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区民政局获悉,根据青島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今年青岛市对“为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事项进行了重新招标,该险种从承保公司到理赔金額都有新变化
今年,该险种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承保保险费为24元/人/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保障标准为意外身故保险金1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助为5000元、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5400元。具有本区户籍、2018年12朤1日零时之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2018年12月1日零时至2019年11月30日24时发生意外伤害的,应在48小时内拨打统一服务电话进行报案由400呼叫中心向所在区(市)首席承保公司转报案并提供理赔咨询服务。同时400呼叫中心也受理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服务的投诉
本次保险方案中承保的保險责任与此前一致,承保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补偿以及住院津贴四类保障项目,并把老年人生活中容易发生的摔跌伤、溺水、火灾、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纳入责任范围根据青岛市公安局提供嘚信息数据,截止到2018年11月底我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共有263581人。
据悉2016年12月1日,区民政局参加了青岛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的为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约启动仪式与中标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进行签约,承保期为2年两年来,累计报案3051件赔付2183件,赔付金额7318968.14元(杨乃进)
来源 | 《新即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