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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属于 义务帮工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不要求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或其他好处为他人提供帮助的行为。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帮工人虽然是自愿、无偿提供帮工活动,但其目的是为了被帮工人的利益基于这个原因,如果帮工人在帮工的过程中 不小心受到了伤害 那么就需要由被帮工人来承担责任。 对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的补偿” 所以,只要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或自身受到了损害被帮工人即要承担賠偿责任。 帮工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被致伤害的,被帮工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追诉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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