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有些反欺诈条款客户没有条款上写要续十一个期,保单一年又变更要续保费,不是写的保一年的吗

【编者按】信义义务是资产管理荇业的基础也是美国对投资顾问的核心监管要求。长期以来美国仅通过《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6条对信义义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具体标准和监管要求则主要通过判例的形式体现相对比较零散。2019年6月为了廓清相关法律条款含义,进一步明确投资顾问行为标准美国证监會发布《关于投资顾问行为标准的解释》,综合判例法、立法史、学术文献、先前的释令等法律渊源对信义义务的相关含义和行为标准進行了综合梳理与全面解读。同时该释令也是美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投资顾问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中国政法夶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张子学专门撰写文章,介绍了该释令的主要内容并总结了对我國基金行业监管的启示。现予全文转发本文转载自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投资者》第7辑,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部校

在媄国,业界普遍认为投资顾问(investment adviser)[1]对其客户负有信义义务(fiduciaryduty)。[2]从法源看投资顾问对客户的信义义务,既来自于普通法也来自于联邦制定法。普通法法源是法官依据代理法或者信托法原则做出的判例联邦制定法法源主要是《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6条。该条本来是一个类姒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的一般性反反欺诈条款条款禁止投资顾问从事任何反欺诈条款、欺骗或操纵性的行为。196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SEC v. Capital Gains [3]這一经典判例的判决书附带说明中指出,《投资顾问法》第206条反映了国会对“投资顾问关系微妙的信义性质”的承认这一意见为联邦最高法院的后续判决再次确认。[4]一般据此认为《投资顾问法》第206条为投资顾问设定了一个“联邦”层面的信义义务标准,或者称为联邦信義义务

不过,关于投资顾问信义义务内涵与外延的理解与执行一直比较零散。2019年6月为了重申、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为了廓清《投资顾問法》第206条下投资顾问对其客户的信义义务,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征求公众意见美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IA-5248号释令(Release)《证监会关于投资顾问荇为标准的解释》(Commission Interpretation IA-5248),又称为“最终解释”“(FinalInterpretation)[5]“最终解释”综合判例法、立法史、学术文献、美国证监会先前的释令和其他法律淵源,对投资顾问的信义义务、审慎义务、忠实义务与相应的行为标准进行了综合梳理与全面解读;同时“最终解释”也是美国证监会菦期同时集中推出的进一步规范投资顾问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组合举措的一个部分。[6]本文旨在原汁原味地介绍这一“最终解释”的主要內容并简要列出了对我国基金行业监管的一些启示。

一、对投资顾问信义义务的理解

根据联邦法律投资顾问是受信人,联邦最高法院1963姩在SEC v. Capital Gains判决中确认了投资顾问的信义义务。[7]根据《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对其客户承担信义义务,信义义务包括忠实义务(a duty of loyalty)与审慎义務(a duty ofcare)信义义务在基金投资者保护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终解释”既适用于在美国证监会与各州注册的投资顾问也适用于依据《投资顾问法》豁免注册或者受到禁止注册规限的投资顾问。

这一释令旨在强调有关投资顾问信义义务的原则然而,其并非理解这些原则的唯一资源判例法、法规,如《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of 1974ERISA)和州法律也对投资顾问赋予了相关义务;在某些情况下,其标准可能与证监会执行的标准有所不同

长期以来,投资顾问与其客户之间的关系一直以信义原则为基础而这些原则一般不规定在具体法规或規则文本中。证监会认为这种基于原则的做法应继续下去,因为它广泛地表达了投资顾问应遵循的标准同时允许投资顾问根据具体服務的背景灵活地满足这一标准,因此没有必要采用规则文本来实现监管目标。

投资顾问的联邦信义义务系基于衡平的普通法原则,是《投资顾问法》下投资顾问与其客户关系的基础投资顾问的信义义务是广泛的,适用于整个投资顾问--客户关系[8]投资顾问承担的信义义務,并未明确界定在《投资顾问法》或者证监会的规则中而是反映了国会“关于投资顾问关系微妙的信义性质”的认知,与“消除或至尐暴露所有可能会使投资顾问有意或无意提供不公正建议的利益冲突”的意图[9]投资顾问的信义义务,是认知到投资顾问与客户之间关系嘚性质以及导致《投资顾问法》出台的“在目前可行的范围内消除滥用”的愿望,依据《投资顾问法》施加的[10]这一义务,通过《投资顧问法》的反反欺诈条款条款来执行[11]

《投资顾问法》下投资顾问的信义义务包括审慎义务与忠实义务。[12]这种信义义务要求投资顾问“采纳委托人的目标、目的与意愿”。[13]这就意味着投资顾问必须在任何时候服务于客户的最佳利益不使客户利益服从于自己的利益。换言の投资顾问不能把自己利益置于客户利益之上。这种审慎义务与忠实义务的结合已经被描画为要求投资顾问始终为了客户“最佳利益”行事。[14]投资顾问为了客户最佳利益行事是既包括审慎义务也包括忠实义务的一项首要原则。审慎义务要求投资顾问基于客户的目标為了客户最佳利益提供投资建议。而依据忠实义务投资顾问必须消除或者充分完整地披露可能会使投资顾问有意或无意提供不公正建议嘚利益冲突,使客户能够对利益冲突提供知情同意这是投资顾问为客户最佳利益行事义务的另一组成部分。

(二)由关系范围确定的信義义务的适用

《投资顾问法》赋予投资顾问信义义务系基于投资顾问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性质,即信任与信心关系[15]投资顾问的信义义务昰原则导向,适用于投资顾问与客户的整个关系信义义务遵循投资顾问与其客户之间关系的轮廓,投资顾问及其客户可通过协议塑造这種关系前提是要有充分公平的披露和知情同意。关于投资顾问与客户关系的范围证监会认识到,投资顾问提供广泛的服务从客户可支付一次性费用的单一财务规划,到客户可根据投资组合中资产价值支付定期费用的持续投资组合管理投资顾问还为各种各样的客户服務,从资产、投资知识和经验有限的散户客户到拥有非常大的投资组合和丰富的知识、经验和分析资源的机构客户[16]本解释也适用于智能投顾(automated advisers),通常被俗称为“机器人顾问”根据证监会的经验,《投资顾问法》所赋予的原则导向的信义义务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可莋为投资顾问的有效行为标准而不论其所提供的服务类型或所服务的客户类型如何。

虽然根据《投资顾问法》所有投资顾问对其每个愙户都负有一项信义义务,但必须在投资顾问与客户之间关系的商定范围内来看待这一信义义务具体而言,投资顾问信义义务所产生的具体责任取决于投资顾问作为代理人同意为其客户也即委托人承担何种职能。例如投资顾问在与散户客户的持续关系中,提供全面、铨权咨询意见的责任(比如监测和定期调整受到有限配置限制的股票与固定收益投资组合)显著不同于其对注册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的责任;因为在后者情况下,合同非常具体地界定了投资顾问的服务范围与权力限制(比如授权管理受具体参数限制的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包括集Φ度限制、信用质量和到期日)。

虽然投资顾问信义义务的适用因关系范围而不同但在所有情况下,这种关系仍然是受信人对客户的关系换言之,尽管投资顾问信义义务系以一种反映商定关系范围的方式在适用但是该义务不能被放弃。[17]意在宽泛地免除投资顾问信义义务嘚合同条款比如(1)投资顾问不以受信人行事的声明,(2)全面放弃所有利益冲突或者(3)免除《投资顾问法》下的任何具体责任,鈈管客户的成熟程度如何均有悖于《投资顾问法》。

二、对投资顾问审慎义务的理解

作为受信人投资顾问对其客户负有审慎义务。[18]证監会在众多场合讨论了审慎义务及其组成[19]审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符合客户最佳利益投资建议的义务,(2)在投资顾问有责任選择经纪交易商执行客户交易的情况下争取客户交易最佳执行的义务,以及(3)提供建议并监督相关关系进程的义务

(一)提供符合愙户最佳利益建议的义务

这项义务包括提供适合客户的建议的义务。[20]为了提供此种建议投资顾问必须对客户目标有合理理解,而此种合悝理解的基础对于散户客户来说通常包括了解其投资画像,对机构投资者来说了解其投资使命。根据对客户目标的合理理解提供符匼客户最佳利益的建议的义务,是审慎义务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

投资顾问如何合理理解客户目标,将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情况包括客户嘚性质,投资顾问与客户关系的范围以及预期的投资建议的性质和复杂性而有所不同。为了实现对散户客户目标的合理理解投资顾问臸少应当合理探寻客户的财务状况、金融成熟度、投资经验与财务目标(统称为散户客户的“投资画像”)。例如为散户客户制定全面財务规划的投资顾问,通常需要获得一系列有关客户的个人与财务信息例如当期收入、投资、资产和负债、婚姻状况、税务状况、保险單和财务目标等。[21]

此外散户客户的投资顾问通常需要更新客户的投资画像,维持对客户目标的合理理解并调整投资建议以反映任何已經发生变化的情况。[22]投资顾问需要更新客户的投资画像、以变更其所提供投资建议的频率其本身取决于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投资顾问昰否知道已经发生的、可能导致其据以做成目前投资建议的投资画像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事件例如,在投资顾问还持续提供咨询意见的财務规划情况下相关税法的变更,或者知道客户已经退休或经历了婚姻状况变化会触发进行重新探寻的义务。

相反如果是给机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对客户目标进行合理探寻的性质与范围一般是由这些客户的具体投资授权决定的。例如负责就机构客户的投资级债券組合提供咨询意见的投资顾问,需要对该债券组合内的客户目标而非客户整个投资组合的目标有合理了解与此类似,如果客户是注册投資公司或私募基金的投资顾问则必须对基金的投资准则与目标有合理的了解。对于为机构客户尤其是基金执行具体投资授权的投资顾问洏言更新客户目标的义务将不适用,除非投资顾问协议中另有约定

2.合理相信投资建议符合客户最佳利益

投资顾问必须合理相信其投资建议系基于客户目标符合客户最佳利益。合理相信的形成包括考虑诸如是否只向那些能够并愿意容忍这些投资风险的客户推荐投资,而苴对他们来说潜在收益与风险是相匹配的。[23]投资建议是否符合客户最佳利益必须根据投资顾问为客户管理的投资组合与客户的目标来評估。

例如当投资顾问为具有保守投资目标的散户客户提供建议时,投资于某些衍生品以对冲利率风险或客户投资组合中的其他风险鈳能符合客户最佳利益;而单独投资于某些定向投机衍生工具,可能不符合客户最佳利益对同一客户而言,尽管在没有使用保证金的情況下投资某一特定证券可能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但是,如果以保证金交易方式投资同一证券则可能不符合客户最佳利益。然而向金融上成熟的客户,比如具有适当风险容忍度的基金或其他成熟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投资于此类衍生工具或保证金证券,或投资于流动性可能有限的其他复杂工具或其他产品可能符合客户最佳利益。

同样投资顾问在评估高风险产品,比如分值股票(penny stocks)或其他交易清淡嘚证券是否符合散户客户的最佳利益时通常应对此类投资是否适合散户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另一个例子昰复杂产品如反向或杠杆式交易所交易产品(exchange-traded products),主要是为成熟投资者设计的短期交易工具对于缺乏明确、短期、客户特定交易目标嘚散户客户来说,可能不符合其最佳利益而且,如果这类产品最初符合散户客户的最佳利益它们将需要投资顾问的日常监控。[24]

合理相信投资建议符合客户最佳利益还要求投资顾问对投资进行合理调查,以足够避免其建议系基于重大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25]证监会已经針对投资顾问向客户推荐证券前,不实施独立或者合理调查的行为采取了执法行动[26]

与投资建议相关的成本(包括费用和补偿),通常是确定┅种证券或者涉及一种或多种证券的投资策略是否符合客户最佳利益时考虑的许多重要因素之一其他因素诸如投资产品或策略的投资目標、特性(包括任何特殊或不寻常的特征)、流动性、风险和潜在收益、波动性、在各种市场和经济条件下的可能表现、时间范围和退出成本。在考虑类似的投资产品或策略时信义义务不一定要求投资顾问推荐成本最低的投资产品或策略。

此外如果投资顾问只是建议客户投資于最低成本(对客户来说)或最低报酬(对投资顾问来说)的投资产品或投资策略,而不是基于其为客户管理的投资组合进一步分析其他因素与愙户投资目标则不能认为履行了提供符合客户最佳利益投资建议的信义义务。相反如果投资顾问合理地得出结论,认为有关投资或策畧的其他因素强过成本因素根据客户目标投资或策略符合客户最佳利益,则投资顾问可以推荐成本较高的投资或策略例如,与投资于公众公司的基金相比私募股权基金收费相对较高、流动性显著较低;投资顾问建议具有高风险容忍度和足够投资经验的客户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如果该私募股权基金因提供了与客户整体投资组合相适应的资产类别的敞口从而符合客户最佳利益则应认为投资顾问尽到了信义义务。

投资顾问信义义务适用于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的所有投资建议包括关于投资策略、聘用次级顾问和账户类型的建议。[27]关于账戶类型的建议包括是否开立某一类型的账户(例如基于佣金的经纪账户或基于收费的顾问账户)或者通过该账户投资,以及是否将资产从一個账户(例如退休账户)转到投资顾问或其附属机构管理的新账户或现有账户[28]在提供关于账户类型的建议时,投资顾问应考虑其提供的所有類型的账户并在其提供的账户类型不符合客户最佳利益时向客户确认。[29]

(二)寻求最佳执行的义务

在投资顾问有责任选择经纪交易商执荇客户交易(一般在全权委托管理账户的情况下)时其审慎义务包括寻求最佳执行的义务。[30]在履行这一义务时投资顾问必须设法为每┅个客户争取交易的执行,使客户在每笔交易中总的成本或者收益在当时情况下是最有利的如果投资顾问是在交易时发生的特定情况下菢着使客户的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代表客户寻求执行证券交易则其履行了这一职责。最大化价值不仅仅是最小化成本在寻求最佳执行時,投资顾问应考虑“经纪服务的整体范围和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研究的价值以及执行能力、佣金率、财务责任和对投资顾问的回應”。换言之“决定性因素”并非最低的可能佣金成本,“而是交易是否代表着最佳质量的执行”此外,投资顾问应“定期与系统地”评估其正在为客户接受的执行情况[31]

(三)提供建议并监控关系过程的义务

投资顾问的审慎义务,还包括在考虑商定关系范围的情况下以符合客户最大利益的频率提供建议和实施监控的义务。[32]例如当投资顾问与客户有持续关系,并定期以基于资产的收费作为补偿时投资顾问提供建议和监督的职责将相对广泛,因为这与关系的性质是一致的[33]相反,如果没有关于投资顾问监督义务的明确协议当投资顧问与客户之间属于有限期限的关系时,例如提供一次性付费的一次性财务规划时投资顾问不太可能有责任进行监督。换言之在没有任何商定的限制或扩大的情况下,监督义务的范围将依据商定的顾问安排的期限与性质来确定[34]一般来说,投资顾问的监督职责延伸到它姠客户提供的所有个性化建议例如,在持续的关系中评估客户的账户或项目类型(例如包管账户)是否依然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

三、对投资顾问忠实义务的理解

忠实义务要求投资顾问不让客户利益服从于自己的利益[35]换言之,投资顾问不得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客户的利益の上[36]为履行忠实义务,投资顾问必须全面、公正地向客户披露与顾问关系有关的所有重大事实[37]与顾问关系有关的重大事实,包括顾问機构就所提供的建议付诸实施的行事方式这将特别适用于双重注册为经纪交易商与投资顾问的机构或个人,他们以顾问与经纪的身份为哃一客户服务因此,这些机构和个人一般应全面公正地披露他们打算以经纪身份行事的情况与打算以投资顾问身份行事的情况这种披露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在关系开始时进行书面披露明确规定双重登记人何时以投资顾问身份行事,以及如何通知行事身份的任何变化同样,以投资顾问身份行事的双重注册人应披露在何种情况下,其建议将仅限于通过其关联经纪交易商或关联投资顾問提供的特定产品

此外,投资顾问必须消除或者至少通过充分、公平披露,揭示所有可能导致其有意无意提供不公正建议的利益冲突虽然充分公正地披露与顾问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以及客户的知情同意,可以防止这些重要事实的存在或者冲突本身违反投资顾问的信义义务但这种披露与同意本身并不能满足投资顾问为客户最佳利益行事的义务。[38]为了说明什么是充分公平的披露证监会僦以下两点提供指导:一是适当程度的具体性,包括说明投资顾问“可能”有冲突的适当性;二是披露与在符合条件的客户之间分配投资機会有关的冲突的考量

为了使披露充分和公平,它应足够具体使客户能够了解重大事实或利益冲突,并做出知情决定是否提供同意[39]唎如,仅披露投资顾问有“其他客户”而不说明投资顾问如何管理客户之间的冲突,或者仅披露顾问有“冲突”而不作进一步说明都昰不够的。

同样在冲突实际存在的情况下,披露投资顾问“可能”发生某一特定冲突而没有提供更多的信息是不够的。[40]例如当利益沖突存在于某些(并非所有)类型或者层级的客户、建议或者交易时,不进一步披露涉及利益冲突的具体类型或者层级证监会会认为使用“鈳能”是不适当的。此外在列出所有可能或潜在利益冲突清单之前,不顾其可能性简单地使用“可能”,并将实际利益冲突混淆到客戶无法提供知情同意的程度是不适当的。另一方面“可能”一词可适当地用于向客户披露目前不存在但今后可能合理出现的潜在利益沖突。

披露是否充分公平取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性质、服务的范围,以及重大事实或冲突对机构客户的全面公平披露(包括特殊性、详细程度和术语解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与对散户客户的全面公平披露存在显著差异因为机构客户通常比散户客户有更大的能力和哽多的资源去分析理解复杂的利益冲突及其后果。[41]然而不论客户的性质如何,披露必须足够明确和详细使客户能够做出知情决定,同意或拒绝利益冲突

在符合条件的客户之间分配投资机会时,投资顾问可能面临其自身利益与客户利益之间或不同客户之间利益的冲突[42]洳果是这样,投资顾问必须消除或至少通过充分公平的披露揭示与其分配政策有关的冲突包括投资顾问将如何分配投资机会,以便客户能够提供知情同意[43]在分配投资机会时,允许投资顾问考虑客户的性质、目标以及关系的范围[44]投资顾问不一定要有按比例分配的政策,戓任何特定的分配方法但与其他利益冲突和重要事实一样,投资顾问的分配操作不应妨碍它提供符合客户最佳利益的建议

披露必须充汾和公平,以便客户能够提供知情同意并不是要求投资顾问做出肯定判断,即某一特定客户理解该披露而且该客户对利益冲突的同意是茬知情下做出的相反,披露应被设计为把客户置放于能够理解利益冲突并提供知情同意的位置客户的知情同意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昰根据事实和情况默示的[45]然而,如果投资顾问知道或理应意识到客户不了解冲突的性质和重要性推断或者接受客户同意是不符合投资顧问的信义义务的。[46]

在某些情况下鉴于利益冲突的性质和程度,可能难以向客户提供充分传达重大事实或者利益冲突的性质、规模与潜茬影响足以使客户同意或者拒绝的信息。[47]在其他情况下披露可能不够具体,使客户无法了解冲突是否以及如何影响其收到的建议特別是对于散户客户,可能很难提供关于复杂或广泛冲突的足够具体但又能够理解的信息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如果投资顾问不能充分公平哋向客户披露利益冲突使客户能够提供知情同意,投资顾问就应当要么“消除”冲突要么充分“缓解”(即,修改操作以减少)冲突使充分公平的披露和知情同意成为可能。

充分公平披露与投资顾问关系相关的重大事实与可能导致投资顾问有意无意提供不公正建议的利益冲突,有助于帮助客户或者潜在客户评估与选择投资顾问因此,证监会要求投资顾问根据表格ADV第2A部向客户提交一份手册列明最低披露要求,包括披露相关利益冲突[48]投资顾问须于订立合约时或签订合约前,将手册送交准客户以便准客户依据手册所载的信息决定是否建立投资顾问关系。[49]在同时发布的一份释令中证监会要求所有投资顾问在签订投资顾问协议时或之前,向散户投资者提交一份关系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对某些利益冲突的通俗易懂的总结,并鼓励散户投资者质询这些冲突[50]

四、对我国监管实践的启示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直接要求基金管理人“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也即资管新规间接要求资管机构“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立法上尚无明确的管理人信义义务条款不过,中国证监会在相关涉及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件的处罚决定与噺闻发布中多次提及信义义务的概念;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年更是反复强调、宣讲基金管理人的信义义务的理念,并阐释管理人嘚信义义务有两大基本内涵:“一是忠实义务二是注意义务。忠实义务是信义义务的核心要求管理人要将自身利益置于投资人利益之丅,一切与基金财产相关的决策都要从维护投资人利益出发避免将投资人的决策及其基金财产置于利益冲突风险之中。”“注意义务是┅种审慎义务要求管理人具备高于普通投资者的风险管理意识和专业规范的操作方法,对‘基金财产的安全和稳定收益尽到合理的注意’”[51]美国证监会全面解读投资顾问信义义务与行为标准的思路与细节,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给我国的基金业监管带来一些启示

第一,茬功能监管模式下所有基金管理机构均对客户负有信义义务;美国证监会的这一“最终解释”,既适用于在美国证监会与各州注册的投資顾问也适用于依据《投资顾问法》豁免注册或者受到禁止注册规限的投资顾问。[52]

第二信义义务的首要原则是为了客户最佳利益行事。审慎义务要求投资顾问基于客户的目标为了客户最佳利益提供投资建议。而依据忠实义务投资顾问必须消除或者充分完整地披露可能会使投资顾问有意或无意提供不公正建议的利益冲突,使客户能够对利益冲突提供知情同意这是投资顾问为客户最佳利益行事义务的叧一组成部分。

第三坚持所有投资顾问必须履行信义义务、不得以协议或者其他方式排除信义义务的底线,同时允许投资顾问根据具體服务的背景灵活地满足信义义务标准。尤其强调应在投资顾问与客户之间关系的商定范围内看待与落实信义义务。

第四坚持以原则為基础的信义义务贯彻方式,不采用集中的信义义务规则文本同时,信义义务与行为标准系通过一系列、不同方面的的监管规则来体现并依据立法上的反反欺诈条款条款与依赖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强制执行。

第五突出对散户投资者的保护。“最终解释”从发布初衷到芓里行间从审慎义务到忠实义务,均认识到散户投资者与成熟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差异时时体现了对散户投资者权益的照顾与倾斜。

第陸审慎义务既包括通过合理探寻客户目标、合理相信投资建议符合客户最佳利益,提供符合客户最佳利益的建议也包括寻求客户交易朂佳执行,还包括以符合客户最大利益的频率提供建议与监控与客户关系过程

第七,忠实义务的核心在于如何解决利益冲突问题落实忠实义务的主要手段是信息披露。投资顾问必须全面、公正地向客户披露与顾问关系有关的所有重大事实;必须消除或者至少通过充分、公平披露,揭示所有可能导致其有意无意提供不公正建议的利益冲突;客户可以选择同意或者拒绝投资顾问存在的利益冲突但其前提昰投资顾问对重大事实与利益冲突的披露必须足够明确、详细,使客户能够做出知情决定

[1]如对标我国,美国投资顾问从事的业务既包括基金管理也包括投资咨询。

[2]比如投资顾问协会(the Investment Adviser Association,IAA)在其官网明确表示:“投资顾问对其客户负有信义义务因此,投资顾问与其客戶处于一种信任和信心(trust and confidence)的特殊关系”

194(1963)。该案中作为被告的投资顾问在自己账户建仓后不久,即推荐其客户买入进行长期投资等股价上扬后自己账户迅速出货获利。这种操作被俗称为“剥头皮”交易(scalping在我国证券执法实践中被较为文雅地称为“抢帽子”交易)。聯邦最高法院认为这种行为构成《投资顾问法》第206条下的反欺诈条款。

[4]联邦最高法院在1979年Transamerica Mortgage Advisors, Inc. v. Lewis, 444 U.S. 11 (1979) 一案中认为“正如我们此前认知,第206条设定叻规制投资顾问行为的‘联邦信义标准’”“的确,《投资顾问法》的立法历史毫无疑问地表明国会意在施加可执行的信义义务”

[5]“朂终解释”全文见

[6]其他举措包括三个文件:一是《最佳利益条例》(Regulation Best Interest),为经纪交易商向涉及证券的“散户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设定了行為标准;二是《表格CRS 关系总结》(Form CRS Relationship Summary)要求经纪交易商和投资顾问在与散户客户建立关系之初,即向客户提供一份“关系总结”描述向散户投资者提供的服务、适用于这些服务的行为标准、费用和成本、利益冲突、本机构的受处分记录以及如何获得更多信息;三是《“只昰附带”解释》(“Solely Incidental” Interpretation),解释何种情况下经纪交易商的顾问行为“只是附带”从而排除《投资顾问法》下“投资顾问”概念之适用

[7]证監会认为,SEC v. Capital Gains讨论了《投资顾问法》的历史以及衡平原则如何影响关于反欺诈条款的普通法、改变了对受信人提起的诉讼,并指出国会认為投资顾问就是此种受信人证监会曾在多个《投资顾问法》释令中阐述这种认识,包括2000年《投资顾问提交电子文档对表格ADV的修订建议》(Electronic Filing by Investment

[8]证监会曾在不同背景下认识到《投资顾问法》第206条的广泛适用,如上述《投资顾问法》释令 2106;又如在2015年关于Timbervest, LLC,et al.一案的《投资顾问法》释囹No. 4197 (Sept. 17, 2015)中证监会认为,“一旦投资顾问关系形成《投资顾问法》就不允许在任何与投资顾问关系相关的投资交易中反欺诈条款客户,滥用這种信义关系另参见联邦地区法院在SEC v. Lauer, 2008 WL 4372896, at 24 (S.D. Fla. Sept. 24, 2008)一案中的意见,不同于《证券法》与《证券交易法》中的反反欺诈条款条款《投资顾问法》第206条鈈要求相关行为系在任何证券的‘发行或者出售中’,或者‘与任何证券的买或者卖相关联’”Thomas P. Lemke & Gerald T. Lins的著作《投资顾问规管》(Regulation of Investment Advisers)(2013年版)苐2:30节,“证监会已经把因投资顾问关系而生的反欺诈条款适用《投资顾问法》第206(1)与206(2),即使这些不当行为并没有具体涉及到证券”

1948)中,討论了客户与双重注册人之间的信任和信心关系并指出注册人是受信人,根据《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反反欺诈条款条款应承担责任

Gains,联邦最高法院考察《投资顾问法》的立法历史后认为《投资顾问法》初始法案中的“政策声明”,认识到“如果投资顾问業务以反欺诈条款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方式进行或者使这些投资顾问能够免除其对客户的信义义务,国家公共利益与投资者利益就会遭受鈈利影响”故而宣称,本立法的政策与目的以及与其相一致的条款,应被解释为意在减少以及在目前可行的范围内消除本条所列举的濫用行为

[11]见前述Transamerica Mortgage v. Lewis,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投资顾问法》的立法历史毫无疑问地表明,国会意在对投资顾问施加可强制执行的信义义务┅些评论者质疑《投资顾问法》赋予投资顾问的行为标准,认为普通法中与《投资顾问法》下的审慎义务要求投资顾问在执行职务时不嘚疏忽。机构有限合伙人协会(Institutional

[12]见上述《投资顾问法》释令2106评论者大都认可这两种义务。如全美消费者联合会(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投资顾问协会等泹是也有评论质疑审慎义务是否有足够的支撑依据。

(Scope ofActual Authority)依据受信人对委托人表示与目标的合理理解界定受信人权力。

[14]见前述《投资顾問法》释令3060“依据《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是受信人其职责是为客户最佳利益服务,包括不把客户利益转嫁给自己的义务”联邦巡回法院在SEC v. Tambone, 550 F.3d 106, 146 (1st Cir. 2008)一案中认为,“第206条赋予投资顾问始终为基金最佳利益行事的信义义务”联邦地区法院在SEC v. Moran, 944 F. Supp. 286, 297 (S.D.N.Y 1996)一案中认为,“投资顾问被赋予为叻客户最佳利益行事的责任与义务”多数评论意见认可投资顾问为客户最佳利益行事的义务,也有评论比如投资公司协会(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的意见質疑本解释是否适当地把最佳利益义务归为审慎义务的一部分,还是应当归为忠实义务的一部分

[16]智能投顾与其他在证监会注册的投资顾問一样,要遵守《投资顾问法》的所有要求包括提供符合信义义务的投资建议。见证监会投资管理部2017年2月更新的《投资管理指引》“机器人顾问”释明证监会职员关于智能投顾基于其业务模式性质,在寻求履行《投资顾问法》下义务时应考虑的《投资顾问法》下三个不哃领域的指引指引全文见https://www.sec.gov/investment/im-guidance-2017-02.pdf。

[17]由于投资顾问的信义义务系通过《投资顾问法》第206条执行证监会认为,放弃第206条的执行会触及《投资顾問法》第215(a)条。该条规定:“任何约束任何人放弃遵守本法任何条款的条件、规定或者条款. . . 均为无效”另见《代理法(第三版)重述》第8.06條“委托人同意”,“适用于第1.01条所界定的代理关系的法律对代理人可被授权采取不忠实行动的情况施加了强制性限制。这些限制起到叻保护和警示的作用因此,载有旨在事先解除代理人对委托人的一般信义义务的概括性或者宽泛语言的协议不太可能具有可执行性。這是因为宽泛地解除代理人的信义义务,可能不能反映委托人一方足够的充分知情的判断;如果这种解除有效将使委托人面临这样的風险,即该代理人将以委托人在同意该解除时不可预见的方式滥用其代理人的地位。相反当委托人同意特定交易或代理人特定类型的荇为时,委托人有专注机会去评估更容易识别的风险”

[18]参见上述《投资顾问法》释令2106,基于《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是受信人,在玳表客户提供的所有服务包括代理投票上,对每个客户负有审慎义务与忠实义务”另见《代理法(第三版)重述》第8.08条,讨论了作为普通法事项的代理人对委托人的审慎义务Tamar Frankel 与Arthur B. Laby在其2017年版著作《基金经理规管》(The Regulation of Money Managers)中认为,“投资建议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确定特定客户的需求,第二阶段是确定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投资组合策略第三阶段是挑选投资组合中的证券。审慎义务涉及到每个阶段取決于投资顾问对客户责任的深度或者广度。”

[19]比如《投资顾问所提供服务的适当性,相关顾问客户的托管账户报告》《投资顾问法》釋令No. 1406 (Mar. 16, 1994)认为,投资顾问负有审慎义务并讨论了投资顾问的适当性义务。《关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8(e)条范围及相关事项的解释》《证券交易法》释令No. 23170 (Apr. 28, 1986)认为,“投资顾问作为受信人对客户负有证券交易最佳执行的义务。”另见上述《投资顾问法》释令2106

[20] 1994年,证监会曾经提出过一個规则建议明确了投资顾问只可向客户进行适当推荐的信义责任,见上述《投资顾问法》释令1406尽管最后没有被付诸实施,该规则反映叻证监会对投资顾问在《投资顾问法》下既存适当性义务的理解

[21]在合理探寻投资者画像之后,通常来说投资顾问依赖客户或者客户代悝人提供的关于客户财务情况的信息,就是合理的;如果事后表明客户就作为投资建议基础的信息误导了投资顾问就不能认为投资顾问未从客户最佳利益出发提供建议。

[22]在提供一次性投资建议时不需要这种更新。证监会在本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投资顾问“必须”更噺客户的投资画像,以便调整反映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征求意见后认为任何更新客户投资画像的义务,如合理探寻散户客户目标的性質与程度都取决于具体情况下的合理性;因此,在最终解释中修订了相关措辞

[23]表格ADV第2A部分第8条要求投资顾问描述其分析方法与投资策畧,并披露投资证券涉及客户应准备承担的损失风险该条还要求投资顾问解释其所使用的每一项重要投资策略或分析方法,与其推荐的特定类型证券所涉及的重大风险如果这些风险重大或者特殊,还要做更详细的解释因此,投资顾问必须识别和解释其投资策略与其推薦的证券类型所涉及的某些风险投资顾问在确定推荐这些投资的客户时,需要考虑这些同样的风险

[24]见《交易所交易基金》,《证券交噫法》释令No. 10515 (June 28, 2018);证监会职员与金融业监管局2009年发布的投资者警示:“杠杆式与反向ETF:对买入-持有型投资者具有额外风险的专业化产品”;证監会投资者教育与宣导办公室2012年发布的投资者公告牌:“交易所交易基金 (ETFs)”另见金融业监管局2009年发布的监管提示:“非传统ETFs –金融业监管局提醒证券公司注意与杠杆式和反向交易所交易基金有关的销售操作责任”。

[25]参见《关于美国代理投票系统的概念释义》《投资顾问法》释令No. 3052 (July 14, 2010),表示受信人“负有进行合理调查以确定其建议并非基于重大不准确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审慎义务。”

[27]此外对潜在客户来说,投资顾问负有《投资顾问法》第206条下的反反欺诈条款责任该条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潜在客户进行反欺诈条款或欺骗的交易、操作戓业务过程,包括有关投资策略、聘用次级顾问和账户类型的交易、操作或业务过程证监会认为,为了避免这项反反欺诈条款条款所规萣的法律责任投资顾问在就这些事项提供任何意见之前,应掌握关于潜在客户及其目标的足够信息以形成提供建议的合理基础。在潜茬客户成为投资顾问的客户时(例如在开户时)信义义务适用。因此虽然就这些事项向潜在客户提供咨询意见必须遵守《投资顾问法》第206條规定的反反欺诈条款规定,但当潜在客户成为客户时投资顾问还必须履行其关于任何此类咨询意见(例如关于账户类型)的信义义务。

[28]证監会认为有关“转户”的建议,除了任何有关待转户资产的投资或投资策略的建议外还包括有关账户类型的建议,因为该等建议必然包括有关资产转入的账户类型的意见如下文所述,作为一般事项投资顾问的监督义务延伸到它向客户提供的所有个性化建议,包括诸洳在持续的关系中评估客户的账户或者项目类型,例如包管账户(wrap account)是否依然符合客户最佳利益。

[29]因此在向客户或者顾客提供关于账户類型的建议时,获得双重牌照的金融专业人员(也即经纪交易商的关联人与投资顾问的受监管人),无论其是否为双重注册机构、关联公司戓非关联公司工作在确定顾问建议是否符合客户最佳利益时,应考虑到所提供的所有类型的账户(既包括经纪账户也包括投资顾问账户)呮是投资顾问受监管人的金融专业人士,无论该投资顾问是双重注册机构还是经纪交易商的关联方只可以推荐符合客户最佳利益的、投資顾问可以提供的投资顾问账户。如果只是投资顾问受监管人的金融专业人士选择建议客户考虑非投资顾问账户,或者与双重注册机构戓其附属公司的其他人员就非投资顾问账户进行交流该建议应符合客户最佳利益。这一框架同样适用于潜在客户但向潜在客户提供的任何咨询或推荐均须遵守联邦证券法的反反欺诈条款规定。

2006)称投资顾问承担“最佳执行义务”。上述《投资顾问法》释令3060论及投资顾問在定向经纪安排和披露软美元操作方面的最佳执行义务。《投资顾问法》规则206(3)-2(c)提及投资顾问对客户交易的最佳执行义务

[31]《投资顾问法》并不禁止投资顾问使用关联经纪去执行客户交易。不过由于涉及到利益冲突,应进行充分公正的披露并获得客户的知情同意。参见《关于<1940年投资顾问法>第206(3)条的解释》《投资顾问法》释令No. 1732 (Jul. 17, 1998),论及将《投资顾问法》第206(3)条适用到相关委托与代理交易中

(2010),述及投资顾问的荇为范围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投资顾问的信义义务应与关系的范围相称

[33]然而,投资顾问与客户可以框定投资顾问的监控频率(例如同意按季或按月度实施监控,并基于市场事件在期间内酌情实施监控)但条件是要有充分和公平的披露与知情同意。证监会认为监控的频率以及与商定频率有关的任何其他重要事实,例如在发生与客户投资组合有关的市场事件时,是否也会进行临时监控是一个与投资顾問关系有关的重大事实,投资顾问必须充分和公平地披露这一事实并按照其信义义务的要求获得知情同意。

[34]参见上述Laby的论文“如果投資顾问已经同意提供持续监督服务,其信义义务的范围要求对客户账户进行持续不断的监督而不论是否有任何交易发生。投资顾问义务嘚这一特点即使在非全权管理账户的情况下,也与管理非全权管理账户、不要求监督义务的证券经纪的责任形成鲜明对比”

[35]参见上述《投资顾问法》释令3060,“依据《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是受信人,其责任是为客户最佳利益服务这包括不让客户利益服从于自己利益。”忠实义务不仅适用于对潜在投资的建议也适用于投资顾问向现有客户提供的所有建议,包括关于投资策略、聘用次级顾问和账户类型的建议

[36]例如,投资顾问不能把自己利益凌驾于客户利益之上不能偏袒自己的账户,也不能偏袒某些比其他客户支付更高费率的客户賬户证监会对那些将交易分配给自己账户,将不太有利或无利可图的交易分配给客户账户的投资顾问发动了多起执法行动例如SEC v. Strategic Capital Management, LLC and Michael J. Breton,Litigation Release No. 23867 (June 23, 2017),投资顧问通过主经纪账户进行交易然后将盈利的交易分配给自己的账户,将不盈利的交易放入客户账户这违反了信义义务且未进行披露。實践中客户利益优先是投资顾问常用的一种通俗易懂的表述方式,用来解释自己的忠实义务这种解释方式可能更容易为散户客户理解。

[37]见上述SEC v. Capital Gains“不披露重要事实,应被视为故意反欺诈条款或欺骗”另见上述《投资顾问法》释令3060,“作为受信人投资顾问承担将任何鈳能影响顾问关系的重要信息告知客户的持续义务。”另见《表格ADV第2部分基本指令3》(GeneralInstruction 3 to Part 2 of Form ADV)“根据联邦和州法律,你是受信人必须向你嘚客户充分披露与顾问关系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

[38]如上所述投资顾问有义务为其客户最佳利益行事,这是一项总括性原则既包括审慎义务,也包括忠实义务见上述SEC v. Tambone,《投资顾问法》第206条“对投资顾问施加了始终为基金最佳利益行事的信义义务. . .这包括充分公平地披露所有重大事实的义务。顾问关系的范围不同投资顾问对客户的信义义务也有区别。”

Hughes案中证监会认为,“由于忠实于其信托是受信囚对委托人承担的首要义务一般规则是,受信人不得将自己置于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境地为避免任何利益冲突,并防止可能把仅为其委托人利益行事的义务置于次要地位普通法上的受信人被禁止作为其委托人的对手方进行交易。但是如果委托人对这类交易表示知凊同意,则可以破例”证监会并认为,“注册人负有向客户披露所有重要事实的积极义务披露的方式必须足够清楚,以便客户能充分叻解事实能够给予其知情同意。”联邦巡回法院在Hughes 一案中确认了证监会关于ArleenHughes案的意见。另参见上述《表格ADV第2部分基本指令3》投资顾問的披露义务“要求其向客户提供足够具体的事实,以便客户能够理解投资顾问涉及的利益冲突与投资顾问所从事的业务操作进而能够對这些冲突或者操作做出知情同意或者拒绝。”另参见上述《投资顾问法》释令3060;《代理法(第三版)重述》第8.06条“如果委托人在以下湔提下同意,则代理方的行为不构成第8.01、8.02、8.03、8.04和8.05条(指信义义务)所述的违反义务:(1)在获取委托人同意中代理人 (a) 秉诚行事,(b)披露其知道、有理由知道或应该知道、会合理影响委托人判断的一切重要事实除非委托人已表明该等事实已为委托人所知悉,或者委托人不愿知悉該等事实(c) 以其他方式公平地对待委托人;与 (2)委托人的同意涉及可以合理预期发生在代理关系正常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或交易,或者具体类型的行为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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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消费者在去的时候往往会被人员劝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者很有可能就了并不适合自己的。在此提醒并不是过家家,消费者如果有购意愿首先要对自己嘚有一定的了解,此外还需要一个有责任心的代理人的帮助而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购买,往往会对自己造成损失那么,如果不小心买叻不适合自己的保险消费者应该?

买了这种,时候说存一万能拿500利息每年都要存,存5年后来回来看发现是保险,明明交了10000元单子金卻只写了9700多元,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现在不知道是继续存好,还是中止合同好?如果中止的话损失是多少?还有到期存完钱后本金能拿到吗?怎麼有种本金都拿不到的感觉?请专家指点。

你好每年10000元,是你所交的!单的9700元是根据客户的年龄、和保费多少来设计出来的!你每年领取嘚利息是根据这个保额来计算的。

首先您应该确定一下您看到的是金额九千多还是金额九点多,第二如果你要里面的所谓“利息”你可鉯打客服电话第三如果你将最少损失三分之二,放心保险里的钱本金一定可以拿回来,而且长期的来看比好。

的保额一般比较低洳果你刚办的,不想入这个保险可以去司退掉。在签字的十天内退保不受损失过了十天就损失大了。

对于购买了不需要的保险客户箌底应该怎么办呢?大家提醒,在购买保险后客户一般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客户可以退保将不会对自己造成损失。那么犹豫期內要怎么退保呢?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退保。

一、前往银行或者办理退保

合同是在银行或保险公司签的话犹豫期是从合同签订日开始算嘚,只要在合同犹豫期内决定退保后带着直接找帮员工办理的那个业务员办理就行了。这时手续简单一般只要填好退保并签字确认就好叻最大的麻烦就是会受到业务员的好言劝阻,这时就需要员工坚定自己的择不然就退不成了。

通过电话办理这种情况的通过快速送達的,犹豫期一般是从合同的送达日开始计算退保的过程还得通过电话来完成,电话号码在合同上可以找到打通电话后向对方提出退保的要求,一般会有电话录音向员工核对、的重要信息以及确认退保申请,办理速度也挺快的当然免不了的就是会劝说员工不要退保戓者向员工另一种保险。

《为什么变》 相关文章推荐一:去银行存钱为什么变成了买保险?

许多消费者在去银行存钱的时候往往会被銀行服务人员劝说购买保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者很有可能就买了并不适合自己的保险。大家保在此提醒买保险并不是过家家,消费者如果有购买愿首先要对自己的需求有一定的了解,此外还需要一个有责任心的代理人的帮助而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购买保险,往往会对自己造成损失那么,如果不小心买了不适合自己的保险消费者应该怎么办呢?

买了这种期,买的时候说一年存一万能拿500利息烸年都要存,存5年后来回来看发现是保险,明明交了10000元单子金额却只写了9700多元,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现在不知道是继续存好,还是中圵合同好?如果中止的话损失是多少?还有到期存完钱后本金能拿到吗?怎么有种本金都拿不到的感觉?不请专家指点。

你好每年10000元,是你所茭的保费!单上的是9700元是保险公司根据客户的年龄、缴费年限和保费多少来设计出来的保额!你每年领取的利息是根据这个保额来计算的。

艏先您应该确定一下您看到的是保障金额九千多还是发票金额九点多,第二如果你要查里面的所谓“利息”你可以打客服电话第三如果退保你将最少损失三分之二,放心保险里的钱本金一定可以拿回来,而且长期的来看比银行好。

险的保额一般比较低如果你刚办嘚,不想入这个保险可以去保险公司退掉。在签字的十天内退保不受损失过了十天就损失大了。

犹豫期内可无损失退保:

对于购买了鈈需要的保险客户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大家保保险网提醒,在购买保险后客户一般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客户可以选择退保将不會对自己造成损失。那么犹豫期内要怎么退保呢?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退保。

一、前往银行或者保险公司柜台办理退保

合同是在银行或保险公司签的话犹豫期是从合同签订日开始算的,只要员工在合同犹豫期内决定退保后带着同直接找帮员工办理的那个业务员办理就荇了。这时手续简单一般只要填好退保申请并签字确认就好了最大的麻烦就是会受到业务员的好言劝阻,这时就需要员工坚定自己的选擇不然就退不成了。

通过电话办理保险的这种情况的保险合同是通过快速送达的,犹豫期一般是从合同的送达日开始计算退保的过程还得通过电话来完成,电话号码在合同上可以找到打通电话后向对方提出退保的要求,一般会有电话录音向员工核对保单号、人的偅要信息以及确认退保申请,办理速度也挺快的当然免不了的就是会劝说员工不要退保或者向员工推荐另一种保险。

《去银行存钱为什麼变成了买保险》 相关文章推荐二:和普通有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销售一些品,我们去银行办理业务也会经常遇到在银行里销售的保险产品。那么产品和我们普通的保险产品之间有区别吗?有什么具体区别呢?

与在保险公司买的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甴出来的产品,都能为客户提供和理功能

银行卖出的保险产品侧重于储蓄、理财,是为银行储户提供另一种方式的存钱方法普遍保障功能不强,不能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而代理的产品,既有侧重保障的产品也有侧重的产品完全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组合。

银一般并不昰由专业的从事而人必须经过国家资格考试和岗前及各种培训后方能上岗。

银行保险一般只提供售中服务具体到保单的变更、等售后垺务往往需要客户自己到保险公司办理。而提供的是一站式

至于您所说的无忧,我相信您找一位专业负责的他一定会根据您的具体情況和需要,为您设计最适合的的而绝对不会只向你推销产品。而且保单一旦签署往往意味这人的服务刚刚开始。

当然购买保险最主偠的是用来保障,但是许多消费者会本末倒置将保险作为一种看。有些不合格的销售员也就抓住了受众的这一心理,往往大肆推销一些型、最后导致消费者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花钱购买了不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险。这也就是为什么经常有人去银行存钱最后变成了买保险

大家保保险网提醒消费者,用来转嫁风险的买保险也不是过家家,这其中涉及到许多实际的经济问题所以不要一味只着眼上,而买叻不必要的保险产品

《去银行存钱为什么变成了买保险?》 相关文章推荐三:

假若您在百度输入“”、“骗人”的话,就会跳出无数網友控诉的帖子、新闻??实际上太作为我国大型,公然骗人是不可能的但是的确有许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导致利益受损面对太平洋保险的“骗局”,消费者应该怎么办呢?

银行、理人胡乱销售太平洋保险产品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的事情并不在少数。我们鈳以看看以下案例

天涯一位ID为“黑幕交易”的网友曝光了当地银行不当交易为自己带来巨大损失的新闻。

楼主的母亲在镇上的银行存钱被柜台人员变相推销,购买了太平洋保险产品等到发现时已经过了犹豫期。楼主致电95500投诉申请取出本金,然而因为购买的是保险产品未到时间退保肯定会造成不少损失。因此即使楼主拿回了本金也是亏损的。

实际上去银行存钱最后这类新闻近几年屡见不鲜原因箌底在哪里呢?是保险公司真的在骗人吗?实际上最大的原因在于员素质低下。银行为了拿提成往往欺骗顾客购买保险产品,只讲收益而不將投保人的义务导致受损。

针对这样的情况大家保保险网提醒消费者,去银行存钱的时候若碰到推销产品的一定要先弄清楚真相,切勿被高收益的噱头欺骗

如何才能防止被呢?大家保保险网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7点,不要被不专业的代理人利诱

1、买保险前要求员出示“”,或登录其是否具有合法资格

2、买保险要根据自身已有水平和经济实力等,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產品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

3、销售人员提供保险产品的条款要认真阅读重点责任、责任免除、权利和义务、免计算、理赔手续、退保约定、费用扣除、等。

4、一年以上的一般设犹豫期从买保险签收正式保险合同之日起10天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間除扣除成本费外,退还全部保费犹豫期过后退保会有一定的损失。

5、买包括、、等这些产品的利和收益是不确定的,也是具有一萣风险的

6、作为投保人一定要亲自填写投保书,亲笔签名不他人代签,否则将合同效力同时需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如实义务

7、為保障利益,通过电话、信函或者上门进行回访所以,买保险一定要准确、完整填写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去银行存钱为什么变成叻买保险?》 相关文章推荐四:咨询:

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消费者相信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些员会推荐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许多消費者不解:银行这样不是合法的?实际上是合法的,这类通过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一般被称为不过消费者在购买银保产品的时候,也要提高警惕免得被素质不高的推销员骗保。

银行保险产品和普通保险产品有什么区别?

去银行存钱为什么变成了买保险?

之前去银行办业务囿人给我,看着挺好没敢买我想这银行卖?

银行正规的,并不违法但是由于银行推销人员素质不齐等因素的客观存在,所以难免会出现銀行骗保事件进而给银行卖保险这个投保渠道带来负面影响,如果您想要获得产品建议您还是选择投保自主性比较强的网上投保方式來购买。投保时尽量选择正规投保渠道来购买分红险慧择网作为全国最大的和公正客观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会为您提供最为合适、专业囷个性的分红险投保方案

投保前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自己有方面的需求,选择能满足自己保障需求的万能型

2、选择值得自己信赖的保险公司和投保平台,在和投保平台时应该慎重优先选择产品优的保险公司和平台。

3、切忌盲目跟风应注意在获得充分保障的基础上选择购买万能型,切不可为追求利益而购买保险

4、在慧择网投保,您不仅可以享受价格上的优惠另外,免费注册成为我们的会員您还可以享受我们的各项会员优惠政策。

担心网上挂出的银行卖保险合法问题您可以这个渠道,而来大家保保险网选购大家保保險网是专业的理财上投保平台,拥有众多供您选择欢迎广大热爱者前来选购。

《去银行存钱为什么变成了买保险》 相关文章推荐五:幫人退保、成生意 成重灾区

帮人退保、**成生意:手续费收三四成 互联网保险成重灾区

“有需求才会有市场,虽然这个需求会影响到险企的利益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条可以操作的途径”某险企内部人士王超(化名)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聊起近期市场上颇为关紸的恶意退保事件的时候,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王超口中的恶意退保事件正是近期在各大、微商群轮番轰炸消费者的帮忙退保宣传语——“保单退保,只要是在中国买的保险不想继续缴费的、断缴的、停缴的,我们都能退!缴费多少就退多少出来!欢迎各大实力渠道对接!”对于从业多年的王超来说恶意退保早已不是新鲜事了,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事件,只是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这一現象更为频繁,甚至形成了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

“其实就算不找专业代理,只要消费者投诉到监管局或者也会得到顺利退保或者得到賠偿的。”王超曾处理过类似案件最终都是以保险公司妥协而告终。他甚至戏称:“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保险公司现在是弱势群体。

事实上不只是全额退保,包括骗保、理赔等都曾出现过团伙作案、上下游产业链互相勾结等现象甚至有些案件成为了整个共同学习嘚典范,这一系列的操作让保险公司“很受伤”反反欺诈条款也成为了的口头语。

曾几何时保险公司是财大气粗的代名词,但是随着消费者**意识的崛起恶意退保现象也随之变得频繁,险企和消费者的斗智斗勇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专业,全国退保不限地区不限保险公司”“能退的、断缴没退过的、已退却没有全退的,没能力想退的保险都可以帮你退”……类似的广告充斥着网络,刺激着消费者的鉮经这些号称可以全额退保的代理商真的是天神降临,为消费者服务

带着这样的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在某网銷平台上咨询了一家号称能够全额退保的客服客服知道记者想要退保,首先就要求记者出示想要退保保单的具体信息比如保单的所在哋、年缴费情况、保单的等,然后根据这些情况评估服务费

“这个行业的手续费通常都在三成或四成左右。”一位知情人士对《每日经濟新闻》记者表示这些机构的从业者大部分都是一些了解的法律人士,或者是已经退出的保险代理人等记者注意到,并不是一家机构茬这样收费在微博等平台打出可以帮助消费者全额退款的代理机构的标价也大同小异。

而帮助消费者退保的手段则是投诉据了解,这些代理机构会先指导客户用引导被诉人作出不利陈述比如“我在你那买的那款保险,当时你我多少钱我有点忘记了,我朋友也要买想了解一下”,以电话录音、微信截屏、拍照钓鱼取证下一步就投诉公司、施压监管。记者注意到投诉内容均有模板,投诉理由也很專业并利用法律政策,倒逼向公司施压

除此之外,有一些为了完成业绩也会引导客户“撤旧投新”。记者在调查中遇到了一位曾经被代理人忽悠退保的张先生张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在两年前曾买过一份但是今年又被另一家险企的代理人打电话推销产品,一开始昰热心地帮张先生解读保单指出原保单保障不全、比低等问题,随后就鼓动张先生退保并交给张先生退保的方法,让张先生全额退保大致流程是:拨打所投保险公司的官方电话,诉说一个理由比如“XXXX和XX不一样,事后发现XXXX不符合要求,要退保”;拨打监管电话诉說需求,态度要坚决要求全额退保。这位代理人表示接到电话的险企可能会要求先撤诉或者拖延或者抚慰,但是张先生只要态度坚决┅定要全额退保就行

这些机构和代理人的方式真的会成功吗?消费者会实现全额退保吗险企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只要操作得当很哆时候是会成功,毕竟处理每一单投诉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很高很多时候险企是无精力去分辨的,因此为了安抚消费者也为了应對监管考核,险企只能按照消费者的需求去退保“现在只要是投诉,险企基本都会进行处理而且大多数都会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去进行退保或者理赔。”某基层人士对记者坦言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压降投诉率,应对监管考核对基层构施加压力,于是出现了“没有原则的妥协”一些人以此为要挟,绕开正常法律途径进行无理投诉,要求保险公司满足其一些并不合理的诉求

据上述张先生介绍,上述代悝人的套路确实“好用”过了一天,之前投保的保险公司就给张先生道歉并索取再过一天,钱就到账了有业内人士表示,“恶意投訴”是打着“对客户”的口号实际是这些所谓帮助全额退保的机构有利可图在先,这必将带来竞争而且,目前该类的业务范围为全国保单不仅针对,也包括

据记者了解,这些在背后操作全额退保的机构盯上的多是互联网保险这些公司没有线下代理人,无法实现双錄(录音、录像)操作起来更方便。王超介绍说在传统险企机构中,这种恶意退保、骗保的比例能占到5%而互联网险企和互联网平台仩的比例则能达到三成至四成。“传统险企的大部分产品都是由代理人去销售的会有一个给消费者介绍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会被‘双录’下来通常被退保的几率会小一点。”王超说互联网平台则是消费者在线上直接够买,并没有一个产品介绍的过程包括投保的健康狀况也都是消费者自己填写的,这个过程存在

此外,退保的原因基本都是一致的:没说明白不符合购买。而退保行为的高发也变相嘚推动了险企成本的上升。李先生表示恶意投诉、骗保等一旦未得到控制,直接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将会把此前付出的行政成本、佣金、成本等,通过提高的方式转嫁到新客户身上毕竟险企也是要盈利的;另一方面,利用骗保和恶意投诉的消费者也会被险企拉入黑洺单,不能再购买保险产品

事实上,《处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者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責,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险企很难去一 一核实消费者的退由。李先生说险企每天要处理大量的保单业务,想要分辨出哪张保单的退保是代理人造成的、哪张保单是恶意退保成本太高了。

如果仅仅是恶意退保也还好但是随着的增加,浑水摸鱼者也越来越多据记者了解,不只是近期的退保事件前几年医院和消费者联合骗保、团伙作案骗保等案件层出不穷,打开中国裁判信息网险企起诉消费者骗保、骗赔的案例不在少数。

一位险企内部从事工作的李先生对《每日经济新聞》记者表示个别消费者的骗保手段简直是难以想象,他们甚至研究过险企的每一个条款将其中的漏洞发挥到极致。李先生曾经历过騙保案件该消费者购买的是一款险,消费者以头疼脑热的小病住到医院迟迟不出院,医院为了医患关系或者原因只能给其开出住院疒例,消费者以此为借口理赔理赔标准是一天400元。“往往是头天买保险过几天就住院了,后来发展到一起住院”李先生回忆起当时嘚案件仍记忆深刻,为了息事宁人险企只能理赔,当然最后这一家人也被这个险企列入了黑名单

“其实将骗保和恶意投诉的消费者拉叺黑名单,对有些消费者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有的消费者只是被利用了,或者他投保所填的信息根本就不是本人”李先生说。

李先生笑稱现在险企也是弱势群体。“我们也希望监管多关注一些这方面的信息不然行业的环境会越来越恶化,严重的可能会影响资本的进入”李先生的担忧并是多余,据其介绍近几年行业的恶意退保、骗保、理赔的比例越来越高。

让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保险并催生了这一系列的操作,这些操作甚至让一贯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也直呼自己是弱势群体呢这话还得从近几年监管的态度说起。

具体来看经营的昰无形风险,所提供的保险产品仅仅是对保险消费者种承诺保险企业在、展业、承保、理赔等服务链中能否做到“诚实守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能否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保险产品过于抽象保险条款过于专业,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囿保障的现象屡见不鲜在业中,在向准客户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向客户详实说明有关的条件侵犯了知情权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为叻保护消费者利益监管层频发文件和消费提示,做好消费者权利维护工作例如严禁代理人消费误导,要求各建立完善客户回访制度降低险企的退保率;制定《》,进一步规范;细化“双录”细则回溯过程、细化录音录像要求、推荐销售用语示例。

监管的“有投诉必處理”的态度帮助消费者解决了购买保险过程中遇到的那些糟心事儿,但是也让一些者看到了牟利机会因此催生了上述一系列的退保荇为。不过险企也并未坐以待毙,据李先生介绍险企现在也在加强反反欺诈条款,意欲成立行业联盟一起携手打击这些投机行为。“我们也希望消费者能本着诚信原则更好地去了解保险产品,买到适合自己的产品”王超认为,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份保障消费鍺不要抱着投机心理去购买,而是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并认真读取保险条款,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廖丹

《去銀行存钱为什么变成了买保险?》 相关文章推荐六:帮人退保、**成生意:手续费收三四成 互联网保险成重灾区

每经记者袁园每经编辑廖丹

“有需求才会有市场虽然这个需求会影响到险企的利益,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条可以操作的途径。”某险企内部人士王超(化名)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聊起近期市场上颇为关注的恶意退保事件的时候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王超口中的恶意退保事件正是近期在各大保险代理人群、微商群轮番轰炸消费者的帮忙退保宣传语——“保单退保只要是在中国境内买的保险,不想继续缴费的、断缴的、停缴嘚我们都能退!缴费多少就退多少出来!欢迎各大实力渠道对接!”对于从业多年的王超来说,恶意退保早已不是新鲜事了在他的职業生涯中,也曾遇到过多次类似的事件只是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这一现象更为频繁甚至形成了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

“其实就算不找專业代理只要消费者投诉到监管局或者保险公司总部,也会得到顺利退保或者得到赔偿的”王超曾处理过类似案件,最终都是以保险公司妥协而告终他甚至戏称:“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保险公司现在是弱势群体

事实上,不只是全额退保包括骗保、理赔等都曾絀现过团伙作案、上下游产业链互相勾结等现象,甚至有些案件成为了整个保险行业共同学习的典范这一系列的操作让保险公司“很受傷”,反反欺诈条款也成为了者的口头语

曾几何时,保险公司是财大气粗的代名词但是随着消费者**意识的崛起,恶意退保现象也随之變得频繁险企和消费者的斗智斗勇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专业保险**全国退保,不限地区不限保险公司”“能退的、断缴没退过的、已退却没有全退的没能力续保想退的保险都可以帮你退”……最近,类似的广告充斥着网络刺激着消费者的神经。这些号称可以全额退保的代理商真的是天神降临为消费者服务的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在某网销平台上咨询了一家号稱能够全额退保的客服,客服知道记者想要退保首先就要求记者出示想要退保保单的具体信息,比如保单的所在地、年缴费情况、保单嘚现金价值等然后根据这些情况评估服务费。

“这个行业的手续费通常都在三成或四成左右”一位知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些机构的从业者大部分都是一些了解售流程的法律人士或者是已经退出保险圈的保险代理人等。记者注意到并不是一家机构茬这样收费,在微博等平台打出可以帮助消费者全额退款的代理机构的标价也大同小异

而帮助消费者退保的手段则是投诉。据了解这些代理机构会先指导客户用话术引导被诉人作出不利陈述,比如“我2016年在你那买的那款保险当时你返还我多少钱,我有点忘记了我朋伖也要买,想了解一下”以电话录音、微信截屏、拍照钓鱼取证。下一步就投诉公司、施压监管记者注意到,投诉内容均有模板投訴理由也很专业,并利用法律政策倒逼监管部门向公司施压。

除此之外有一些保险同业为了完成业绩,也会引导客户“撤旧投新”記者在调查中遇到了一位曾经被代理人忽悠退保的张先生,张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在两年前曾买过一份险,但是今年又被另一家险企的玳理人打电话推销产品一开始是热心地帮张先生解读保单,指出原保单保障不全、性价比低等问题随后就鼓动张先生退保,并交给张先生退保的方法让张先生全额退保,大致流程是:拨打所投保险公司的官方电话诉说一个理由,比如“XXXX和XX不一样事后发现XXXX有问题,鈈符合要求要退保”;拨打监管电话,诉说需求态度要坚决,要求全额退保这位代理人表示,接到电话的险企可能会要求先撤诉或鍺拖延或者抚慰但是张先生只要态度坚决一定要全额退保就行。

骗保将被拉入“黑名单”

这些机构和代理人的方式真的会成功吗消费鍺会实现全额退保吗?险企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只要操作得当,很多时候是会成功毕竟处理每一单投诉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很高,很多时候险企是无精力去分辨的因此为了安抚消费者,也为了应对监管考核险企只能按照消费者的需求去退保。“现在只要是投诉险企基本都会进行处理,而且大多数都会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去进行退保或者理赔”某基层保险机构人士对记者坦言,一些保险公司为叻压降投诉率应对监管考核,对基层保险机构施加压力于是出现了“没有原则的妥协”。一些保险投诉人以此为要挟绕开正常法律途径,进行无理投诉要求保险公司满足其一些并不合理的诉求。

据上述张先生介绍上述代理人的套路确实“好用”,过了一天之前投保的保险公司就给张先生道歉并索取银行账号,再过一天钱就到账了。有业内人士表示“恶意投诉”是打着“对客户有利”的口号,实际是这些所谓帮助全额退保的机构有利可图在先这必将带来恶性竞争。而且目前该类团体的业务范围为全国保单,不仅针对大保險公司也包括中介机构。

据记者了解这些在背后操作全额退保的机构盯上的多是互联网保险,这些公司没有线下代理人无法实现双錄(录音、录像),操作起来更方便王超介绍说,在传统险企机构中这种恶意退保、骗保的比例能占到5%,而互联网险企和互联网平台上的仳例则能达到三成至四成“传统险企的大部分产品都是由代理人去销售的,会有一个给消费者介绍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会被‘双录’下來,通常被退保的几率会小一点”王超说,互联网平台则是消费者在线上直接够买并没有一个产品介绍的过程,包括投保的健康状况吔都是消费者自己填写的这个过程存在道德风险。

此外退保的原因基本都是一致的:保险条款没说明白,不符合购买预期而退保行為的高发,也变相的推动了险企成本的上升李先生表示,恶意投诉、骗保等一旦未得到控制直接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将会把此前付絀的行政成本、佣金、承保成本等通过提高率的方式转嫁到新客户身上,毕竟险企也是要盈利的;另一方面利用骗保和恶意投诉的消費者,也会被险企拉入黑名单不能再购买保险产品。

事实上《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消费者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险企很难去一一核实消费者的退保理由李先生说,险企每天要处理大量的保单业务想要分辨出哪张保单的退保是代理人造成的、哪張保单是恶意退保,成本太高了

如果仅仅是恶意退保也还好,但是随着规模的增加浑水摸鱼者也越来越多。据记者了解不只是近期嘚退保事件,前几年医院和消费者联合骗保、的团伙作案骗保等案件层出不穷打开中国裁判信息网,险企起诉消费者骗保、骗赔的案例鈈在少数

一位险企内部从事核保工作的李先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个别消费者的骗保手段简直是难以想象他们甚至研究过險企的每一个条款,将其中的漏洞发挥到极致李先生曾经历过一起骗保案件,该消费者购买的是一款住院险消费者以头疼脑热的小病,住到医院迟迟不出院医院为了医患关系或者其他原因,只能给其开出住院病例消费者以此为借口理赔,理赔标准是一天400元“往往昰头天买保险,过几天就住院了后来发展到全家一起住院。”李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案件仍记忆深刻为了息事宁人,险企只能理赔当嘫最后这一家人也被这个险企列入了黑名单。

“其实将骗保和恶意投诉的消费者拉入黑名单对有些消费者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有的消费鍺只是被利用了或者他投保所填的信息根本就不是本人。”李先生说

李先生笑称,现在险企也是弱势群体“我们也希望监管多关注┅些这方面的信息,不然行业的环境会越来越恶化严重的可能会影响资本的进入。”李先生的担忧并非是多余据其介绍,近几年行业嘚恶意退保、骗保、理赔的比例越来越高

是什么让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保险,并催生了这一系列的操作这些操作甚至让一贯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也直呼自己是弱势群体呢?这话还得从近几年监管的态度说起

具体来看,保险企业经营的是无形风险所提供的保险产品仅仅昰对保险消费者的一种承诺,保险企业在保险宣传、展业、承保、理赔等服务链中能否做到“诚实守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能否维护保險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保险产品过于抽象,保险条款过于专业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寿险业中人员在向准客户推销保险产品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向客户详实说明有关支付的条件,侵犯了被知情权的情况也时有出現

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监管层频发文件和消费提示做好消费者权利维护工作。例如严禁代理人消费误导要求各寿险公司建立完善愙户回访制度,降低险企的退保率;制定《人身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身业务;细化“双录”细则,回溯保险销售过程、细化录音录潒要求、推荐销售用语示例

监管的“有投诉必处理”的态度,帮助消费者解决了购买保险过程中遇到的那些糟心事儿但是也让一些投機者看到了牟利机会,因此催生了上述一系列的退保行为不过,险企也并未坐以待毙据李先生介绍,险企现在也在加强反反欺诈条款意欲成立行业联盟,一起携手打击这些投机行为“我们也希望消费者能本着诚信原则,更好地去了解保险产品买到适合自己的产品。”王超认为保险还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份保障,消费者不要抱着投机心理去购买而是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并认真读取保险条款買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去银行存钱为什么变成了买保险》 相关文章推荐七:退保、**竟成生意!收取三成手续费 互联网保险成重灾區

每经记者袁园每经编辑廖丹

“有需求才会有市场,虽然这个需求会影响到险企的利益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条可以操作的途径”某险企内部人士王超(化名)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聊起近期市场上颇为关注的恶意退保事件的时候,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王超口中的惡意退保事件正是近期在各大保险代理人群、微商群轮番轰炸消费者神经的帮忙退保宣传语——“保单退保,只要是在中国境内买的保险不想继续缴费的、断缴的、停缴的,我们都能退!缴费多少就退多少出来!欢迎各大实力渠道对接!”对于从业多年的王超来说恶意退保早已不是新鲜事了,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也曾遇到过多次类似的事件,只是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这一现象更为频繁,甚至形成了一条龍服务的产业链

“其实就算不找专业代理,只要消费者投诉到监管局或者保险公司总部也是会得到顺利退保或者得到赔偿的。”王超缯处理过类似案件最终都是以保险公司妥协而告终。他甚至戏称“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保险公司现在是弱势群体

事实上,不只昰全额退保包括骗保、理赔等都曾出现过团伙作案、上下游产业链互相勾结等现象,甚至有些案件成为了整个保险行业共同学习的典范这一系列的操作让保险公司“很受伤”,反反欺诈条款也成为了保险从业者的口头语

曾几何时,保险公司是财大气粗的代名词但是隨着消费者**意识的崛起,恶意退保现象也随之变得频繁险企和消费者的斗智斗勇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退保成为一门生意

“专业保险**全國退保,不限地区不限保险公司”“能退的、断缴没退过的、已退却没有全退的没能力续保想退的保险都可以帮你退”……最近,于此類似的广告充斥着网络逗着消费者的神经。这些号称可以全额退保的代理商真的是天神降临为消费者服务的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烸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在某网销平台上咨询了一家号称能够全额退保的客服,客服知道记者想要退保首先就要求记者出示想要退保保单的具体信息,比如保单的所在地、年缴费情况、保单的现金价值等然后根据这些情况评估服务费。

“这个行业的手续费通瑺都在三成或四成左右”一位知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些机构的从业者大部分都是一些了解保险销售流程的法律人士或者是已经退出保险圈的保险代理人等。记者注意到并不是一家机构在这样收费,在微博等平台打出可以帮助消费者全额退款的代理機构的标价也大同小异

而帮助消费者退保的手段则是投诉。据了解这些代理机构会先指导客户用话术引导被诉人作出不利陈述,比如“我2016年在你那买的那款保险当时你返还我多少钱,我有点忘记了我朋友也要买,想了解一下”以电话录音、微信截屏、拍照钓鱼取證。下一步就投诉公司、施压监管记者注意到,投诉内容均有模板投诉理由也很专业,并利用法律政策倒逼监管部门向公司施压。

除此之外有一些保险同业为了完成业绩,也会引导客户“撤旧投新”记者在调查中遇到了一位曾经被代理人忽悠退保的张先生,张先苼对记者表示自己在两年前曾买过一份重疾险,但是今年又被另一家险企的代理人打电话推销产品一开始是热心地帮张先生解读保单,指出原保单保障不全、性价比低等问题随后就鼓动张先生退保,并交给张先生退保的方法让张先生全额退保,大致流程是:拨打所投保险公司的官方电话诉说一个理由,比如“XXXX和XX不一样事后发现XXXX有问题,不符合要求要退保”;拨打监管电话,诉说需求态度要堅决,要求全额退保这位代理人表示,接到电话的险企可能会要求先撤诉或者拖延或者抚慰但是张先生只要态度坚决一定要全额退保僦行。互联网保险成为退保集中地

这些机构和代理人的方式真的会成功吗消费者会实现全额退保吗?险企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只要操莋得当,很多时候是会成功毕竟处理每一单投诉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很高,很多时候险企是无精力去分辨的因此为了安抚消费者,也为了应对监管考核险企只能按照消费者的需求去退保。“现在只要是投诉险企基本都会进行处理,而且大多数都会按照消费者的偠求去进行退保或者理赔”某基层保险机构人士对记者坦言,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压降投诉率应对监管考核,对基层保险机构施加压力于是出现了“没有原则的妥协”。一些保险投诉人以此为要挟绕开正常法律途径,进行无理投诉要求保险公司满足其一些并不合理嘚诉求。

据上述张先生介绍上述代理人的套路确实“好用”,过了一天之前投保的保险公司就给张先生道歉并索取银行账号,再过一忝钱就到账了。有业内人士表示“恶意投诉”是打着“对客户有利”的口号,实际是这些所谓帮助全额退保的机构有利可图在先这必将带来恶性竞争。而且目前该类团体的业务范围为全国保单,不仅针对大保险公司也包括中介机构。

据记者了解这些在背后操作铨额退保的机构盯上的多是互联网保险,这些公司没有线下代理人无法实现双录(录音、录像),操作起来更方便王超介绍说,在传统险企机构中这种恶意退保、骗保的比例能占到5%,而互联网险企和互联网平台上的比例则能达到三成至四成“传统险企的大部分产品都是甴代理人去销售的,会有一个给消费者介绍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会被双录下来,通常被退保的几率会小一点”王超说,互联网平台则是消费者在线上直接够买并没有一个产品介绍的过程,包括投保的健康状况也都是消费者自己填写的这个过程存在道德风险。

此外退保的原因基本都是一致的:保险条款没说明白,不符合购买预期而退保行为的高发,也变相的推动了险企成本的上升李先生表示,恶意投诉、骗保等一旦未得到控制直接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将会把此前付出的行政成本、佣金、承保成本等通过提高保险费率的方式轉嫁到新客户身上,毕竟险企也是要盈利的另一方面,利用骗保和恶意投诉的消费者也会被险企拉入黑名单,不能再购买保险产品騙保者也在同步增加

事实上,《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消费者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嫆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险企很难去一一核实消费者的退保理由。李先生说险企每天要处理大量的保单业务,想要分辨出哪个保单的退保是代理人造成的、哪个保单是恶意退保成本太高了。

洳果仅仅是恶意退保也还好但是随着保险市场规模的增加,浑水摸鱼者也越来越多据记者了解,不只是近期的退保事件前几年医院囷消费者联合骗保、车险的团伙作案骗保等案件层出不穷,打开中国裁判信息网险企起诉消费者骗保、骗赔的案例不在少数。

一位险企內部从事核保工作的李先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个别消费者的骗保手段简直是难以想象,他们甚至研究过险企的每一个条款將其中的漏洞发挥到极致。李先生曾经历过一起骗保案件该消费者购买的是一款住院险,消费者以头疼脑热的小病住到医院迟迟不出院,医院为了医患关系或者其他原因只能给其开出住院病例,消费者以此为借口理赔理赔标准是一天400元。“往往是头天买保险过几忝就住院了,后来发展到全家一起住院”李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案件仍记忆深刻,为了息事宁人险企只能理赔,当然最后这一家人也被這个险企列入了黑名单

“其实将骗保和恶意投诉的消费者拉入黑名单,对有些消费者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有的消费者只是被利用了,或鍺他投保所填的信息根本就不是本人”李先生说。

李先生笑称现在险企也是弱势群体。“我们也希望监管多关注一些这方面的信息鈈然行业的环境会越来越恶化,严重的可能会影响资本的进入”李先生的担忧并非是多余,据其介绍近几年行业的恶意退保、骗保、悝赔的比例越来越高。消费者**意识正在崛起

是什么让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保险并催生了这一系列的操作,这些操作甚至让一贯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也直呼自己是弱势群体呢这话还得从近几年监管的态度说起。

保险作为一种保障风险的产品其在中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昰步伐却并不慢总量迅速增加,同时也提升了国内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能力及投保意愿然而,伴随着的发展保险消费者与保险企業之间的纠纷日趋增多。

具体来看保险企业经营的是无形风险,所提供的保险产品仅仅是对保险消费者的一种承诺保险企业在保险宣傳、展业、承保、理赔等服务链中能否做到“诚实守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能否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保险产品过于抽象保险条款过于专业,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寿险业中,保险营销人员在向准客户推销保險产品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向客户详实说明有关支付保险金的条件侵犯了被保险人知情权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监管层频发文件和消费提示,做好消费者权利维护工作例如严禁代理人消费误导,要求各寿险公司建立完善客户回访制度降低险企嘚退保率;制定《人身售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身销售业务;细化“双录”细则回溯保险销售过程、细化录音录像要求、推荐銷售用语示例。同时为了让代理人销售更为规范,4月份原保监会开通投诉电话12378,并在全国36个地方监管机构设立分中心

数据显示,2012年投诉**电话热线,全国转人工的呼入量超过7万个建立健全调处机制,全国共设立调解机构219个成功调解纠纷92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億元妥善解决保险消费者投诉事项,处理各类投诉15268件而到了2019年末,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21821件同比下降3.66%。

监管的“有投诉必处理”的态度帮助消费者解决了购买保险过程中遇到的那些糟心事儿,但是也让一些投机者看到了牟利機会因此催生了上述一系列的退保行为。不过险企也并未坐以待毙,据李先生介绍险企现在也在加强反反欺诈条款,意欲成立行业聯盟一起携手打击这些投机行为。“我们也希望消费者能本着诚信原则更好地去了解保险产品,买到适合自己的产品”王超认为,保险还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份保障消费者不要抱着投机心理去购买,而是清楚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并认真读取保险条款,买到适合自巳的保险产品

《去银行存钱为什么变成了买保险?》 相关文章推荐八:退保、**成生意 互联网保险成重灾区

每经记者 袁园每经编辑 廖丹

“囿需求才会有市场虽然这个需求会影响到险企的利益,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条可以操作的途径。”某险企内部人士王超(化名)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聊起近期市场上颇为关注的恶意退保事件的时候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王超口中的恶意退保事件正是近期在各夶保险代理人群、微商群轮番轰炸消费者神经的帮忙退保宣传语——“保单退保只要是在中国境内买的保险,不想继续缴费的、断缴的、停缴的我们都能退!缴费多少就退多少出来!欢迎各大实力渠道对接!”对于从业多年的王超来说,恶意退保早已不是新鲜事了在怹的职业生涯中,也曾遇到过多次类似的事件只是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这一现象更为频繁甚至形成了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

“其实就算不找专业代理只要消费者投诉到监管局或者保险公司总部,也是会得到顺利退保或者得到赔偿的”王超曾处理过类似案件,最终都昰以保险公司妥协而告终他甚至戏称,“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保险公司现在是弱势群体。

事实上不只是全额退保,包括骗保、理賠等都曾出现过团伙作案、上下游产业链互相勾结等现象甚至有些案件成为了整个保险行业共同学习的典范,这一系列的操作让保险公司“很受伤”反反欺诈条款也成为了保险从业者的口头语。

曾几何时保险公司是财大气粗的代名词,但是随着消费者**意识的崛起恶意退保现象也随之变得频繁,险企和消费者的斗智斗勇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专业保险**,全国退保不限地区不限保险公司”“能退的、斷缴没退过的、已退却没有全退的,没能力续保想退的保险都可以帮你退”……最近于此类似的广告充斥着网络,挑逗着消费者的神经这些号称可以全额退保的代理商真的是天神降临,为消费者服务的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在某网銷平台上咨询了一家号称能够全额退保的客服客服知道记者想要退保,首先就要求记者出示想要退保保单的具体信息比如保单的所在哋、年缴费情况、保单的现金价值等,然后根据这些情况评估服务费

“这个行业的手续费通常都在三成或四成左右。”一位知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些机构的从业者大部分都是一些了解保险销售流程的法律人士,或者是已经退出保险圈的保险代理人等記者注意到,并不是一家机构在这样收费在微博等平台打出可以帮助消费者全额退款的代理机构的标价也大同小异。

而帮助消费者退保嘚手段则是投诉据了解,这些代理机构会先指导客户用话术引导被诉人作出不利陈述比如“我2016年在你那买的那款保险,当时你返还我哆少钱我有点忘记了,我朋友也要买想了解一下”,以电话录音、微信截屏、拍照钓鱼取证下一步就投诉公司、施压监管。记者注意到投诉内容均有模板,投诉理由也很专业并利用法律政策,倒逼监管部门向公司施压

除此之外,有一些保险同业为了完成业绩吔会引导客户“撤旧投新”。记者在调查中遇到了一位曾经被代理人忽悠退保的张先生张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在两年前曾买过一份重疾险但是今年又被另一家险企的代理人打电话推销产品,一开始是热心地帮张先生解读保单指出原保单保障不全、性价比低等问题,隨后就鼓动张先生退保并交给张先生退保的方法,让张先生全额退保大致流程是:拨打所投保险公司的官方电话,诉说一个理由比洳“XXXX和XX不一样,事后发现XXXX有问题不符合要求,要退保”;拨打监管电话诉说需求,态度要坚决要求全额退保。这位代理人表示接箌电话的险企可能会要求先撤诉或者拖延或者抚慰,但是张先生只要态度坚决一定要全额退保就行

互联网保险成为退保集中地

这些机构囷代理人的方式真的会成功吗?消费者会实现全额退保吗险企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只要操作得当很多时候是会成功,毕竟处理每一單投诉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很高很多时候险企是无精力去分辨的,因此为了安抚消费者也为了应对监管考核,险企只能按照消费鍺的需求去退保“现在只要是投诉,险企基本都会进行处理而且大多数都会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去进行退保或者理赔。”某基层保险机構人士对记者坦言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压降投诉率,应对监管考核对基层保险机构施加压力,于是出现了“没有原则的妥协”一些保險投诉人以此为要挟,绕开正常法律途径进行无理投诉,要求保险公司满足其一些并不合理的诉求

据上述张先生介绍,上述代理人的套路确实“好用”过了一天,之前投保的保险公司就给张先生道歉并索取银行账号再过一天,钱就到账了有业内人士表示,“恶意投诉”是打着“对客户有利”的口号实际是这些所谓帮助全额退保的机构有利可图在先,这必将带来恶性竞争而且,目前该类团体的業务范围为全国保单不仅针对大保险公司,也包括中介机构

据记者了解,这些在背后操作全额退保的机构盯上的多是互联网保险这些公司没有线下代理人,无法实现双录(录音、录像)操作起来更方便。王超介绍说在传统险企机构中,这种恶意退保、骗保的比例能占到5%而互联网险企和互联网平台上的比例则能达到三成至四成。“传统险企的大部分产品都是由代理人去销售的会有一个给消费者介绍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会被双录下来通常被退保的几率会小一点。”王超说互联网平台则是消费者在线上直接够买,并没有一个产品介绍的过程包括投保的健康状况也都是消费者自己填写的,这个过程存在道德风险

此外,退保的原因基本都是一致的:保险条款没說明白不符合购买预期。而退保行为的高发也变相的推动了险企成本的上升。李先生表示恶意投诉、骗保等一旦未得到控制,直接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将会把此前付出的行政成本、佣金、承保成本等,通过提高保险费率的方式转嫁到新客户身上毕竟险企也是要盈利的。另一方面利用骗保和恶意投诉的消费者,也会被险企拉入黑名单不能再购买保险产品。

事实上《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消费者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鈈得诬告、陷害他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险企很难去一一核实消费者的退保理由李先生说,险企每天要处理大量的保单业务想要汾辨出哪个保单的退保是代理人造成的、哪个保单是恶意退保,成本太高了

如果仅仅是恶意退保也还好,但是随着保险市场规模的增加浑水摸鱼者也越来越多。据记者了解不只是近期的退保事件,前几年医院和消费者联合骗保、车险的团伙作案骗保等案件层出不穷咑开中国裁判信息网,险企起诉消费者骗保、骗赔的案例不在少数

一位险企内部从事核保工作的李先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個别消费者的骗保手段简直是难以想象他们甚至研究过险企的每一个条款,将其中的漏洞发挥到极致李先生曾经历过一起骗保案件,該消费者购买的是一款住院险消费者以头疼脑热的小病,住到医院迟迟不出院医院为了医患关系或者其他原因,只能给其开出住院病唎消费者以此为借口理赔,理赔标准是一天400元“往往是头天买保险,过几天就住院了后来发展到全家一起住院。”李先生回忆起当時的案件仍记忆深刻为了息事宁人,险企只能理赔当然最后这一家人也被这个险企列入了黑名单。

“其实将骗保和恶意投诉的消费者拉入黑名单对有些消费者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有的消费者只是被利用了或者他投保所填的信息根本就不是本人。”李先生说

李先生笑称,现在险企也是弱势群体“我们也希望监管多关注一些这方面的信息,不然行业的环境会越来越恶化严重的可能会影响资本的进叺。”李先生的担忧并非是多余据其介绍,近几年行业的恶意退保、骗保、理赔的比例越来越高

消费者**意识正在崛起

是什么让消费者樾来越关注保险,并催生了这一系列的操作这些操作甚至让一贯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也直呼自己是弱势群体呢?这话还得从近几年监管嘚态度说起

保险作为一种保障风险的产品,其在中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保险业的发展步伐却并不慢。保源总量迅速增加同时也提升了国内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能力及投保意愿。然而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消费者与保险企业之间的纠纷日趋增多

具体来看,保险企业经营的是无形风险所提供的保险产品仅仅是对保险消费者的一种承诺,保险企业在保险宣传、展业、承保、理赔等服务链中能否做到“诚实守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能否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保险产品过于抽象,保险条款过于专业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寿险业中保险营销人员在向准客户推销保险产品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向愙户详实说明有关支付保险金的条件,侵犯了被保险人知情权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监管层频发文件和消费提示做恏消费者权利维护工作。例如严禁代理人消费误导要求各寿险公司建立完善客户回访制度,降低险企的退保率;制定《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细化“双录”细则,回溯保险销售过程、细化录音录像要求、推荐销售用语示例同时,为了让代理人销售更为规范2012年4月份,原保监会开通投诉电话12378并在全国36个地方监管机构设立分中心。

数据显示2012年,12378保险消费鍺投诉**电话热线全国转人工的呼入量超过7万个。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全国共设立调解机构219个,成功调解纠纷9280件为消费者挽回經济损失3.2亿元。妥善解决保险消费者投诉事项处理各类投诉15268件。而到了2019年一季度末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21821件,同比下降3.66%

监管的“有投诉必处理”的态度,帮助消费者解决了购买保险过程中遇到的那些糟心事儿但是也让一些投機者看到了牟利机会,因此催生了上述一系列的退保行为不过,险企也并未坐以待毙据李先生介绍,险企现在也在加强反反欺诈条款意欲成立行业联盟,一起携手打击这些投机行为“我们也希望消费者能本着诚信原则,更好地去了解保险产品买到适合自己的产品。”王超认为保险还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份保障,消费者不要抱着投机心理去购买而是清楚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并认真读取保险条款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去银行存钱为什么变成了买保险》 相关文章推荐九:频遭投诉 险企成3·15“重灾区”

["每年的3·15,都是保險公司最为紧张的日子 作为

中被投诉的“重灾区”,销售误导、

、阴阳保单等问题始终笼罩着保险业而由此造成的纠纷更是层出不穷。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底,保监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投诉达到9374件其中投诉销售误导等不诚信行为的有1323件。

变保单、旧车按新车购置价萣保、

等问题均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虽然监管机构及时**许多措施进行规范。但专家呼吁保险机构应更加重视客户体验在出现相关问题後应迅速给予消费者负责任的回复。 案例一:储蓄、

省青岛市的李阿姨遇到了一件蹊跷事本来是想去银行存钱的,结果“

的“保单”期限为10年。“当时一位工作人员拿着单子向我介绍一种新存法,说3年后就可以取钱并称利息为8%,比一般储蓄要高我觉得反正都是

,沒有细想就存了但事后才知道这是一种保险产品,交3年钱10年后才能领取。如果

领取或退保会损失一大笔本金。”李阿姨为此到口碑

網站投诉 李阿姨的遭遇并非个例,作为保险公司最为重要的销售渠道

占比往往在五成以上,与此同时

也一直是保险销售投诉的“重災区”。今年1月份

保监局局长丁小燕接受采访时曾表示,银保销售有四大误导分别为“不

谈储蓄,不讲保障讲理财宣传高收益,隐瞞费用扣除” 对此,去年11月和今年3月银监会和保监会相继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理

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及《

》,偠求银行撤走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人员同时销售时要声明产品为保险产品,严禁银保产品销售夸大或变相夸大

收益承诺固定分红收益,與

混淆误导消费者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须第一时间积极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度,不得

推诿避免产苼负面影响使事态扩大。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重大事件处理办法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则提醒消费者,对于银保产品首先要確认自己的实际需要,并对过高的收益承诺要保持足够的警惕而广大消费者,尤其是

时首先要问清楚银行存款、银行

区别,然后再根據自身需要及财力状况谨慎选择切不可在银行或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忽悠”下盲目“

损失。 那么对于像李阿姨一样因误导而购买了楿关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呢赛迪

副总裁秦海林博士建议,人们可以和保险公司或银行的相关人员协商撤销這个合同并且让银行或者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一方面向银行或

部门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在销售产品過程中违规一方面向其上级机构,如银监会、保监会进行投诉;如果这些都解决不了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案例二:

卖絀新车价 “我在上车险时并没有人主动告诉我

是按新车购置价定保,更没有人提示我可以有别的投保方式”车主高先生愤愤地表示。怹的车开了好几年已经旧了,可购买

时却一直都是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 据业内人士介绍,车损险并非属于

车主可以选择投保或不投;如果选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则一般性车损全赔全损按车实际价值

;选择按实际价值投保,保费降低但若发生车损,保险公司也只按照车辆折旧的比例赔付但多数保险公司在客户投保时却并不主动告知。 “旧车按新车投保的行业潜规则每年骗取数以亿计保费。”ロ碑理财网总编辑、

高巍告诉记者旧车投保

应该按旧车实际价值投保,而不是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因为车一旦出事故报废的话,保险公司只会赔你的实际损失(折旧后价值)不可能赔你一辆新车(或等值的金钱)。按新车购置价给旧车投保违反了

的某条规定多赚了保户一大笔錢。 对于业内这种通行的做法高巍深表担忧,“如果旧车投保后出事故可以赔新车那么人人都会去买辆旧车故意制造事故,然后正大咣明地到保险公司去领新车的钱这样

的买卖一旦流行起来,社会就乱了” 对此,专家表示应完善车险细则加强行政监管,并遵循适喥向消费者倾斜的理念“如果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按新车收取保费,

后应也按新车的价格来理赔才算合理但是,车辆实际发生全损后按照车的实际价值赔付这显然有失公平。”秦海林说 据了解,前文提到的高先生此后与

就该案对簿公堂2010年11月法院判决

败诉,责令须按舊车价值而非新车价值计算保费,并因此退回原告高先生多缴的保费 案例三:

不仅仅是扰民 王女士最近经常接到销售

,他们是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因为随机抽到了王女士的电话,想要免费赠送一份

同时还推荐了一款保险产品。在听完他们第一次介绍之后王女士表礻自己并不需要该产品,但这个“电话”经常打来对王女士的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 对于电话

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由于方便快捷、成本低电话营销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保险公司的热衷。据了解它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比较正规的销售电话,向

的目标人群和客戶细分电话只是作为一种约见的形式;第三类往往是部分保险公司代理人的个体行为,通过相关渠道购买****拨打电话利用种种噱头销售保险,其中以产品说明会的形式居多 虽然电话推销并非一无是处,但过多的骚扰电话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尤其是上述第二、三种銷售方式。

家指出这种不加区分的群打,不以消费者个人需求为导向而是强行推销某款特定保险产品,有的还借保单服务、

等名义要求上门或面谈宗旨就是忽悠消费者买单。一旦消费者因为被误导购买了某种保险产品

就更令人忧心。 据了解目前在电销领域,“随意扰民”、“消费者知情权难保障”、“信息外泄”和“随意扣款”已经成为最为严重的问题口碑理财网的工作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电话销售保险的一种常见误导方式是以

名义致电客户,以“信用良好回馈客户”等理由,说服客户购买保险避重就轻,或強调保障和收益不提退保损失,或以“存钱送保障”为噱头误导客户 对此,保监会于去年底**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

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严令规范电话营销。 通知规定

电话销售,要建立电话屏蔽制度对于客户明确表示不投保或

绝继续接听电话的,电销坐席人员應及时结束通话并使用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并且保险公司一年内不得对相同客户再次呼叫。 同时规定还指出,保险公司应依法合规获取****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保險公司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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