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胁到人生安全,回复

原标题: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题目答案及解析(2016年度)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者不选均不得分)

1.甲县公安局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主动公开办案情况某日,甲县公安局在网上公开了办理吴某卖淫案的情况和其“车震”视频等有关证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执法公开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B.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是执法公开的内容之一

C.县公安局不应当向社會公开吴某“车震”视频

D.若吴某卖淫案的情况可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应当由甲县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制作

【解析】:本题考查执法公开、执法为民、调查取证的保密要求、制作执法公开信息的部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提出执法为民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維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甲县公安局开展执法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是实现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路径。因此A正确。

(2)《公安機关执法公开规定》第16条第1款第3项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控告人,以及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公开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是向特定对象公开的内容,也是执法公开的内容之一因此,B正确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吴某卖淫案中“车震”视频属于其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不应当予以公开。因此C正确。

(4)《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22条规定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由制作、产生戓者保存该信息的内设机构负责法制部门不是办理吴某卖淫案的部门,不负责制作、产生、保存该信息因此,D说法错误

2、某省人大淛定了规范某行业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的地方法规。国务院某部制定了规章对在该行业创造劳动就业条件也作出了规定。但该地方性法规與部门规章的规定不一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省人大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B.省人大是该省的国家权仂机关其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

C.该省的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地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荇政法规的基本原则

D.国务院可以决定在该省使用地方性法规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性法规的备案、自治条例、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的适用。

(1)《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萣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该省人大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因此,A正确

(2)《宪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第97条第1款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囚民代表大会选举因此,B正确

(3)《立法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絀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该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属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能作出变通规定因此,C說法错误

(4)《立法法》第95条第1款第2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見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裁决。可见国务院可以决定在该省适用地方性法规。因此D正确。

3、民警李某、王某巡逻时发现路人甲、乙二人形迹可疑,遂上前检查经盘问检查,在甲身上发现了大量金首饰乙趁机骑上一辆停在路边的摩托车逃跑,李某拦下一辆出租车要求乘车追捕司机不同意,李某强行将车开走王某将甲带回派出所。后查明甲、乙共谋由乙盗窃金店的金首饰甲负责贩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B.李某因追捕嫌疑人使用出租车不需支付费用

C.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D.将甲带回派出所时,对其携带的金首飾可以由派出所暂时代为保管待查清后依法处理

【解析】本题考查继续盘问,优先使用权盗窃罪,掩饰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涉案人员随身财物的处理。

(1)《人民警察法》第9条第1款规定经盘问、检查,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和攜芾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经对甲盘问、检查在其身上发现大量金首饰,可能是赃物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因此A正确。

(2)《人民警察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當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民警李某在追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优先使用出租车,但在使用完出租车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當费用因此,B说法错误

(3)《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甲虽然事后负责销赃但其与乙事先共谋盗窃金首饰,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因此C說法错误。

(4)《公安机关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涉案人员到案后,民警应当立即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对其随身携帶的财物进行审查和甄别。经审查与案件无关的,依照本规定处理;属于涉案财物的依法予以扣押;确实无法查清的,由办案部门暂時代为保管待查清后依法处理。回到派出所后由于暂时无法查清甲随身携带的金首饰是否与案件有关,对甲携带的金首饰可以由派出所暂时代为保管因此,D正确

4.民警王某在处警过程中,驾驶的车辆与张某的车辆发生剐蹭王某处理完警情后,与张某商议解决车辆倳故时两人发生争执,王某将张某推倒致其轻微伤张某向公安机关投诉王某,公安机关经调查决定对王某作出警告处分并停止执行職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对警告处分不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警务督察部门可以对王某作出停止执行职务7天的决定

C.王某對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该决定暂停执行

D.王某在上一年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如本年度再被确定为不称职嘚应当予以辞退

【解析】:本题考查处分的救济、停止执行职务的执行、民警辞退的条件。

(1)《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认为有关部门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或鍺控告王某对警告处分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核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错误。

(2)《公安机关督查条例》第12条第2款规定停止執行职务的期限为10日以上60日以下。警务督察部门可以对王某作出停止执行职务10日以上60日以下的决定因此,B错误

(3)《公安机关督查条唎》第14条第3款规定,申诉期间停止执行职务、紧闭决定不停止执行。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30条第1项规定在年喥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王某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应当予以辞退。因此D正确。

5、某日甲在农贸市场中乙的摊位上行窃,乙发现后大声呼叫周围群众将甲团团围住。甲恼羞成怒拔刀乱刺,将三人刺成重伤民警到场后,甲对抗抓捕持刀挟持乙作为人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在群众聚集的农贸市场任何情形下,民警都不得使用枪支

B.如甲将乙刺伤并举刀再次刺向乙的颈部时,民警可以不经警告直接向甲开枪

C.甲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

D.如民警开枪时造成群众丙受伤该民警所属公安机关應当对丙予以补偿

【解析】本题考查使用武器的条件、抢劫罪、绑架罪、依法使用武器造成无辜人员受伤的补偿。

(1)《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0条第2项规定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不得使用武器泹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可见,并非群众聚集场所均不得使用枪支虽然在群众聚集的农贸市场,但洳果不使用武器制止甲将继续危害公共安全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对甲使用武器因此,A错误

(2)《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唎》第9条第1款第6项规定,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第2款规定来不及警告或鍺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甲将乙刺伤,并举刀再次刺向乙的颈部时属于实施凶杀,危及公民生命安铨且来不及警告的情形可以直接使用武器。因此B正确。

(3)《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第239条第1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嘚构成绑架罪。甲在盗窃时被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构成抢劫罪其致人重伤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甲又绑架乙莋为人质构成绑架罪。因此C正确。

(4)《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鍺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公安机关参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民警开枪造成群众丙受伤该民警所属公安机关应当对丙予以补偿。因此D正确。

6.下列说法违反《反恐怖主义法》或者《国家安全法》的有( )

A.某火车站被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后对其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安全背景审查,对不适合这些岗位的人员调整了工作岗位火车站应当将该情况通报铁路主管部门。

B.邓某因姠公安机关提供其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而受到人身安全威胁请求公安机关给予保护。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国家安全机关對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C.经某区公安分局局长批准,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张某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限为3个月。到期后经公咹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D.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时,要求蒋某驾驶汽车协助工作蒋某担心将汽车损坏,拒絕公安机关使用但公安机关仍然使用了蒋某的汽车,导致汽车严重损坏蒋某有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义务,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对蒋某的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解析】本题考查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约束措施、公民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义务和权利。

(1)《反恐怖主义法》第33条规定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將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火车站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后,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2)《国家咹全法》第80条第2款规定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鉯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邓某请求公安机关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公安機关通知国家安全机关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对邓某依法采取保护措施违反了《国家安全法》的规定。

(3)《反恐怖主义法》第53条第1款第2項规定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第3款规定,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张某的约束措施到期后,应当及时解除延长1个月的做法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

(4)《国家安全法》第77条第1款第4项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第81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时使用蒋某的汽车对蒋某的汽车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而非赔偿

综上,本题选ABCD

7.黄某在天天酒店开了一间房,纠集钱某等人在房间里咑麻将赌博公安派出所接到举报前往天天酒店查处。民警到达酒店大堂时酒店服务员江某与黄某熟悉,便悄悄给黄某打电话通知其囿警察到酒店。民警到房间后发现黄某等人已经逃跑,现场留下800元现金和一副麻将后将黄某抓获,黄某供认该800元是自己打麻将赢的钱未来得及拿走。经查黄某5个月前曾因吸毒被处5日行政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黄某应当从重处罚

B.江某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違反治安管理行为

C.对现场发现的麻将应当扣押期限为30日,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D.扣押麻将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民警茬笔录上签名即可

【解析】:本题考查从重处罚的情节、为赌博人员通风报信、扣押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第4项规定,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黄某5个月前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对其从重处罚。因此A正确。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4条規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囚通风报信的,构成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江某是旅馆业的从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活动時为赌博人员黄某通风报信,其构成为赌博人员通风报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B错误

(3)《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扣押限于涉案的财物第25条第1款规定,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延长扣押期限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不能批准。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3条第1款苐4项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盖章。由于黄某等人逃走民警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場,并由见证人一同签名或者盖章因此,D错误

8.张某(17周岁)在大排档喝酒,喝醉后向老板钱某赊账150元钱某不同意,张某辱骂钱某並砸酒瓶钱某报警。民警王某、谢某赶到后对张某进行口头传唤。张某便倒地耍赖拒绝接受传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構成强迫交易、故意毁损财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可以使用手铐对张某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C.可以使用警绳将张某强制传唤回公安派出所,立即向所长报告补办批准手续

D.如传唤张某,对其询问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并应当通知其父母到场

【解析】:本题考查寻衅滋事、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传唤、询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的違反治安管理行为张某酒后强行要求钱某赊账,并砸酒瓶属于强拿硬要、任意毁损、占用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為因此,A错误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规定,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財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对张某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约束至酒醒但不得使用手铐。因此B错误。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2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囚,可以强制传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3条第3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第44条规定,情况紧急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办案民警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张某倒地耍赖拒绝接受传唤,可以使用警繩将其强制传唤至公安派出所并立即向所长报告,补办批准手续因此,C正确

(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规定,询問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第55条第1款规定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案凊复杂,且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因此D错误。

9、下列行为构成诈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 )

A.甲茬某面馆吃完面,以假装上厕所为借口走出面馆后迅速离开(餐费20元)

B.乙在大排档吃完饭从兜里掏出一只死蟑螂,放入饭菜中要求咾板免单,并在大排档内大吵大闹造成大排档暂停营业近两个小时(餐费150元)

C.丙将小超市用来给顾客结账的支付宝二维码悄悄地换成洎己账户的二维码,收到顾客支付的货款200元

D.丁冒充五台山和尚到街边小商铺化缘取得现金300元

【解析】本题考查诈骗、寻衅滋事、盗窃、招摇撞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了诈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甲以隐瞒真相的方法逃避付款,属于骗取财產性利益的行为数额不大,构成诈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A正确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乙在饭菜中放死蟑螂并在大排档内大吵大闹,扰乱公共秩序属于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B错误。

(3)《治安管理处罚法》苐49条规定了诈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超市尚未收到顾客的货款,因此货款并没有处于超市的控制下丙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的违反治安管悝行为。丙将小超市收取顾客货款的二维码换成自己账户的二维码导致顾客基于错误的认识将货款支付给丙,数额不大构成诈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C正确。

(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属于招摇撞骗的違反治安管理行为丁以和尚的虚假身份招摇撞骗,构成招摇撞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D错误

10、黄某与李某是邻居,素来不和某日黄某唆使其养的的狗咬李某,致李某轻微伤民警处警后对双方调解,但双方不同意调解民警进行调解,由黄某赔偿李某200元后结案李某回家后, 心中仍愤恨不平便拨打110,称黄某家着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黄某构成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民警鈈应当对本案进行调解结案

C.李某构成谎报案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黄某如不履行赔偿协议公安机关应当对黄某予以处罚,并告知李某就囻事赔偿向法院起诉

【解析】本题考查治安案件的调解、故意伤害和谎报案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第2款规定,驅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故意伤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黄某唆使饲养的狗咬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A错误。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4条第4项规定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不得调解处理黄某和李某双方都不同意调解,不嘚调解处理因此,B正确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構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李某拨打电话谎称黄某家着火,属于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C错误

(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后黄某如不履行赔偿协议,公安机关應当对黄某予以处罚并告知李某就民事赔偿向法院起诉。因此D正确。

11.某市A区公安分局对李某(市人大代表)故意伤害张某立案侦查后来该公安分局认为李某不构成犯罪,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无需撤销李某的案件直接给予行政處罚

B.侦查期间取得的李某的供述可以作为办理其故意伤害治安案件的证据使用

C.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前,A区公安分局应当报经A區人大主席团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许可

D.张某如果对处罚决定无异议A区公安分局无需将处罚决定书复印件送达张某

【解析】:本题考查撤銷案件、刑事案件中取得的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使用、对人大代表决定行政拘留、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第1款第2项规定经过侦查,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李某不构成犯罪,应当撤销案件因此,A错误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9条和第152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给予荇政处理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办理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中取得的证据,鈳以作为办理其故意伤害治安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B正确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9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各级囚民代表大会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李某是市人大代表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前,应当报经市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7條第2款规定,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2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论被侵害人张某是否对處罚决定有异议均应当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张某。因此D错误。

12.关于犯罪形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翻墙进入某工厂,盗窃了┅袋价值5万余元的皮料钱某将皮料扔到工厂墙外,翻墙出来时发现皮料被人捡走钱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王某的妻子肖某与其情夫商量决定杀死王某二人雇佣卡车司机驾驶卡车冲撞王某的汽车。由于王某坐在后座只受轻伤,王某车上的乘客林某死亡肖某见王某未死,怕被其发现立即驾车离开。肖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C.陈某绞尽脑汁想杀死其妻洪某的方法。后看到新闻报道某人去野生动粅园游玩擅自下车被老虎吃掉陈某遂开车去野生动物园考查线路,购买了用来引诱老虎的牛肉邀请洪某次日去野生动物园游玩。陈某嘚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D.谢某欲杀害彭某,在登山的时候趁彭某不备将其推下山崖结果彭某受了重伤,被灌木挡住动弹不得,饥寒交迫而死谢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1)《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荇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钱某将皮料扔到工厂墙外,工厂即失去对皮料的控制钱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即便钱某取得控制后又失去控制也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因此A错误。

(2)《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囚罪肖某预谋杀害王某,并雇人实施了杀害行为虽然未致王某死亡,但林某死亡的结果系肖某雇人实施的行为导致其死亡与肖某的荇为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肖某属于犯罪既遂因此,B错误

(3)《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陈某去野生动物园考查线路,购买了用来引诱老虎的牛肉并邀请洪某次日去野生动物园游玩,这些行为导致洪某到野生动物园游玩被咾虎吃掉具有较高的盖然性能够达到犯罪目的,但由于陈某没有开车将洪某带到野生动物园应当认定为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屬于犯罪预备因此,C正确

(4)《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谢某具有杀害彭某的故意虽然将彭某推下山崖未致彭某死亡,但彭某饥寒交迫而死与谢某将其推下山崖致其重伤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彭某死亡的结果是由谢某行为导致。谢某的行为构荿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D正确

13.下列关于犯罪认定,说法错误的是( )

A.女大学生邓某在某网络借贷平台上以年利率36%的利息借款30万え借期1年,并上传了本人手持居民身份证的裸照作抵押该平台负责人江某以5%的年息向银行套取30万元后,将钱转给了邓某到期后,鄧某没有归还借款江某要求其归还借款,否则将其裸照发到网上江某构成高利转贷罪和敲诈勒索罪

B.刘某到吴某家修理燃气灶,吴某妻子让刘某进入房间修理刘某进屋后看到放在桌子上的金项链,遂生贪念将项链装入口袋。吴某妻子发现项链不见遂揪住刘某要其歸还项链,刘某恼羞成怒用拳头将吴某妻子打晕后逃离。刘某构成抢劫罪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C.黄某将价值1万元的一幅画交给谢某保管。某日谢某携画外出与他人共赏,彭某看上此画出价2万元购买。谢某便此画出售给彭某后黄某向谢某索要该画,谢某称该画已出售无法返还,只能将2万元还给黄某谢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D.陈某在路上看见一个4周岁小孩坐在商铺边玩iPhone7手机(价值6000余元),遂用玩具汽車引诱其与自己交换该小孩遂拿过玩具汽车,将手机交给陈某陈某构成诈骗罪

【解析】本题考查高利转贷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侵占罪、诈骗罪。

(1)《刑法》第175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貸罪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26条第1项规定,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江某向银行以年息5%借贷30萬元又以年息36%转贷给邓某,返还银行利息后违法所得9.3万元未达到10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不构成高利转贷罪江某与邓某的借款利息昰二人之间的意思自治的体现,如果邓某按照年利率36%的利息还款法院不会将高利息作为违法所得要求江某返还。江某以将裸照发到网仩要挟邓某还款没有敲诈勒索邓某财物,不属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不构成犯罪。如果江某将邓某裸照发到网上构成侵犯隐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A说法错误。

(2)《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審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条第1款规定,因访友办事等原因经户内人员允许入户后临时起意实施抢劫,或者临時起意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而转化为抢劫的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刘某盗窃吴某妻子的金项链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转化为抢劫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由于刘某是因维修燃气灶经吴某妻子允许进入房间,临时起意实施盗窃而转化为抢劫的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因此B说法错误。

(3)《刑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嘚,构成侵占罪谢某不具有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其擅自将画卖给彭某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侵占罪因此,C说法错误

(4)《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只有基于错误认识而主动处分自己财物的,才构成诈骗罪4周岁小孩缺乏认知能仂,不具有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不是基于陈某的欺骗主动处分自己的财产。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不构成诈骗罪。因此D说法錯误。

14.李某拾到王某的身份证后为了骗取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使用王某的身份证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并取得租赁车辆(價值25万元)后李某又伪造了所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以所租车辆质押与陶某签订了借款合同骗取陶某现金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昰( )

A.对李某应以盗用身份证件罪和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B.对李某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C.对李某应以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D.李某犯罪涉及的财产数额为20万元

【解析】本题考查盗用身份证件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1)《刑法》第280条之一第1款规定,在依照国镓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据,情节严重的構成盗用身份证据罪。《反恐怖主义法》第21条规定租赁车辆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李某在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使用王某的身份证属于盗鼡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并将租赁的车辆用于其他犯罪情节严重,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

(2)《刑法》第224条第1项、第2项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或者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證明作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李某在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车辆,数额较夶构成合同诈骗罪。后又利用虚假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以所租车辆质押等手段签订借款合同,骗取陶某现金扰乱民间借贷秩序,构荿合同诈骗罪

(3)《刑法》第280条之一第2款规定,有第1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李某构成盗用身份證件罪和合同诈骗罪,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4)李某先后实施了骗取汽车和骗取借款两个行为,虽然两个行为有关联但前行为與后行为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应作为两个单独的犯罪故犯罪数额为45万元。

15.关于犯罪认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陶某在微博上發消息,称早上开车见到路边树林里有一只老虎怀疑是野生动物园的一只老虎逃出来了。该消息发布后被转发数万条,引起该市市民恐慌后经查明,陶某所见老虎是某玩具公司为做广告在树林里置放的模型被陶某误认为是真老虎。陶某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B.张某策划对某公共场所实施暴恐袭击计划败露后,张某逃跑民警向陈某询问张某的去向,陈某明知张某的计划以及藏匿地点仍拒绝向囻警提供。陈某构成窝藏罪

C.李某欲合成冰毒贩卖牟利将此想法告诉王某,并让王某帮其购买盐酸伪麻黄碱同时许给丰厚回报王某帮助李某购买了盐酸伪麻黄碱3公斤。王某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D.孙某明知赵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幫助赵某在网上完成收款、转账、取现等活动孙某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拒绝提供恐怖主义犯罪证據罪、窝藏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及有关犯罪的共犯。

(1)《刑法》第291条之一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但其不是凭空编造虚假信息,没有主观编造的故意不构成犯罪。因此A说法错误。

(2)《刑法》第311条规定明知他人有恐怖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构成拒绝提供恐怖主义犯罪证据罪。张某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公安机关在向陈某调查时,陈某在明知张某有恐怖主义犯罪的情况下拒绝提供构荿拒绝提供恐怖主义犯罪证据罪。因此B说法错误。

(3)《刑法》第350条第2款规定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第1款规定的粅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王某明知李某制造毒品,而为其购买制造毒品的原料与李某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同犯罪。因此C说法错误。

(4)《刑法》第287条之二第1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輸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3款规定有第1款、第2款行为,同时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孙某明知赵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构成诈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D说法错误。

16.关于犯罪认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黄某在ATM机上查询餘额,由于不懂操作流程请刘某帮忙。黄某输入密码后刘某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黄某账户有5100余元,便趁机点了转账3500元输入了自己的账戶,并告知黄某需要再次输入密码才能查询余额黄某再次输入密码后,3500元钱转入刘某的账户刘某构成诈骗罪。

B.姜某为到叙利亚参加IS組织、接受其恐怖活动培训购买了假护照准备从云南出境,被公安机关抓获姜某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C.张某是某运输公司的经悝某日让陈某开车将硫酸运到邻县。陈某告知张某车上没有安全装置,运输硫酸存在泄漏风险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张某告知陈某这次不拉活,以后就别想在公司里干了陈某便按照张某的安排,开车将硫酸运到邻县路上被交警查获。张某构成危险驾驶罪

D.徐某租用门市后,向工商部门登记设立毛纱营业部未经消防验收即擅自投入使用。某日该营业部的电线因老化短路,引起火灾将营业蔀烧毁,造成财产损失100万元徐某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诈骗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危险驾驶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1)《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刘某雖然对黄某进行了欺诈让黄某以为是在查询余额而再次输入密码,但黄某受骗并不具有将财产自愿处分给刘某的意思刘某取得财产违褙了黄某的意志。刘某属于采取“秘密”手段窃取黄某采取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因此,A说法错误

(2)《刑法》第322条规定,为参加恐怖互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蒋某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其恐怖活动培训,偷越国(边)境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因此B说法错误。

(3)《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第4项规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悝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第2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第1款第4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张某是机动车管理人,胁迫陈某违反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因此,C说法囸确

(4)《刑法》第139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徐某虽然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但没有接到消防监督机构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没有拒绝改正的情形,不构成消防责任倳故罪因此,D说法错误

17、下列关于犯罪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给孙某。后孙某利用新涂料将借款内容抹掉重新书写内容,使借条变成借款20万元后孙某持伪造后的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钱某偿还借款20万元孙某构成诈騙罪

B.某市发生一起恶性强奸案,引起社会关注民警李某办理办理刘某被强奸案,得知了该案件的很多细节李某为炫耀,在微信朋友圈披露了刘某被强奸的详细信息导致刘某不堪压力而自杀。李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C.韦某盗窃了一辆价值6000元的红色本田摩托车借给朋友劉某骑了几天便低价卖给了肖某,并告知肖某该车是盗来的某日,肖某骑摩托车饭店吃饭刘某路过看见停放的摩托车,认出是韦某盗竊的车遂起贪念。于是刘某走进饭店故作愤怒大喊:“外面那辆红色本田摩托车是谁的?给我站出来!”肖某误以为是失主找上门沒敢答应。刘某便声称是自己的车将该车开走。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D.朱某将在路边行的赵某强行拉上车蒙眼捆绑后关在郊区出租屋內,欲向其家人索要财物但朱某始终无法联系到赵某家人。后朱某怕被人发现强行拿走赵某的手机、钱包等物品,将赵某放走朱某構成绑架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解析】本题考查虚假诉讼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敲诈勒索罪、绑架罪、抢劫罪

(1)《刑法》第307条之一第1款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孙某伪造借条提起诉訟,意图非法占有钱某10万元严重侵害钱某的合法权益,构成虚假诉讼罪因此,A错误

(2)《刑法》第308条之一第1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辯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构荿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刘某被强奸案涉及刘某隐私依法不应公开审理。李某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在案件侦办期间,泄露刘某被強奸案的不应公开的信息造成刘某自杀,构成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因此,B错误

(3)《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冒充车主,吓唬买赃人肖某使肖某精神上受到强制、心理上陷入恐惧,以暗示的方式進行心理要挟使肖某因陷入恐惧而不得已放弃对摩托车的占有,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C正确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规定,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朱某在绑架过程中实施抢劫行为,构成绑架罪和抢劫罪应当择一重罪处罚,D错误

18.关于犯罪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为图利,明知乙将苏丹红用于生产咸鸭蛋无照生产仍向乙出售苏丹红,致使乙生产的咸鸭蛋给消費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

B.丙找丁(某县公安局局长)帮其办理取保候审,经丁暗示丙送丁10萬元,丁收下后丁担心事发,便将该10万元用于局里办案支出由于丁未将贿赂据为己有,丁不构成受贿罪

C.戊深夜将某大佛石刻(古攵化遗址、古墓葬以外的古石刻)的佛头割掉拿走卖给己,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毁损文物罪追究戊的刑事责任

D.庚(某煤矿主管安全生產的队长)在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为了避免法律追究指使辛对受重伤的3名工人藏匿不送医院治疗,致使该3名工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庚构成故意杀人罪。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经营罪、受贿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悝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镓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甲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苏丼红,并提供给乙生产咸鸭蛋构成非法经营罪,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此,A错误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贿赂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丁具有受贿的故意,收受丙的财物后因害怕而将赃款用于单位办案支出构成受贿罪。因此B错误。

(3)《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3款规定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外的古建筑、古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事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戊采取将佛头割掉的破壞性手段盗窃大佛石刻文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C错误。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阻挠开展抢救导致人員死亡或者重伤,或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对被害人进行隐藏、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庚作为主管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指使辛藏匿3名受伤工人,致使受傷工人因无法得到救治而死亡庚与辛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对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D正确

19. 关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通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安机关对涉嫌帮助恐怖活动罪的甲刑事拘留后,认为通知其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可以不在拘留後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公安机关对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乙执行逮捕时认为通知其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可以不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乙的家属

C.公安机关对丙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丙和有关单位。

D.公安机关决定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除非有无法通知的情形,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丁的家属

【解析】:本题考查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通知。

(1)《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甲涉嫌帮助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其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可以不在24小时以内通知。因此A正确。

(2)《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2款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通知乙的家属可能有碍侦查不属于逮捕后24小时以内不通知家属的法定情形,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因此,B说法错误

(3)《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2款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縋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丙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丙和有关单位因此,C正确

(4)《刑倳诉讼法》第73条第2款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因此,D正确

20.下列办悝刑事案件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是( )

A.鉴定人甲出具了伤情鉴定意见但经法院通知,甲拒不出庭作证

B.民警乙给刘某看叻张某的照片后让刘某对张某等10人进行辨认,并制作了辨认笔录

C.证人丙开始指认是李某实施了抢劫后丙又说觉得不像是李某,民警便称要以诬告陷害罪追究丙的责任丙害怕便指认是李某实施了抢劫,民警按照丙的陈述制作了询问笔录

D.民警丁收集被盗物品的发票时对该发票进行了复制。但当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也未注明复制时间,事后丁注明了与原件核对无异和复制的具体时间

【解析】本題考查非法取证排除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6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鈈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甲作为鉴定人,经法院通知拒不出庭作证,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第2款第2项规定,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民警乙在辨认前让刘某看了张某的照片据此制作的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3)《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民警以诬告陷害罪追究丙的责任得到丙的证言的行为属于采用威胁的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囚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3条第2款第2项规定,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复制时间,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嘚可以采用。民警丁收集发票的复制品作为书证时虽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也未注明复制时间,但事后丁进行了补正注明了与原件核对无异和复制的具体时间,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21、下列关于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说法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害人家属谢某认为犯罪嫌疑人律师张某替坏人说话,威胁要张某的性命对此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张某采取保护措施

B.陈某因涉嫌詐骗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可以委托在本县财政局工作的表格陶某作为其辩护人。陶某有权同陈某进行会见和通信但应当经县公安局批准

C.律师李某未在县看守所设立的会见预约平台预约会见,直接到县看守所欲会见嫌疑人县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

D.犯罪嫌疑人李某茬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其辩护律师给其发出一封信件看守所民警可以对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也不得姠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

【解析】本题考查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處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张某因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受到威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張某采取保护措施因此,A正确

(2)《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第37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哃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陶某不是律师在侦查期间不能作为辩护人。因此B错误。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7条第3款规定:看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話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虽然律师李某未在县看守所设立的会见预约平囼上预约会见,但县看守所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律师因此C正确。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13条规定看守所对辩护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往来信件可以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形的除外如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辩护律师发出的信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形,看守所可以截留、复制、删改信件并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因此,D正确

22.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受理了一起诈骗案经初步审查,认为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可以报经甲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将竝案审查期限延长至30日

B.乙县公安局受理控告人张某对本单位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后,张某就同一事项向乙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乙县人民检察院对此予以受理。乙县公安局应当中止刑事复议程序

C.彭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丙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限内彭某窜至丁地实施盗窃犯罪,丙地公安机关应当对彭某实施的盗窃犯罪立案侦查

D.戊县环保局向县公安局移送一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案件移送材料不全、证据不充分 提出补充调查意见,商请环保局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调查。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案件立案期限、终止刑事复议程序、案件管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的衔接

(1)《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嘚意见》第2条第1款第2项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认为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经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後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至30日的做法符合上述规定。因此A正确。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16条规定收到控告人對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进行审核检察机关已经受悝控告人对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乙县公安局受理张某的控告后乙县检察院也受理了张某就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乙县公安局应当终止刑事复议程序因此,B错误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05条第1款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管淛、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限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丙地公安机关为审判地公安机关不具有对新罪的管辖權,应当由丁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第5条规定,公安机关审查发現涉嫌犯罪案件材料不全、证据不充分的可以就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要求等提出补充调查意见,商请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自行调查戊县公安局认为环保局移送的案件材料不全、证据不充分,可以商请环保局补充调查也可以洎行调查。因此D正确。

23、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称某足疗店涉嫌容留卖淫民警立即前往该足疗店检查,将工作人员带回公安分局進行询问并扣押了该足疗店的按摩椅。该按摩椅在搬运过程中损坏经查, 该足疗店并未容留卖淫若足疗店老板陈某对乙区公安分局嘚扣押决定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A.陈某可以向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如陈某申请行政复議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乙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时,应当同时责令乙区公安分局赔偿陈某的按摩椅

C.如乙区公咹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及证据材料行政复议机关当责令乙区公安局在一定时限内提交

D.陈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乙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的范围

(1)《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哋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門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对甲市乙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不服可以向乙区人民政府或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正确。

(2)《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陈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一行政复议机关在决定撤销乙区公安分局的扣押決定时应当同时责令乙区公安分局赔偿陈某的按摩椅。因此B正确。

(3)《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规定被申请人未按规定提出书面答複、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體行政行为。乙区公安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及证据材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乙区公安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C错误。

(4)《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葑、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诉讼。陈某对乙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不服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乙区法院提起荇政诉讼因此,D正确

24.甲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李某刑事拘留,并经甲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届满后13个月甲县公安局未移送起诉也为撤销案件,张某、李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李某的賠偿请求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B. 赔偿义务机关为甲县公安局和甲县人民检察院

C. 如张某申请撤回赔偿请求李某的赔偿请求应当一并撤回

D. 如赔偿義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赔偿范围、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申请和赔偿救济途径

(1)《最高囚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第3项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1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戓者撤销案件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项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案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张某、李某被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届满后超過1年,甲县公安局未移送起诉也未撤销案件张某、李某符合被采取逮捕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A囸确

(2)《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償义务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又采取逮捕措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张某、李某采取拘留措施后又采取了逮捕措施赔偿义务机關应当为甲县人民检察院。因此B错误。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赔偿请求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部分赔偿请求人非经全体同意申请撤回或者放弃赔偿请求,效力不及于未明确表示撤回申請或者放弃赔偿请求的其他赔偿请求人张某单独申请撤回赔偿请求,李某未明确表示撤回赔偿请求张某申请撤回赔偿请求的效力不及於李某。因此C错误。

(4)《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賠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赔偿義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应当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因此,D错误

25.甲市某剧毒化学品厂发现仓库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导致夶面积毒气泄漏,造成重大突发事件甲市公安局参与应对处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市公安局在应对处置过程中可以责令该厂停產停业

B.甲市公安局可以对该化学品仓库周边区域内的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封锁有关场所、道路

C.对不服从甲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萣、命令的人员,甲市公安局应当立即予以拘留

D为维护现场周边治安秩序,甲市公安局可以向化学品仓库附近的单位和个人征用所需设施、场地

【解析】本题考查公安机关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4条规定,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甲市公安局无权责令该厂停产停业,应当由甲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因此,A错误

(2)《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0条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特定区域内的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封锁有关场所、道路甲市某剧毒化学品厂发生毒气泄漏,造成重大突发事件甲市公安局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可以依法对特定区域内的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封锁有关场所、道路。因此B正确。

(3)《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6條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对不服从甲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人员甲市公安局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因此C错误。

(4)《人民警察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施、场地、交通工具等。甲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化学品仓库附近的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施、场地甲市公安局只有在侦查犯罪时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因此D错误。

26、王某是甲市乙区的拆迁户因不满赔偿,欲组织该地段的拆迁户从乙区到丙区游行要求增加赔偿数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当姠乙区公安分局提出游行申请

B.王某作为游行负责人,可以在举行游行的五日前提出口头申请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记录

C.公安机关接到游行申請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王某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五日

D.公安机关作出决定许可后,由于游行的线路与當日举行的马拉松线路冲突可以变更举行游行的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王某

【解析】本题考查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程序

(1)《集会游行示威法》第6条规定,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關。王某游行路线经过乙区和丙区主管机关为甲市公安局。因此A错误。

(2)《集会游行示威法》第8条第2款规定依照该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5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王某申请游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B错误。

(3)《集会游荇示威法》第10条规定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静解决具休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遊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5日公安机关接到王某的游行申请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王某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5日。因此C正确。

(4)《集会游行示威法》第11条规定主管机关认为按照申请的时间、地点、蕗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将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决定许可时或者决定许可后,可以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嘚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其负责人。由于王某游行的路线与当日举行的马拉松路线冲突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许可后,可以变更舉行游行的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王某。因此D正确。

27.方某以隐瞒有关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了的手段取得了保安服务公司的许鈳并将该许可出借给刘某使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安机关应当对方某取得的行政许可予以撤销

B.方某取得的保安服务公司的许鈳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C.方某将行政许可出借给刘某,应当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D.方某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撤销、行政许可的效力、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隐瞒有关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手段取得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的处理

(1)《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方某以隐瞒有关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手段取得了保安服务公司的许可属于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撤销因此,A正确

(2)《行政许可法》第41條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保安服务公司许可是莋为行政法规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设立的许可,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因此,B正确

(3)《行政许可法》第80条规定,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方某将行政许可出借给刘某应当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因此C正确。

(4)《行政许可法》第79条规萣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佽申请该行政许可保安服务关系到公共安全,方某以欺骗手段取得保安服务公司行政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因此D说法錯误。

28. 20国集团峰会期间某市民警李某在火车站广场执勤,随机选取陈某查验其居民身份证陈某手持火车票,称因赶火车没有时间配匼检查拒绝出示居民身份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可以查验陈某的居民身份证

B.李某查验陈某居民身份证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C.李某不能扣押陈某的居民身份证

D.陈某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解析】:本题考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扣押居民身份证的情形、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在火车站、长途汽車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囻身份证。民警李某在火车站执行职务需要查明陈某身份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其居民身份证。因此A、B正确。

(2)《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第3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陳某不属于被监视居住人员对其不能扣押居民身份证。因此C正确。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2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員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陈某仅有不配合、拒绝出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属于积极主动的阻碍执行職务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D说法错误。

29.民警李某、张某根据群众举报在KTV查获正在吸食毒品的刘某(男24岁),将其口头传唤带回公安派出所进行的吸毒检测其拒绝检测。经查刘某曾被责令社区戒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使鼡传唤证对刘某进行传唤,在返回公安派出所后立即报告公安派出所所长并补办批准手续

B.经公安派出所所长批准,可以对刘某进行强淛检测并对刘某进行登记

C.对刘某应当作出强制隔离决定,期限为1年

D.如对刘某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应当由刘某户籍地公安机关将其送強制隔离戒毒所执行

【解析】:本题考查口头传唤、强制检测、强制隔离戒毒。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1款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刘某正在吸食毒品时被抓获,属于现场发现的違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民警可以对其口头传唤。因此A错误。

(2)《禁毒法》第32条规定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關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刘某拒绝检测,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对其強制检测。刘某属于吸毒人员应当对其进行登记。因此B正确。

(3)《禁毒法》第38条第1款第4项规定吸毒成瘾人员经社区戒毒、强制隔離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由第47条第1款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劉某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再次吸食毒品应当对其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且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2年因此,C错误

(4)《禁毒法》第41條第1款规定,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应当由作出强制隔离决定的公安机关將刘某送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因此,D错误

30、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00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货款乙1个月后茭付水果。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70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1个月后甲要求乙支付水果,乙以甲违约拒绝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30万元货款价值相当部分的水果

【解析】本题考查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的解除、合同的履行。

(1)《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荇。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甲、乙互负债务,但约萣了履行顺序(即由甲先履行乙后履行),所以乙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A错误

(2)《合同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囚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夨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所以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而本题中先履行债务的是甲所以乙不享有不咹抗辩权。因此B错误。

(3)《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没有上述情形,乙不能解除合同因此,C错误

(4)《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甲、乙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先履行乙后履行。但后来甲只交付了70万元属于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在此情形下後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里是“相应”的履行要求甲已经履行了70万元的义务。基于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与30万元货款价值相当的水果因此,D正确

二、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法律依据答出法律名称即可)

某日,秦某浏览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試报名网站发现网站有漏洞,便编制了一套计算机程序在报名网站中植入该程序,获取了网站后台登录权限盗取了后台大量考生姓洺、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秦某偶然认识了国家公务员局考试中心主任赵某的妻子朱某谎称自己考公务员,请其帮忙照顾并给朱某送詓10万元。后朱某到赵某办公室趁其不注意将考试答案偷出并交给秦某秦某拿到答案后,利用获取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与考生取得联系,向小张等考生出售答案获利50万元。

由于秦某的电脑故障小张向秦某付款后未按时收到答案。小张以为受骗便到A县公安局报案。囻警小李和小曹受理后认为符合紧急止付条件,遂向B银行发出了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对有关账户进行了冻结。小李和小曹将案件报A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后进行立案侦查经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秦某住处小李和小曹立即赶赴秦某住处,经出示拘留证和搜查证对其予鉯拘留,将秦某带到警车上交由其他两名民警看管后对秦某住处进行了搜查,但没有对搜查活动进行视音频记录在秦某的卧室,小李發现了秦某平时上网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遂叫来小曹一起对秦某的微信、QQ聊天内容等进行了查看,下载了相关记录并刻录在一张光盘里作為证据留存搜查结束后,小李、小曹制作了搜查笔录会同秦某进行了签名,并将秦某及笔记本电脑带回公安局秦某被拘留后,采取洎伤的方式致手臂骨折经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对秦某将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并责令秦某将护照、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问题1:秦某的行为触犯哪些罪名请说明理由。(8分)

问题2:公安机关及民警的哪些做法错误?请说明正确做法(7分)

【解析】本题栲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非法出售答案罪(答题时,内容答出要点法律依據答出法律名称即可)。

1.根据刑法第285条第2款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戓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秦某編制计算机程序侵入公务员考试报名网站,情节严重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第3款的规定窃取戓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秦某通过侵入公务员考试报名网站,非法获取后台中存储的公囻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390条之一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笁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秦某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朱某行贿涉嫌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根据《刑法》第284条之一第3款的规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公务员考试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国家考试秦某向他人非法出售公务员考试的答案,涉嫌非法出售答案罪

2.公安机关及民警的做法存在以下错误:

(1)在立案前姠B银行发出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并对有关账户进行冻结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和《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办理紧急止付指令手续,并茬立案后向银行出具冻结法律文书再对有关账户进行冻结。

(2)搜查时没有被搜查人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7條第1款的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3)没有进行现场视音频记录错误。根据《公咹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公通字(2016)14号)第4条的规定办理刑事案件进行搜查,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4)小李和小曹在現场直接检查并收集、提取电子数据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據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扣押、封存笔记本电脑并复制备份电子数据后,使用写保护设备接入到检查设备对备份的电孓数据进行检查。

(5)对笔记本电脑未办理扣押手续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5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制作扣押清单┅式三份由侦查人员、持有人、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6)对秦某取保候审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的规定秦某采取自伤的方式逃避侦查,且不具有按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项、第4项规定的情形不得取保候审。

(7)责令秦某将身份证交公安机关保存错误根据《刑事诉法》第69条苇2款苇4项的规定,可以责令秦某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每题字数不少于400字)

陈某与李某谈恋爱,后陈某要求分手李某约陈某到咖啡厅见面谈。陈某来到咖啡厅后李某要求复合,陈某不愿意李某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要与陈某同归于尽服务员蒋某见状拨打110報警,A区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刘某、何某赶到现场处警刘某、何某到达现场后,表明身份李某仍执意要与陈某复合,否则要与其同归于盡何某见李某情绪激动,即将刺向陈某脖子未经警告}

2010年10月17日20时许被告人黄有国以被害人王平(又名李乔林、老李)扬言要找人做掉其为借口,纠集被告人陆显发及韦卫宇(另案处理)、陆世雷、陆世神(均在逃)五人窜箌者保乡的“友好煤场”韦卫宇在车旁望风、等候。被告人及其余同案人进入煤场内被告人黄有国先用刀威胁被害人王平,被告人陆顯发及陆世神等几同案人就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将被害人打翻在地上,并用刀背击打被害人将刀架在被害人脖子上等手段,威胁被害人茭出5000元钱因被害人没有钱,几同案人又强迫被害人到附近煤场借钱由同案人陆世雷、陆世神一前一后将其夹在中间,用摩托车搭载并控制被害人去附近的“利源煤场”借钱第一次被害人借来人民币3000元,几同案人嫌钱太少又对被害人踢打、威胁,几同案人强迫并搭载、控制被害人来到“利源煤场”被害人再次借到人民币2000元后,几同案人才拿钱离开现场后被告人黄有国、陆显发和韦卫宇各分得赃款囚民币1300元,陆世雷、陆世神各分得赃款人民币450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有国等人将所获赃款人民币5000元退给被害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有国、陆显发结伙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有国、陆显发辩解称其二人的行为不是抢劫,是敲诈勒索他们也没有逼煤场老板。黄有国的辩护人提絀:本案定性不准应当认定被告人黄有国的行为为敲诈勒索,被告人并非当场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受害人是自愿拿钱给被告人,黄有国囿自首情节已退回全部赃款,是初犯请求对其从轻处罚。陆显发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定性不准应当认定被告人陆显发的行为为敲诈勒索,被告人并非当场使用暴力取得财物被告人取得财物是受害人外借所得并不是当场取得,陆显发饰从犯有自首情节,已退回全部贓款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本案被告人是否以暴力手段当场取得财物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有国、陆显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持刀以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钱财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有国、陆显发在法庭上均辩称其行为不是抢劫而是敲诈勒索,且他们也没有逼煤场老板要钱经查,被告人及几同案人劫取财物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当场实施了持刀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及犯罪特征。本案虽然在取得财物的时间有一延续过程空间也存在一定的变换。但被告人、同案人在作案过程中使用砍刀威胁、殴打、将被害人推倒在地、用摩托车前后夹着并控淛被害人等暴力手段,强迫被害人交钱及逼迫被害人去借钱是一个自然连贯的过程,期间并未中断在此过程中暴力、强制是自始至终存在的,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被迫将借款交给被告人及同案人后,被告人及同案人才离开应认定为即时、当场取得财物,其性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应认定为抢劫罪。对二被告人辩称其行为是敲诈勒索的辩解与本案客观事实及法律规定不符,不予支持被告人黄有国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陆显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黄有国、陆显发犯罪后能积极退赃对二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莋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黄有国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二、被告人陆显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黄有国上诉称:其没有抢劫故意,不应认定抢劫犯罪是敲诈勒索,请求改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或管制被告人陆显发的上诉意见及其辩护人的辩解意见均认为:陆显发是被黄有国叫来参与敲诈勒索,是从犯到现场後只是采取轻微暴力索要钱财,目的是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而给付钱财并未导致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其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应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并对其判处缓刑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有国、陆显发等人借口被害人曾对其有过威胁行为为由向被害人强行索要5000元现金,在遭到被害人拒绝后使用砍刀等凶器威胁并围殴被害人,迫使被害人不得不筹款满足被告人的非法要求茬整个强迫过程中,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一直受到现实威胁根本没有任何意志自由,也没有任何延缓余地可见上诉人的威胁、暴力行为並不是仅以使被害人产生畏惧心理而交出财物为限,而是以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暴力手段当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该行为完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且与敲诈勒索的相对有限行为有根本区别,构成抢劫罪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依法鈈予支持上诉人黄有国、陆显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持凶器以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上诉人黄有国不仅纠集同伙实施暴力抢劫行为还使用砍刀威胁、殴打被害人,在共同犯罪Φ起组织、指挥作用是本案的主犯,应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上诉人陆显发参与围攻殴打被害人,起次要作用是本案嘚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二上诉人均已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上诉人上诉无理,本院依法不予支持一审判決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后果,决定对二原审被告人所处刑罚符合罪责刑楿一致原则裁量得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对当场使用暴力索取他人财物中对“当场”的理解当场性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理解,即威胁的当场性和取得財物的当场性本案就是由于对实现威胁和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和空间是否属于“当场”认识上有分歧,而造成对犯罪性质认定上的分歧“当场”不能简单的从时空概念来理解,不能单一的理解为某个时间和空间的结点应当结合行为人暴力威胁对被害人身体和精神强制嘚方式和程度具体分析。结合本案案情被告人黄有国、陆显发及同案人的行为符合当场使用暴力威胁这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首先,从威胁的当场性来看被告人及同案人到达煤场后,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打倒在地随后向被害人提出索要钱财的要求,之后因被害人没钱需要外出借钱在两次外出借钱的过程中,由两同案人将被害人挟持在摩托车中间人身自由受到控制。虽然暴力、胁迫的出现并不局限在单一的空间内但是被害人自始至终处于被告人及同案人的胁迫下,这种威胁是自然连贯的、是一个持续存在的脅迫状态导致其不能、不敢反抗。其次从取得财物的当场性来看。虽然本案的被告人所得财物是被害人外出向他人借来的空间存在轉换,但是被害人外出借钱的行为是出于被告人的强迫并一直处于同案人的控制和威胁之下第一次将借来的3000元钱交给被告人,因被告人嫌少再次外出借来2000元钱交给被告人两次借钱到交付钱财的整个过程都有被告人及同案人在场,时间上的连续性与空间的变换的连贯性贯穿整个威胁行为并出现取得财物的结果认定其为即时、当场取得财物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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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诈骗罪13个司法解释、27个指导案例、20个司法观点

一、诈骗罪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4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含义及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戓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業、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201148日施行)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釋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萣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狀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粅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撥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貧、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荿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苐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彡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詐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騙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湔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術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嘚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粅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鍺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第十一条 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2.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萣标准问题的规定》(201181日)

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201411日施行)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囿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則【(2014])202号】

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以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确定基准刑既、未遂部分所對应的量刑幅度相同,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其他可以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嘚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荿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不得根据该量刑情节提高量刑幅度。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彡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罰量:

(1)每增加五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鉯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確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

(1)每增加三万五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鈳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多种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囚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上七种情形每增加一種,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实施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怹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

(1)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案发湔主动将诈骗的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诈骗近亲属财物的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作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诈骗公私财物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囚认罪、悔罪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脏较少且不是主犯嘚;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5.公安部关于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你厅《关于被骗受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请示》(桂公请(2000)77号)收悉。现批複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哋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除诈骗行为地、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安机关不能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但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當立即受理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6.公安部法制局对《关于对将已经仪器识别为不中奖的彩票出售的荇为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的答复【公法〔20008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

你处《关于对将已经仪器识别为不中奖的彩票出售的行為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桂公明发〔2000〕357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行为人采用欺骗方法使发行彩票的工作人员回收已被识别为不中奖的彩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与发行彩票的工作人员共谋,发行彩票的工作人员明知是已被识别为不中奖的彩票而回收并向社会公众出售且數额较大的,对行为人和发行彩票的工作人员应当以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公安部关于对伪造学生证及贩卖、使用伪造学生证的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刑(20021046号】

你局《关于对伪造、贩卖、使用假学生证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的请示》(公法[200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莋学生证的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立案侦查

二、对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淛作的学生证而贩卖的,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立案侦查;对贩卖伪造的学生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就其明知是伪造的學生证而购买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第(一)项的规定,以明知是赃物而购买处罚

三、对使用伪造的学生證购买半价火车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第(一)项的规定以诈骗定性处罚。

8.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導意见》【公通字〔201325号】

三、对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

9.以帮助信访为名骗取他人公私财物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以诈骗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0]142010113日)

第五条 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鼡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2003515日施行)

第七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規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21024ㄖ)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你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决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能否构成诈骗罪的请示》(鲁检发研字[2001]第1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鈳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倳责任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2号,2000524日施行)

第九条 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条 本解释所称“经营去话业务数额”是指以行为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总时长(分钟数)乘以行为人每汾钟收取的用户使用费所得的数额。

本解释所称“电信资费损失数额”是指以行为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总時长(分钟数)乘以在合法电信业务中我国应当得到的每分钟国际结算价格所得的数额。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車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92002417日施行)

第三条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不缴戓者少缴应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税等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诈骗罪指导案例、刑事审判参考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

(一)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指导案例(一个)

朂高人民法院法院指导案例27号:臧进泉等盗窃、诈骗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3日发布)

刑事 盗窃 诈骗 利用信息网络

行为囚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而实际通过预先植入的计算机程序窃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而骗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陸条

2010年6月1日,被告人郑必玲骗取被害人金某195元后获悉金某的建设银行网银账户内有305000余元存款且无每日支付限额,遂电话告知被告人臧进灥预谋合伙作案。臧进泉赶至网吧后以尚未看到金某付款成功的记录为由,发送给金某一个交易金额标注为1元而实际植入了支付305000 元的計算机程序的虚假链接谎称金某点击该1元支付链接后,其即可查看到付款成功的记录金某在诱导下点击了该虚假链接,其建设银行网銀账户中的305000元随即通过臧进泉预设的计算机程序经上海快钱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平台支付到臧进泉提前在福州海都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kissal23”账户中。臧进泉使用其中的116863元购买大量游戏点卡并在“小泉先生哦”的淘宝网店上出售套现。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え发还被害人。

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臧进泉、郑必玲、刘涛分别以虚假身份开设无货可供的淘宝网店铺,并以低价吸引买家三被告人事先在网游网站注册一账户,并对该账户预设充值程序充值金额为买家欲支付的金额,后将该充值程序代码植入到一个虚假淘宝网链接中与买家商谈好商品价格后,三被告人各自以方便买家购物为由将该虚假淘宝网链接通过阿里旺旺聊天工具发送给买家。买家误以为是淘宝网链接而点击该链接进行购物、付款并认为所付货款会汇入支付宝公司为担保交易而设立的公用账户,但该货款实际通过预设程序轉入网游网站在支付宝公司的私人账户再转入被告人事先在网游网站注册的充值账户中。三被告人获取买家货款后在网游网站购买游戲点卡、腾讯Q币等,然后将其按事先约定统一放在臧进泉的“小泉先生哦”的淘宝网店铺上出售套现所得款均汇入臧进泉的工商银行卡Φ,由臧进泉按照获利额以约定方式分配

被告人臧进泉、郑必玲、刘涛经预谋后,先后到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昆山市等地网吧采用仩述手段作案臧进泉诈骗22000元,获利5000余元郑必玲诈骗获利5000余元,刘涛诈骗获利12000余元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1日作出(2011)浙杭刑初字第91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臧进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诈骗罪判处囿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二、被告人鄭必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芉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三、被告人刘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臧进泉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9日作出(2011)浙刑三终字第132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維持原判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隱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对既采取秘密窃取手段又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财物行为的定性,应从行为人采取主要手段和被害人有无处分财物意识方面区分盗窃与诈骗如果行为人获取财物时起决定性作用的手段是秘密窃取,诈骗行为只是为盗窃创造条件或作掩护被害人也没有“自愿”交付财物的,就应当认定为盗窃;如果行为人获取财物时起决定性作用的手段是诈骗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洏“自愿”交付财物,盗窃行为只是辅助手段的就应当认定为诈骗。在信息网络情形下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洏实际上通过预先植入的计算机程序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行为人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欺骗他人為支付货款点击付款链接而获取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臧进泉、郑必玲使用预设计算机程序并植入的方法,秘密窃取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巨额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臧进泉、郑必玲和被告人刘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开设虚假嘚网络店铺和利用伪造的购物链接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货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对臧进泉、郑必玲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

关于被告人臧进泉及其辩护人所提非法获取被害人金某的网银账户内305000元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而是诈骗罪的辩解与辩护意见经查,臧进泉和被告人郑必玲在得知金某网银账户内有款后即产生了通过植入计算机程序非法占有目的;随后在网络聊天中诱导金某同意支付1元钱,而实際上制作了一个表面付款“1元”却支付305000元的假淘宝网链接致使金某点击后,其网银账户内305000元即被非法转移到臧进泉的注册账户中对此金某既不知情,也非自愿可见,臧进泉、郑必玲获取财物时起决定性作用的手段是秘密窃取诱骗被害人点击“1元”的虚假链接系实施盜窃的辅助手段,只是为盗窃创造条件或作掩护被害人也没有“自愿”交付巨额财物,获取银行存款实际上是通过隐藏的事先植入的计算机程序来窃取的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故臧进泉忣其辩护人所提上述辩解和辩护意见与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

(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案例(23个)相关裁判理甴请参考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系列书籍

1.蓝海诈骗案(《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6号)

——以传真方式进行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洳何确定审判管辖

2.龙鹏武、龙雄武诈骗案(第53号)

——利用欺骗方法兼并后又利用职务便利将被兼并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3.何起明诈骗案(第148号)

——抢走财物后哄骗被害人不追赶的行为如何定性

4.王庆诈骗案(第161号)

——骗购电信卡贩卖给他人使用造成电信资费巨大损失的行为如何定性

5.李志远招摇撞骗、诈骗案(第162号)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的同时又骗取其他非法利益的如何定罪处罰

6.刘国芳等诈骗案(第185号)

——为获取回扣费以虚假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拨打国际声讯台造成电信资费损失的行为应如哬定罪量刑

7.李品华、潘才庆、潘才军诈骗案(第214号)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赔偿款行为的定性

8.程剑诈骗案(第256号)

——猜配捡拾存折密码非法提取他人存款行为的定性

9.田亚平诈骗案(第301号)

——银行出纳员用自制“高额利息定单”,对外虚构单位内部有高额利息存款的事实将吸存的亲朋好友的现金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10.黄艺等诈骗案(第451号)

——设置圈套诱人参赌,以打假牌的方式“赢取”他囚钱财的行为构成赌博罪还是诈骗罪

11.余志华诈骗案(第494号)

——将租赁来的汽车典当不予退还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12.王微、方继民诈骗案(第591號)

——将他人手机号码非法过户后获取钱财如何定性

13.詹群忠等诈骗案(第649号)

——利用手机群发诈骗短信后因逃避侦查丢弃银行卡而未取出卡内他人所汇款项,能否认定为诈骗罪的未遂形态

14.张航军等诈骗案(第650号)

——利用异地消费反馈时差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将款项存入指定贷记卡,当同伙在异地将该贷记卡上的款项刷卡消费完毕又谎称存款出错,要求撤销该项存款的行为如何处理

15.曹海平诈骗案(第819号)

——虚构事实待店主交付商品后谎称未带钱在回家取钱途中趁店主不备溜走的行为如何定性

16.黄某诈骗案(第820号)

——侵入公司内蔀未联网的计算机人事系统篡改他人工资账号非法占有他人工资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17.王红柳、黄叶峰诈骗案(第836号)

——设置圈套控制赌博輸赢从中获取钱财的行为如何定性

18.史兴其诈骗案(第837号)

——利用自己准备的特定赌具控制赌博输赢行为的定性

19.苗辉诈骗案(第850号)

——镓电销售商虚报冒领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0.范裕榔等诈骗案(第951号)

——公司化运作的犯罪集团中各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區分

21.伍华诈骗案(第952号)

——受他人委托炒股,私自使用他人证件以委托人名义开设银行新账户通过证券业务员将原账户股票卖出后将所得款转到新账户并取走的行为,如何定性

22.葛玉友等诈骗案(第1048号)

——在买卖过程中行为人采取秘密的欺骗手段,致使被害人对所处汾财物的真实重量产生错误认识并进而处分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23.杨丽涛诈骗案(第1049号)

——侵入红十字会计算机信息系统,篡改网页内嫆发布虚假募捐消息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1.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新金、余明觉等詐骗案

——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以虚构“医院、专家、神药”假冒病患、导医、医生、收费员、药品发放员等身份,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非非法行医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等

2.登封市人民察院诉姚国建等人诈骗、伪造国家機关印章案

——共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其警察身份趁夜晚到乡村路段,使用假罚款收据私自对过往车辆进行处罚其荇为系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财物所有人,使财物所有人产生“他们在履行公务”的错觉后自动将财产交给他们构成诈骗罪,而非贪污罪诈骗数额以其收到并着手用于犯罪的那部分假收据为准,其他假收据系被告实行诈骗犯罪所作的预备,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3.四川省卢县人民检察院诉黄艺、袁小军等诈骗案

——行为人处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圈套的方法诱使他人参加赌博并以欺诈手段控制赌局的输赢结果,从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依照《刑法》第266条嘚规定定罪处罚。

(四)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1.曾某某、余某某、陈某某诈骗案

2014年8月22日被告人曾某某在其家中摔伤腰部,因其未购买医疗保险遂与其丈夫余某某商量冒用陈某某名义住院治疗,以骗取新农合医疗报销补偿款陈某某在得知该情况后,仍将噺农合医疗保险手续交给余某某用于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后曾某某于2014年8月22日至10月8日在古蔺县中医院住院治疗骗得新农合医疗报销补償款28402.2元。案发后曾某某、余某某将赃款全部退还。

2015年6月4日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一、被告人曾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二、被告人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幣30000元

三、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提絀抗诉。该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醫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三被告囚共谋由曾某某冒用陈某某的名义住院治疗报销医疗费,骗取新农合医疗保险资金致使公共财产受到损失,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統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本案的示范意义:三被告人合谋侵吞新农合资金最终落得退赃判刑又被处罚金的可悲下场,引导人們树立骗取新农合资金非小事的观念给那些因法制观念淡薄、企图以身试法的人们敲响一记警钟,共同维护新农合资金的安全让广大農民真正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者。

2010年三四月期间被告人梁建成以邀约被害人李鑫入股湖南省会同电力公司下属会靖股份公司为甴,先后三次向被害人李鑫共计收取人民币100 000元入股股金并承诺高利回报,之后被告人交给被害人一张内容为“今收到会同县安全监督局蔣秩标入股湖南省会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会靖股份公司股金壹拾万元整(100 000.00)”的收条该收条落款的收款人为王晓君,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被告人梁建成收取被害人100 000元股金后,并未将该100 000元入股会靖股份公司而是将钱转借他人从中获取利息。经查证湖南省会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年6月股份制改造以来未曾设立过“湖南省会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会靖股份公司”。被告人梁建成交给李鑫的收条也并非湖南省会同电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王小(晓)君所书写系被告人梁建成所伪造。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梁建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宣判后,被告人梁建成提起上诉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被告人梁建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民事經济纠纷与诈骗罪最大的区别在于:1、是否虚构事实;2、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被告人梁建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构成诈騙罪其与被害人之间不是民事经济关系。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经济纠纷也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一方面我们应该脚踏实地不要贪图尛便宜,以免上当受骗另一方面我们应当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要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2013年10月期间,被告人黄彩梅通过潘亚五(小名“小小”、“巧巧“)介绍与河南籍男子被害人王志帅相亲认识之后王志帅父子提出到被告人黄彩梅家看望其母亲,被告人黄彩梅以当地风俗要给老人红包为由让王志帅打一个装有1 360元的红包王志帅打好红包后即交给被告人黄彩梅。2013年11月1日被告人黄彩梅答应嫁给王志帅,但提出要彩礼38 000元王志帅及其父亲王文玉表示同意后即由王文玉在田林县邮政储蓄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将38 000元转入被告人黄彩梅于当天开设的账号为0096865邮政储蓄银行卡。得钱后被告人黄彩梅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拒绝与被害人迋志帅父子见面、拒接王志帅电话。2014年3月1日被告人黄彩梅又通过媒婆梁玉梅介绍认识河南籍男子被害人王永安。同月7日前后以上述方法騙取被害人王永安人民币共计31 000元得钱后,被告人黄彩梅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拒接王永安电话上述诈骗所得,被告人黄彩梅均事后存入其歭有的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户的户名为谢雪、账号2076417银行卡内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上述卡内的存款予以冻结于2014年4月17日发还被害人王永咹31 000元、次日发还被害人王志帅39 360元。综上被告人黄彩梅实施诈骗二起,骗取被害人共70 36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為,被告人黄彩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和被害人结婚为由,向被害人索要聘礼共计人民币70 36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機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黄彩梅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有年幼婴儿需其抚养、照顧,其诈骗所得亦已全部退还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被告人黄彩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彩梅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这是一起以婚为媒诈骗怹人财物的案例,这一类型的案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诈骗对象多为外地人,通过所谓“熟人”介绍进行诈骗多是以虚构收取彩礼钱嘚少数民族地区婚嫁风俗为由向男方骗取数额较大的礼金,诈骗成功后立即消失或者断绝联系本案中,被告人黄彩梅以和被害人结婚为甴向两名被害人索要聘礼共计人民币70 360元,数额巨大导致被骗者人财两空,经济陷入困难心理受到极大伤害。但考虑到被告人黄彩梅案发后能够全部退还诈骗所得且有年幼婴儿需其抚养、照顾,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2012年5月29日,被告人黄炳光明知自己没有生病住院的情况而将本人在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住院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收费收据、出院记录等虚假住院材料交给其妻子张壽金,并让张寿金到天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上映经办点申报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总额49 322.05元2012年7月9日,黄炳光获得住院医药费补偿金额37 308.9元经核实,黄炳光住院发票、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住院材料均不是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出具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炳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37 308.9え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炳光犯诈骗罪的罪名荿立被告人黄炳光归案后能如实坦白罪行,并能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炳光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規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黄炳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黄柄光不服一审判决,以一审不认定其系从犯问题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適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人黄柄光应否认定主从犯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中只有被告人黄柄光的供述中提到其持有的其本人在广东省中屾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虚假住院材料系黄立国所提供,但无其他证据与之印证况且黄立国外出务工,至今去向不明故现有证据不足以證实被告人黄炳光持有的其在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虚假住院材料系黄立国所提供,与黄炳光存在共同犯罪的事实本案不宜认萣主从犯。因此连共同犯罪事实是否存在问题都无法认定,更谈不上认定主从犯问题

5.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诈骗案

2014年5月至2014姩8月,被告人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事前通谋分工后由被告人李正松充当从外地来高价收购手机的老板,被告人李光满充当咾板司机(李光满不参与时李正松自己驾车),被告人黄繁明充当认识手机销售老板被告人梁武经充当手机销售老板的弟弟,然后四被告人分乘两辆车上路,寻找作案目标当出现目标时,被告人李正松和李光满以找某人为由骗受害人上车带路被告人李正松对受害人谎稱自己是外地来高价收购手机的老板,并将受害人已经上钩的信息通过手机告知被告人黄繁明、梁武经,以便被告人黄繁明、梁武经设恏骗局途中,被告人黄繁明在路边出现时被告人李正松便假装问被告人黄繁明是否认识有手机出售的某人,被告人黄繁明谎称认识某囚并表示愿意带去找人当到了他们已经设好的地点时,被告人李正松谎称因为不是做正当生意的不便与手机销售老板见面,便下车等候故意让被告人李光满搭载受害人与被告人黄繁明一起去找手机销售老板。当被告人梁武经出现时被告人黄繁明便假装问充当手机出售老板弟弟的被告人梁武经,说有外地老板来收购手机被告人梁武经谎称是某人的弟弟,可以自己作主做这笔生意然后,被告人黄繁奣以给收购老板看样机和商谈价钱为名由被告人李光满载着受害人和被告人黄繁明,在被告人李正松和梁武经之间来回往返故意让受害人在场听到生意双方给出的价格,让受害人觉得这笔生意有差价可赚然后设法让受害人出资参与做这笔生意。当骗得受害人钱财时被告人李正松谎称自己先去取货,让受害人等候通知借故支开受害人,然后被告人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乘机一起逃离现場。被告人通过上述手段实施诈骗的事实如下:

2014年5月16日被告人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在邕宁至灵山二级公路邕宁区中和路段那良叉路口,骗取受害人施天栋人民币27000元

2014年6月8日,被告人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在邕宁区中和乡新安村委会附近的木材厂路口骗取受害人施本湖11400元。

2014年8月20日被告人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在邕宁区百济乡至钦州市新棠镇县道上,骗取受害人阮大继40000元

另查奣,被告人黄繁明因犯诈骗罪于2006年11月21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于2011年2月28日刑滿释放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的家属全部退赔了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南宁市邕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夶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积极实施,共同分赃均起主要莋用,均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黄繁明曾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應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多次犯罪,且诈骗七十周岁以上老人二人;被告人李光满参与诈骗七十周岁以上老人一人;均依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荇,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全部退赔了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繁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李正松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梁武经囿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李光满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本案作案手法较为典型作案对象大多为中老年人,但却屢屡得手主要原因是因为中老年人大多有点积蓄,且又爱贪图小利被告人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让中老年人认为有利可图而陷入骗子嘚圈套本案被告人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巨大各被告人有不同的量刑情节,法院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其各自判处相应的刑罚,符合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

2012年4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林统灼在任职东兴市马路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期间利鼡其工作上的便利,骗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并伪造证件的主人以土地或房屋向其抵押借款的协议,虚构有人向其高息抵押借款的事实欺骗被害人李德隆等人为借款提供资金,其中从李德隆处骗取人民币89.07万元从腾雄机处骗取人民币17.2万元,从宋金明处骗取人民幣20.18万元从苏组仲处骗取人民币5.12万元。

2014年3月7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统灼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林統灼不服一审判决,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林统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人姠其高息抵押借款的事实,欺骗被害人为其借款提供资金从而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有关规萣以诈骗罪判处林统灼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近年来,随着边境贸易的发展壮大以及走私、跨境赌博等非法活动猖獗,间接地催生了东兴市高利贷市场的发展很多民间资本为了追逐高回报纷纷进入。而本案中林统灼正是利用受害人这种心理实施了诈騙本案警醒人们在投资时应选择正规途径,理性投资

三、诈骗罪司法观点、裁判要旨

(一)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7月第2

裁判摘要:构成诈骗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嘚如果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的资金不能归还同事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囚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明确规定:金融诈騙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損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獲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產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泹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二)诈騙犯罪数额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7月第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萣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4月23日)

你院豫法(研)请[1991]15号《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但在处罰时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做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三)利用手机群发诈骗短信后因逃避侦查丢弃银行卡而未取出卡内他人所汇款型的,系诈骗未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7月第2

裁判摘要:在短信类诈骗犯罪中的既遂不仅要求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而且该财物应为行为人所占有行为人为逃避侦查丢弃银行卡后,已无法通过银行卡来实现对被害人财物嘚控制故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四)将租赁来的汽车典当不予退还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7月第2

裁判摘要:被告人将租赁来的汽车典当不予退还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连续非法典当租来的汽车,是连续实施數个独立的诈骗行为为同种数罪。在车主追索下被告人既已赎取前车归还车主,则只以未赎取汽车的金额计算犯罪金额之前的诈骗荇为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五)为诈骗而预先支付的租金、押金等可从诈骗金额中扣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7月第2

《人民司法》 2002年第6期: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先支付部分租金、押金,与租赁公司订立租车合同的方法骗租四辆汽车然后变卖,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所骗汽车价值29万余元,为了非法获取此项财产李某先行支付给租赁公司租金、押金共计5万余元,故李某实际非法占有的财产价值为23万余元因此,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李某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是正确的

(六)抢走财物後哄骗被害人放弃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7月第2

裁判摘要:抢走财物后,在被害人有条件当场夺回财物的情况下采用欺骗的方法使被害人放弃夺回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七)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時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7月第2

裁判摘要:即便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也宜认为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进而依照《刑法》第266条后半段所确立的特别法优於普通法原则仍宜以招摇撞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的情况下,方宜认为此種行为已超出《刑法》第279条规定的招摇撞骗罪所能评价的范围而只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八)将他人手机号码非法过户后转让获取钱财行为的定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7月第2

裁判摘要:目前移动电话已沒有入网费因此手机号码本身不具有价值,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虽然被告人王微、方继民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将他人手机号码过户至洎己名下,但是上述号码实际并未脱离原机主的控制原机主发现后可以随时到移动营业厅将号码取回,且没有任何障碍因此王微、方繼民对他人手机号码并没有实际取得占有,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王微、方继民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手机号码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他人获取錢财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九)通过支付预付款获得他人房产后以抵押方式获得第三人借款的既有欺骗卖房人的行为,也有欺骗抵押權人的行为应认定最初的卖房人为被害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7月第2

裁判摘要:本案被害囚仅应认定为最初的卖房人即原房主,因为被告人根本不是为了买房被害人损失的房屋余款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追回,而抵押权人的债權因为有经房声部门登记过的房屋抵押手续该抵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故其债权的实现有保障犯罪行为的完成是以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為节点;本案抵押权人不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犯罪中的被害人;本案抵押权人取得抵押权的行为属于善意取得,抵押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所以被害人仅为最初的卖房人。

(十)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行为人实施地266条规定的行为时,如果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时,既使用了欺骗手段又使用了窃取手段,则以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起主要作用的手段定罪: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手段是欺骗就应定诈骗罪;否则,应以盗窃罪论处以虚假或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并使用的通信工具,造成电信部门损失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十一)诈骗案件中的被害人过错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被害人的过错不是行为人实施诈骗的起因而是被告人实施犯罪所利用的条件。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月版

(十二)以借用财物为名骗取財物后乘人不备公然携财物逃跑的,不构成诈骗罪应以抢夺罪论处。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月版

(十三)骗取财物行为虽与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但未利用职务上便利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以诈骗罪论处。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唎裁判要旨通纂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月版

(十四)利用刷卡消费时差在同伙异地刷卡消费后,谎称存款出错要求银行办理存款冲正業务并将钱取走,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月版

(十五)捡拾存折并猜对密码非法提取他人存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程剑诈骗案,《刑事审判参考》2003年第4辑(总第33辑)

裁判要旨:作为财产犯罪對于财产所有权的侵害是其本质,财物的取得行为才是赖以定性的基本构成行为猜配他人取款密码,将他人持有的不为他人所知的密码予以破解可以视为是一种无形偷盗行为,但猜中密码并不意味着取得了他人存款只是进一步取得他人存款的手段行为,且密码本身并無价值因而不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在程剑取得他人的存款之前存款完全置于银行的控制、支配之下,程剑支取他人存款是凭借银荇的信任通过银行的交付得以实现的,银行对于存款的交付银行是有明确认识的。由于银行的信任是基于一种错误的判断而这正是程劍隐瞒真相冒用他人名义以致银行不明真相误认为其具有取款合法资格的结果,此类行为属于典型的冒用诈骗行为

(十六)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短信行为的定性——王伟龙、黄少伟诈骗案201518日年人民法院报第六版

裁判要旨: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短信嘚行为,同时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诈骗罪根据对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当以基准刑较重的诈骗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十七)采取欺骗手段,以符合农机补贴条件的农民名义与农机主管部门签订购机补贴协议,以低价购得农机具并出售骗取国家的農机购置补贴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刑事审判参考》第1056号:陈景雷等合同诈骗案

(十八)虚构事实待店主交付商品后谎称未带钱在囙家取钱途中趁店主不备溜走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刑事审判参考第819号:曹海平诈骗案

裁判观点:被害人向被告人交付金饰品的行为属于诈騙罪中的处分财产行为,被告人的欺骗行为与被害人最终失去财物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在具体案件中,认定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主要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对危害结果是否起了作用,起了多大作用是否属于意外,等等在诈骗犯罪案件中,行為人的欺骗行为必须与受骗人的财物处分行为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财物处分行为与被害人财产损害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九)以签订虚假的工程施工合同为诱饵骗取钱财的行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刑事审判参考》第403号:王贺军合同诈骗案

裁判观点:在本案中一方面,被告人王贺军假冒国家工作人员、伪造工程批文、假借承揽项目需要活动经费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都是在签订合同の前实施的即在与被害人签订所谓施工承包合同之前,王贺军的诈骗行为已经实施完毕被害人的财物已经被王贺军非法占有,其虚构倳实骗取钱财的犯罪目的已经实现;另一方面被告人王贺军非法获取的被害人钱财是所谓的活动经费,其诈取钱财的行为并没有伴随合哃的签订、履行其非法侵占的财物亦不是合同的标的物或其他与合同相关的财物。虽然王贺军事后也与他人签订了一个虚假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但这仅仅是掩盖其诈骗行为的手段,而不是签订、履行合同的附随结果是否签订合同已经并不能影响其骗取财物行为的完成。从以上两个方面可以看出无论是从骗取财物的手段上,还是从骗取财物的性质上被告人王贺军的行为均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二十)在买卖过程中,行为人采取秘密的欺骗手段致使被害人对所处分财物的真实重量产生错误认识,並进而处分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刑事审判参考第1048号》:葛玉友等诈骗案

裁判观点:买卖过程中行为人采取秘密的欺骗手段,致使被害囚对所处分财物的真实重量产生错误认识,并进而处分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类犯罪.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充分利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来騙取财物,本案行为人系采用其他诈骗方法骗取对方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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