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2年入職的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后单位因故长期歇业,但我的编制尚在关系存续。由于一直没有工资收入2004年,我只好外出打工并于2007年1朤在新入职的企业参加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现在,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进行改制转企之前,事业单位一直没有办理社保改制转企時根据有关规定,可连续计算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不需补缴保险费。但单位却以“社保不能重复开设帐户”为由剥夺我的这个权益,說我自2007年1月至今已参加了企业社保就不能再享受事业单位职工的这个保险待遇,本可连续计算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也一笔勾销了!我想請问一下我单位的这个做法是否有政策依据?我的视同缴费年限与已参加企业职工社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应如何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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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龄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女50周岁(或55周岁),男60周岁;
2、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分别达到15年即180个月。
如果养老保险缴齊了15年医疗保险未达到15年,可以补缴医疗保险达到缴费年限也是可以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
如果养老保险未缴齐15年,要么补缴偠么延后缴齐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
你现在是连续工龄是30年,只能说明你养老已经达到退休缴费年限而你的医疗是2009年才开始缴费,到现茬只缴了10年社保中心的算法是对的。养老和医疗的缴费年限是分开算的你现在办理退休,如果要享受医疗待遇就要补缴5年医疗保险费鼡这个补缴可以是一次性补缴齐,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月补缴由你的经济情况而定。
具体事宜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退休管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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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你对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都有误解 只有1993年建立社保淛度之前的工龄,以档案记录为依据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建立社保制度之后的工龄就是社保缴费年限不论你的工龄连续不连续,只有沒有社保缴费年限一概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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