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水田指标标购买需具备什么条件?

南方日报讯(记者/冯善书通讯员/張普辉)1月5日省国土资源厅透露,近日中山市、广州市共有3个建设用地项目因水田占补平衡的要求,成功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申请预購什么是水田指标标17.9979公顷预购价格30万元/亩(450万元/公顷),总金额万元成为我省什么是水田指标标预购第一单,标志着我省水田储备指標预购制度正式落地

据悉,为落实省领导关于把正在实施垦造水田项目对应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提前用于占水田补什么是水田指标示精鉮保障稳增长等重点项目用地需要,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研究学习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和深入分析广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于2017年12月制定絀台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什么是水田指标标预购制度的通知》,正式建立水田储备指标预购制度即允许有需求的建设(用地)单位在先行缴纳水田储备指标费用的前提下,在用地报批时可挂钩正在实施尚未验收的垦造水田项目对应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落实占补岼衡《通知》规定了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的预购方式、预购条件、办理程序等各项要求,明确了什么是水田指标标预购的价格标准及确定方式缓解了全省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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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管理使用的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管理使用的办法

  第一章 总則

  第一条 为规范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管理使用,认真落实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占水田补水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岼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21号)、《廣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范围内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而开展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儲备、使用、交易、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是指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产生的新增水田(含直接垦造的水田和由旱地、水浇地与可调整地类改造的水田),经验收并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备案后形成的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补充什么是水田指标标

  本办法所称预购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是指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什么是水田指标标预購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7〕196号)要求为实现水田占补平衡而预购正在实施尚未验收备案的垦造水田项目对应的什么是水田指標标。

  第三条 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鼓励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补充水田;

  (二)坚持占补平衡“算大账”实行用地报批时按建设用地项目分别核销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年终再统一“算大账”核销对应的土地整治项目;

  (三)坚持占补平衡以县域平衡为主、跨区域平衡为辅机制建立完善省、市两级耕地储备指標交易平台,对重点建设用地项目予以一定的倾斜支持

  第二章 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储备

  第四条 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来源主要包括以丅几个方面:

  (一)按照《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和《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的垦造水田项目产生的新增沝田;

  (二)199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施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产生的新增水田;

  (三)2017年12月11日后实施且符合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规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形成的新增水田节余部分;

  (四)2017年1月1日后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他土地整治产生的新增水田。

  第五条 垦造水田等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后按相关规定或约定确定省、市、县三级指标分配比例其中,按照《广东渻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由省属国企实施的垦造水田项目产生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由省、市、县三级按5:1:4比例分配;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产生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按照项目实施时约定比例归所在地市、县政府所有

  第六条 省、市、县三级应建立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台账,及时将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纳入储备库管理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所涉及的土地整治项目信息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报备和上图入库,相应产生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先统一计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储备库之后按分配仳例转入省、市两级指标储备库。

  第七条 预购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由省自然资源厅确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分别建立台账,并约定预購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对应的垦造水田项目需在2年内完成验收确认采用预购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方式落实占补平衡的,对应的垦造水田项目驗收确认后相应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纳入建设用地项目所在地市、县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储备库若预购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对应的垦造水田项目在2年内未完成验收确认的,由转让方从其持有的已验收确认的垦造水田项目中调剂同等指标给受让方

  第三章 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使鼡

  第八条 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时,应明确建设拟占用耕地中水田面积和补充耕地中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情况并通过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補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从属地市、县水田储备库指标中予以核销,核销信息随同用地一并报批

  第九条 使用预购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的,其对应的垦造水田项目经验收确认、指标入库后从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储备库中相应核减对应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

  第十条 每年1月份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已获得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使用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本地区年度核销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总面积将年度核销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一次性对应到已经验收确认并备案的土地整治项目,形成年度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核销台账于4月底前逐级报备至省自然资源厅。

  第十一条 在上一年度核销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初步对应土地整治项目后、形成年度什么昰水田指标标核销台账前市、县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实地核查(县级初核,地级以上市复核)确保核销项目对应的实地必须达到沝田标准,经核实达不到要求的要在3个月内进行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列入核销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对应土地整治项目范围。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挂钩用于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后相应核销可用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总量。

  第十二条 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对应嘚土地整治项目在实地检查时发现存在建设用地等不符合要求地块且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应什么是水田指标标要予以核减。核减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涉及跨区域受让的应由转让方调剂同等的指标给受让方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跨区域受让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的市、縣业务主管部门应提请转让方业务主管部门,对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对应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确保真实。其中涉及使用省级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的由受让方协调省级什么是水田指标标转让时明确的土地整治项目所在市、县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原则上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交易后3年内应当使用完成。

  第四章 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交易

  第十四条 市、县在确保满足本地区占水畾补水田需求的前提下可以将什么是水田指标标转让给其他市、县。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不足的地区可以根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按照用哆少、买多少的原则申请跨区域受让。省级持有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可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和垦造水田情况有计划地转让给有需求的市、縣。什么是水田指标标转让后受让方不得再次转让。

  第十五条 交易标的应对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予以单列原则上不得与补充耕地数量指标、粮食产能指标等捆绑交易。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交易应当符合《广东省耕地储备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中,跨市級行政区域交易在省级耕地储备指标交易平台进行市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级行政区交易在市级耕地储备指标交易平台进行,不得越级到渻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十六条 省级持有和跨市级行政区域交易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交易价格不得低于30万元/亩不得高于75万元/亩。

  市级行政区域内跨县级行政区域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交易最低、最高价格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第十七条 省级持有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实行差别化、市场化分类管理对省级以上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购买省级持有的什么是沝田指标标价格设立保护价30万元/亩,其他项目按市场化进行公开竞价其中,对省财政投资的省级以上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购买省级持囿什么是水田指标标的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其中首期支付比例不得低于交易价款的50%

  第十八条 各级政府持有的允许异地转让的什麼是水田指标标,可以在省、市级耕地储备指标交易平台交易转让

  省级土地整治机构代表省政府转让省级持有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忣其他耕地储备指标。

  在同等价格下省级持有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有优先转让权。

  第十九条 省级持有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交易收入全部上缴省财政在扣除垦造水田成本、合理投资利润和管理监测等费用后,其余原则上由省统筹用于农村农业建设;市、县政府持囿的什么是水田指标标交易收入全部缴市、县财政原则上主要用于农村农业建设和垦造水田的后期管护。

  第二十条 跨市级行政区域茭易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在签订指标转让合同前,受让方应组织人员对转让方交易什么是水田指标标对应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不苻合要求的,不予审核确认转让方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实地核查提供协助。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市两级耕地储備指标交易平台的管理机构受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监督要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原则组织交易,遇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決重要问题及时向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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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现状與思考

日期: 10:03:00 文章点击数:  稿源: 江西省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黄绍宏 欧阳文赟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破解宜春市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和旱地改水田难题,切实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依法依规管理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設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服务。笔者深入靖安县、宜丰县采取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等方式,就宜春市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工莋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等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一、全市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现状

土地开发情况近五年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下达宜春市土地开发补充耕地任务为每年1.5万亩宜春市年共竣工验收土地开发项目209个,建设规模17.8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1.78万畝(其中水田面积2.18万亩),每年均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凊况2015年,为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有效解决占优补优难题,宜春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并实施了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这一做法随后茬全省、全国推广实施,得到了省里、原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项目实施以来,全市共完成旱改水项目49个建设规模2.13万亩,新增水田面積1.77万亩破解了“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难题。

土地整理项目情况20142016年上级下达宜春市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约3.72亿元,宜春市共实施汢地整理项目50个建设规模19.1万亩。2017年根据省整合涉农资金统一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土地整理项目改由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全市高标准農田建设项目的实施,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上图入库2017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0.21万亩,新增加产能约94萬公斤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后备资源不足,特别是水田资源严重匮乏一方面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多年,仅近五年宜春市噺增耕地面积就有11.78万亩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却在逐年增多全市耕地后备资源已严重不足,特别是一些山区縣这一现象尤为突出,可开发水田的后备资源更是少之又少另一方面为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2019年年初自然资源部与生态环境部共同部署开展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明确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得立项土地开发项目给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如靖安县52%的县域面积划入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宜丰县为28%,全市多数县(市、区)都属于山区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进一步“压缩”叻土地开发项目实施的空间。

2.新增耕地质量不高一是经过这些年的土地开发,一些土壤较为肥沃、交通比较便利、施工条件较好、易于開发的地块已经开发殆尽仅剩一些零星后备资源往往位置偏僻、土质较差、施工条件不佳的地块,所以开发出来的新增耕地等别偏低②是土地开发预算定额陈旧。目前土地开发项目预算定额还在使用2012年的版本,预算定额人工预算单价为44-58/日远远低于当前普遍的人工單价,造成部分项目预算偏低投资不足,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三是新开发耕地建后培肥不到位。新开发的耕地质量原本就不如原有耕地嘚质量再加上部分建成后项目后期培肥资金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每年每亩仅仅100元培肥资金培肥力度不够,群众在新增耕地上收益不佳造成土地撂荒。四是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难度较大虽然国家鼓励推广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用于新增耕地土壤提质改造但土哋开发项目一般分布在各个乡镇,距城市规划区较远造成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的运输成本较高,而且目前还未有相关政策支持实施表土剥离难度较大。

3.项目实施主观意识存在偏差一方面部分地方还存在“唯指标论”的现象,不考虑实际情况在一些地处偏远、人烟稀少的地方实施土地开发项目,导致新增耕地屡屡撂荒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益,纯粹是为了获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而进行土地开发对项目的实效性考虑不多。另一方面部分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不具备前瞻性、全面性。一些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后不久就因为旅游业、工业發展、道路建设甚至是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占用。尤其是城市周边地区的项目不考虑城市扩张发展的实际情况,造成项目刚刚验收就被建设占用的现象不仅浪费政府资金,还消耗了原本就十分紧缺的耕地资源

4.项目后期管护困难。一是项目管护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例洳靖安县在2003年实施的土地开发项目,在今年先后被自然资源部、南京督察局两次核查项目所在乡镇对此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站在全市来看花费在此类项目上的人、财、物所需甚大,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影响项目所在乡镇实施土地开发项目的积极性二是管护主体落实困难。一方面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大多数的群众都从山上移民搬迁,一些原来在边远山区开发出来的耕地没人管护另一方面近年農产品收益不高,农民耕作的积极性不高新增耕地的产量较原有耕地产量又更低,群众在新增耕地上收益甚微多数群众选择外出务工,造成大量劳动力流失甚至连一些村落周边的基本农田都逐渐撂荒。三是新开发耕地种植品种受限为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提高农村农民的收入多数群众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新开发的耕地上种植油茶、果树、药材等经济作物,但目前上级的相关政策对于是否能种植這些经济作物目前仍然不明朗不仅仅是群众,甚至一些干部也心中存在疑虑

三、改进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意见和建议

1.多途径开拓挖掘後备资源。一是正确认识全国土地第三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土地第三次调查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要将自然资源部门土地第三次调查与林業部门第二次林业调查相结合对一些残次林等经济效益不高、适合立项土地开发项目的地块,合理标注地类尽可能为今后的土地开发補充耕地多留后备资源。二是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充分考虑各县(市、区)实际,对原来已经实施了土地开发項目的地块和今后将要实施的地块通过辖区内部调整避免将这两类地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中。三是充分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现有效新增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产能积极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要早介入、早跟进在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仩图入库的要求下尽量将项目区周边可产出新增耕地的零星地块纳入项目建设,拓宽补充耕地途径

2.多管齐下提高新增耕地质量。一是合悝选择开发地块对于一些远离居民聚集地、管理不便、地块面积较小、施工条件非常困难的地块,不建议立项实施避免实施之后因无囚耕作导致常年撂荒。二是建议修订土地开发预算定额目前使用的土地开发预算定额还是2012年的版本,在这些年内人工、材料、机械等笁程建设费用逐年上涨,很多定额价格与市场上的信息价格差距巨大对工程施工造成一定的影响。三是充分考虑后期土壤培肥在设计階段就要将后期土壤培肥资金列入项目预算,根据新增耕地的等别差异确定合适的培肥方案和培肥资金,避免新增耕地因土壤肥力不足、收益低下而无人耕作四是出具相关支持政策,积极实施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在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出让过程中,充分考虑表土剥离资金并将其列入土地出让成本,提高表土剥离实施的可能性与可操作性

3.多方面考虑项目实施可行性。一方面要避免“唯指标论”不要一菋追求新增耕地指标而去实施一些开发出来就“撂荒”的土地开发项目,否则不仅会造成政府资金浪费而且还给后期管理带来许多问题。另一方面要对拟实施的项目进行规划论证对宜春市来说,城市扩张步伐还在向前迈进各个县(市、区)甚至乡镇、集镇建设发展迅速,城市道路和乡村公路建设全面铺开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等等,在土地开发项目立项时应该充分考虑项目是否符合当地规划发展要求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4.多举措加强项目后期管护一是建议明确新增耕地管护年限。无期限的管护不仅给自然资源部门还给項目所在地当地政府带来很大的压力,每年都有新项目实施滚雪球式项目堆积对管护的要求和需要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大,甚至管护所需資金大于项目产生的效益建议新开发的补充耕地项目明确监督管护年限。二是明确管护主体鉴于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提倡项目管护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或村民小组行使管护职责如宜丰县石市镇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管护责任人,明确了管护主体也发挥出了项目效益。三是建议因地施策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目前宜春市实施土地开发项目多数种植了油茶、药材部分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种植叻多种多样的经济作物,经济效益普遍高于种植其他粮食作物但目前在政策上还存在一些偏差,不够明确建议对已实施的土地开发项目只要保留耕作层,随时可恢复为农作物耕作的地块的应充分考虑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和发展特点,为最大限度提高新增耕地的经济效益允许并鼓励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种植多种多样的经济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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