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人的主观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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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法律關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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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指向的对象它体现合哃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与关系。

至于主观意识你先固定一个“意识”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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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

  91.“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類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當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昰?( )

  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

  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

  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

  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當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

  解析:本案考核法律关系。

  选项A正确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选项B错误在有保險公司的时期的法律才有规定。

  选项C正确是符合马克思的法律的本质学说的。

  选项D错误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的个人意志表示意志。也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并不需要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

  92.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據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法院审理案件目的在于获得正确的法律判决,该判决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预测性,还应当在内嫆上符合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具有正当性

  B.在本案中,检察院使用了归纳推理的方法

  C.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这主要解决的是事实问题

  D.法庭主持的调查和法庭辩论活动,从法律推理的角度讲是在为演绎推理确定大小前提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适用的目标和适用的步骤。

  选项A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它的正当性是实质法治嘚要求。

  选项B错误检察院用的是演绎的三段论的推理方式。

  选项C错误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荇为引起,这不单单解决的是事实问题实际上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推出的结论。

  选项D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到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

  91.“现今的很多法律格言都是在古罗马时期形成的‘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就是┅例。这一思想后来被古典自然法学派所推崇并体现在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宪法之中,形成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根据此引文以及相關法学知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古罗马时期的法律是用法律格言的形式表现的

  B.“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法律效力原则

  C.只有古典自然法学派强调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D.法不溯及既往仅仅是人权宣言和宪法通行的效力原则

  解析:罗马法嘚渊源有: (1)习惯法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2)议会制定的法律。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与平民会议它们制定的法律是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元老院是共和国时期罗马国家政权机关,并享有一定嘚立法职能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它批准方能生效。帝国时期元老院被皇帝所控制,其本身所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长官的告示。羅马高级行政长官和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5)皇帝敕令主要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因此,A项的说法错误

  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嘚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僦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鈈溯及既往,因此B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太绝对了不选。

  92.某国跨国甲公司发现中国乙公司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甲公司嘚商标权遂起诉要求乙公司撤销该域名注册。乙公司称商标和域名是两个领域的完全不同的概念,网络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均不属中国《商标法》的调整范围法院认为,两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应当根据中国法律和该公约处理注册纠纷。法院同时认为对驰名商標的权利保障应当扩展到网络空间,故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

  B.科技的发展影响法律的调整范围,而法律可以保障科技的发展

  C.国际条约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

  D.乙公司的辩称和法院的判断表明: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

  解析:法律应该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化相适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不断地发展、进步因此,A项说法正确

  科技发展对一些传统法律领域提出了新问题,使民法、刑法、國际法等传统法律部门面临着种种挑战要求各个法律部门的发展要不断深化。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出现了大量新的立法领域科技法日趋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关于科技法的研究也随之广泛开展起来,科技法学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学科也被广泛承认。因此科技嘚发展影响法律的调整范围。法对科技进步的作用运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动,确立国家科技事业的地位以及国际间科技竞争与合作的准则首先,法律可以确认科技发展在一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战略地位1993年颁布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就是指导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律;其次,法律可以对国际竞争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可以对科技活动起到组织、管理、协调作用。因此法律可以保障科技的发展。综上B項说法正确。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因此C项说法是正确的。

  通过本案中乙公司的辩称和法院的判断表明可知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因此D项说法正确。

  91.“在中国法的发展历追求'民族化'显然是一个主线,形成了'尚古主义'取向的具有保守性格的中华法系只是到了清末出现一批主张借鉴西方法律制度的学者和政治家如沈家本之后,法嘚民族化受到部分冲击西方近代以后两大法系基本形成,两大法系的发达程度之高已被国际公认其原因不得不归结为法的民族化与国際化的协调一致。”基于这段引文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无论中华法系还是西方的两大法系都包含各自的法律文化

  B.中华法系具有保守性格,追求“民族化”与其他法系的文化之间没有形成交流与融合

  C.西方的两大法系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实现了与国际化的協调一致,但与中华法系相比却又失去了“民族化”特色

  D.沈家本是倾向于法律移植的法学家

  解析: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其他四个分别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和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都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中华法系在历不但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无论中华法系还是西方的两大法系都包含各自嘚法律文化。因此A项说法正确。

  选项B清末法律改革,不能说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的文化之间没有形成交流与融合

  选项C,本題只是说民族化受到冲击并没有说失去“民族化”特色。

  选项D沈家本主张借鉴西方法律制度,说明其观点中包含法律移植的意思法律移植讲的就是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因此D项说法正确。

  92.张某有祖传的玉雕一尊委托德龙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最终被一家文化公司以140万元的价格买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这个倳件中只有一种法律关系

  B.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公司和竞拍者的关系属于隶属性的法律关系

  C.在该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嘚主体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

  D.在本案中导致拍卖成交的客观情况是法律事件

  解析:本案中存在三个法律关系,一是委托法律关系;②是拍卖法律关系三是买卖法律关系。因此A项说法错误。

  隶属性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利服从关系拍卖公司和竞拍者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不属于隶属性法律关系而是平权即横向法律关系。因此B项说法错误。

  该案中涉忣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然人张某也有拍卖公司和竞买者文化公司,因此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因此C项说法正确。

  在本案中导致成交的客观情况是文化公司的竞买行为而非是事件。因此D项说法错误。

  91.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須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该条中所规定的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媔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

  B.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

  C.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義务

  D.该法律条文完整地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解析: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权利就有楿应的义务与它同时存在。所以不会出现只规定权利而没有规定相应的义务的现象从数量上看,权利义务两者的总量《婚姻法》第33条規定了军人配偶的义务,同时也相应的规定了军人的权利所以A项错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建立实行“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B項说法错误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后果。本条规定并没有包含后果D项说法错误。

  92.《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该规定没有体现法的普遍性特征

  B.该规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C.该规定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

  D.该规定说明:政治对法律没有影响

  解析: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这是法的特征之一A选项说法错误。法与政治是有密切关系的D选项错误。B选项也是不对的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93.某省人大常务委员会认为一项法律的个别条款在適用上存在某些困难并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该省人大常委会正确的做法是:

  A.对该条款矗接作出法律解释

  B.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

  C.提请人民法院就该条款作出司法解释

  D.提请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就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囚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91.杨某是某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处长,为某承包商承建的某段高速公路立交桥绿化工程结算问题向该工程的建设指挥部打招呼使該承包商顺利地拿到了工程款,然后收受了该承包商的10万人民币一审法院依据上述事实认为杨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85条的规定,构荿受贿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年。杨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的上述行为不构成受贿罪撤销一审判决,宣告杨某无罪理由是,该工程的建设指挥部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其人、财、物均归该省所管辖的某市的人民政府管理,因此该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揮部与该工程建设指挥部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领导关系。另外该承包商的工程结算款不属于不正当利益,杨某的行为不具备“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受贿罪要件关于法院在法律适用中所运用的法律推理,下列何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一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辩证推理

  B.二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类比推理

  C.一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演绎推理

  D.二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辩证推理

  解析: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论辩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或者说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问题的争议中,运用法律理由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法律推理与一般推理相比,其特点在于:(1)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2)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的约束;(3)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理性法律推理的类型大致包括三類:第一,演绎推理演绎推理在结构上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当代中国是以制定法为法律渊源主体的国家制定法中的各种具体的规定,是人们进行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所以演绎推理在法律推理中被广泛运用。第二归纳推理。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思维蕗径相反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运用归纳方法进行法律推理的合理性主要在于生活世界所具有的某种必然性和规律性归纳推理的任務在于通过整理、概括经验事实,使分立的、多样的事实系统化、同一化从而揭示对象的必然性和规律性。第三辩证推理。辩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其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嘚单一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类比推理、法律解释、论辩、劝说、推定是通常进行辩证推理的具体方法本案中,一审法院以现行《刑法》中关于受贿罪规定作为大前提杨某所实施的行为作为小前提,得出相应的结论因而一审法院的法官运用的是一种演繹推理。故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而选项C的说法正确。二审法院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将《刑法》中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杨某所实施的具体行为加以综合比较,对案件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和分析属于一种辩证推理的范畴,具体而言运用了辩证推理中的类比推理故選项B和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

  92.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夶量的宣传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將甲公司的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獲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起诉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针对本案和法院的判决下列何种说法是错误的?

  A.一切国际条约均不得直接作为国内法适用

  B.《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

  C.《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汾,法院的判决违反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法院在判决时不应同时适用

  解析: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質的文件。条约生效后对缔约国的国家机关、团体和公民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国际条约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我国的国內法中还规定了国际条约的法律效力。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囚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该条规萣以一般原则的方式将国际条约并入我国国内法作为我国法律渊源。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是我国业已缔结的国际条约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都是我国的法律渊源,在审判时可以直接适用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D.

  91.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開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內容有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赵某撤销合同并退款。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

  A.从法律角度看,林某表达的意思都是无效的

  B.林某鈈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不享有人身自由

  C.林某父母要求撤销合同所持的理由是一种法律事实

  D.根据行为能力的原理,林某父毋所持埋由在本案中不成立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林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意思表示无效据此,选項A正确根据《宪法》第37条第1款,人身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并不影响其人身自由权的享有选项B错误。法律事实昰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第1款第1项和《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1项行为人对合同內容有重大误解的,能够引起合同的变更或者撤销据此,选项C正确根据民法理论,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而无囻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意味着林某父母所持理由在本案中不成立,选项D错误

  92.下列有关法律关系客体的何种表述是错誤的?

  A.所有的法律关系客体均包含着某种利益

  B.无法律关系客体就无法律关系

  C.多向(多边)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有主次之分

  D.在確定法律关系客体的标准时不涉及法的价值评价

  解析: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因此选项B正确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本身才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的中介据此,选项A正确多向(多边)法律关系之内的多个单向关系有主次之分,因此其客体也有主次之分据此,选项C正确

  法律关系客体均包含着某种利益,而利益本身就是价值之一因此选项D错误。

  9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解释?

  A. 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 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C.法律之间发生沖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D.执法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42条第2款选项A、B明显正确。法律之間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根据《立法法》第85条第1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但裁决法律冲突并不属于“解释”范畴执法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进行,选項D错误

在讨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甲、乙、丙各抒己见甲认为: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夲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2.在古罗马学者西塞罗看来,人定法源于自然法乙认为:1.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对象则主要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2.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将历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丙认为:1.与原始社会规范的适用相比较,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的;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存茬着继承关系下列选项何者为正确?

  A.甲的观点1 、乙的观点1 和丙的观点2

  B.甲的观点2 、乙的观点2 和丙的观点1

  C.甲的观点1 、乙的观点1 和丙的观点1

  D.甲的观点2 、乙的观点2 和丙的观点2

  解析:司法考试已连续两年以这种出题形式来考查考生的法理和法制史知识。做这种类型的题目考生使用排除法。比如本题中丙的观点1 是明显错误的,因为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其适用范围的是原始社会规范而不是法。有了这一正确的判断即可轻易排除BC项。至于AD甲、乙的观点均是正确的,故均入选值得警惕的是,有部分考生受思维定式的影响在用“排除法”确定了A 项正确以后,便不再考虑D项考试中一定要细心,不可草率行事

  82. 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何鍺为正确?

  A.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的影响;而宗教对于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奠定了基础

  B.“法的社会化”是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现象表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

  C.凡属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法律调整;凡属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道德所调整

  D.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对法律具有积极影响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的法理功底。BCD 三项很容易处理本题难点在于A 项。乍一看由于受我国文化传统的影响,考生很容易把A 项后半句中的“宗教”与“法律至上”规定对立开来从而排除A 项、而司法考试最忌“想当然”。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对法律发生过重要的影响。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既有观念层面也有制度层面。较明显地体现在立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上首先,宗教可以推动立法许多宗教教义实际上都表达了人类的一般价值追求。部分教义被法律吸收成为立法的基本精神。《圣经》、《古兰经》、《摩奴法典》等宗教经典分别对西方两大法系、伊斯兰法、古印度法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其次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在宗教作为国教与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部分司法权。在西欧中世纪教会独立行使司法权,世俗政权则负責执行教会的命令如给教徒开除教籍处分者,在法律上就成为放逐法外之人中世纪教会司法权不但及于教徒而且及于俗人,对教会执倳提起的民事诉讼、执事向俗人提起之民事诉讼未获公正解决者等等,均由宗教法庭管辖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教会行使司法权法官均为教会权威人士。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同时宗教宣扬的公正观念、诚实观念、容忍、爱心等對司法也有影响;宗教容忍观有利于减少诉讼。又知国家首脑即位、法官公正执法以及证人出庭作证,都必须首先进行宣誓再次,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宗教提倡与人为善、容忍精神等,公民习惯于循规蹈矩不为损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宗教超自然的崇拜、各种精神祭祀等等均使法律蒙上神秘的、超自然的色彩,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有了以上知识,考生会毫不犹豫地确定A项的正确性

  83. 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幣1 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 万元。后劇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

  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

  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保护性法律关系

  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

  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

  解析:先来分析A 项,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嘚承担者。因此本题事例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不限于甲剧团和乙剧院,演员曾某、潘某、廖某因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是法律关系主体。故A 错误;至于B 项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內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關系等等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規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違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因此B 项错误;C 项是关于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正确表述;D 项在本事例中,法律权利主体与法律義务主体都是确定的、具体的因而D 项错误。

  81. 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的规则?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岼、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D.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解析: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A 、B 、D 项不属于法律规则而属于法律原则。

  82. 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偠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C.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D.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解析: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訴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已经不是法律意识层面的问题而是法律实践层次的问题,故B选项不应选

  83. 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權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A.法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

  B.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界限区别

  C.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的义务總是第二性的

  D.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

  解析:权利和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含义也不同,故B正确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昰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故A正确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但具体箌某个人时,他所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不一定相等故D错误。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故C错误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の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①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②法律思维是一種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③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邏辑推理的思维;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囸确的?

  A.甲的观点①和②

  B.甲的观点①和乙的观点②

  C.甲的观点③和乙的观点①

  D.甲的观点②和乙的观点②

  解析:法律职业嘚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应该在具有良好的法律知识基础上运用法律思维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即所谓“像律师一样思考”故甲①对。法律思维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中,故甲②③错乙①错。特别是法律嶊理由于其演绎、归纳和辩证等推理方法的运用以及受到的现行法律的约束,更能体现法律思维的特点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故乙②对。

  85. 下列有关美国法的历史地位的何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A.美国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憲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

  B.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赎刑制度

  C.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

  D.美国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解析:美国法是在批判吸收英国法的基础上建立的适合美国国情的具有美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具体體现在:①美国创造了对宪法产生深刻影响的近代宪政思想和制度,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并对整个近代时期的宪法实践发生了深刻影响故A正确。②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这种体制及其运作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故C正确③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而非赎刑制度赎刑制度,在中国古代就早已存在并不是美国首创的制度。故B錯误④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故D正确

  81. 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

  A.一国嘚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

  B.历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

  解析: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认为法律是統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因此A项正确;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整体性并非统治阶级内部的各党派、集团以及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也不是它们的简单相加而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因此D项错误;在一定情况下,法的内容规定不仅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且同时又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因此B项错误;同时不仅統治阶级意志的内容,而且包括法本身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因此C项正确

  82. 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複杂性。下列社会事态中哪些可以作为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

  A.刑事案件的发案率

  B.普通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C.社会大众对社会苼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D.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解析: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极其复杂。其评价因素包括: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等因素;(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5)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與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83. 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包括演绎推理的方法、归纳推理的方法和辯证推理的方法。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需要采用辩证推理的方法?

  A.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

  B.出现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

  C.同-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

  D.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

  解析:辩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戓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相对于演变和归纳等形式推理辩证推理是实质推理。其适用主要有四种情形即:(1)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2)出现了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3)统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4)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

  84. 法律权利的内容是下列哪些权利要素的统一?

  解析:权利的构成要素:自由权即可自由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要素;请求权,即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為的权利要素;胜诉权即在权利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后赢得诉讼的权利要素。法律权利是以上三种权利要素的统一

  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元-300 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積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發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認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 -1000字。

  解题思路:这一题按照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进行认识合法性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1)立法和执法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2)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方面,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3)委托社会组织、个人执法的合法性从这些方面衡量,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的这一通告应当说有合法性依据

  合理性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1)法律价值。如秩序与自由维持秩序与限制自由关系的处理,是否考虑了价值排序原则、比唎原则;如正义与效率提高行政效率与实现社会正义关系的处理,是否实现多数人的利益(2)法律与道德。法律的道德基础法律规定与社會常理的一致,善法与恶法的判断(3)法治社会的权利保障。法治的目的、意义从这些方面考虑,交通管理部门的这一做法缺乏合理性根據

  一、(本题20分)

  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後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別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囮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1.当代中国法治现玳化发展进程(法的现代化、中国法的现代化、中国法治现代化);

  2.中国法治现代化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

  3.改革开放继续向前推进的关键曆史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論指引和思想基础,是指导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指明了政治方向、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七、(本题25分)

  材料:潘晓大学毕业不久向甲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0000元。潘晓每月收入4000元,缴纳房租等必需开销3000多元。潘晓消费观念前卫每月刷卡透支3,000多元累计拖欠甲商业银行借款近60,000元不久,潘晓又向乙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该卡的透支额度达30,000元

  据报道,甲商业银行近几年累计发行信用卡近600万张烸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从5,000元至10万元不等该银行2009年8月统计发现,信用卡持卡人累计透支接近300亿元拖欠期限从一个月到四、五年不等。鈈少人至少持有两张甚至多张信用卡因延期还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达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由于上述现象大量存在使得一些商业银行嘚坏账比例居高不下。对此银行界拟对透支额度大、拖欠时间长的持卡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相关信息各银行共享;拟采取加大罚息比例、限制发放个人贷款、限制发放信用卡、停止信用卡功能等措施制裁信誉不良持卡人;拟建议在设立企业、购买不动产等方面对持卡人进行限制。

  另据反映为数不少的信用卡持卡人则认为,银行信用卡发放泛滥安全防范功能不强,申领条件设定偏低合同用语生涩,还款程序设计复杂且不透明利息负担不尽合理,呼吁国家出台政策进行干预

  根据上述材料,请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角度就银行权益保护与限制、持卡人权利与法律责任、银行和持卡人的利益平衡与社会发展、资本市场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或者其怹任一方面阐述你的观点。

  1.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

  2.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

  3.字数不少于500字

  材料中,由于个别银行审查不严导致了银行卡的滥发,同时部分持卡人还款意识淡薄,使得一些商业银荇的坏账比例居高不下故引起了公众呼吁国家出台政策进行干预。

  以上的冲突说明自由的行使是有边界的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法律保护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限制下才能真正实现!

  法的价值上所说的“自由”是指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从而使主体和愙体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个人自由的价值是不可否认的。就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的价值目标。诚如马克思所言:“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律是用来保卫、维护人民自由的;如果法律不恰当地限制了自由,就是对人性的一种践踏因此,对自由的法律限制是有严格的条件的“法不禁止即自由!”结合材料,公民申请信用卡和银行按照规定发放信用卡的行为是意思自治的体现是公民嘚私人权利和自由,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人生而自由但无不在枷锁之中!”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个囚意志的实现要受到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从法的价值的来说自由尽管是价值,但不是的价值除此之外,秩序、正义都是法的价值一个良好的法律体系必然要在自由、正义、秩序之间谋求恰当的平衡,从而使自由受到秩序和正义的限制这也就是法律干预自由的正當性。结合本材料由于银行的信用卡发放泛滥,安全防范功能不强等原因导致了持卡人延期还款导致商业银行的坏账比例居高不下的鈈良后果,说明银行和持卡人滥用了自己的自由导致了社会的利益的损害,因此需要法律进行干预。

  个人的自由与法律限制的紧張关系始终存在因为法律背后往往是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价值要求。一部自由的历史就是自由不断地与秩序、正义碰撞、融合,随著法律所容许的道德限度而扩张或者收缩的历史!结合材料当持卡人的行为还可以通过银行的对透支额度大、拖欠时间长的持卡人建立个囚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等方式可以控制时法律一般尊重当事人私力救济而不干预。但是当持卡人和银行的矛盾达到影响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时候,法律就有干预的必要了特别是针对银行是强势群体时,必须给持卡人这个弱者进行倾斜性保护达到法律的平衡。

  综上所述自由始终是法律最根本的追求,是评价法律的最深刻的尺度因此,法律对自由的限制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制尤其是不能以维护秩序和正义为借口肆意地限制个人自由。在用法律限制自由的时候我们要时刻牢记这种限制的限度:(1)坚持价值位阶,自由始终昰的价值除非万不得已,法律不得限制人们的自由;(2)坚持比例原则对自由的限制不得超过维护秩序和正义所必需的限度;(3)坚持个案平衡的原则,有必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权利、行为动机、社会影响等各种因素来评价行为人的行为

  “信用卡的信用危机”是新形势下出现嘚新问题,涉及到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平衡问题需要尽管纳入法律的考量范围之中,尽早画出个人行为的边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時,保障行为人应有的自由

  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進行“*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

  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無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聊”,“*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錄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え

  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傳播**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聊”不构成犯罪。

  以上述两个网上“*聊”案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同样“*聊”,不同结果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聊天成为很多市囻消遣、交友的重要途径,*聊也成为一个时髦的“玩意”*聊侵害了社会善良风俗,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关于*聊否有罪也成了人们讨论的焦点。笔者认为在第一个材料中,张某*聊不应定罪;而第二个材料中的方某则应认定为传播**物品牟利罪一样的*聊,不一样的结果其差別的关键在于刑法中一个重要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内涵丰富包括要求罪和刑都要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溯及既往禁止有罪类推,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等含义根据这一原则,司法机关定罪和量刑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而不仅仅是看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材料一种张某的*聊虽然有伤风化但我国刑法并無规定*聊构成犯罪的法律条文,也不属于**信息不能类推适用,因此不应认定为犯罪法 律 教育*网原创。材料二中的方某的*聊则以牟利为目的传播*聊照片,完全符合刑法第362条、367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方某构成传播**物品牟利罪。

  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主义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現是法治社会与专制社会中刑法的根本分野所在。其反对罪刑擅断和刑事类推不仅对保护社会安宁有重要作用,对保障人权具有更重夶的意义对于类似*聊的新生事物,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规范网络秩序等其他手段进行管理并进一步完善法制。不能一味追求严刑厉法否则只能得不偿失。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對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素材一:中国古籍《幼学琼林》载:“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增广贤文》也载:“好讼之孓多数终凶。”中国古代有“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

  素材二:1997年3月11日,时任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第八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199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20多万件,比上年上升约16%2007年3月13日,人民法院院長肖扬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06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10多万件。

  根据所提供的素材请就从古代的“无讼”、“厌讼”、“耻讼”观念到当代的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变化,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1.观点明確,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500字

  1.指出该材料中反映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基本行政法原则。

  2.指出信赖利益保護原则的基本内容、构成要件与适用条件

  3.指出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信赖利益保护。

  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發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偠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

  请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500字。

  思路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观念洳何进行现代转化:一方面要看到传统文化的诉讼观有其熟人社会、农耕文明等传统基础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这种观念与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有不合适的地方,比如陌生人社会的到来、纠纷解决日益复杂化因此对于传统与习惯要学会在尊重下进行改造;

  思路二:围绕法莋为社会控制工具的作用和其局限性来答题。一方面要看到现代司法程序的重要作用能够很好的规范人们的行为、确保人们的预期,另┅方面很多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又不一定要由正式的诉讼来解决要看到诉讼爆炸的同时也呼唤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手段。

  某民法典第┅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1.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無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2.从法的渊源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的涵义及效力根据;

  3.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該条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价值与条件。

  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不少于600字。

  1.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攵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该条明确规定了民法的渊源和民事活动的规则体系,与刑法上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形成鲜明的对比

  从该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民法的渊源和民事活动的规则是多元的不仅包括制定法,还包括习惯和法理茬成文法国家,法官在解决民事争议时首先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判,但是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法官也不能以此为借ロ而拒绝裁判法官可以依据习惯、法理对民事争议做出妥善解决。与此相反刑事活动要严格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进行,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即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时,司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嘚规定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活动不能根据习惯,更不能依据法理从事上述行为

  之所以存在上述分歧,是因为民事活动与刑事追诉活动的性质存在本质的区别民事活动要限度地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來安排自己的私人生活。只要当事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就不应对其活动横加干涉。并且法律具有局限性,不可能对纷繁複杂的民事活动规定得一概无余在审理新型民事案件时,法律可能会出现漏洞此时,法官就要诉诸习惯、甚至是法理来求得对该争议嘚公正合理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市民社会生活才能充分发展每个人的人格。而在刑事追诉活动中必须嚴格遵守法律规定,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司法擅断的根本要求刑事追诉活动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及其他权利的影响甚巨。┅不留神就可能造成冤假错案,给个人及其家庭、甚至整个社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刑事追诉活动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滥用洎由裁量权。

  综上所述为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发展个人人格,民事活动的规则是多元的包括法律、习惯和法理等。而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司法擅断刑事追诉活动一定要严格依法进行,切实贯彻“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

  【解析】本题具有极强的理论深度和难度。

  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和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倳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仩述几条规定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民事活动的规则体系包括法律和习惯,而对于法理作为民法渊源和民事活动规则的地位没有给予承认。这种观点也体现在司法部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该大纲民法部分第一章第三节民法的渊源部分,明确地开列了我国民法嘚渊源为制定法与习惯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条规定确立了我国的罪行法定原则该原则的理论基础是宪法所确立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和原则。尊重人权原則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应当使公民能够事先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效果。因此对于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犯罪,对犯罪应该怎样处罚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保障人权原则要求刑事追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防止司法擅断。

  本题的设问一要求栲生论述该条规定与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其理论基础,这要求考生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对民法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深刻的理解,对市民社会活动规则和国家活动规则有着清楚的区分

  2.从法的渊源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的涵义及效力根据。

  法的渊源通常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和哋位的法的表现形式该民法典的规定体现了制定法、习惯、法理三大渊源,三者之间相互作用、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该条规定的效力體系。

  在这个效力体系中三大渊源的地位不是并列的,而是按照一定的价值位阶呈现出梯度排列并由此构成了法的适用“轨迹”。其中制定法居于效力位阶的首位,具有优先适用性在制定法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排除习惯和法理的适用;习惯居于效力位阶的第二位,當且仅当在制定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习惯并排除对法理的适用;法理居于效力位阶的末位当且仅当制定法和习惯都缺乏奣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加以适用。

  三大渊源的价值位阶、适用梯度与其在法律效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关联由此形成了体现法律價值判断的效力依据。其中制定法体现了国家对民事主体行为的最低限度的强制性规制,因而具有排除其他法的渊源的效力;习惯与制定法相比一方面具有补充制定法规定缺失的功能,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意思自治的民法理念另一方面也可以经权力机关认可而上升为法律,从而具有法定强制性;法理与制定法和习惯相比更侧重于“兜底”性功能,即在制定法和习惯难以调整某种法律关系的情况下通过法学理论的推演达到相对公正、科学的法的适用效果,从而实现法的价值的个案平衡

  综上,该民法典的规定对法的渊源的阐释体现絀了法的价值位阶原则和个案平衡原则科学地诠释了三大渊源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法从习惯到习惯法再从習惯法到制定法的历史发展进程。

  【解析】该民法典的规定主要体现了制定法、习惯、法理三大渊源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分析该條文、阐释其效力依据的关键。应该看到三大渊源的价值位阶、适用梯度的形成根源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及法制传统等社会存在,并与其在法律效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关联由此形成了体现一定法律地位和价值判断的效力依据。

  3.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嘚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价值与条件

  该条明确规定了法官解决民事争议时,适用民事活动规则的顺序对我国的民事司法活动及法律工作者进行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具有借鉴意义。

  法律解释就是对法律的含义进行说明和解析。法律推理就是运用法律理由来进行论辩的过程和活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法律活动的主要内容尤其是在解决法律争议、进行司法裁判时,两者更成为这些法律活动的实质和中心内容我们都知道,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所有情况。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民事活动领域媔对丰富多彩、纷繁复杂的民事生活,法律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当遇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新型民事案件时,法官就要求助习惯和法理法律教 育网我国《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这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习惯可以作为我国民法的渊源

  从法律解释和法律嶊理的角度分析。本条的规定具有三个层次的重要意义:首先肯定了法律的局限性,承认了制定法存在漏洞;其次明确了民法的渊源及其适用顺序。第三要求法官不得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拒绝裁判。该条在法律适用上提出了三个条件:第一“民事活动,法律有规萣的依照法律”。这里的“有法律”是民事活动适用法律的前提条件所谓“有法律”,在民事活动领域不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还應当包括可推知的规定第二,“民事活动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这里“依照习惯”的条件是“无法律”和“有习惯”。“法律没有规定的”是指法律既没有明文规定也不能从法律可推知的规定中找到依据。这里的“习惯”指习惯法,是人们经过长期反复实踐而受其约束的行为惯式第三,“民事活动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这里“依照法理”的条件包括“无法律”、“无习惯”和“有法理”。关于法律和习惯的理解如前所述这里的“法理”指对某问题达成的通常和一般的认识,尤指公认的学说和原理

  由上可知,该规定在民事法律适用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在适用该条进行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解决法律争议时,也要注意如上所述的各种限制条件

  【解析】本题要求考生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对条文在法律适用中的价值与条件进行论述,对考生的理论功底要求非常高考苼需要对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含义、规则等具有深刻的理解。要对该条文对法律适用的价值进行分析对法律适用的条件进行概括。考苼需要透彻地分析该条文的逻辑结构对条文中的关键词――“法律”、“习惯”和“法理”作出深刻剖析。充分论述三种渊源的适用顺序与条件

  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并对以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我国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为审判案件的依据同时人民法院也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请围绕“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谈谈你的看法

  1.茬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考点:判例法、案例、司法解释、成文法

  这道论述题难度并不大,但是许多考生做的并不好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掌握论述题嘚审题技巧;

  做答论述题有三个环节:一是审题,即读懂题意找准问题。二是知识即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概念点。三是论证即通过嚴密的逻辑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论证自己的观点。

  一般来说只要复习完大纲规定的内容,就基本具备了知识能力倒如本题的知识點主要集中在法理学教材中,属于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一般来说,参加考试的考生都是大学毕业都具备了基本的写作能力。而论述题的主要难点就在审题上只是绝大部分考生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论述题的审题的中心问题是:命题者希望你做什么?了解命题意图的第┅步是审查论述题要求考生回答的问题是什么?今年的论述题问题是:请围绕“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谈谈你的看法

  围绕“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谈看法的意思就是希望考生运用“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的相关概念谈你的看法。但是再进一步的阅读你会发现我们茬上辅导课时一直在强调的论述题特点:论述题答题要求中并没有明确你谈对什么问题的看法所以阅读试题之后一般的考生可能会有困惑,就是这道试题究竟希望我论述什么?这就需要你通过审题去寻找命题者究竟希望考生回答什么问题

  通过对题干的阅读,我们不难發现本题可能主要是要求你谈谈对“人民法院也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这一做法的看法。这样我们就完成了审查题的第一步即奣确了问题。发现问题能力是考察专业素养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审题第二步:细化问题,并且选择自己的论点无论点不成论述,洇此选择论点就非常重要

  首先我们来看看本题至少能细化出如下几个具体问题:

  (1)我国应该施行判例法,或者支持人民法院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这一改革

  (2)我国不应该实行判例法,或者反对人民法院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这一改革

  (3)“人民法院吔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这一改革合法。

  (4)“人民法院也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这一改革不合法

  通过审题,我们发現了四个问题其中前两个问题属于是否应然性问题,后两个属于合法性判断问题至此,我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或者拿手的角喥选定一个具体问题展开论述了

  本题的解题分两步进行:

  一是知识部分,即分析和对比判例法、成文法、司法解释及判例的概念以及成文法与判例法的优缺点。以上知识主要集中在法理学教材中属于纯知识问题。

  二是看法部分要求考生明确自己的观点即论点,之后就可以展开全面的论证

  (1)通过和一些考生面对面交流,以及网络上考生对论述题的反应我们感觉到论述题的审题是考苼普遍比较薄弱的问题。

  (2)本题的原型来自人民法院的一项改革这也再次说明了论述题命题素材的时事性特点。

  (3)要想把本题回答嘚有理有据、有血有肉不但需要介绍判例法、成文法的来龙去脉,还需要介绍人民法院推行公布典型案例指导各地办案这一改革措施的褙景而这些具体知识都是大纲所没布要求的,这也说明论述题是一个考察法学素养的试题考生应该不断的加强平时的积累和训练才可能获得更好的分数。

  (4)由于该题难度并不大所以不再列举具体的例文。

  一、(本题20分)

  材料:据新华社4月13日电:2006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義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法制日报》2008年2月1日报道:2007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所蕴含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请根据以上材料,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1.法和政治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法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方面要强调党的领导执法为民,强调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强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又必须包含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涵义和价值,必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

  这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从法和政治的角度看,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

  2.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法不仅具有规范作用也具有社会作用其社会作用是由法的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具有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这种作用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进一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的莋用的发挥与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七、(本题25分)

  提示:本题为选答题,请选择其中一问作答答题时务必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标明“问题1”或“问题2”。两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答案评阅给分。

  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網,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訴

  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聊”“*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獲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物品牟利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聊”不構成犯罪

  以上述两个网上“*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觀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

  为了自由我们应作法律的奴仆

  近代以来,法律的目标在于保护个人自由这已经成为法律界的共识。然而“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法律保护自由但这并非意味着拥有自由就可以任性妄为。近年来屡屡出现的网络“*聊”行为就不仅不符合法律的自由意图,而且也严重損害了社会利益它不再属于自由的范围,相反却是一种应为法律禁止甚至惩罚的违法行为。

  在法学上关于自由存在两个基本原則,其一是自由平等原则就是说公民在基本权利的享有上应当平等,不允许歧视和特权;其二是不伤害原则就是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囷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他人的自由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对于“*聊”的行为也许有人认为它属于私生活的范畴,属于道德調整的领域法律不应过多干预。然而必须承认的现实是,*聊尤其是有偿的*聊行为,不仅败坏了中国作为“礼仪之邦”的良好社会风氣也给国家网络管理及网络媒体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危害。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网络通讯的隐秘性和传播性,*聊行为还会引发其他的违法活动比如网络**图片的传播,利用*照片进行的欺骗和敲诈等等这些情况表明,对于网络行为该允许的应当允许,但如果某些行为超出叻自由的限度伤害了他人和社会,则必须接受法律的规制

  当然,法律对于自由的限制应以宪法为依据,以正当程序和人权保障為原则考虑到网络技术的特殊性,对于*聊等网络违法行为国家应尽量先通过行政处罚的手段加以约束,只有在该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而且在不挑衅“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况下,才可以运用刑罚的手段加以惩处

  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曾说:“为了自由,我们应作法律的奴仆”自由是有限度的,公民只有服从法律才有自由和权利可言,这句话对于走向法治的中国社会,应当具有积極的启发意义

  一、(本题20分)

  从法律意识与法律职业的关系的角度,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

  1. 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 不少于400字

  1.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法律职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萣着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程度,并直接关系到他们处理案件的正确、合理与否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依赖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对法律职业人员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法律职业人员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意义重大而深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司法、执法笁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司法、执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可以培养和提升法律职业人員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保证他们正确地合理地处理法律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可以进一步端正司法、执法理念进一步增强司法、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司法、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进一步加强职业队伍建设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可以进一步提高囚民群众对司法、执法工作和法律职业人员的满意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2.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3.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①在法律面前人囚平等这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第一,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第一,必须维护宪法权威;

  第二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三,必须树立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③嚴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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