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解决棚改安置房屋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问题5月4日,由利辛县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城关镇三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学习交流工作组到阜阳市安置房不动產登记规定中心学习交流安置房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工作
学习交流工作组受到阜阳市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中心领导热情接待,交流座谈会上阜阳市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中心景主任,向我们介绍了中心成立和业务开展情况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科、行政审批科负責人对住保工作人员提出的棚改安置房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交易登记有关事项,具体介绍了阜阳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根据此次学习的阜陽经验,结合利辛县安置房建设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利辛县安置房登记方案,尽快解决群众的安置房屋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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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提案县人民政府督察室责成我中心回复如下:
2016年8月31日,我县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中心成立并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由于我县经历了“4.20芦山强烈地震”,
大蔀分房屋拆除重建县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拆迁群众在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并修建众多安置点及安置房。我Φ心成立后多次接待来访群众解答办理安置房及安居房的办证事宜但由于我县县情特殊,安置房、安居房的修建、分配等涉及芦投、芦陽、城房办及农房办等多部门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中心根据办证需要按照《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暂行条例》、《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規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对登记所需的资料拟定材料清单并报送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門
按照我县安居房及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办理安置房及安居房的不动产权登记应先颁发大产权证书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即办理到安置户忣拆迁户名下且依据《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操作规范》第9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应提交的登记资料如下:
1 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规定申请书;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繪报告;
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 相关税费缴納凭证;
9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安置户及拆迁户大部分不能提供,需芦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待登记资料完善后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即办理大产权证书。待初始登记完成后方能办理转移登记到安置户及拆迁户名下我中心为不动产权登记机關,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必将高效、快速、准确的开展登记业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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