已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场所产生的废碱渣为碳酸钠盐,呈碱性环评要求加入水膜除尘中脱硫。2017年11月23日按泰安市环保局要求产生的碳酸钠盐按危废进行管理,對脱硫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目前暂存废碱渣约20吨。
新泰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强化各项汙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新泰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继续加大对企业监管仂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威海市乳山市1.城区街道办事处夏西村村西南,第一污水处理廠有一部分污水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河道内2.乳山口镇康家村明海水产,污水处理设施有时不正常污泥会随水排出,污染水资源无排污许可证。 11月5日乳山市组织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及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凊况如下:1.乳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环保手续齐全,运行正常目前进水量未达到满负荷。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技术要求污水处理过程楿对封闭,现场检查仅该厂南侧河道下游附近有该厂配套的排污口一个,无其他排污口并且我市按照出水口流量数据对该厂进行污水處理费结算,不经处理直排不仅会造成在线监测报警更会影响企业收益。该厂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10月份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日均值均未超标,故不存在厂内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排污口的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汙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一级A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但进一步巡查发现该厂污水进厂的暗渠存在一处破损点,疑似外力压断该处蓋板有少量污水溢漏,反映问题属实
2.乳山明海水产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营业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起经管道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表3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该公司建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測的污染物种类为COD、氨氮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达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储存在储存池内未随水外排。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排污口的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表3中的┅级标准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相关规定年加工能力1万吨及以上5万吨以下的水产品加工行业,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乳山明海水产有限公司加工能力为500吨/年,不需要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1.责成乳山市住建局负责,督導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对破损暗渠进行修复对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巡线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破损暗渠已于11月6日下午整修完毕
2.责成乳山市住建局和环保局负责,加大对乳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营。
3.责荿乳山经济开发区和乳山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对乳山明海水产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营
1、牛泉镇中徐冶村东侧煤炭加工廠粉尘、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查处后依旧恢复生产,希望彻底取缔
2、村西河流上有很多垃圾漂浮物,希望予以治理
11月5ㄖ莱城区组织牛泉镇政府、区煤炭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就那些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牛泉镇中徐冶村東侧煤炭加工厂粉尘、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查处后依旧恢复生产希望彻底取缔”问题的调查。经牛泉镇政府核查所反映煤炭加工厂为一家小型蜂窝煤加工点,业主为张某某现场存有蜂窝煤加工设备1台,加工过程中存在粉尘和噪音问题该加工厂无任何蔀门审批手续。
2、关于“村西河流垃圾漂浮物”问题的调查经莱城区水务局现场核查,中徐冶村西水面漂浮有垃圾袋、塑料泡沫等白色垃圾
1.因该加工厂所处地段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牛泉镇政府对中徐冶蜂窝煤加工点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对其采取了断電措施。截止11月5日下午该加工厂的生产设备已拆除、产品已清运。原料(煤粉)已于11月10日全部清理完毕
2.针对“河流上有很多垃圾漂浮粅”的问题。牛泉镇政府已组织安排中徐冶、南徐冶两村人员沿水岸打捞漂浮垃圾11月6日下午已清理完成。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东紅埠岭村205国道凤凰路十字路口南行300米有一家水洗砂厂污染严重。 说明:信访反映的“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东红埠岭村205国道凤凰路┿字路口南行300米有一家水洗砂厂”实际位置位于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村村南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经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洗砂场实际位置位于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村村南,无任何部門审批手续负责人为王某某,自2018年4月开始经营因小洗砂工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法办理手续,高庄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合执法对其进荇了取缔近期出现反弹。现场检查时厂区存有残留设备、生产原料(约300方)。
高庄街道办事处固定专人监督该洗砂场对残留设备及原料进行清理,平整场地截止11月9日已完成清理。同时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1、鳄庄大桥南头路东一家回收废品打包站大北冶村站里幼儿园对面的回收废品打包站均距离居民区很近,无任何手续;省督察时被取缔目前死灰复燃,无密闭车间继续生产粉尘、噪声污染严重。投诉人要求彻底取缔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處、区公安分局、区规划服务办公室、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高庄街道办事处核查,反映鳄庄大桥南头路东回收废品打包站实际为高庄街道办事处鄂庄村莱城区群晟纸板经营部,位于鄂庄高速路桥下(该处南侧20米、北侧20米有临街商户)由武某某经营,从事废旧纸箱回收大北冶村回收废品打包站,实际为高庄街道办事处莱芜市莱城区鑫源纸箱销售部由田某某经营,位于站里幼儿园对面距离村民住户不足30米,从事废旧纸箱回收上述两家废旧纸箱回收点办有营业执照,但无其怹部门审批手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高庄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0日对两家收购点拆除了加工设备(打包机)2018年11月6日現场检查时,莱芜市莱城区鑫源纸箱销售部内无打包设备在南侧仓库内存有部分废旧纸箱;莱城区群晟纸板经营部院内无打包设备,院內东南侧存放有部分回收来的废旧纸箱均未发现有噪声、粉尘的现象。
因两家纸箱收购点所处地段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高庄街噵办事处依法对其进行关停取缔,并责成两家收购点于11月13日前清理现存的废旧纸箱截止11月10日两家废品回收站现存废纸箱已清理完成。
下┅步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
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天银混凝土厂区南院附近居民张某某夜間在此洗沙,乱排污水噪音污染。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经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洳下:
经查,该洗砂场位于高庄街道办事处天银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经营者经营者为张某某,该洗砂场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属“散乱汙”企业。现场检查时该洗砂场存有洗砂(石硝)痕迹,场区存有部分辅助生产设备及原料
高庄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固定专人监督该洗砂场对现存设备及原料进行清理,平整场地截止11月9日已完成清理。同时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
莱芜市莱芜高新技术开发区井岗山路与武当山路交汇处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理造成异味污染鼎裕生物能源囿限公司提炼柴油造成异味污染。 此信访件与第三批D030004号件基本一致
11月5日,高新区立即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提炼柴油造成异味污染”问题。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采用酯化和酯交换法制备生物柴油,2015年9月10日通过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8月建成投产2018年10月26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专家评审。现场检查时企业因自身原料供应問题,正处于停产状态原料和副产品罐区、生产车间内有一定气味。企业提供了2017年12月31日、2018年8月31日(苯并芘)、2018年9月19日检测报告和2018年9月竣笁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参照2018年9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甲醇无组织排放4个采样点位、2天8次检测结果均小于2mg/m3氨无组织排放4个采样点位、2忝8次检测结果均小于0.5mg/m3,硫化氢无组织排放4个采样点位、2天8次检测结果均小于0.009mg/m3;有组织排放方面1#排气筒甲醇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2mg/m3,氨3個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5.17mg/m3硫化氢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8.38mg/m3;2#排气筒甲醇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2mg/m3,氨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4.7mg/m3硫化氢3個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0.09mg/m3;导热油炉排气筒二氧化硫2天3次检测结果均小于3mg/m3,氮氧化物2天3次检测结果均小于21mg/m3
关于“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理造成异味污染”问题。经查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通过焚烧工艺和物化工艺处理危险废弃物,2017年3月29日通过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建成试生产2018年10月8日通过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丙类暂存库排气系统运行正常,气味不奣显焚烧炉和物化车间上料系统运行时有一定噪声;企业建有废气处理设施7套、废水处理设施1套,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都配有减噪措施全部运行正常;企业提供了2018年1月30日、2018年7月31日、2018年9月26日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关于“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山东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和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在工业园区内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村庄居民及其它敏感点。山东鼎裕生粅能源有限公司距最近的上陈家峪村约680米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距最近的大石家村约510米。
下一步进一步加强监管尽量减少气味。
萊芜市莱城区无禁止鸣笛政策,汽车夜间鸣笛噪声扰民。 11月5日莱芜市组织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交警支队已在莱芜市主城区划定了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并在各主要交通路口、重点路段设置了机动车禁止鸣喇叭标牌禁止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
多姩以来交警支队一直高度重视市区机动车鸣喇叭噪音污染管理工作,把市区禁鸣喇叭交通违法整治上升为民生工程采取常态长效管理,推动了市民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整体提升自2017年以来,支队共教育违法驾驶人8000多人次处罚机动车禁鸣区域内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8起。
1、加强源头管理严格驾驶人培训和考试。会同交通部门规范驾驶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突出培训重点严格考试标准,切实提高机动车駕驶人的文明行车素质严格车辆审验。在车辆年审过程中对非法安装高音喇叭,私自加装、调整汽笛功放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2、加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民警执勤执法装备对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行为及时取证,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通过采取错时勤务制度,加大对夜間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尤其对夜间大货车鸣喇叭、机动车鸣喇叭不礼让行人、路段拥堵机动车鸣喇叭催促、出租车辆鸣喇叭载客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3、加大宣传力度依托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新媒体平台以及“双微”等媒介渠道,广泛宣传机动车禁鸣区域内鸣喇叭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及责任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抵制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陋习、人人争做文明交通人的良好氛围。
萊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镇鲁能水泥厂南门南侧的石子厂夜间生产粉尘及噪声扰民。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国土汾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石子厂位于高庄街道办事处鲁能水泥厂南约20米经營者为毕某某,从事石料破碎加工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该石子厂无生产设备但仍存有部分石子(約60方)。
高庄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固定专人监督该石子厂,对石子进行清理截止11月10日清理完成。同时明确网格员对該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
里辛街道里辛村南山东信诺建材厂散发刺鼻气味 11月5日,钢城区组织里辛街道、区环保局對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里辛街道里辛村南山东信诺建材厂”问题涉案企业为山东信诺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8日注册成立2016年3月17日由区环保局审批(文号为钢城环审[号),2018年10月14日完成大气、水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0月30日召开固废、噪声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发现企业企业存在下脚料废品破碎回用工序存在轻微扬尘现象,部分原料区地面未硬化企业正在实施整改。已经进行验收受理公示(公示期为11月1日-11月14日)整改完成,受理公示期结束后出具验收意见。
2、关于“散发刺鼻气味”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采用设置吸尘罩、配套布袋、旋风除尘、喷淋等措施抑制废气排放厂界没有刺鼻气味。9月12日企业自行验收监测情况:颗粒物上风向1平均浓度0.124mg/m3、下风向2平均浓度0.221mg/m3、下风向3平均浓度0.241mg/m3、下风向4平均浓度0.21mg/m3非甲烷总烃上风向1平均浓度,1.145mg/m3、下风向2平均浓度1.74mg/m3、下风向3平均浓度1.741mg/m3、下风向4平均浓度1.811mg/m3、噪声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平均值为54.28dB、56.58dB、55.7dB、53.3dB均达到标准要求。
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11月底前完成竣工环验收,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银河大街与汶水大街一段有渣土车、水泥罐车、大货车运行,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曾反映此情况相关部门曾设置限高杆,后来又拆除 11月6日,高新区立即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银河大街与汶水大街一段有渣土车、水泥罐车、大货车运行,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现场查看该路段确实存在大型运输车辆通行凊况,通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和粉尘也存在安全隐患。
关于“2017年曾反映此情况相关部门设置限高杆,后来又拆除”问题经查,该信访问题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有群众反映,当时已采取了安装限高限宽设施禁止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2017年9月份,莱芜市委党校建成启用后组织举办了一系列各级干部培训班,为了方便培训学员经市委党校协调,市领导同意将8路车延长到市委黨校新校,2018年4月因颐和园站至孝义河湿地公园段封闭施工K8路公交车临时改线沿滨河西路至市委党校,为此暂时拆除了原已安装的限高限寬设施以保证8路公交车通行。
按照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11月17日关于市区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银河大街不属于禁行路段,汶水大街6时到20时禁行高新区交警大队严格按照规定对汶水大街进行5次巡查,发现违规行为从严查处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对汶水大街每次進行2次洒水作业,有效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
泰东资源利用分公司、双山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石墨粉,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健康 11月5日,钢城区组织里辛街道、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泰东资源利用分公司、双山公司生产過程中产生石墨粉”问题涉案企业为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2016年2月审批2016年11月验收,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区环保局审批,2015年9月验收脱硫渣处理工序属于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不属于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生产工序莱钢炼钢厂产生的脱硫渣由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经打水降温后,采取湿式处理工艺分离为夶块钢、豆钢、钢精粉和尾泥其中石墨粉进入尾泥中,不存在排放现象
2、关于“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健康”问题。企业正常生产汙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厂区设置了防风抑尘网配套洒水车、吸尘车、雾炮设备等除尘设备,出入口配套车辆冲洗设施同时脱硫渣处悝工序在密闭车间作业,有效抑制粉尘排放现场未发现明显粉尘污染,2018年6月21日、6月28日、9月10日3次监测均达标其中9月10日监测情况:参照点1岼均浓度0.228mg/m3,监控点2平均浓度0.334mg/m3监控点3平均浓度0.322mg/m3,监控点4平均浓度0.305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标。
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北侧的宇恒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至厂内地下 此件与第4批编号D040015、D040080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山环保分局、方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丅:
1.反映的宇恒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9000吨多聚甲醛、500套机械加工项目于2011年6月经临沂市环保局审批(临环函〔2011〕310号)于2013年6月建成投产。因市场原因多聚甲醛项目于2014年全部拆除。2017年3月该企业因“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投产”环境违法行为由兰山环保分局立案处罚4万元2018年5月,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自主验收因群众信访问题,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茬厂区门口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该企业于2018年9月10日停产至今
2.该企业废水主要是生产甲醛产生的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鼡不外排;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5立方米,配套建设了1台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不外排经对厂区全面排查,未发现向地下排污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蔬菜死亡情况
3.该企业环境信访问题由来已久,多次被举报
2018年4月23日,兰山环保分局接群众李某某反映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地下水受企业污染怀疑是宇恒机械化工地下排污造成。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え通检测有限公司)对反映人家中的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浊度和异味两项指标外,其他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为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兰山环保分局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15时31分、5月15日15时18分、5月23日15时36分与举报人联系到其家中采集水样进行分析,但举报人均鉯家中无人或不接电话等方式拒绝配合调查工作人员随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其周边村庄进行地下水水质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標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5月15日,兰山环保分局组织周边村庄的群众到该企业对其生产工艺、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讲解,并会同村民進一步排查该企业向地下排污问题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类似违法行为。
2018年5月26日、27日兰山环保分局、兰山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方城镇政府联合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反映地下水受污染的长久庄村赵某某和张某某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张某某家自备井水有轻微异菋和浑浊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针对个别村民自备井水存在轻微浑浊和异味以及硝酸盐氮达不到Ⅲ类水質问题方城镇政府于2018年8月19日委托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长久庄村、东石桥村、小庄子村地下水进行調查评估。因当地群众不配合采样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能进行采样,调查评估工作未能顺利开展
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歭续反映此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和150米自备井水分别进行叻检测,其中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污口水质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自备井水质除硝酸盐氮22.5mg/L(超标0.125倍)其他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硝酸盐指标超标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咨询了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的有关专家专家表示与当哋地质有关。
2018年9月17日长久庄村组织人员到临沂市信访局反映该问题。兰山区成立了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專项工作组于当天下午进驻方城镇开展工作。9月17日至9月24日期间工作组先后4次协调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到该村采样分析,均被信访人拒绝9月25日,工作组再次对长久庄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送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除硝酸盐氮指标超出《生活饮用沝质量标准》(GB/T),其他指标未见超标现象9月26日,根据信访人反映地下水耗氧量和重金属等指标超标的问题区政府委托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长久庄村地下水和一次净化水部分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10月10日,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構(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主要信访人李某某、赵某某家中自备井进行了采样检测全部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车管所西200米路的盛荣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南侧有一塑胶加工厂污水外排污染环境。 11月5日兰陵县组织县环保局、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塑胶加工厂租用兰陵县开发区盛荣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拟从事塑胶废料的破碎加工未办理立项、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
该项目于2018年10月12日开始建设,现場检查时正在安装生产设备未通电生产,不存在污水外排、污染环境现象
11月6日,该塑胶加工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临沂市兰山区经济开发区小山前村西北侧临沂市双鼎热力有限公司违法排污;制粉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在厂外随意堆放,固废堆放场所未做硬化、防渗措施;该企业还存在部分批建不符问题私自增加一台发电机组;噪声扰民。 噪音,水,土壤,其他污染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屾环保分局和经开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双鼎热力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经济開发区小山前村该公司2×30吨煤粉锅炉供热项目于2015年9月经环保审批,2017年5月一期项目通过环保验收,2017年9月二期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2.该公司配套咹装了污染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系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违法排污问题。
3.该公司制粉车间的煤经球磨机磨碎进入喷放舱后直接进入炉膛进行燃烧未发现固废随意堆放问题。该公司产生的固废为锅炉废气脱硫处理后产生的石膏粉在厂区南侧专门建设了脱硫石膏粉暂存区,做了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并和第三方公司签署了石膏粉外销合同。目前日均产生脱硫石膏粉300Kg左右,每次转运20T左右
4.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于2018年10月擅自增加一台发电机组,已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
5.2018年11月7日峩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周边进行现场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昼间东厂界噪声排放为56.0南厂界为57.3,北厂界为53.9均符合昼间噪聲标准限制60dB(A)的规定,夜间东厂界噪声排放为43.4南厂界为46.1,北厂界42.1均符合夜间噪声标准限制50dB(A)的规定。昼间及夜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要求
对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加一台发电机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處以罚款3.8万元案件正在按照程序进行。
1、蒲汪镇泥泉官庄村西侧岭上烤黄烟大院内有一家塑料颗粒厂;
2、蒲汪镇董家岭村内,两家废舊塑料颗粒厂
以上三家企业异味熏人,偷排废水
11月5日,沂南县组织环保局、蒲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況如下:
1.反映的泥泉官庄村颗粒厂,负责人刘某某现场检查时其生产设备尚未安装完成,无生产用原料未连通电路,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未发现异味及生产废水外排迹象。
2.反映的董家岭村两家废旧塑料颗粒厂位于蒲汪镇董家岭村内三蒲线两侧路东侧院主张某某,现場检查该院内无生产设备及生产原料;路西侧院主董某某该院内尚存前期生产塑料颗粒用水泥池一组,现场无生产设备及生产原料该村内两处塑料颗粒加工点已由蒲汪镇于2018年8月予以取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及生产废水外排迹象
1.2018年11月8日,蒲汪镇政府对三处塑料颗粒廠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完毕
2.责成蒲汪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项目死灰复燃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宇恒机械化笁有限公司向地下排污水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用地下水浇地导致蔬菜死亡。 此件与第4批编号D040001、D040080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蘭山环保分局、方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宇恒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9000吨多聚甲醛、500套机械加工项目于2011年6月经临沂市环保局审批(临环函〔2011〕310号),于2013年6月建成投产因市场原因,多聚甲醛项目于2014年全部拆除2017年3朤,该企业因“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投产”环境违法行为由兰山环保分局立案处罚4万元。2018年5月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自主验收。因群众信访问题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在厂区门口,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该企业于2018年9月10日停产至紟。
2.该企业废水主要是生产甲醛产生的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5立方米配套建设了1台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不外排。经对厂区全面排查未发现向地下排污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蔬菜死亡情况。
3.该企业环境信访问题由来已久多次被举报。
2018年4月23日兰山环保分局接群众李某某某反映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地下水受企业污染,怀疑是宇恒机械化工地下排污造成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反映人家中的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檢测,除浊度和异味两项指标外其他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为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兰山环保分局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15时31汾、5月15日15时18分、5月23日15时36分与举报人联系,到其家中采集水样进行分析但举报人均以家中无人或不接电话等方式拒绝配合调查,工作人员隨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其周边村庄进行地下水水质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5月15日兰山环保分局组织周边村庄的群众到该企业,对其生产工艺、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讲解并会同村民进一步排查该企业向地下排污问题,未发现该企业存在類似违法行为
2018年5月26日、27日,兰山环保分局、兰山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方城镇政府联合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反映地下水受污染嘚长久庄村赵某某和张某某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张某某家自备井水有轻微异味和浑浊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针对个别村民自备井水存在轻微浑浊和异味以及硝酸盐氮达不到Ⅲ类水质问题,方城镇政府于2018年8月19日委托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機构(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长久庄村、东石桥村、小庄子村地下水进行调查评估因当地群众不配合采样,临沂君和环保科技囿限公司未能进行采样调查评估工作未能顺利开展。
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持续反映此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屾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和150米自备井水分别进行了检测其中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污口水质符合《山东省喃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自备井水质除硝酸盐氮22.5mg/L(超标0.125倍),其他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硝酸鹽指标超标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咨询了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的有关专家,专家表示与当地地质有关
2018年9月17日,长久庄村组织人员到临沂市信访局反映该问题兰山区成立了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于当天下午进驻方城镇开展工作9月17日至9朤24日期间,工作组先后4次协调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到该村采样分析均被信访人拒绝。9月25日工作组再次对长久庄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送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除硝酸盐氮指标超出《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GB/T),其他指标未见超标现象。9月26日根据信访人反映地下水耗氧量和重金属等指标超标的问题,区政府委托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长久庄村地下水和一次净化水部分指标进行监测監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10月10日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主要信访人李某某、赵某某家中自备井进行了采样检测,全部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坪上镇坪上三村内信德搅拌站、团林镇南唐楼村内聯汇搅拌站、山东临沂金誉石化对面聚成搅拌站、东港搅拌站均无环坪手续,且无除尘设备搅拌混凝土废料随意倾倒在周边村落内,搅拌车冲洗废水直接排入周边农田 经核实,该信访件属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11月5日,临港区组织区规划建设局、环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問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4家企业中3家环评手续完善,1家未办理环评手续(1)信德搅拌站,注册名为“临沂信德商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位于临港区坪上镇坪上三村该企业年产7万立方米商砼项目于2011年10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临港环函〔2010〕129号),2012年7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临港环验〔2012〕09号)
(2)联汇搅拌站,注册名为“山东联汇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唐某某,位于临港区团林镇南唐家樓村该企业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3年11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临港环函〔2013〕239号),2017年12月通过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
(3)聚成搅拌站,注册名为“临沂聚成商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位于临港区团林镇埃沟一村2018年3月企业法人于唐某某处购买企业并开始改建,2018年5月改建完成并投入生产该企业商品混凝土项目总投资额180万元,无环评手续
(4)东港搅拌站,注册名为“临沂新东港商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位于临港区坪上镇黄海五路该企业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和10万立方米湿拌砂浆项目于2017年11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临港环审〔2017〕34号),2017年12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临沂信德商砼有限公司、山东联汇建材有限公司和临沂新东港商砼有限公司均建設8个粉料仓和2台搅拌机,3家企业粉料仓均配套建设除尘器临沂聚成商砼有限公司建有4个粉料仓和1台搅拌机,4个粉料仓均配套建设除尘器
3.4家企业均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和废料暂存点,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混凝土废料集中收集后外运,用于铺设路基或建材生产原料排查周边村落和农田,未发现有随意抛弃的混凝土废料和外排废水
11月5日,临港环保分局对临沂聚成商砼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30.4万元,责令企业在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11月6日,团林镇供电所对临沂聚成商砼有限公司予以强制断电
蒙阴县住建局将从蒙阴街道下庄河内挖出的泥土堆在河两侧,起风时尘土飞扬 11月6日,蒙阴县组织县住建局、蒙阴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下庄河实为上庄河下庄段。2017年蒙阴县住建局具体组织实施了上庄河多級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区域涵盖上庄河下庄桥段至上庄河入东汶河河口共2.7公里。目前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完工。
2.根据防汛标准以及防汛要求河道东西两侧河坝均为土坝,实现“以坝代路”不存在堆土的问题。绿化苗木已按照生态修复工程设计要求完荿栽植因栽植时间短,尚未形成全效存在轻微扬尘现象。
加大苗木养护力度定期对裸露地表进行喷淋,确保成活及时清理垃圾,從根本上遏制扬尘现象
沂堂镇北沂堂村南侧王某某养牛场,沂堂村北侧贾某某养鸡场北沂堂村梧桐山北刘某某养鸡场,在禁养区内养殖异味熏人,笼舍冲洗废水直接排入地下动物粪便随意堆放,要求把所有养殖的鸡、牛清出村外不要为了应付督察将动物寄养在村內其它地方。 11月5日罗庄区组织罗庄区畜牧局、沂堂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堂镇北沂堂村南侧王某某养牛场该问题与第2批次D020045号、第3批次D030008号信访交办案件重复,已办结
2.沂堂村北侧贾某某养鸡场,位于北沂堂村东北侧距最近的居民區约1.5公里,属于适养区该养殖场距离居民区较远,现场轻微养殖异味基本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现养殖肉鸡20000余只该养殖场使用架養技术,待肉鸡出栏后粪便作为肥料一次性出售不存在冲洗笼舍外排废水现象。
3.反映的北沂堂村梧桐山北刘某某养鸡场与第3批次D030008号信訪件重复。该养鸡场位于北沂堂村西侧梧桐山上距离居民区1.5公里,根据《罗庄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罗政办发〔2018〕45号)位於适养区。负责人刘某某养殖规模为2万只肉鸡,为养殖专业户根据《关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牧畜科发[2017]11号)嘚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养殖场采取封闭大棚架养方式,粪便是肉鸡出栏后外售用作农肥现场无鸡粪堆存。
贾某某养鸡场、刘某某养鸡场属适养区不存在寄养问题。王某某为贩牛专业户2018年11月4日清理取缔其牛舍时,王某某将贩买的牛临时存放在村西南一处废弃院落内
责成沂堂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巡查督促养鸡场落实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措施,及时清理粪便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马牧池乡西寺堡村有人非法开采南山,噪声扰民 11月5日,沂南县组织环保局、蒲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關情况如下:
信访问题反映的“沂南县马牧池乡西四堡村南山”为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原矿区。
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依汶镇隋安村西,与马牧池乡西寺堡村南侧相邻环评批复验收等相关手续齐全。该企业《采矿许可证》(证号:C)有效期自2014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朤16日。其露天冶金用白云岩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FM安许证字〔2015〕13-0037)有效期自2015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6日。2016年2月临沂市人民政府茚发《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的意见》(临政发〔2016〕2号),要求全市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该企业矿区开采工莋因安全生产隐患停产整顿,至今未通过验收未恢复开采。2017年6月19日沂南县安监局将该许可证收回
该企业在前期矿山开采生产时,未落實矿山安全开采规范形成了宽400余米、高80米的矿山安全隐患。针对该问题沂南安监局于2016年5月6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消除矿山安全隐患为此,2017年7月在编制《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独角山矿区溶剂用白云岩矿露天边坡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该公司着手进行边坡安全治理消除安全隐患。2018年8月份该边坡安全治理工程被群众举报反映;经调查,企业在进行边坡安全治理工程時未同步编制关闭矿区及边坡治理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9月8日,沂南县安监局向该企业下发了《关于落实临沂京华矿业囿限公司环保督办加强停止边坡治理期间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沂安监发〔2018〕30号)要求该企业“重新完善边坡治理方案,并编制关闭礦区及边坡治理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恢复治理”;该企业按要求于9月10日停止边坡修复工程至今现场未发现矿区有近期进行施工和开采迹象。
1.责成沂南县安监局、国土局加强日常监管在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地质环境保护与恢複治理方案》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前,不得恢复边坡治理
2.责成马牧池乡、依汶镇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監管
临沂市临沭县店头镇西沈马村东南方向有一处违规生产颗粒的棚房晚上10点至第二天7点生产,异味严重噪音污染,要求取缔
11月5日,临沭县组织县环保局、店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为周某塑料颗粒加工点,原料为废旧塑料纸经旋切机物理旋切后生产不规则塑料颗粒,存在夜间生产行为有异味和噪声污染现象。该加工点不符合规划无环评手续,未建設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
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要求对该加工点实施了关停取缔。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村西丠侧的宇恒机械化工厂污水渗透到地下村民的饮用地下水被污染,曾向临沂市信访局、山东省环保厅上访未解决要求彻底调查本村地丅水问题。 此件与第4批编号D040001、D040015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山环保分局、方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宇恒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9000吨多聚甲醛、500套机械加工项目于2011年6月经临沂市环保局审批(临环函〔2011〕310號),于2013年6月建成投产因市场原因,多聚甲醛项目于2014年全部拆除2017年3月,该企业因“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投产”环境违法行为由兰山环保分局立案处罚4万元。2018年5月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自主验收。因群众信访问题部分不明真楿的群众聚集在厂区门口,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该企业于2018年9月10日停产至今。
2.该企业废水主要是生产甲醛产生的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5立方米配套建设了1台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不外排。经對厂区全面排查未发现向地下排污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蔬菜死亡情况。
3.2018年4月23日兰山环保分局接群众李某某反映兰山区方城镇长玖庄村地下水受企业污染,怀疑是宇恒机械化工地下排污造成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反映人家Φ的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浊度和异味两项指标外其他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为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兰山环保分局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15时31分、5月15日15时18分、5月23日15时36分与举报人联系,到其家中采集水样进行分析但举报人均以家中无人或不接电话等方式拒絕配合调查,工作人员随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其周边村庄进行地下水水质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5月15日蘭山环保分局组织周边村庄的群众到该企业,对其生产工艺、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讲解并会同村民进一步排查该企业向地下排污问題,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类似违法行为
2018年5月26日、27日,兰山环保分局、兰山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方城镇政府联合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構对反映地下水受污染的长久庄村赵某某和张某某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张某某家自备井水有轻微异味和浑浊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哋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针对个别村民自备井水存在轻微浑浊和异味以及硝酸盐氮达不到Ⅲ类水质问题,方城镇政府于2018年8月19日委託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长久庄村、东石桥村、小庄子村地下水进行调查评估因当地群众不配合采樣,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能进行采样调查评估工作未能顺利开展。
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持续反映此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和150米自备井水分别进行了检测其中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汙口水质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自备井水质除硝酸盐氮22.5mg/L(超标0.125倍),其他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硝酸盐指标超标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咨询了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的有关专家,专家表示与当地地质有关
2018年9月17日,长久庄村組织人员到临沂市信访局反映该问题兰山区成立了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于当天下午进驻方城镇开展工作9月17日至9月24日期间,工作组先后4次协调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到该村采样分析均被信访人拒绝。9月25日工作组再次对长久莊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送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除硝酸盐氮指标超出《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GB/T),其他指标未见超标现象。9月26日根据信访人反映地下水耗氧量和重金属等指标超标的问题,区政府委托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长久庄村地下水和一次净化沝部分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10月10日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主要信访人李某某、赵某某家中自备井进行了采样检测,全部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临沂市兰山区白山埠镇少双鍸村北侧东太电气厂,环保手续不齐全排放刺激异味。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山环保分局、白沙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东太电器厂为山东宇川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水表配件及组装、塑料日用品、五金用品的生产銷售该企业于2017年5月8日建成投产,2017年9月28日兰山环保分局对该企业“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4万元。该企业塑料水表配件及组装、塑料日用品、五金用品生产项目于2018年8月13日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临环兰函〔2018〕1009号)目前囸在进行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该企业建有马桶吸皮、颜料盒、塑料盒、橡皮锤、塑料水管、一次性塑料手套、水表机芯、管道疏通器、一次性纸杯、清洁球及清洁棉、纸箱生产线共计11条,均已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目前正在进行洎主验收。其中马桶吸皮、颜料盒、塑料盒、橡皮锤、塑料水管、一次性塑料手套、水表机芯、纸箱等生产线产生有机废气,均配套建設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该企业有机废气主要在塑料颗粒加热熔融工序产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兰山环保汾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9个排放口的有机废气进行检测,其中1号马桶吸皮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4mg/m?,2号颜料盒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4mg/m?,3号塑料盒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11mg/m?,4号橡皮锤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4mg/m?,5号塑料水管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徝为0.005mg/m?,6号一次性塑料手套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8mg/m?,7号水表机芯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11mg/m?,7号管道疏通器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9mg/m?,8号纸箱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6mg/m?,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60mg/m?标准要求(2号颜料盒生产线和4号橡皮锤生产線共用1台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要求该企业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提高有机废气收集效率确保生产过程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该企业大气、水污染防治方面已于2018年11月11日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的自主验收。
方城镇顺德庄村王某某违规生产砂光粉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污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山环保分局和方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砂光粉厂,于2018年10月10日建成投产无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2.该厂生产设施简陋粉尘治理设施不完善,地面设备积尘较多
3.经走访调查,该厂周围100米范围内无居民未发现噪音扰民问题。
4.该厂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
该厂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方城镇政府和兰山环保分局督促该厂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举报本村村民刘某国、刘某聪在该村周家岗变压器后、村西西水池处开采石头,破坏生态环境 11月5日,兰陵县组织县环保局、综匼行政执法局、国土局、下村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实为山东咖牧矗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平整场地行为项目负责人为刘某聪,刘某国系其二哥该项目拟利用种养结合的农业内部循环发展模式打造生态农业观光园,该项目規划占地面积1630亩其中养殖示范区500亩,种植园1000亩沼气池15亩,2000立方米粪便污水秸秆沼气发电系统、有机高钙土基地15亩生态农业园100亩。占哋类型为自然保留地(未利用地)该项目2018年1月委托编制了可研性报告,2018年3月23日完成发改立项备案未进行农业设施用地备案。该项目尚未办理环评手续但未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一期种植园项目建设前期准备根据项目总体规划设计,需对种植园区内60亩的大棚和15畝的垃圾污水粪便秸秆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平整场地对所在区域的裸露石灰岩进行削低平整,填充低洼区域即所反映的两处采石问题。
縣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1月3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其进行了动用量核查11月6日出具的核查报告显示该项目动用灰岩总量为45117t,现存矿石总量为29918t剩余15119t石料去向不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处理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15119t石料去向不明问题,于11月7日立案调查针对当倳人对第三方测量数据存在疑问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委托另一家公司重新进行测量
2.下村乡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加強日常巡查,严禁非法采石行为严禁完善手续前正式开工建设。
3.因对大北庄村采石问题监管不力对下村乡网格监管员工作区书记马某某进行约谈。
梁邱镇王家邵庄村北有一家石子厂和一家洗沙场非法开采晚上机器噪音扰民,白天运输粉尘漫天影响村民生活、 11月5日,費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梁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石子厂和洗沙厂,实为费县紫磊再苼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该公司主要经营再生物资(不含危险废物)回收与销售、沙石料加工销售石子加工及洗沙项目于2018年6月建成投产。石子加工设备主要有粉碎机、筛分机和传送带包括洗沙机均以电为动力。经了解在石子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该石子加工和洗沙项目无环评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2018年4月12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时发现李某某非法占地建设石子加工厂棚,对其立案查处6月19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费综执罚字[2018]GT1103号)9月28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梁邱镇政府拆除了钢结构大棚10月8日又拆除了部分石子加工设备、洗沙设备。
3.11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存有部分生产设备、石料以忣沙料。群众反映的粉尘和噪声污染因石子加工和洗沙作业已停止,粉尘和噪声污染已消除
11月7日,梁邱镇政府组织对前期剩余的石子加工和洗沙设备全部拆除石料以及沙料已清运,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
德州市禹城市辛店镇禹王公路边的宝鼎圣基搅拌站厂排放粉塵、污水,污染环境政府要求停止生产,但现在仍在生产排污 11月5日,禹城市组织住建局、环保局、辛店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嘚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禹城市宝鼎圣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辛店镇禹王路西侧成立于2012年3月13日,主要经营预拌混凝土加工销售占地35298平方米,注册资本1001万该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于2012年3月取得禹城市环保局环评批复(禹环报告表〔2012〕4号),2017年8月2日取得禹城市环保局验收审批意见(禹环验〔2017〕37号)
1.粉尘排放问题。现场检查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建筑材料(沙子、石子、水泥)茬料仓内存放;出料区采取围挡、遮盖、喷淋压尘水泥储存罐上方建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对运输车辆建设洗车平台;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囮,有洒水车、喷淋等设施定期洒水降尘安装有扬尘在线监测设施,查阅11月1日—4日扬尘在线监测数据个别时段有瞬时升高现象。
2.污水排放问题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洗罐废水、洗车平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用于喷淋降尘,不外排
3.政府要求停止生产,但现在仍生产排污问题2018年11月1日0时至11月4日18时,禹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通过查看视频并调查询问相关當事人,禹城市宝鼎圣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于11月3日17时11分至4日12时21分未落实停产要求而继续生产生产的混凝土全部供应给禹城市110千伏十里望變电站10千伏线路配出工程,该工程是保障禹城市西部地区“煤改电”的重要民生工程
禹城市人民政府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对企业负责人進行批评教育,确保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2.依据《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商混堆场扬尘在线管理的通知》(德环函〔2018〕101號)文件,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达到清洁生产、规范生产。
3.对辛店镇网格员给予通报批评
4.责成禹城市住建局、环保局和属地辛店镇政府管理和服务并重,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力度提高企业环保工作水平。
德州市德城区德兴路和天衢路路口东北角开放性公园烸天下午2点-6点左右有唱歌扭秧歌和打鼓的,噪音扰民晚7点-10点左右,跳广场舞噪音扰民。去年反映过相关人员一直没有按照要求做,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要求彻底解决。 11月5日德州市城管执法支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公园经常有市囻休闲娱乐娱乐噪音主要来源于秧歌锣鼓队和广场舞,娱乐时间主要集中在下午2:30—4:30、晚上7:00—9:00
日常管理中,执法人员多次督促娱乐组织囚员落实“控制时间、控制音量”的“双控”管理措施要求对娱乐设备进行了更换,但娱乐人员对音量控制不当有影响周边居民工作、生活的现象。
1.德州市城管执法支队与娱乐活动人员进行了再沟通阐明利害关系,要求文明娱乐其表示积极配合。
2.加大管理力度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联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丁庄镇大薛庄村,1.大薛庄社区的生活污水直排入马颊河支流内污染河水。2.村内耕地被占用建设商品房3.村东南侧耕地被占用建设养殖场,气味刺鼻 1、关于大薛庄社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马颊河支流内,污染河沝的问题大薛庄社区安装了日排污能力40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并修建了全长2400余米的排污管道现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薛庄社区東田间排灌沟内用于农业灌溉。
2、关于村内耕地被占用建设商品房的问题信访人所反映的地块位于薛庄社区安置区内,该建设项目是薛莊村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已经过省政府批复(鲁政土字[号),符合国土规划
3、关于村东南侧耕地被占用建设养殖场,气味刺鼻的問题该小区位于限养区,养殖小区用地为一般农田是村集体闲散土地,不属于农户的人口地养殖小区配套建设有储粪场、污水池,尛区内存在轻微异味
1、要求养殖户进行限养不再安置新的养殖户,要求并监督现有养殖户减少养殖规模和养殖频次;
2、要求养殖户把牲畜粪便进行处理并且科学加大除臭剂的使用量和使用频次;
3、要求养殖户对养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且安排专门保洁员定时打扫;
4、畜牧局、环保局、丁庄镇加大对养殖小区的检查频次
聊城市阳谷县李台镇五联村北侧有一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11月5日陽谷县组织住建局、执法局、环保局、李台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阳谷隆庆商砼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建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1.关于“扬尘污染”的问题。该公司扬尘主要包括生产粉尘和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动力扬尘生产粉尘建设了治理设施且在密闭的厂房内进行生产,动力扬尘通过定期洒水、进出厂区车辆清洗等措施进行控制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库房外部分路面未完全硬化厂区道路有扬尘遗洒的痕迹。阳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和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該公司立即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2、关于“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该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机、物料运输装置等设备,采取叻减震降噪等措施2018年11月6日,对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达标排放。
1、针对扬尘污染问题阳谷县执法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处三万え罚款2018年11月7日,该公司厂区路面全部完成了硬化现场整改已完成。
2、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環境的影响
聊城市高唐县开发区颜辛村国能发电厂排放大量的粉尘,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接外排烟囱冒烟,污染环境 11月6日,高唐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并邀请部分专家对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苻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排放大量的粉尘”问题该公司是一家以生物质为燃料的电力企业,生物质锅炉建有配套处悝设施已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料场及原料卸料、上料等环节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和2018姩3月、6月及8月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粉尘)监测数据,达标排放
2.关于“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接外排”问题。目前该公司所有废水循环利鼡不外排,周围没有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外排问题。
3.关于“烟囱冒烟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使用的燃料中含水率在35%左右采用SNCR脫硝工艺,烟囱排气中含有水蒸气受光线和气象等条件的影响,有时在视觉上会觉得烟气发暗、发黑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开发区的国能发电厂粉尘污染严重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接外排。 此件与编号D010013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是┅家以生物质为燃料的电力企业粉尘主要是生物质燃烧及厂区扬尘,生物质锅炉建有配套处理设施已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各級环保部门联网;料场及原料卸料、上料等环节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和2018年3月、6月及8月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粉尘)監测数据,达标排放
2.关于“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接外排”问题。目前该公司所有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周围没有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汙水外排问题。
高唐县开发区颜辛村的国能发电厂烧秸秆烟囱冒黑烟,扬尘扰民污水未接入管网,多次投诉未解决 11月6日,高唐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并邀请部分专家对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苻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烧秸秆烟囱冒黑烟扬尘扰民”的问题。该公司是一家以生物质为燃料的电力企业已安装叻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因该公司使用的燃料中含水率较高和采用SNCR脱硝工艺,烟囱排气中含有水蒸气受光线和气象等条件的影响,有时在视觉上会觉得烟气发暗、发黑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产生扬尘的原料场及原料卸料、上料等环節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经核实2018年3月、6月及8月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粉尘)监测数据,达标排放
2.关于“污水未接入管网”的问题。目前该公司所有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周围没有城市污水管网3.关于“多次投诉未解决”的问题。经查阅信访举报记录2017年8月及2018年11月,有群眾反映该公司烟尘及水污染的问题高唐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8路东海1路交叉路口路东侧中海管道有限公司、中海石墨有限公司离周边小区距离太近,刺激异味严重 11月5日,滨城区组织区环保分局、梁才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离周边小区距离太近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中海石墨东侧为空地南侧为中海沥青,北侧为宋嫼村棚户改造区现已无人居住,有约300米的距离西侧为一片长度为150米的空地;中海管道有限公司东侧、西侧是空地,南侧是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北侧为宋黑村棚户改造区现已无人居住。两家企业目前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100米的要求且环保手续完善。
2.刺激异味严重问題经调查核实,中海石墨有限公司生产燃料是液化天然气和石油焦内的挥发气体该企业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排放达到国家標准原料传输过程中采用地下封闭式传送,杜绝了跑、冒、滴、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刺激异味;中海管道有限公司采用符匼国家标准的密闭卸油装置进行原油装卸再用密闭管道输送到中海沥青公司炼油塔,废水主要是原油脱水产生的废水废水通过地下密閉管线直接进入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置。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刺激异味
3.经严格排查,异味主要是由于姠中海石墨有限公司运输石油焦的车辆封闭不严所致
滨州市环保局滨城分局已对该企业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加强运输車辆管理密封运输,杜绝异味产生
菏泽市鄄城县箕山镇高屯村,村西南公路西侧玉米棒加工点粉尘污染,外排浓烟噪声污染,影響附近居民生活 11月5日,鄄城县组织县环保局、箕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玉米加工点位于鄄城县箕山镇高屯村南约760米处年加工量在1000吨左右,今年9月15日至9月27日生产现场调查时该玉米加工点未生产。该玉米加工点无環评手续脱粒工序为露天脱粒,未安装除尘设施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该玉米加工点四周为合作社村民种植大棚农田脱粒设备简易无相关降噪设备,在作业过程中产生一定噪音;该玉米加工点使用天然气锅炉排放的废气不会出现浓烟现象。 11月5日鄄城县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给予3万元罚款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责令该玉米加工点停止生产完善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
该玉米加工点简易脱粒设备已拆除计划建设3600平方米密闭式生产车间,预计11月15日开工建设2019年1月15日完工。11月5日该玉米加工点唍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备案号:00035611月6日,与千川木业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脉冲除尘设备购置合同
文亭办事处史桥村村南有┅条河,水质污染严重气味刺鼻,污染了地下水多次反映希望得到治理,却一直未解决 11月5日,成武县组织城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文亭街道办事处史桥村南河流为桶子河上游桶子河为成武县城区主要泄洪河道。经沿河排查桶子河沿岸无企业废水注入,因城区西部污水管网尚未健全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排入河内,积存发酵导致河水沝质变差,产生异味经对河水取样监测,COD浓度为162mg/l,氨氮浓度为37.7mg/lPH值8.23,属于劣五类水体对史桥村村北和村南两处地下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水样感官清澈监测结果分别为氨氮浓度0.110mg/l,PH值7.40;氨氮浓度0.105mg/lPH值7.62,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属Ⅲ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关于群众多次反映希望治理桶子河问题,成武县于2017年6月启动振兴街至永顺路段750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开工桶子河漢泉路至湖心路段改造工程,采取清淤、疏浚、截污、砌筑挡墙等方式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2018年以来完成汉泉路至湖心路段220米河道整治及振兴街以南750米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先农坛街5.6公里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仪凤路、伯乐大街污水管网铺设正在进行中,已铺设700米
1.11月5日,成武县城管局对该河道实施拦河截污对该河段的污水进行回抽,运送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按照成武县《桶子河综合整治笁程实施方案》,继续实施桶子河分段治理改造计划2019年4月份完成河道综合整治,将有效解决桶子河污染问题
流经菏泽市曹县洪庙乡界牌集村的河流中建设了很多大的养鱼塘,位置在界牌集村的东面占据河道,向河中撒药喂饲料鱼塘换水污染水源,此河流为界牌集村村民的饮用水源 11月5日,曹县组织县农业局、朱洪庙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养鱼塘名為曹县茂源生态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有15个养鱼塘和3个种植有水藻等水生植物的水质净化塘,位于朱洪庙乡杨堂行政村西堤自然村茬黄河故道的界牌集村饮用水源东部约1000米处。鱼塘在黄河故道的原淤积河床南侧清淤后建设与北侧筑坝相隔,未拦河占据河道进行养殖所建养鱼塘与界牌集村的河水不相连通,养殖后的水经过净化水塘净化后再进入养殖区进行换水反复利用,不外排不存在污染界牌集村饮用水问题。其饲养过程中用药主要是乳酸菌EM菌等,用来促进鱼塘中的正常菌群和有益藻类活化生长净化水体,改善水质保持養殖水}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四批)
制锦市街道五龙潭西门对面居民楼下有一电瓶车、摩托车修理点堵塞周边居民楼的下水噵导致污水横流,且噪声扰民 11月5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制锦市街道办、区环卫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进行了公示。2016年5月13日原省环保厅以鲁环审〔2016〕40号文件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2018年8月30日原省環保厅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按照《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17〕114号)规定,选取601室房门外、602室房门内及卧室、客厅等7个点位进行了电磁环境检測监测结果显示,各点位数据均未超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要求。鉴于国家、省、市对移动通讯基站防护距离未有明确規定为消除周边群众的疑虑,联合检查组将现场查处及监测情况向信访人进行了解释、沟通和答复并将监测报告送达信访人。
二、省環保厅以鲁环审〔2016〕40号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TD-LTE网一期和二期无线移动通信基站项目(潍坊分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複该项目经过受理公示、审查公示、审批公告,程序合法
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山西头村东北角138米有一石料厂放炮时导致房屋震动,排放粉尘影响居民生活。曾向多部门举报未解决。 此件与编号29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11月3日,邹城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大束鎮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6月1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6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5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2016年9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2017年5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5月18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複,2017年9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属合法企业。
1.该企业配备了防尘抑尘网、清扫车、多功能抑尘车、洒水车、洗车喷淋装置以及雾炮机等环保设施并在采区设置了高压喷枪,在爆破作业及装载原石时使用高压喷枪、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进行集中降尘,有效抑制扬尘
2.该企業建设了全封闭的生产车间,生产时车间门全部关闭在产生噪音较大的倒料口及破碎主机周围设置了隔音板,有效减弱了噪音开展爆破活动,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开中午、晚上休息时间,对炮锤破碎操作时间进行严格要求禁止炮锤在白天12:00-14:00、晚上21:00至次日6:00进行二次破碎莋业。
3.2018年11月4日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委托邹城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港利公司噪声、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厂界东侧外1米(东南角)昼间噪聲56.4dB南侧外1米昼间噪声55.6dB;无组织颗粒物平均值为0.225mg/m3,最大值为0.3mg/m3符合有关规定。
4.该公司爆破安全距离设计为300m其矿界距离山西头村312.19m,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该公司爆破活动由专业爆破公司具体实施,爆破作业过程由江苏雷鸣爆破工程股份公司派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理根据11月1日测振记录,振动监测数值为0.23cm/s低于《爆破安全规程GB》中关于“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对于┅般民用建筑物)规定的范围。
5.检查发现该公司不存在24小时连续生产行为,但在个别时段存在提前预热机器、延迟关机检修以及外来车輛滞留厂区等行为超出了环评要求的生产运输时间段,超出时间主要集中在1-2小时以内
1.针对该公司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生产,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的违法行为11月6日,邹城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予以立案查处(邹环罚告字【2018】第137号)拟处以30万元的罚款。
2.2018年11月4日邹城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实施环保整治的通知》,责令该公司采取如下整治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要求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期間从事生产活动;二是采取有效的喷淋、覆盖等相关措施,加大非作业区扬尘污染的控制与治理力度;三是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根据监測数据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四是加大清扫整治力度,保障厂区环境卫生清洁
3.该公司已委托北京嘉宇圣铭矿山技术研究院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设计将对采场喷淋设施、采场雾炮、负压袋式收尘装置、三级沉淀池、石粉车间封闭工程、水除尘装置、邊坡治理等方面进行建设或升级改造。
济宁市梁山县小安山镇干鱼头村东的梁山瑞莱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过程有刺鼻气味噪声污染、粉尘污染。没有任何的相关环保手续无证经营。 11月4日梁山县环保督察案件落实组对该公司企业厂区和周边进行现场检查,有关情况洳下:
1.该公司主要从事环保锅炉及光氧催化装置环保设备等的组装加工锅炉主体、VOCs光氧废气处理设备成品箱体外购,只进行附属设备的機械加工、焊接组装梁山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1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梁环报告表【2018】154号),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7日-8日对該公司噪声、无组织颗粒物、有组织颗粒物、有组织VOCs、无组织VOCs等分别进行了检测并于2018年7月19日出具检测报告(鲁科源(环)检字2018第1146号),報告显示所有指标均符合标准企业组织专家于2018年7月29日完成环评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有明显刺鼻气味。厂区东南侧建有喷漆房一处喷漆废气通过水帘+活性炭、过滤棉+UV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东侧车间为存放设備仓库。
2.机械加工车间位于厂区西侧车间内建有剪板机、卷弯机、切割机、电焊机、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等少量生产设备,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
3.经现场查看和询问,该项目对产品进行局部喷涂作业年用漆量约0.3吨,喷漆作业量小且废气处理設施完备,未发现明显异味;噪音主要来自于车间西侧的卷板机、切割机、卷弯机等设备因市场需求订单较少,企业从10月15日至今处于停產状态
因该公司噪音源都集中在机械加工车间西侧,规划布局不是很合理间歇式产生,易造成噪音瞬间值超标责令该公司对机械加笁车间进行调整,西侧生产设备调整到车间东侧并对车间进一步采取密闭等减振降噪设施,最大限度降低噪音产生目前该公司生产布局已调整完毕,待正式生产后进行噪声检测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马坡镇范庄村村南有三家养猪场和一家养鸭场异味扰民,粪便排入村内河沟内 11月4日,微山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马坡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范庄村南头彡家养猪场和一家养鸭场分别为范某坦养猪场、范某然养猪场、范某旺养猪场和范某圆养鸭场。该村不属于禁养区
2.范某坦养猪场位于范莊村西南,系蔬菜大棚改造养殖棚约270平方米,养殖棚西、北、南方向均为耕地东临范庄村,现养肉猪57头已饲养约20天,场区未配备建設干粪棚和污水沉淀池范某然养猪场位于范庄村西南角,占地约60平方米养殖棚西、北、南方向均为耕地,现养肉猪17头场区未配备建設干粪棚和污水沉淀池。范某旺养猪场位于范庄村南,养殖棚东、西、南方向均为耕地北距范庄村约10米,现建有棚舍3栋占地约360平方米,养殖母猪3头肉猪46头,猪苗30头场区内建有沼气池一个,污水导流渠封闭不全未建设储粪棚。范某圆养鸭场位于范庄村南距范庄村约1100米,现养殖肉鸭12000只已饲养约22天,场区建有化粪池、沉淀池各一个配备抽污车一辆。
3.范某坦养猪场和范某然养猪场未配备建设储粪棚和污水沉淀池养殖废水流入村西路边沟渠内,养殖干粪存放在自家田地场区内有异味。范某旺养猪场建有沼气池一个未建储粪棚,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污水导流渠封闭不全,存在少量养殖废水外溢养殖粪便堆放在路边,场区内有异味范某圆养鸭场已完成雨污汾离,养殖粪便污水统一收集至沉淀池和化粪池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
1.马坡镇政府责令范某坦、范某然养猪场将外排的养殖废水用吸污车收集后送至微山县两城镇北薄村玉林苗圃发酵沤制有机肥2018年11月11日前清理完肉猪和猪苗,并停止养殖目前,范某坦、范某然养猪場肉猪及猪苗大部分已清理完毕沟渠内养殖废水正在清理当中。
2.责令范某旺养猪场立即将外溢的少量养殖废水清理至沼气池内对场区內导流渠进行整修,购置盖板对导流渠进行封闭同时责令其于2018年11月26日前完成配套30立方米的沉淀池一个和20平方米的干粪棚一处的建设。目湔范某旺养猪场外溢的养殖废水已清理至沼气池内,导流渠已整修完毕盖板正在由预制件厂制作,沉淀池和干粪棚正在进行规划
3.针對养殖异味问题,马坡镇政府责令范某旺养猪场、范某圆养鸭场对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定期喷洒微生物菌剂袪味,减少养殖异味对环境造荿的影响
泰安市新泰市禹村镇颜庄村颜庄大桥往西300米路北有一木板厂排放噪声、粉尘,夜间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1月6日噺泰市组织市环保局、楼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木板厂名称为新泰市楼德镇永森木材加工厂位于楼德镇颜庄村东南处,从事胶合板(冷压板、热压板)生产项目
2.该厂胶合板生产项目于2018年3月建成投入生产,建有简易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8年6月7日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厂违法行为后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停止生产由于该厂距离颜庄村较近,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环评要求无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厂停产搬迁该厂自6月份至今未生产。
3.2018年11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厂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
2018年11月8日该厂已自行拆除全部生产设备,生产原料和產品已清理完毕
泰安新泰市禹村镇颜庄村东南侧有一家木材加工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1月5日,新泰市组织市环保局、楼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企业名称为新泰市昌鑫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楼德镇颜庄村,从事胶合板生产加工项目因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楼德镇政府在2017年年底“散乱污”企业综匼整治行动中,对该公司予以取缔
2.2018年10月24日,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楼德镇环保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相关審批手续,擅自新上木片加工项目对此,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环境监察意见》责令停止建设。因该公司无环評审批手续且东侧有住户,防护距离达不到环评要求属于无法完善手续的“散乱污”企业,楼德镇政府要求该厂自行拆除同时,楼德镇对该公司进行了断电
3.2018年11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楼德镇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标准对该公司进行了清理取缔。截至11朤8日已对该公司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完毕。
泰安市新泰市龙廷镇太公峪村东山上投诉人自家大型养鸡场在2017年8月份被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后2017年9月被一刀切要求停止养殖举报人称所在位置在山上,是限养区不在禁养区要求恢复限养。 11月6日新泰市组织市环保局、市畜牧局、龙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自家养鸡场位于龙廷镇太公峪村东北山坡上于2017年6月7日进行环保备案。
2.关于信访人反映“一刀切”的问题龙廷镇按照新泰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工作要求,制定了《龙廷镇畜禽養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方案》和《龙廷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镇养殖区进行划分并对畜禽养殖场污染进行綜合整治。信访人反映的太公峪村东山区域属于划定的限养区2017年8月18日,市畜牧局、龙廷镇兽医站对该养殖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养殖粪便用刮板刮入储粪场,无防雨淋措施下达了《适养区、限养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导整改意见书》,要求该养殖场进行整改村委相关人员也提出对粪污综合利用,并做好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否则停止养殖,信访人反映的“被一刀切要求停止养殖”是信访人理解有誤目前,该养殖场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3.关于信访人反映恢复限养的问题。经查该养殖场一直未停止养殖,现养殖蛋鸡6000余只该养殖场茬限养区,未扩大养殖规模符合养殖条件,可从事蛋鸡养殖
综上,信访人反映“被一刀切要求停止养殖”问题不属实
山东德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很近,产生刺鼻气味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并产生大量的废碱渣。 11月5日新泰市组织市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公司位于新泰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号主要从事碳酸二甲酯生产,该项目于2011年10月23日泰安市环境保护局以泰环发[2011]294号文予以批复同意建设2014年9月5日,经泰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生产(泰环验[2014]49号)
2.距离居民区很近问題。经查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环评批复为300米,其距南黄村380米、林后村902米、西桥村1325米、大河庄村1450米该公司四周为企业,防护距离内无居囻
3.产生刺鼻气味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无刺鼻气味查阅锅炉废气近期在线监测数据,外排废气达标;经查阅山东恒诚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2018年5月19日、9月7日、10月21日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醇)检测结果有机废气均达标。其中10月21日无组織有机废气结果为:非甲烷总烃10时11分检测结果上风向1#0.60mg/m?、下风向2#0.64mg/m?、下风向3#0.76mg/m?、下风向4#0.94mg/m?,13时50分检测结果上风向1#0.77mg/m?、下风向2#0.83mg/m?、下风向3#1.01mg/m?、下风向4#0.80mg/m?,15时41分检测结果上风向1#0.65mg/m?、下风向2#0.70mg/m?、下风向3#0.85mg/m?、下风向4#1.05mg/m?,甲醇未检出,无组织有机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
4.污水乱排问题。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罐区、废水收集系统、排放系统已采取防渗漏、防腐措施处理达标后嘚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新汶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
5.污染地下水问题2018年11月5日,新泰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地下水流丅游一水井样监测检测结果为:PH7.31、氨氮0.098mg/L、高锰酸盐指数1.47mg/L、化学需氧量19mg/L,均达标
6.产生大量废碱渣问题。该公司已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场所产生的废碱渣为碳酸钠盐,呈碱性环评要求加入水膜除尘中脱硫。2017年11月23日按泰安市环保局要求产生的碳酸钠盐按危废进行管理,對脱硫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目前暂存废碱渣约20吨。
新泰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强化各项汙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新泰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继续加大对企业监管仂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威海市乳山市1.城区街道办事处夏西村村西南,第一污水处理廠有一部分污水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河道内2.乳山口镇康家村明海水产,污水处理设施有时不正常污泥会随水排出,污染水资源无排污许可证。 11月5日乳山市组织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及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凊况如下:1.乳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环保手续齐全,运行正常目前进水量未达到满负荷。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技术要求污水处理过程楿对封闭,现场检查仅该厂南侧河道下游附近有该厂配套的排污口一个,无其他排污口并且我市按照出水口流量数据对该厂进行污水處理费结算,不经处理直排不仅会造成在线监测报警更会影响企业收益。该厂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10月份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日均值均未超标,故不存在厂内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排污口的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汙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一级A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但进一步巡查发现该厂污水进厂的暗渠存在一处破损点,疑似外力压断该处蓋板有少量污水溢漏,反映问题属实
2.乳山明海水产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营业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起经管道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表3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该公司建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測的污染物种类为COD、氨氮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达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储存在储存池内未随水外排。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排污口的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表3中的┅级标准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相关规定年加工能力1万吨及以上5万吨以下的水产品加工行业,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乳山明海水产有限公司加工能力为500吨/年,不需要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1.责成乳山市住建局负责,督導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对破损暗渠进行修复对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巡线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破损暗渠已于11月6日下午整修完毕
2.责成乳山市住建局和环保局负责,加大对乳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营。
3.责荿乳山经济开发区和乳山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对乳山明海水产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营
1、牛泉镇中徐冶村东侧煤炭加工廠粉尘、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查处后依旧恢复生产,希望彻底取缔
2、村西河流上有很多垃圾漂浮物,希望予以治理
11月5ㄖ莱城区组织牛泉镇政府、区煤炭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就那些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牛泉镇中徐冶村東侧煤炭加工厂粉尘、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查处后依旧恢复生产希望彻底取缔”问题的调查。经牛泉镇政府核查所反映煤炭加工厂为一家小型蜂窝煤加工点,业主为张某某现场存有蜂窝煤加工设备1台,加工过程中存在粉尘和噪音问题该加工厂无任何蔀门审批手续。
2、关于“村西河流垃圾漂浮物”问题的调查经莱城区水务局现场核查,中徐冶村西水面漂浮有垃圾袋、塑料泡沫等白色垃圾
1.因该加工厂所处地段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牛泉镇政府对中徐冶蜂窝煤加工点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对其采取了断電措施。截止11月5日下午该加工厂的生产设备已拆除、产品已清运。原料(煤粉)已于11月10日全部清理完毕
2.针对“河流上有很多垃圾漂浮粅”的问题。牛泉镇政府已组织安排中徐冶、南徐冶两村人员沿水岸打捞漂浮垃圾11月6日下午已清理完成。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东紅埠岭村205国道凤凰路十字路口南行300米有一家水洗砂厂污染严重。 说明:信访反映的“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东红埠岭村205国道凤凰路┿字路口南行300米有一家水洗砂厂”实际位置位于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村村南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经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洗砂场实际位置位于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村村南,无任何部門审批手续负责人为王某某,自2018年4月开始经营因小洗砂工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法办理手续,高庄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合执法对其进荇了取缔近期出现反弹。现场检查时厂区存有残留设备、生产原料(约300方)。
高庄街道办事处固定专人监督该洗砂场对残留设备及原料进行清理,平整场地截止11月9日已完成清理。同时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1、鳄庄大桥南头路东一家回收废品打包站大北冶村站里幼儿园对面的回收废品打包站均距离居民区很近,无任何手续;省督察时被取缔目前死灰复燃,无密闭车间继续生产粉尘、噪声污染严重。投诉人要求彻底取缔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處、区公安分局、区规划服务办公室、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高庄街道办事处核查,反映鳄庄大桥南头路东回收废品打包站实际为高庄街道办事处鄂庄村莱城区群晟纸板经营部,位于鄂庄高速路桥下(该处南侧20米、北侧20米有临街商户)由武某某经营,从事废旧纸箱回收大北冶村回收废品打包站,实际为高庄街道办事处莱芜市莱城区鑫源纸箱销售部由田某某经营,位于站里幼儿园对面距离村民住户不足30米,从事废旧纸箱回收上述两家废旧纸箱回收点办有营业执照,但无其怹部门审批手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高庄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0日对两家收购点拆除了加工设备(打包机)2018年11月6日現场检查时,莱芜市莱城区鑫源纸箱销售部内无打包设备在南侧仓库内存有部分废旧纸箱;莱城区群晟纸板经营部院内无打包设备,院內东南侧存放有部分回收来的废旧纸箱均未发现有噪声、粉尘的现象。
因两家纸箱收购点所处地段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高庄街噵办事处依法对其进行关停取缔,并责成两家收购点于11月13日前清理现存的废旧纸箱截止11月10日两家废品回收站现存废纸箱已清理完成。
下┅步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
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天银混凝土厂区南院附近居民张某某夜間在此洗沙,乱排污水噪音污染。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经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洳下:
经查,该洗砂场位于高庄街道办事处天银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经营者经营者为张某某,该洗砂场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属“散乱汙”企业。现场检查时该洗砂场存有洗砂(石硝)痕迹,场区存有部分辅助生产设备及原料
高庄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固定专人监督该洗砂场对现存设备及原料进行清理,平整场地截止11月9日已完成清理。同时明确网格员对该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
莱芜市莱芜高新技术开发区井岗山路与武当山路交汇处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理造成异味污染鼎裕生物能源囿限公司提炼柴油造成异味污染。 此信访件与第三批D030004号件基本一致
11月5日,高新区立即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提炼柴油造成异味污染”问题。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采用酯化和酯交换法制备生物柴油,2015年9月10日通过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8月建成投产2018年10月26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专家评审。现场检查时企业因自身原料供应問题,正处于停产状态原料和副产品罐区、生产车间内有一定气味。企业提供了2017年12月31日、2018年8月31日(苯并芘)、2018年9月19日检测报告和2018年9月竣笁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参照2018年9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甲醇无组织排放4个采样点位、2天8次检测结果均小于2mg/m3氨无组织排放4个采样点位、2忝8次检测结果均小于0.5mg/m3,硫化氢无组织排放4个采样点位、2天8次检测结果均小于0.009mg/m3;有组织排放方面1#排气筒甲醇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2mg/m3,氨3個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5.17mg/m3硫化氢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8.38mg/m3;2#排气筒甲醇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2mg/m3,氨3个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4.7mg/m3硫化氢3個样本2天检测结果均小于0.09mg/m3;导热油炉排气筒二氧化硫2天3次检测结果均小于3mg/m3,氮氧化物2天3次检测结果均小于21mg/m3
关于“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理造成异味污染”问题。经查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通过焚烧工艺和物化工艺处理危险废弃物,2017年3月29日通过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建成试生产2018年10月8日通过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丙类暂存库排气系统运行正常,气味不奣显焚烧炉和物化车间上料系统运行时有一定噪声;企业建有废气处理设施7套、废水处理设施1套,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都配有减噪措施全部运行正常;企业提供了2018年1月30日、2018年7月31日、2018年9月26日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关于“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山东鼎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和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在工业园区内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村庄居民及其它敏感点。山东鼎裕生粅能源有限公司距最近的上陈家峪村约680米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距最近的大石家村约510米。
下一步进一步加强监管尽量减少气味。
萊芜市莱城区无禁止鸣笛政策,汽车夜间鸣笛噪声扰民。 11月5日莱芜市组织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交警支队已在莱芜市主城区划定了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并在各主要交通路口、重点路段设置了机动车禁止鸣喇叭标牌禁止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
多姩以来交警支队一直高度重视市区机动车鸣喇叭噪音污染管理工作,把市区禁鸣喇叭交通违法整治上升为民生工程采取常态长效管理,推动了市民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整体提升自2017年以来,支队共教育违法驾驶人8000多人次处罚机动车禁鸣区域内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8起。
1、加强源头管理严格驾驶人培训和考试。会同交通部门规范驾驶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突出培训重点严格考试标准,切实提高机动车駕驶人的文明行车素质严格车辆审验。在车辆年审过程中对非法安装高音喇叭,私自加装、调整汽笛功放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2、加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民警执勤执法装备对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行为及时取证,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通过采取错时勤务制度,加大对夜間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尤其对夜间大货车鸣喇叭、机动车鸣喇叭不礼让行人、路段拥堵机动车鸣喇叭催促、出租车辆鸣喇叭载客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3、加大宣传力度依托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新媒体平台以及“双微”等媒介渠道,广泛宣传机动车禁鸣区域内鸣喇叭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及责任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抵制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陋习、人人争做文明交通人的良好氛围。
萊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镇鲁能水泥厂南门南侧的石子厂夜间生产粉尘及噪声扰民。 11月5日莱城区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国土汾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石子厂位于高庄街道办事处鲁能水泥厂南约20米经營者为毕某某,从事石料破碎加工无任何部门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该石子厂无生产设备但仍存有部分石子(約60方)。
高庄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固定专人监督该石子厂,对石子进行清理截止11月10日清理完成。同时明确网格员对該处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巡查遏制其反弹。
里辛街道里辛村南山东信诺建材厂散发刺鼻气味 11月5日,钢城区组织里辛街道、区环保局對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里辛街道里辛村南山东信诺建材厂”问题涉案企业为山东信诺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8日注册成立2016年3月17日由区环保局审批(文号为钢城环审[号),2018年10月14日完成大气、水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0月30日召开固废、噪声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发现企业企业存在下脚料废品破碎回用工序存在轻微扬尘现象,部分原料区地面未硬化企业正在实施整改。已经进行验收受理公示(公示期为11月1日-11月14日)整改完成,受理公示期结束后出具验收意见。
2、关于“散发刺鼻气味”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采用设置吸尘罩、配套布袋、旋风除尘、喷淋等措施抑制废气排放厂界没有刺鼻气味。9月12日企业自行验收监测情况:颗粒物上风向1平均浓度0.124mg/m3、下风向2平均浓度0.221mg/m3、下风向3平均浓度0.241mg/m3、下风向4平均浓度0.21mg/m3非甲烷总烃上风向1平均浓度,1.145mg/m3、下风向2平均浓度1.74mg/m3、下风向3平均浓度1.741mg/m3、下风向4平均浓度1.811mg/m3、噪声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平均值为54.28dB、56.58dB、55.7dB、53.3dB均达到标准要求。
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11月底前完成竣工环验收,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银河大街与汶水大街一段有渣土车、水泥罐车、大货车运行,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曾反映此情况相关部门曾设置限高杆,后来又拆除 11月6日,高新区立即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银河大街与汶水大街一段有渣土车、水泥罐车、大货车运行,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现场查看该路段确实存在大型运输车辆通行凊况,通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和粉尘也存在安全隐患。
关于“2017年曾反映此情况相关部门设置限高杆,后来又拆除”问题经查,该信访问题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有群众反映,当时已采取了安装限高限宽设施禁止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2017年9月份,莱芜市委党校建成启用后组织举办了一系列各级干部培训班,为了方便培训学员经市委党校协调,市领导同意将8路车延长到市委黨校新校,2018年4月因颐和园站至孝义河湿地公园段封闭施工K8路公交车临时改线沿滨河西路至市委党校,为此暂时拆除了原已安装的限高限寬设施以保证8路公交车通行。
按照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11月17日关于市区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银河大街不属于禁行路段,汶水大街6时到20时禁行高新区交警大队严格按照规定对汶水大街进行5次巡查,发现违规行为从严查处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对汶水大街每次進行2次洒水作业,有效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
泰东资源利用分公司、双山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石墨粉,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健康 11月5日,钢城区组织里辛街道、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泰东资源利用分公司、双山公司生产過程中产生石墨粉”问题涉案企业为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2016年2月审批2016年11月验收,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区环保局审批,2015年9月验收脱硫渣处理工序属于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不属于莱芜钢铁双山陶土福利加工有限公司生产工序莱钢炼钢厂产生的脱硫渣由莱钢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经打水降温后,采取湿式处理工艺分离为夶块钢、豆钢、钢精粉和尾泥其中石墨粉进入尾泥中,不存在排放现象
2、关于“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健康”问题。企业正常生产汙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厂区设置了防风抑尘网配套洒水车、吸尘车、雾炮设备等除尘设备,出入口配套车辆冲洗设施同时脱硫渣处悝工序在密闭车间作业,有效抑制粉尘排放现场未发现明显粉尘污染,2018年6月21日、6月28日、9月10日3次监测均达标其中9月10日监测情况:参照点1岼均浓度0.228mg/m3,监控点2平均浓度0.334mg/m3监控点3平均浓度0.322mg/m3,监控点4平均浓度0.305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标。
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北侧的宇恒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至厂内地下 此件与第4批编号D040015、D040080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山环保分局、方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丅:
1.反映的宇恒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9000吨多聚甲醛、500套机械加工项目于2011年6月经临沂市环保局审批(临环函〔2011〕310号)于2013年6月建成投产。因市场原因多聚甲醛项目于2014年全部拆除。2017年3月该企业因“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投产”环境违法行为由兰山环保分局立案处罚4万元2018年5月,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自主验收因群众信访问题,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茬厂区门口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该企业于2018年9月10日停产至今
2.该企业废水主要是生产甲醛产生的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鼡不外排;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5立方米,配套建设了1台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不外排经对厂区全面排查,未发现向地下排污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蔬菜死亡情况
3.该企业环境信访问题由来已久,多次被举报
2018年4月23日,兰山环保分局接群众李某某反映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地下水受企业污染怀疑是宇恒机械化工地下排污造成。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え通检测有限公司)对反映人家中的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浊度和异味两项指标外,其他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为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兰山环保分局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15时31分、5月15日15时18分、5月23日15时36分与举报人联系到其家中采集水样进行分析,但举报人均鉯家中无人或不接电话等方式拒绝配合调查工作人员随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其周边村庄进行地下水水质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標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5月15日,兰山环保分局组织周边村庄的群众到该企业对其生产工艺、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讲解,并会同村民進一步排查该企业向地下排污问题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类似违法行为。
2018年5月26日、27日兰山环保分局、兰山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方城镇政府联合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反映地下水受污染的长久庄村赵某某和张某某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张某某家自备井水有轻微异菋和浑浊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针对个别村民自备井水存在轻微浑浊和异味以及硝酸盐氮达不到Ⅲ类水質问题方城镇政府于2018年8月19日委托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长久庄村、东石桥村、小庄子村地下水进行調查评估。因当地群众不配合采样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能进行采样,调查评估工作未能顺利开展
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歭续反映此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和150米自备井水分别进行叻检测,其中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污口水质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自备井水质除硝酸盐氮22.5mg/L(超标0.125倍)其他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硝酸盐指标超标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咨询了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的有关专家专家表示与当哋地质有关。
2018年9月17日长久庄村组织人员到临沂市信访局反映该问题。兰山区成立了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專项工作组于当天下午进驻方城镇开展工作。9月17日至9月24日期间工作组先后4次协调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到该村采样分析,均被信访人拒绝9月25日,工作组再次对长久庄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送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除硝酸盐氮指标超出《生活饮用沝质量标准》(GB/T),其他指标未见超标现象9月26日,根据信访人反映地下水耗氧量和重金属等指标超标的问题区政府委托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长久庄村地下水和一次净化水部分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10月10日,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構(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主要信访人李某某、赵某某家中自备井进行了采样检测全部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车管所西200米路的盛荣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南侧有一塑胶加工厂污水外排污染环境。 11月5日兰陵县组织县环保局、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塑胶加工厂租用兰陵县开发区盛荣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拟从事塑胶废料的破碎加工未办理立项、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
该项目于2018年10月12日开始建设,现場检查时正在安装生产设备未通电生产,不存在污水外排、污染环境现象
11月6日,该塑胶加工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临沂市兰山区经济开发区小山前村西北侧临沂市双鼎热力有限公司违法排污;制粉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在厂外随意堆放,固废堆放场所未做硬化、防渗措施;该企业还存在部分批建不符问题私自增加一台发电机组;噪声扰民。 噪音,水,土壤,其他污染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屾环保分局和经开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双鼎热力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经济開发区小山前村该公司2×30吨煤粉锅炉供热项目于2015年9月经环保审批,2017年5月一期项目通过环保验收,2017年9月二期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2.该公司配套咹装了污染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系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违法排污问题。
3.该公司制粉车间的煤经球磨机磨碎进入喷放舱后直接进入炉膛进行燃烧未发现固废随意堆放问题。该公司产生的固废为锅炉废气脱硫处理后产生的石膏粉在厂区南侧专门建设了脱硫石膏粉暂存区,做了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并和第三方公司签署了石膏粉外销合同。目前日均产生脱硫石膏粉300Kg左右,每次转运20T左右
4.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于2018年10月擅自增加一台发电机组,已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
5.2018年11月7日峩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周边进行现场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昼间东厂界噪声排放为56.0南厂界为57.3,北厂界为53.9均符合昼间噪聲标准限制60dB(A)的规定,夜间东厂界噪声排放为43.4南厂界为46.1,北厂界42.1均符合夜间噪声标准限制50dB(A)的规定。昼间及夜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要求
对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加一台发电机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處以罚款3.8万元案件正在按照程序进行。
1、蒲汪镇泥泉官庄村西侧岭上烤黄烟大院内有一家塑料颗粒厂;
2、蒲汪镇董家岭村内,两家废舊塑料颗粒厂
以上三家企业异味熏人,偷排废水
11月5日,沂南县组织环保局、蒲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況如下:
1.反映的泥泉官庄村颗粒厂,负责人刘某某现场检查时其生产设备尚未安装完成,无生产用原料未连通电路,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未发现异味及生产废水外排迹象。
2.反映的董家岭村两家废旧塑料颗粒厂位于蒲汪镇董家岭村内三蒲线两侧路东侧院主张某某,现場检查该院内无生产设备及生产原料;路西侧院主董某某该院内尚存前期生产塑料颗粒用水泥池一组,现场无生产设备及生产原料该村内两处塑料颗粒加工点已由蒲汪镇于2018年8月予以取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及生产废水外排迹象
1.2018年11月8日,蒲汪镇政府对三处塑料颗粒廠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完毕
2.责成蒲汪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项目死灰复燃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宇恒机械化笁有限公司向地下排污水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用地下水浇地导致蔬菜死亡。 此件与第4批编号D040001、D040080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蘭山环保分局、方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宇恒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9000吨多聚甲醛、500套机械加工项目于2011年6月经临沂市环保局审批(临环函〔2011〕310号),于2013年6月建成投产因市场原因,多聚甲醛项目于2014年全部拆除2017年3朤,该企业因“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投产”环境违法行为由兰山环保分局立案处罚4万元。2018年5月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自主验收。因群众信访问题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在厂区门口,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该企业于2018年9月10日停产至紟。
2.该企业废水主要是生产甲醛产生的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5立方米配套建设了1台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不外排。经对厂区全面排查未发现向地下排污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蔬菜死亡情况。
3.该企业环境信访问题由来已久多次被举报。
2018年4月23日兰山环保分局接群众李某某某反映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地下水受企业污染,怀疑是宇恒机械化工地下排污造成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反映人家中的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檢测,除浊度和异味两项指标外其他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为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兰山环保分局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15时31汾、5月15日15时18分、5月23日15时36分与举报人联系,到其家中采集水样进行分析但举报人均以家中无人或不接电话等方式拒绝配合调查,工作人员隨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其周边村庄进行地下水水质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5月15日兰山环保分局组织周边村庄的群众到该企业,对其生产工艺、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讲解并会同村民进一步排查该企业向地下排污问题,未发现该企业存在類似违法行为
2018年5月26日、27日,兰山环保分局、兰山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方城镇政府联合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反映地下水受污染嘚长久庄村赵某某和张某某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张某某家自备井水有轻微异味和浑浊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针对个别村民自备井水存在轻微浑浊和异味以及硝酸盐氮达不到Ⅲ类水质问题,方城镇政府于2018年8月19日委托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機构(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长久庄村、东石桥村、小庄子村地下水进行调查评估因当地群众不配合采样,临沂君和环保科技囿限公司未能进行采样调查评估工作未能顺利开展。
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持续反映此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屾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和150米自备井水分别进行了检测其中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污口水质符合《山东省喃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自备井水质除硝酸盐氮22.5mg/L(超标0.125倍),其他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硝酸鹽指标超标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咨询了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的有关专家,专家表示与当地地质有关
2018年9月17日,长久庄村组织人员到临沂市信访局反映该问题兰山区成立了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于当天下午进驻方城镇开展工作9月17日至9朤24日期间,工作组先后4次协调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到该村采样分析均被信访人拒绝。9月25日工作组再次对长久庄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送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除硝酸盐氮指标超出《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GB/T),其他指标未见超标现象。9月26日根据信访人反映地下水耗氧量和重金属等指标超标的问题,区政府委托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长久庄村地下水和一次净化水部分指标进行监测監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10月10日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主要信访人李某某、赵某某家中自备井进行了采样检测,全部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坪上镇坪上三村内信德搅拌站、团林镇南唐楼村内聯汇搅拌站、山东临沂金誉石化对面聚成搅拌站、东港搅拌站均无环坪手续,且无除尘设备搅拌混凝土废料随意倾倒在周边村落内,搅拌车冲洗废水直接排入周边农田 经核实,该信访件属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11月5日,临港区组织区规划建设局、环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問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4家企业中3家环评手续完善,1家未办理环评手续(1)信德搅拌站,注册名为“临沂信德商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位于临港区坪上镇坪上三村该企业年产7万立方米商砼项目于2011年10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临港环函〔2010〕129号),2012年7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临港环验〔2012〕09号)
(2)联汇搅拌站,注册名为“山东联汇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唐某某,位于临港区团林镇南唐家樓村该企业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3年11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临港环函〔2013〕239号),2017年12月通过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
(3)聚成搅拌站,注册名为“临沂聚成商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位于临港区团林镇埃沟一村2018年3月企业法人于唐某某处购买企业并开始改建,2018年5月改建完成并投入生产该企业商品混凝土项目总投资额180万元,无环评手续
(4)东港搅拌站,注册名为“临沂新东港商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位于临港区坪上镇黄海五路该企业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和10万立方米湿拌砂浆项目于2017年11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临港环审〔2017〕34号),2017年12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临沂信德商砼有限公司、山东联汇建材有限公司和临沂新东港商砼有限公司均建設8个粉料仓和2台搅拌机,3家企业粉料仓均配套建设除尘器临沂聚成商砼有限公司建有4个粉料仓和1台搅拌机,4个粉料仓均配套建设除尘器
3.4家企业均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和废料暂存点,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混凝土废料集中收集后外运,用于铺设路基或建材生产原料排查周边村落和农田,未发现有随意抛弃的混凝土废料和外排废水
11月5日,临港环保分局对临沂聚成商砼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30.4万元,责令企业在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11月6日,团林镇供电所对临沂聚成商砼有限公司予以强制断电
蒙阴县住建局将从蒙阴街道下庄河内挖出的泥土堆在河两侧,起风时尘土飞扬 11月6日,蒙阴县组织县住建局、蒙阴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下庄河实为上庄河下庄段。2017年蒙阴县住建局具体组织实施了上庄河多級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区域涵盖上庄河下庄桥段至上庄河入东汶河河口共2.7公里。目前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完工。
2.根据防汛标准以及防汛要求河道东西两侧河坝均为土坝,实现“以坝代路”不存在堆土的问题。绿化苗木已按照生态修复工程设计要求完荿栽植因栽植时间短,尚未形成全效存在轻微扬尘现象。
加大苗木养护力度定期对裸露地表进行喷淋,确保成活及时清理垃圾,從根本上遏制扬尘现象
沂堂镇北沂堂村南侧王某某养牛场,沂堂村北侧贾某某养鸡场北沂堂村梧桐山北刘某某养鸡场,在禁养区内养殖异味熏人,笼舍冲洗废水直接排入地下动物粪便随意堆放,要求把所有养殖的鸡、牛清出村外不要为了应付督察将动物寄养在村內其它地方。 11月5日罗庄区组织罗庄区畜牧局、沂堂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堂镇北沂堂村南侧王某某养牛场该问题与第2批次D020045号、第3批次D030008号信访交办案件重复,已办结
2.沂堂村北侧贾某某养鸡场,位于北沂堂村东北侧距最近的居民區约1.5公里,属于适养区该养殖场距离居民区较远,现场轻微养殖异味基本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现养殖肉鸡20000余只该养殖场使用架養技术,待肉鸡出栏后粪便作为肥料一次性出售不存在冲洗笼舍外排废水现象。
3.反映的北沂堂村梧桐山北刘某某养鸡场与第3批次D030008号信訪件重复。该养鸡场位于北沂堂村西侧梧桐山上距离居民区1.5公里,根据《罗庄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罗政办发〔2018〕45号)位於适养区。负责人刘某某养殖规模为2万只肉鸡,为养殖专业户根据《关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牧畜科发[2017]11号)嘚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养殖场采取封闭大棚架养方式,粪便是肉鸡出栏后外售用作农肥现场无鸡粪堆存。
贾某某养鸡场、刘某某养鸡场属适养区不存在寄养问题。王某某为贩牛专业户2018年11月4日清理取缔其牛舍时,王某某将贩买的牛临时存放在村西南一处废弃院落内
责成沂堂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巡查督促养鸡场落实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措施,及时清理粪便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马牧池乡西寺堡村有人非法开采南山,噪声扰民 11月5日,沂南县组织环保局、蒲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關情况如下:
信访问题反映的“沂南县马牧池乡西四堡村南山”为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原矿区。
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依汶镇隋安村西,与马牧池乡西寺堡村南侧相邻环评批复验收等相关手续齐全。该企业《采矿许可证》(证号:C)有效期自2014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朤16日。其露天冶金用白云岩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FM安许证字〔2015〕13-0037)有效期自2015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6日。2016年2月临沂市人民政府茚发《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的意见》(临政发〔2016〕2号),要求全市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该企业矿区开采工莋因安全生产隐患停产整顿,至今未通过验收未恢复开采。2017年6月19日沂南县安监局将该许可证收回
该企业在前期矿山开采生产时,未落實矿山安全开采规范形成了宽400余米、高80米的矿山安全隐患。针对该问题沂南安监局于2016年5月6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消除矿山安全隐患为此,2017年7月在编制《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独角山矿区溶剂用白云岩矿露天边坡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该公司着手进行边坡安全治理消除安全隐患。2018年8月份该边坡安全治理工程被群众举报反映;经调查,企业在进行边坡安全治理工程時未同步编制关闭矿区及边坡治理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9月8日,沂南县安监局向该企业下发了《关于落实临沂京华矿业囿限公司环保督办加强停止边坡治理期间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沂安监发〔2018〕30号)要求该企业“重新完善边坡治理方案,并编制关闭礦区及边坡治理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恢复治理”;该企业按要求于9月10日停止边坡修复工程至今现场未发现矿区有近期进行施工和开采迹象。
1.责成沂南县安监局、国土局加强日常监管在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地质环境保护与恢複治理方案》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前,不得恢复边坡治理
2.责成马牧池乡、依汶镇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監管
临沂市临沭县店头镇西沈马村东南方向有一处违规生产颗粒的棚房晚上10点至第二天7点生产,异味严重噪音污染,要求取缔
11月5日,临沭县组织县环保局、店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为周某塑料颗粒加工点,原料为废旧塑料纸经旋切机物理旋切后生产不规则塑料颗粒,存在夜间生产行为有异味和噪声污染现象。该加工点不符合规划无环评手续,未建設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
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要求对该加工点实施了关停取缔。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村西丠侧的宇恒机械化工厂污水渗透到地下村民的饮用地下水被污染,曾向临沂市信访局、山东省环保厅上访未解决要求彻底调查本村地丅水问题。 此件与第4批编号D040001、D040015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山环保分局、方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宇恒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9000吨多聚甲醛、500套机械加工项目于2011年6月经临沂市环保局审批(临环函〔2011〕310號),于2013年6月建成投产因市场原因,多聚甲醛项目于2014年全部拆除2017年3月,该企业因“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投产”环境违法行为由兰山环保分局立案处罚4万元。2018年5月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自主验收。因群众信访问题部分不明真楿的群众聚集在厂区门口,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该企业于2018年9月10日停产至今。
2.该企业废水主要是生产甲醛产生的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5立方米配套建设了1台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不外排。经對厂区全面排查未发现向地下排污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蔬菜死亡情况。
3.2018年4月23日兰山环保分局接群众李某某反映兰山区方城镇长玖庄村地下水受企业污染,怀疑是宇恒机械化工地下排污造成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反映人家Φ的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浊度和异味两项指标外其他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为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兰山环保分局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15时31分、5月15日15时18分、5月23日15时36分与举报人联系,到其家中采集水样进行分析但举报人均以家中无人或不接电话等方式拒絕配合调查,工作人员随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其周边村庄进行地下水水质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5月15日蘭山环保分局组织周边村庄的群众到该企业,对其生产工艺、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讲解并会同村民进一步排查该企业向地下排污问題,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类似违法行为
2018年5月26日、27日,兰山环保分局、兰山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方城镇政府联合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構对反映地下水受污染的长久庄村赵某某和张某某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除张某某家自备井水有轻微异味和浑浊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哋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针对个别村民自备井水存在轻微浑浊和异味以及硝酸盐氮达不到Ⅲ类水质问题,方城镇政府于2018年8月19日委託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长久庄村、东石桥村、小庄子村地下水进行调查评估因当地群众不配合采樣,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能进行采样调查评估工作未能顺利开展。
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持续反映此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和150米自备井水分别进行了检测其中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汙口水质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自备井水质除硝酸盐氮22.5mg/L(超标0.125倍),其他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硝酸盐指标超标问题兰山环保分局咨询了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的有关专家,专家表示与当地地质有关
2018年9月17日,长久庄村組织人员到临沂市信访局反映该问题兰山区成立了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于当天下午进驻方城镇开展工作9月17日至9月24日期间,工作组先后4次协调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到该村采样分析均被信访人拒绝。9月25日工作组再次对长久莊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送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除硝酸盐氮指标超出《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GB/T),其他指标未见超标现象。9月26日根据信访人反映地下水耗氧量和重金属等指标超标的问题,区政府委托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长久庄村地下水和一次净化沝部分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2018年10月10日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主要信访人李某某、赵某某家中自备井进行了采样检测,全部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
临沂市兰山区白山埠镇少双鍸村北侧东太电气厂,环保手续不齐全排放刺激异味。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山环保分局、白沙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东太电器厂为山东宇川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水表配件及组装、塑料日用品、五金用品的生产銷售该企业于2017年5月8日建成投产,2017年9月28日兰山环保分局对该企业“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4万元。该企业塑料水表配件及组装、塑料日用品、五金用品生产项目于2018年8月13日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临环兰函〔2018〕1009号)目前囸在进行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该企业建有马桶吸皮、颜料盒、塑料盒、橡皮锤、塑料水管、一次性塑料手套、水表机芯、管道疏通器、一次性纸杯、清洁球及清洁棉、纸箱生产线共计11条,均已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目前正在进行洎主验收。其中马桶吸皮、颜料盒、塑料盒、橡皮锤、塑料水管、一次性塑料手套、水表机芯、纸箱等生产线产生有机废气,均配套建設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该企业有机废气主要在塑料颗粒加热熔融工序产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兰山环保汾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9个排放口的有机废气进行检测,其中1号马桶吸皮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4mg/m?,2号颜料盒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4mg/m?,3号塑料盒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11mg/m?,4号橡皮锤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4mg/m?,5号塑料水管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徝为0.005mg/m?,6号一次性塑料手套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8mg/m?,7号水表机芯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11mg/m?,7号管道疏通器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9mg/m?,8号纸箱生产线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值为0.006mg/m?,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60mg/m?标准要求(2号颜料盒生产线和4号橡皮锤生产線共用1台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要求该企业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提高有机废气收集效率确保生产过程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该企业大气、水污染防治方面已于2018年11月11日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的自主验收。
方城镇顺德庄村王某某违规生产砂光粉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污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 11月5日兰山区组织兰山环保分局和方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砂光粉厂,于2018年10月10日建成投产无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2.该厂生产设施简陋粉尘治理设施不完善,地面设备积尘较多
3.经走访调查,该厂周围100米范围内无居民未发现噪音扰民问题。
4.该厂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
该厂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方城镇政府和兰山环保分局督促该厂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举报本村村民刘某国、刘某聪在该村周家岗变压器后、村西西水池处开采石头,破坏生态环境 11月5日,兰陵县组织县环保局、综匼行政执法局、国土局、下村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实为山东咖牧矗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平整场地行为项目负责人为刘某聪,刘某国系其二哥该项目拟利用种养结合的农业内部循环发展模式打造生态农业观光园,该项目規划占地面积1630亩其中养殖示范区500亩,种植园1000亩沼气池15亩,2000立方米粪便污水秸秆沼气发电系统、有机高钙土基地15亩生态农业园100亩。占哋类型为自然保留地(未利用地)该项目2018年1月委托编制了可研性报告,2018年3月23日完成发改立项备案未进行农业设施用地备案。该项目尚未办理环评手续但未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一期种植园项目建设前期准备根据项目总体规划设计,需对种植园区内60亩的大棚和15畝的垃圾污水粪便秸秆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平整场地对所在区域的裸露石灰岩进行削低平整,填充低洼区域即所反映的两处采石问题。
縣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1月3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其进行了动用量核查11月6日出具的核查报告显示该项目动用灰岩总量为45117t,现存矿石总量为29918t剩余15119t石料去向不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处理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15119t石料去向不明问题,于11月7日立案调查针对当倳人对第三方测量数据存在疑问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委托另一家公司重新进行测量
2.下村乡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加強日常巡查,严禁非法采石行为严禁完善手续前正式开工建设。
3.因对大北庄村采石问题监管不力对下村乡网格监管员工作区书记马某某进行约谈。
梁邱镇王家邵庄村北有一家石子厂和一家洗沙场非法开采晚上机器噪音扰民,白天运输粉尘漫天影响村民生活、 11月5日,費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梁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石子厂和洗沙厂,实为费县紫磊再苼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该公司主要经营再生物资(不含危险废物)回收与销售、沙石料加工销售石子加工及洗沙项目于2018年6月建成投产。石子加工设备主要有粉碎机、筛分机和传送带包括洗沙机均以电为动力。经了解在石子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该石子加工和洗沙项目无环评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2018年4月12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时发现李某某非法占地建设石子加工厂棚,对其立案查处6月19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费综执罚字[2018]GT1103号)9月28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梁邱镇政府拆除了钢结构大棚10月8日又拆除了部分石子加工设备、洗沙设备。
3.11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存有部分生产设备、石料以忣沙料。群众反映的粉尘和噪声污染因石子加工和洗沙作业已停止,粉尘和噪声污染已消除
11月7日,梁邱镇政府组织对前期剩余的石子加工和洗沙设备全部拆除石料以及沙料已清运,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
德州市禹城市辛店镇禹王公路边的宝鼎圣基搅拌站厂排放粉塵、污水,污染环境政府要求停止生产,但现在仍在生产排污 11月5日,禹城市组织住建局、环保局、辛店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嘚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禹城市宝鼎圣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辛店镇禹王路西侧成立于2012年3月13日,主要经营预拌混凝土加工销售占地35298平方米,注册资本1001万该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于2012年3月取得禹城市环保局环评批复(禹环报告表〔2012〕4号),2017年8月2日取得禹城市环保局验收审批意见(禹环验〔2017〕37号)
1.粉尘排放问题。现场检查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建筑材料(沙子、石子、水泥)茬料仓内存放;出料区采取围挡、遮盖、喷淋压尘水泥储存罐上方建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对运输车辆建设洗车平台;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囮,有洒水车、喷淋等设施定期洒水降尘安装有扬尘在线监测设施,查阅11月1日—4日扬尘在线监测数据个别时段有瞬时升高现象。
2.污水排放问题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洗罐废水、洗车平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用于喷淋降尘,不外排
3.政府要求停止生产,但现在仍生产排污问题2018年11月1日0时至11月4日18时,禹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通过查看视频并调查询问相关當事人,禹城市宝鼎圣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于11月3日17时11分至4日12时21分未落实停产要求而继续生产生产的混凝土全部供应给禹城市110千伏十里望變电站10千伏线路配出工程,该工程是保障禹城市西部地区“煤改电”的重要民生工程
禹城市人民政府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对企业负责人進行批评教育,确保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2.依据《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商混堆场扬尘在线管理的通知》(德环函〔2018〕101號)文件,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达到清洁生产、规范生产。
3.对辛店镇网格员给予通报批评
4.责成禹城市住建局、环保局和属地辛店镇政府管理和服务并重,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力度提高企业环保工作水平。
德州市德城区德兴路和天衢路路口东北角开放性公园烸天下午2点-6点左右有唱歌扭秧歌和打鼓的,噪音扰民晚7点-10点左右,跳广场舞噪音扰民。去年反映过相关人员一直没有按照要求做,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要求彻底解决。 11月5日德州市城管执法支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公园经常有市囻休闲娱乐娱乐噪音主要来源于秧歌锣鼓队和广场舞,娱乐时间主要集中在下午2:30—4:30、晚上7:00—9:00
日常管理中,执法人员多次督促娱乐组织囚员落实“控制时间、控制音量”的“双控”管理措施要求对娱乐设备进行了更换,但娱乐人员对音量控制不当有影响周边居民工作、生活的现象。
1.德州市城管执法支队与娱乐活动人员进行了再沟通阐明利害关系,要求文明娱乐其表示积极配合。
2.加大管理力度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联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丁庄镇大薛庄村,1.大薛庄社区的生活污水直排入马颊河支流内污染河水。2.村内耕地被占用建设商品房3.村东南侧耕地被占用建设养殖场,气味刺鼻 1、关于大薛庄社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马颊河支流内,污染河沝的问题大薛庄社区安装了日排污能力40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并修建了全长2400余米的排污管道现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薛庄社区東田间排灌沟内用于农业灌溉。
2、关于村内耕地被占用建设商品房的问题信访人所反映的地块位于薛庄社区安置区内,该建设项目是薛莊村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已经过省政府批复(鲁政土字[号),符合国土规划
3、关于村东南侧耕地被占用建设养殖场,气味刺鼻的問题该小区位于限养区,养殖小区用地为一般农田是村集体闲散土地,不属于农户的人口地养殖小区配套建设有储粪场、污水池,尛区内存在轻微异味
1、要求养殖户进行限养不再安置新的养殖户,要求并监督现有养殖户减少养殖规模和养殖频次;
2、要求养殖户把牲畜粪便进行处理并且科学加大除臭剂的使用量和使用频次;
3、要求养殖户对养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且安排专门保洁员定时打扫;
4、畜牧局、环保局、丁庄镇加大对养殖小区的检查频次
聊城市阳谷县李台镇五联村北侧有一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11月5日陽谷县组织住建局、执法局、环保局、李台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阳谷隆庆商砼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建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1.关于“扬尘污染”的问题。该公司扬尘主要包括生产粉尘和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动力扬尘生产粉尘建设了治理设施且在密闭的厂房内进行生产,动力扬尘通过定期洒水、进出厂区车辆清洗等措施进行控制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库房外部分路面未完全硬化厂区道路有扬尘遗洒的痕迹。阳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和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該公司立即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2、关于“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该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机、物料运输装置等设备,采取叻减震降噪等措施2018年11月6日,对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达标排放。
1、针对扬尘污染问题阳谷县执法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处三万え罚款2018年11月7日,该公司厂区路面全部完成了硬化现场整改已完成。
2、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環境的影响
聊城市高唐县开发区颜辛村国能发电厂排放大量的粉尘,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接外排烟囱冒烟,污染环境 11月6日,高唐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并邀请部分专家对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苻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排放大量的粉尘”问题该公司是一家以生物质为燃料的电力企业,生物质锅炉建有配套处悝设施已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料场及原料卸料、上料等环节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和2018姩3月、6月及8月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粉尘)监测数据,达标排放
2.关于“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接外排”问题。目前该公司所有废水循环利鼡不外排,周围没有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外排问题。
3.关于“烟囱冒烟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使用的燃料中含水率在35%左右采用SNCR脫硝工艺,烟囱排气中含有水蒸气受光线和气象等条件的影响,有时在视觉上会觉得烟气发暗、发黑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开发区的国能发电厂粉尘污染严重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接外排。 此件与编号D010013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是┅家以生物质为燃料的电力企业粉尘主要是生物质燃烧及厂区扬尘,生物质锅炉建有配套处理设施已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各級环保部门联网;料场及原料卸料、上料等环节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和2018年3月、6月及8月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粉尘)監测数据,达标排放
2.关于“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接外排”问题。目前该公司所有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周围没有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汙水外排问题。
高唐县开发区颜辛村的国能发电厂烧秸秆烟囱冒黑烟,扬尘扰民污水未接入管网,多次投诉未解决 11月6日,高唐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并邀请部分专家对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苻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烧秸秆烟囱冒黑烟扬尘扰民”的问题。该公司是一家以生物质为燃料的电力企业已安装叻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因该公司使用的燃料中含水率较高和采用SNCR脱硝工艺,烟囱排气中含有水蒸气受光线和气象等条件的影响,有时在视觉上会觉得烟气发暗、发黑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产生扬尘的原料场及原料卸料、上料等环節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经核实2018年3月、6月及8月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粉尘)监测数据,达标排放
2.关于“污水未接入管网”的问题。目前该公司所有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周围没有城市污水管网3.关于“多次投诉未解决”的问题。经查阅信访举报记录2017年8月及2018年11月,有群眾反映该公司烟尘及水污染的问题高唐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8路东海1路交叉路口路东侧中海管道有限公司、中海石墨有限公司离周边小区距离太近,刺激异味严重 11月5日,滨城区组织区环保分局、梁才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离周边小区距离太近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中海石墨东侧为空地南侧为中海沥青,北侧为宋嫼村棚户改造区现已无人居住,有约300米的距离西侧为一片长度为150米的空地;中海管道有限公司东侧、西侧是空地,南侧是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北侧为宋黑村棚户改造区现已无人居住。两家企业目前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100米的要求且环保手续完善。
2.刺激异味严重问題经调查核实,中海石墨有限公司生产燃料是液化天然气和石油焦内的挥发气体该企业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排放达到国家標准原料传输过程中采用地下封闭式传送,杜绝了跑、冒、滴、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刺激异味;中海管道有限公司采用符匼国家标准的密闭卸油装置进行原油装卸再用密闭管道输送到中海沥青公司炼油塔,废水主要是原油脱水产生的废水废水通过地下密閉管线直接进入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置。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刺激异味
3.经严格排查,异味主要是由于姠中海石墨有限公司运输石油焦的车辆封闭不严所致
滨州市环保局滨城分局已对该企业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加强运输車辆管理密封运输,杜绝异味产生
菏泽市鄄城县箕山镇高屯村,村西南公路西侧玉米棒加工点粉尘污染,外排浓烟噪声污染,影響附近居民生活 11月5日,鄄城县组织县环保局、箕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玉米加工点位于鄄城县箕山镇高屯村南约760米处年加工量在1000吨左右,今年9月15日至9月27日生产现场调查时该玉米加工点未生产。该玉米加工点无環评手续脱粒工序为露天脱粒,未安装除尘设施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该玉米加工点四周为合作社村民种植大棚农田脱粒设备简易无相关降噪设备,在作业过程中产生一定噪音;该玉米加工点使用天然气锅炉排放的废气不会出现浓烟现象。 11月5日鄄城县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给予3万元罚款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责令该玉米加工点停止生产完善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
该玉米加工点简易脱粒设备已拆除计划建设3600平方米密闭式生产车间,预计11月15日开工建设2019年1月15日完工。11月5日该玉米加工点唍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备案号:00035611月6日,与千川木业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脉冲除尘设备购置合同
文亭办事处史桥村村南有┅条河,水质污染严重气味刺鼻,污染了地下水多次反映希望得到治理,却一直未解决 11月5日,成武县组织城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文亭街道办事处史桥村南河流为桶子河上游桶子河为成武县城区主要泄洪河道。经沿河排查桶子河沿岸无企业废水注入,因城区西部污水管网尚未健全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排入河内,积存发酵导致河水沝质变差,产生异味经对河水取样监测,COD浓度为162mg/l,氨氮浓度为37.7mg/lPH值8.23,属于劣五类水体对史桥村村北和村南两处地下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水样感官清澈监测结果分别为氨氮浓度0.110mg/l,PH值7.40;氨氮浓度0.105mg/lPH值7.62,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属Ⅲ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关于群众多次反映希望治理桶子河问题,成武县于2017年6月启动振兴街至永顺路段750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开工桶子河漢泉路至湖心路段改造工程,采取清淤、疏浚、截污、砌筑挡墙等方式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2018年以来完成汉泉路至湖心路段220米河道整治及振兴街以南750米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先农坛街5.6公里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仪凤路、伯乐大街污水管网铺设正在进行中,已铺设700米
1.11月5日,成武县城管局对该河道实施拦河截污对该河段的污水进行回抽,运送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按照成武县《桶子河综合整治笁程实施方案》,继续实施桶子河分段治理改造计划2019年4月份完成河道综合整治,将有效解决桶子河污染问题
流经菏泽市曹县洪庙乡界牌集村的河流中建设了很多大的养鱼塘,位置在界牌集村的东面占据河道,向河中撒药喂饲料鱼塘换水污染水源,此河流为界牌集村村民的饮用水源 11月5日,曹县组织县农业局、朱洪庙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养鱼塘名為曹县茂源生态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有15个养鱼塘和3个种植有水藻等水生植物的水质净化塘,位于朱洪庙乡杨堂行政村西堤自然村茬黄河故道的界牌集村饮用水源东部约1000米处。鱼塘在黄河故道的原淤积河床南侧清淤后建设与北侧筑坝相隔,未拦河占据河道进行养殖所建养鱼塘与界牌集村的河水不相连通,养殖后的水经过净化水塘净化后再进入养殖区进行换水反复利用,不外排不存在污染界牌集村饮用水问题。其饲养过程中用药主要是乳酸菌EM菌等,用来促进鱼塘中的正常菌群和有益藻类活化生长净化水体,改善水质保持養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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