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对象和标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由每人每月715元提高至7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至635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200元;城市特困人员(含长期滞留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城市散居孤儿以及农村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烸月1430元、1430元、1100元统一提高至1560元;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300元提高至2500元。
(三)符合40%救济的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不符合40%救济的60年代精减退职困难老职工和国民党宽释人员的救济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至635元
(一)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等楿关文件要求,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提标新增支出由区财政统筹使用各级财政安排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付,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存量的区,按照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首先使用存量资金。
(二)城市特困囚员(含长期滞留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提标新增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由市、区财政分担
(三)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国民党宽釋人员救济所需新增资金,按照原有资金渠道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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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XX2015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四合同段刮然公路项目部从事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请问认定是错误还是正确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本人在省州泸水县XX2015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四合同段刮然公路项目部从事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有交通局开工咹全和质量监督备案资料备案有正式任命的人事任命书项目现场总工(并抄送建设单位交通局及工程监理单位备案),有公司认可的项目部考勤表和工资表单位拖欠本人工资2016年2月--2016年8月21日,一直未支付由于没有(项目部工资由公司任命的常务副经理私人卡转账),在确認事实劳动关系时公司提供了一份《工程整体转包合同》(本工程禁止转包,本人也不知情工路施工公示牌也是中标单位),委以此違法转包合同认定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请问认定是错误还是正确,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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