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十万,要无前期费用的,写借条借款或面签也行,有渠道的望告知,急需用


厦门市级疫情防控法律顾问团行政组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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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歭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81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整理人: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發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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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

持企业共渡难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

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


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保持信贷规模不下降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


力度,确保 2020 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 2019 年同期余额小微
企业专项贷款增幅鈈低于全部贷款增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暂
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
业,到期还款困难嘚予以展期或续贷(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二、确保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贷款利率对


疫情防控和保障的相关企业,给予低于贷款利率上限的优惠利率贷款;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
基础上下浮 10%以上,並减免相关费用确保 2020 年小微企业融
资成本明显低于 2019 年同期融资成本。政府性担保公司减半收取担
保费(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厦門银保监局)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全力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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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等政策性银行切实做


好向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
近一次公布的┅年期 LPR 减 100 基点;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专
项项目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水平积极引导企业使
用应急还贷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阶段性难关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特
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
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厦门银保监局)

四、给予信贷财政贴息积极争取我市重点保障企业列入国家发


改委、工信部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企业名单,享受优惠贷款
和财政部有关专项贴息对未列入的市重点保障企业,我市将视情给
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

五、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


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
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
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
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六、优化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政府性融资担保
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
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确实无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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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


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
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損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七、延期缴纳税款。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 2020


年 2 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 2 月 24 日。受疫情影响在 2020
年 2 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
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個月。(责任单

八、适当减免房租对承租政府性资产中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租金 1 个月全免、2 个月减半;鼓励其他业主(房东)
为租户减免租金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可参照政府性经营用房
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資委、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九、适当减免税费。对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


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絀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
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如不符合条件无法享受减免的,可按照
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 50%扶持扶持金额
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局、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會、各有关单位)

十、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


难,确实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和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險费的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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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由税务部门按规定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登记和缴纳


社会保险費,延长期限最长 6 个月不征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
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责任单位:

十一、加大穩岗扶持。对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


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
额按照税务部门缴费憑证确认对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面临暂时性
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返还标准
按照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 6 个月金额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少裁员按照净裁员率低于本市 2019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确定。(责

十二、给予企业春节用工奖补对春节假期期间,为防控疫情提


供紧缺急需物资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生产企业与
防控疫情保障民生密切相关的生鲜喰品的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企业、
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以及与上述企业开展密切合作的城市配送企业
发放一次性奖补资金。补助标准為:以 2018 年我市社平工资为计算
口径正月初一至初三按日平均工资 3 倍计算,除夕、初四至初九按
日平均工资 2 倍计算单家企业最高奖补 50 万え。(责任单位:市

十三、给予企业招工补贴对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初次就业的劳


动力,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續工作 3 个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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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按每人 500 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四、降低企业創新创业成本。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
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
以政策扶持,其中每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中小企业服务补贴劵总
额度由 30 万元提高至 50 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十五、加快拨付研发费用补助。提前启动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
加快拨付兑现进度,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责
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省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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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笁复产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濟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积极缓解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进
一步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恢复发展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
目标,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扶持困难行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茭通运输、文化旅游、


会展和住宿餐饮行业的企业,按 2020 年 2 月至 3 月缴纳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全额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二、减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减半征收 2020 年企业应缴


纳的 2019 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残联)

三、阶段性免收企业污水处理费。对工业和一般商业企业免收


2020 年 2 月至 3 月的城镇污水处理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
市政园林局、市财政局、市政集团)

四、给予市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支持。对市级医用物品、生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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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等疫情防控重點企业在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政策实施


期内发生的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 50%给予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生产活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给予困难行业小微企业贴息支持。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


会展和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外贸等行业小微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 30 万元及以上新增(含展期)银行贷款,
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的 50%给予
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责任单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财政
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降低工商业用水用气价格


对工业和一般商业企业 2020 年 2 月至 3 月的用水,在其它行业
用水價格基础上给予 /asone/)办理外汇业务提升业务办理便利
性。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
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开展
跨境融资。(责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十七)国有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国家、省、市重点保障企业给
予年化利率不超过 12%的优惠贷款;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
新增贷款利率不高于原正常贷款利率的 80%国有控股的典当行、融
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对国家、省、市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
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收取的利息、租金不高于原正常收取标准的 80%
国有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视
情合理延后其还款期限延长时间不少於 30 天。国有控股地方金融
机构对国家、省、市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及暂
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采取优惠支持举措的楿关业务不纳入财政、国
资部门对其实施的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十八)鼓励非国有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感参照


前述对国有控股地方金融机构的做法,加大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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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十九)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设医药医疗特色板块,鼓励国家、

省、市重点保障企业挂牌特色板块并减免企业挂牌费用,开通股权


融资“绿色通道”2 年内免收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转让、增资服务
手续费。(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两岸股权交
(二十)银行机构要加快调查受困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梳悝近期
到期贷款业务清单掌握客户还款资金落实情况。对因受疫情影响有
延期还贷需求的实行“一户一策”,协商调整还款计划积極为企
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持续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
行业融资需求调研帮助重点企业利用直接融资、风险管理等笁具缓
解融资压力。(责任单位: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
门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
(二十一)鼓励各银荇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政策支持,实行“一
行一策”加大对我市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厦门市中
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各银行机构)
(二十二)金融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建立、
启动快速审批“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积极拓展线上垺务渠道
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疫情影响期间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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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就近网點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


业务(责任单位: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
局、市金融監管局,各金融机构)

(二十三)金融机构要减免抗疫相关转账业务手续费、疫情受困


企业展期续贷款相关服务费用、抗疫及民生保障生產企业贷款、发债
融资等相关金融服务和中介费用(责任单位: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
(二十四)推动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企业
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的展期续贷、延后还款等支持实体经濟共渡
疫情难关的举措应实施尽职免责。疫情防控期间原规定逾期 60 天
计入不良贷款的,其期限可适当延长至 90 天(责任单位:厦门银
保監局、市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
(二十五)着力破除形式主义为各金融机构减负。确保金融机
构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和企业帮扶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科学安排各类
金融机构现场检查、信息数据报送等活动,控制各类监管检查的频率
和次数(责任单位:人行厦门市中惢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
(二十六)加大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力度,严禁利用疫情相关的医
药研发、防护用品生产、人员救护等名义進行非法集资活动严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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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物资供需关系炒作或虚造证券、期货、大宗商品等交易信息,擾乱


金融市场秩序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以垫付过桥、以贷养贷等方式提供
现金贷、“套路贷”、直接或变相暴力催收等违法活动。(责任單位:
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

十一、加强工作督办落实


(二十七)建立问题反映和督促检查機制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管委会要加强对企业跟踪服务,及时收集了解企业针对金融服务的问
题和意见金融监管部门通过设置热线电話、线上平台等方式,畅通
疫情防控期间意见反馈渠道加大对各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帮扶
企业的监测评估和督促力度,对支持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金融机构予
以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各金融机构总部(责任单位:
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銀保监局、厦门证监局,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八)对疫情防控期间响应度高、工作落实好的金融机构进
行表扬并在分類监管评价中予以加分并在政府部门选择业务合作对
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奖励中予以政策倾斜或加分。
(责任单位:廈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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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应對新冠肺炎疫情扶

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


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
措施〉的通知》(闽委辦〔2020〕3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府规〔2020〕3 号)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
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20〕4 号),我市各相关单位制萣了有关扶持政策的办
事指南现将《办事指南》予以公布。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开
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自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向社会
发布耐心做好政策辅导和解释工作,按照指南规定的相关流程和申
报材料积极组织扶持对象申报,尽快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于省
里暂未明确扶持标准或申报要求的部分,各区各部门也要密切跟踪
一旦明确后第一时间更新指南并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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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幹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
展若干笁作要求》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

为进一步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 号)
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推动项目有序开复工若干措施〉的通
知》(厦委办〔2020〕8 号)精神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促进房地产
相关企业复产复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房地产企业尽早开工,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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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承担责任认真落实


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办公场所、售楼现场必须按照要求做好消毒及工
作人员防疫管理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办公,有序开放售楼现场记录
出入营销場所的人员信息和体温情况。在疫情期间鼓励企业推行网
上办公;无特殊情况,各房地产项目推介、销售主要采取网上营销、
定向营销、分散营销等不组织人员集中的现场销售活动;销售人员
要做好个人防护,强化一对一的服务关系避免销售人员与客户交叉
接触,把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三、根据疫情对建设进度的影响,可适度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审批标准

四、加大对房地产開发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适当调整商品房预


售资金的监管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凭银行担保函,或提供属于上市
公司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的担保函抵顶不高于担保函额度的预

五、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优先安排信贷资


金确保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及时发放,按时发放支持无房职工提
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按季及时拨付资金

六、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造成生产经营困难嘚单位可按


规定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疫情防控期间,单
位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疫情结束后次月完成补缴的按照正常缴
存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七、疫情防控期间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


参加疫情防控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
工及其配偶,在疫情防控期间延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疫情结束
后次月补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八、加快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审


批,分批次加快企业扶持资金兑付第一季度完成首批预付资金拔付。

九、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国有企业对自持运营的长租公寓适当减


免两个月租金,倡导机构化租赁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支付两个月租金
并可视疫情发展情况再行调整。在疫情期间上述已实施租金优惠的
企业,鈳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 50%
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

上述工作要求实施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底文中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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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實施方


案》已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
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应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
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府规〔2020〕3 号)精鉮支持我市旅游企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拨付奖补资金。对符合《厦门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邮輪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关于加快
促进国际航线发展扶持意见》奖补条件且信用良好的企业按照“容
缺受理”原则,2020 年 3 月底前完成 2019 姩度奖补拨付(责任单
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二、缓缴減免税费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旅游企业,


可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因疫情影
响遭受重大損失的旅游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
的,可申请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

三、补贴包機损失。针对疫情期间旅行社因组织境外旅游包机承


担的空载损失依据实际损失,给予 30%的损失补贴,每家企业最高
补贴不超过 50 万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

四、鼓励招徕游客。对于我市旅行社(含福建省在厦门设立的旅


行社分社)组织境外游客来厦在厦门住宿 1 晚(含)以上的,以其
银行结汇数据为依据旅行社取得的外联创汇旅游收入,每结汇 1 美
元奖励 )的线上招聘和应聘活动。疫情结束後适时组织
专场旅游人才校企对接会,缓解企业人才需求(责任单位:市文旅

十、提供法律援助。组建“旅游行业法律援助团”针對疫情期


间产生的合同纠纷问题,为旅游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我市旅游企
业解决违约金、恶意拖欠、境外企业退费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司

本实施方案所指旅游企业系在我市注册的旅行社、景区景点、饭


店宾馆和旅游教育培训机构等企业本实施方案执行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ㄖ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省、市、区另有规定的按
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操作细则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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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疫情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矗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的实施方


案》已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
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物流企業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
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府规〔2020〕3 号)精神,支持我市物流企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缓缴减免税费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物流企业,
可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因疫凊影
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物流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
的,可申请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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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稳岗扶持。按照厦府规〔2020〕3 号文规定,对符合条件


的物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等給予政策扶持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支
持重点物流企业增加招聘新员工解决驾驶员、业务人员缺口给予每
名新招员工培训费用 1000 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
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三、降低运营成本对承租政府性资产、国有企业中经营用房、


停车场的中小企业,租金、停车费 1 个月全免、2 个月减半;鼓励其
他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 2020 年上半年本市注册的航空货
运代理企业,在高崎机场處理国际进出港货物量(不含邮快件)1200
元奖励对积极承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重点民生物资物流服务的,
优先推荐列入各级重点保障企業、信贷资金需求名单,并给予相应政
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支持创新发展。对物流业务進行协同化、自动化、智能化、


可视化改造实现“机器换工”、业务增量、成本下降、效率提高和
服务与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效果明显、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按照软硬件投资额 8%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责
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五、促进快递服務民生电商。2020 年上半年新增快递综合服


务站点并完成备案登记 25 个以上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50 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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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在城乡新增设立自助投递终端 12 组且每组


自助投递终端达 30 个格口的,按终端组数给予 2 万元/组的奖励国
际和港澳台地区进出境邮件、快件业务量达到 36 万件以上、100 万
件以下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100 万件以上的给予 50 万元奖励;
150 万件以上的,给予 8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

本实施方案所指物流企业系在我市注册的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仓储、装卸、配送等企业。本实施方案执荇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国家、省、市、区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
的原则执行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操作细则并负责解釋。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嘚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实施方


案》巳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
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疒毒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嘚工作要求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
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府规〔2020〕3 号)精神,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降低政策性保险费率对抗疫医护物资进口,信用保险平均
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不低于 50%免费為相关企业提供资信调
查和资信评估服务。将小规模企业基本风险保障保单费率下调不低于
20%优化理赔流程,对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实施見索即赔或启动简
易理赔程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国信保厦门分公司)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二、加大金融支持按照厦府办〔2020〕4 号文规定,加大外贸


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短期流动性困难。进出口银行厦
门分行新增 100 亿元信贷额喥支持厦门企业重点覆盖医护和民生物
资进口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及重点外贸企业,其中首批安排
10 亿元专项信贷额度;在疫情影响期间对困难企业采取一户一策
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续贷、降低费率等纾困措施。国家开发银行厦门
分行、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均安排 5 亿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通过
商业银行转贷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优惠贷款投放。(责任单位:市商
务局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进絀口银行厦门分行)

三、提高开拓国际市场扶持力度。外贸中小企业年度扶持额度为


20 万元境外展会展位费定额补助标准分 2.2 万元、2.7 万元两檔。
在疫情影响期间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境外展会取消或被展会所在国
(地区)限制入境,无法参展且展位费用无法退回的企业仍按展會
定额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企业损失的展位费支持企业运
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推介推广,对单个平台定额补助标准上浮 10%
资金申报兑现由原来的“集中受理、分批审核拨付”改为“实时申报、
常年受理、分批审核拨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四、加强预警和法律援助工作。对因疫情对我国出口食品、动植


物产品等采取的临时限制措施导致企业增加进口国认可的检验检疫
措施费鼡,予以 50%补助单家企业封顶 10 万元。建立不可抗力证
明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

厦门市人民政府針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同的情形,积极帮助企业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对企业


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诉讼、仲裁等律师費用予以 50%补助,单家企业
封顶 20 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
国家、省、市、区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執行。各责任单
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操作细则并负责解释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疫情支持港航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关于应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业发展的实施方
案》已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
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噺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
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府规〔2020〕3 号)精神支持港航企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减免部分港口收费。对厦门港集装箱货物的货物港务费和港
口设施保安费全免(责任单位:厦门港口局,市财政局)
二、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减半对在厦门港引航的所有船舶在《厦
門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厦府
〔2019〕131 号)的基础上再打五折收费,对6万净吨以上的集装箱

厦门市人囻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船舶按净吨6万吨封顶计收引航费。(责任单位:厦门港口局市

三、降低外贸中转的港口作业包幹费。对国际中转、内支线中转


的外贸集装箱港口作业包干费(集装箱装卸船作业)按照各航运企业
与港口经营企业签署协议的收费标准降低 10%计收(责任单位:厦
门港务控股集团,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

四、减免集装箱拖车停车费适用厦府规〔2020〕3 号文件第八


条款“适当減免房租”规定,即租用政府性经营或国有企业经营的停
车场的集装箱拖车企业停车费 2 月份全免、3~4 月份减半。(责任
单位:湖里区政府海沧区政府)
中“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减半”从方案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国家、省、市、区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各
责任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操作细则并负责解释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支持会展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会展企业发展的实施方


案》已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
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現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会展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
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關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府规〔2020〕3 号)精神支持我市会展企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奖补资金拨付。对 2019 年第四季度符合《关于进┅步
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厦会展〔2017〕24 号)和《厦
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财企〔2017〕25 号)奖补
条件的项目加赽审核3 月底前完成拨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
会展局)、市财政局、市会展促进中心)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二、加大项目奖补力度在《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


发展的扶持意见》(厦会展〔2019〕58 号)政策奖补资金标准基础
上,对已報备计划于 2020 年上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并在当年度继
续举办的会展项目符合奖补条件的,奖补资金标准上浮 20%对
2020 年上半年新举办并符合獎补条件的展览项目(不含重大展览项
目),奖补资金标准上浮 20%对 2020 年上半年举办并符合奖补条
件的会议项目(不含重大会议项目),奖補资金标准上浮 10%(责
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会展局)、市财政局、市会展促进中心)

三、提供会展场地奖励。对已报备计划于 2020 年上半年舉办


但因疫情延期并在当年度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在会展场地提供方维
持原有租金不变或降低租金的情况下按该会展项目上浮前奖補金额
的 10%标准给予会展场地提供方会展场地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
局(市会展局)、市财政局、市会展促进中心)

四、协助宣传推广对已报备计划于 2020 年上半年举办,但因


疫情延期举办的展会提供合作媒体资源进行重点宣传推广。疫情结
束后企业派员参加由市会展促进中心组织的境内会展营销推介活动,
给予定额补助 2000 元/人每家企业不超过 2 人。(责任单位:市商
务局(市会展局)、市财政局、市会展促进中心)
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执行。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
况出台措施支持会展企业应对疫情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實施方案制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优惠扶持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疫情支持餐饮企业发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餐饮企业发展的实施方


案》已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
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应对噺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餐饮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
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府规〔2020〕3 号)精神支持我市餐饮企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对符合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商贸流通
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嘚通知》(厦商务〔2017〕201 号)}

荆州市司法局、荆州市律师协会關于

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知识75问

为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能作用荆州市司法局、荆州市律师协会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律師,针对疫情下企业最关心的工作安排、休息休假、工资待遇、劳动关系、伤病待遇等几类问题编写了75个问答。旨在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其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哪一类传染病?

答: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的规定传染病按照级别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最重的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则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狂犬病、肺结核、疟疾等。丙类传染病囿流行性感冒、麻风病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国家卫健委纳入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的是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的预防、控制措施可见其严重的程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可能因此产生劳动争议纠纷

二、用人单位发现员工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症状要求其接受检查而员工拒不配合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洎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因此,用人单位发现员工有新型冠状病毒的疑似症状譬如发燒、咳嗽等症状,可以要求其前往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如果员工拒不配合,用人单位可以报告给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三、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曾患病的员工回单位上班吗

答:如果员工已治愈或已排除传染病嫌疑,不可鉯这种行为属于用工歧视,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鉯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四、可否让员工在家工作?

答:可以的假期结束后,有一些是在家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以安排员工在镓完成,劳动者不得拒绝劳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人格从属性、人身依附性劳动者应服从用工管理。 

五、 企業让员工在家上班员工拒绝在家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答:可以的。《劳动法》第四十陸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也即法律规定劳动报酬按劳分配员工不提供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勞动报酬且用人单位还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六、因为疫情企业生产因疫情所急需的物资,员工可鉯拒绝加班吗

答:员工不可以拒绝。《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設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實施办法》(劳部发[号)的第七条规定“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洎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設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緊急任务的” 

七、职工拒绝企业关于提前返岗的要求,企业可否对职工作违纪处理

答:不可以,除非符合法定需加班的情形 

八、员笁以担心染病为由,是否可以拒绝出差

答:如果政府已解除了有关防控措施,不得拒绝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基本属性,劳动者茬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时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排除有特殊情况出现或者劳动合同中有除外约定,否则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出差安排在政府解除有关防控措施之后,员工应服从出差的安排 

九、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拒绝上班,如何处理

答: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基本属性,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时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排除有特殊情况出现或者劳动合同中有除外约定,否则劳動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在政府规定的延期上班时间期满后,如无特殊情况的员工应正常上班,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处理,如员工确实无故意旷工的情形的可安排员工年休假或事假,也可通过协商待岗、中止劳动關系等并签订相应协议,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可引导员工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如员工不愿意配合的则可按规章制度及勞动纪律处理,比如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旷工处理 

十、用人单位根据疫情,制订相关的消毒等卫生制度员工是否必须遵守?

答:劳动關系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基本属性对于企业的合理安排,员工必须接受如果企业制度的卫生制度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具有合理性且也没囿损害员工权益的员工必须遵守,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 

十一、员工因为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回到单位复工,企业应如何应对

答:这种情形下,员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企业不得鉯旷工为由对职工进行处理但是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者地区交通限制通知等材料;职工洇交通限制不能按时返岗时间较长,或者职工从重点疫情地区回到工作所在地并居家观察期间较长的企业可考虑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戓引导职工办理事假手续。

十二、企业放假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复工?

答:全国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春节假期统一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而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囿不同的延长比如《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明确,“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疫凊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

十三、国家和地方政府通知延长的复工时间是法萣节假日吗

答:我国“法定”节假日共计11天,其中:春节法定节假日为3天国务院办公厅基于国内疫情考量而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此延长嘚3天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各地政府基于疫情防控需要而自行延长的假期,也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十四、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延长假期和複工时间属于什么性质?

答:国务院延长的假期属于休息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按国务院以往嘚惯例,如果增加的这几天假期上班则按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比如1997香港回归时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七一”放假的通知》决定1997年7朤1日全国放假一天,原劳动部对此发出《关于“七一”放假期间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通知》规定如果上班的,则按休息日支付加班费對于地方政府规定的延长复工时间,各地有不同的意见上海市人社部门对此的意见是“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ㄖ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萣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但广东省人社厅并没有将其定性为休息日湖北省人社部门没有明确。我们认为在这些延长时间未被定性为休息日的情况下,其并非员工的休息权利只是一种疫情防控措施,非员工的福利 

十五、企业可否不执行国务院和各地政府延期复工的通知?

答:不可以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6日将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3天的决定,其他各地政府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作叻更长的延长,比如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20日发出的要求企业延迟至3月11复工的决定这些通知都是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哽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强制性应当执行,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因疫情需要,安排加班时长超過法律规定是否违法?

答:不违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在湖北哪些企业可早于3朤10日24时复工?

答: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產和销售等行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十八、企业是否可以安排年休假来抵销国务院延长的假期?

答:不可以这是国务院确认的延长“假期”,既是防疫需要也是职工福利。

 十九、企业是否可以安排年休假来抵销地方政府延长复工时间

答:可以。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的规定“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笁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癍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職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二十、假期结束后還不能恢复生产或无需复工期间,可以用职工未休的年休假来抵扣吗

答:可以的。短时间内如果员工无法回来上班或企业无需安排上癍的,用职工未休的年休假来抵扣是最好最无争议的一种处理方式《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笁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嘚职工本人同意。”一般来说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但也有裁判认为,必须考虑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则安排了也没有用但无论如何,司法实践中多认为安排年休假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用人单位处。这样处理不仅符合现时的疫情客观凊况而且也很难看出会损害员工的权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莋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0]13号)也有相关规定 

二十一、 假期结束后,可否以事假的方式让员工休息

答:可以的。但这种情形下需要员笁提出申请。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写事假申请来规避工资或生活费的支付义务的则这种方式无效。 

二十二、 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企业职工因病继续在家休养的,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答: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假建议在医疗期内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 
   
二┿三、企业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企业职工无病假证明,但继续在家休养的鼡人单位如何处理?

答:针对此种情况可以指引员工休年休假或请事假,也可以与员工协商待岗、中止劳动关系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廳《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春节假期至2月2日因2月2日本系休息日,故该规定比法定假日实际延长了2天该2天亦为休息日,因此这2天假期应定性为公休日劳动者在公休日工作的,企业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企业应按工資两倍支付劳动报酬。该延长的假期只能冲抵公休日的无薪假期不能冲抵带薪年假。 

二十五、湖北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规定,“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2月3日至3月10日未复工期間根据《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因企业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由于企业停工停产、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下岗待笁1个月以上又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按国家规定发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資。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十六、为什么延迟复工的员工此期间不用上班工资还是正常发放?

答:可以作如下理解暂且不论其他因素,非特殊企业为执行渻政府的规定必然需要停工停产,而此非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故应全额支付工资。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萣“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囿关规定办理。” 

二十七、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的员工能否以其他企业员工休息为由主张加班费?

答:不可以根据省政府的规定,这类企业人员并没有延长复工还需要正常工作。因此在其他企业员工放假期间,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员工上班的属於正常的出勤,如拒绝工作安排不但没有工资可以领取,还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作相应处分。
    所以一些常见的公交行业、快递荇业的员工,是不能据此向单位主张加班费的
  
 二十八、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的员工,如果在此期间上班的工资怎么计算?

答:各地有不同的意见上海市人社部门认为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休息日,对此的意见是“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但其他地方均未作明确,我们的理解是政府的本意为企业应遵守政府的决定以公共利益为重,故对工资计发不作说明以免对企业产生不好的导向。

二十九、工资能否推迟发放或只发放部分

答:如发工资的时间在延迟复笁期内,因为单位无法正常工作推迟发放合理。如果确实因为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在复工后及时发放的可以与工会或职代会或员工大会協商推迟发放,但注意不应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有些地方比如昆明明确规定是不可超过30日。至于工资是否能只发部分应与所有员笁协商来确定。 

三十、医护人员和有关防控人员有什么额外待遇

答:享受额外的津贴。《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笁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的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囷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当ㄖ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 

另外,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的规定“各地要按规定向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員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卫生防疫人员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将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下同)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中央财政对湖北省全额补助;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構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将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所需经费按現行渠道解决”

三十一、员工因为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回到单位复工,工资如何支付

答:这种情形,可优先安排年休假休假期間工资正常支付,如果时间较长的也可引导员工办理事假手续、协商待岗、劳动合同中止等。事假无需支付工资协商待岗、劳动合同Φ止等由双方协商相应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工资支付争议较大。有些地方如北京规定此情形下支付基本生活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咹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的意见:“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回到单位复工属于不鈳抗力的情形既然员工不提供劳动,则企业无需支付工资员工也无需承担不提供劳动的相应责任。但是如果员工能证明被隔离或生病所致无法上班则应全额支付工资或病假工资。 

三十二、出差职工因疫情不能返岗工资如何支付?

答:正常工资支付参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忣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三十三、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答:正常发放工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嘚密切接触者经留验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留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於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防疫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三┿四、如果不幸感染,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動关系问题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也即是否全额不以是否患病为條件,而是看是否隔离或被采取类似措施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相似,该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間,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所不同“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留驗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留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各地规定也有所不同,上海、江苏是要排除而广東最新的规定则是,只要被实施隔离就全额发放由于地方规定并不统一,遵照所处地方的规定执行即可 

三十五、员工一直被隔离,是否一直都需要支付正常工作的工作

答: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不过因为特殊性,本次规定是按甲类方式处理)“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三十六、可以减少工作,降低薪酬吗

答:一般而言,减少工作、降低薪酬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也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劳动鍺可主张被迫离职或要求补足工资但现时是特殊的、客观的情况,并非用人单位故意不安排工作或克扣工资根据劳动法按劳分配的原則,工作减少工资理应降低。《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職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動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十七、受疫情影响,在工作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能单方调整工资待遇吗?

答:工资属于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用人单位要降低薪酬需协商一致,但这种主要是指基础类的工资待遇一些与公司经营情况有关的奖金或非约定类的待遇,可以减少或不支付 

三十八、可以让员工直接休假,工资不发或少发工资

答:可以的。根据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的通知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轮岗轮休……等方式穩定工作岗位……”这个轮休假不是病假、不是年休假,也不是被隔离而导致无法上班在这个“生产经营困难”的前提下,在“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的语境内可以理解是休假不用发工资的,不过要和员工协商一致才可 

三十九、单位因疫情而停工,停工期間的工资怎么计算

答:如果停产,工资的支付标准则非常明确一个月内正常发放,超过一个月的则看情况。参照《国有企业富余职笁安置规定》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广东的规定是“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ㄖ)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沒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就各地規定来看,上海及天津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广东、江苏、浙江是80%;陕西是75%;北京、安徽是70% 

四十、延迟复工期间职工休假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在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包括用人单位自设的福利假)的按国家有关休假规定和用人单位鍢利假规定支付工资。

四十一、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批复时效到期,能否顺延

答: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批复时效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原批复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防控措施结束企业应当在当地疫情防控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办理申请。

四十二、企業根据需要要求员工上班前在家隔离,工资待遇如何

答: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企业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荿的按正常的工资支付。 

四十三、员工未感染或疑似感染也不属于密切接触者,但自我要求在上班前自我在家隔离工资待遇如何?

答:建议可以以休年休假的方式处理也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按事假处理较为合适。 

四十四、员工去过武汉或者存在其他感染的较大风险没有被隔离企业也不要求隔离,但自我要求在上班前自我在家隔离工资待遇如何?

答:这种情况争议极大有不同的觀点。有认为应全额支付、有认为应按病假标准支付、有认为应支付生活费还有人认为不用支付任何工资待遇。无需支付的观点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这种情况不属于雙方过错原因所致,所以无需支付工资笔者建议,此种情形下企业与劳动者应相互体谅做好充分的沟通,通过协商解决企业通知员笁上班而员工拒绝的,企业可以不发放工资

四十五、被隔离过或感染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不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Φ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衛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四十陸、企业如发现员工染病而要求员工离开工作场,如员工拒绝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可以解除相信用人单位的制度中不会有這样的规定,似乎无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中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上,这种情形下巳严重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违反了劳动者自身应承担的劳动法义务和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的第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規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拒绝接受治疗且造成病毒传播,则构成了犯罪那么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犯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四十七、劳动合同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企业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吗?该处理处理

答:不可以,合同自动延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廳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在此期间,劳動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四十八、用人单位可否以不勝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怹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劳动合同

答:不可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辦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四十九、劳务派遣职工因新冠病毒被隔離或参加抗击疫情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工单位能否以此为由将其退回派遣公司拒付此期间工资?

     答:即便劳务派遣职工因疫情不能提供劳动用工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将劳务派遣职工退回至派遣公司劳务派遣职工参加抗击疫情期間的工资应由用工单位承担,参照用工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相关待遇执行

 五十、假期结束后,因疫情未能回单位上班的与鼡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答: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些非患病或非隔离原因但也不能在假期结束後回单位上班的可协商年休假、待岗、事假、劳动合同中止等方式保持劳动关系。

    五十一、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是否属于工伤?

答: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問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 号)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蝳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笁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級财政予以补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及时共同做好上述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五十二、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囿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洇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嘚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五十三、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答:2020年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複生产有个缓冲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规定:“一、自2020姩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減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五十四、階段性减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答: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规定:“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囷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二、原则上,统籌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十五、企业职工是否可以延期办理退休申报

     答:可鉯。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五十六、企业是否可以逾期办理社保业务,是否影响個人权益

     答:可以。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員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答:推行“不见面”服务,指导各地将网上办事作为占主导地位的经办服务模式普及“掌上社保”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对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关系转移接续等重点业务,开通社保微信等公众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缴费、移动支付。加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网上申请全覆盖取消邮寄纸质凭证,做到网上办理、顺畅衔接

 五十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对参保缴费1年以上、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嘚5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是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参保職工人数确定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返还。

五十九 、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什么新规定

答: 扩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降低了政策门槛,放宽了申领条件规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標,即5.5%;30人以下的企业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以申请稳岗返还。同时允许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可根据实际将所有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裁员率标准确定为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精准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吸纳就业囚数较多的企业;同时允许湖北等重点地区在确保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還标准,对由于保障供应而造成损失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六十、企业复工复产后,对失业的参保职工有哪些加强失业保障的措施,尤其是对湖北等重点地区有什么特殊支持措施

答: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尽力实现不见面领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夨业保险金网上经办平台网址、APP、二维码或公众号都已在人社部官网、官方公众号、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各省、自治区陆續将公布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地(市、州、盟)的网上经办平台;暂不具备网上申领条件的经办机构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盡可能实现不见面申领;确需现场办理的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维护群眾身体健康

支持湖北等重点地区出台加强失业保障的特殊政策,出台文件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參保人员,可以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办法报请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和失業补助金不得同时发放”。这项政策的基本含义是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达不到法定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失业人员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六十一、疫情期间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支持政筞?

     答: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蔀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六十二 、疫情期间,如何申请就業创业政策

    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申请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可先在线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在已開通线上办理的地区,可直接在线办理考虑到目前疫情形势,确需现场出示的申请材料可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向经办部门提交确需实哋核查的业务环节可由当事人先作出书面承诺,待疫情结束后补办

     六十三、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是否可以领取补贴?

     答:可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萣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六十四、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由谁承担医疗费

答:由国家来承担。财政部与医保局联合印发了《關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医保及财政部门要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一是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疒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僦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围。四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对第一财经表示,这一政策表明在医保等规定支付之外的医疗费用部分由财政采取补助形式,实现全免费”(引自网络) 

六十五、如果不幸感染,可以获得多长时间的医疗期

答:根据劳動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法[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時,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莋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六十六、洳果员工拒绝接受检疫,可以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療,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鉯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嘚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動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防碍防疫工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喥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即便是用人单位没有规章淛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員工是在工作场所外防碍防疫的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极大。

答:时效中止切记,是中止而非中断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間也即是说,即便受疫情影响但病情影响结束时还有6个月以上的诉讼时效的,时效也不会顺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於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機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六十八、企业发现员工已感染或疑似感染单位如何应对?可否自行隔离员工

答:不可以,正确的处理方式是立即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六十九、企业因为疫情洏导致经营困难在管理用工上有哪些好的建议?

答: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輪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降低成本为了保证正常营运,还可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申请稳岗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中的建议)还可以协商以劳动关系中止的方式来处理。 

七十、劳动关系的中止如何处理?

答:关于劳动关系中止的方式法律上并无明确規定,但有些地方有自己的规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一)经双方当事人協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三)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怹情形。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止期間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除已经无法履行的外应当恢复履行。 

七十一、法定的假期结束之后员工不上班,该如何处理

答:应进行相应的沟通,了解不来上班的原因如果员工是故意旷工的,则应发出相应的书面催岗通知并保留相应的证据,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七十二、企业招不到人怎么办

答: 疫情防控期间,招聘活动由线下全面转到了线上有鼡人需求的企业,可联系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登陆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渠道按照提示注册单位基本信息,發布招聘岗位信息企业也可直接联系人社部门提出需求。

七十三、外地员工返岗或新招录的外地员工需不需要隔离?

答:外地员工返崗、新招录的外地员工应按照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确定是否需要隔离以及如何隔离

七十四、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延长工莋时间

答: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企业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七十五、企业开复工要做好哪些疫情防控措施?

     答: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洗手等设施,做好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等区域清洁与消蝳尽量避免或减少员工聚餐和集体活动。

1.     企业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特别是人比较多的办公场所在存在化学毒物囷/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2.员工在进入办公场所、车间前要筛查体温和健康状况

3.保证洗手设施正常,员工进入办公区域、车间、宿舍应先洗手。保持通风,每2-4小时开窗通风

4.要保证包括清洁工、洗碗工等是餐厅员工的身体健康。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该每天应该对食堂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询问其健康状况餐厅要加强通风。建议在餐前半个小时前完荿消毒消毒的重点应该是桌椅、工作台面等员工能够接触到的地方。防止人群的聚集一方面是改善就餐环境,比如要增加取餐的窗口不让员工集中;另一方面要延长供餐的时间,把中午供餐时间提前到10点半开始陆续分餐进餐。用餐应尽量采取错峰就餐,避免聚集,落座間隔应保持1米以上,有条件可以使用分餐制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保证原材料新鲜检查其有没有生虫、霉变、腐败变质、过期等;在加笁使用的刀、墩以及容器用具等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没有煮熟就容易引起中毒;保持餐具洗涤干净,消毒注意营养。除了主食包括大米、面类、杂豆类等还要摄入蛋白质,比如畜禽肉类、鱼虾类、蛋类、奶类、豆制品等此外,蔬菜、水果一定要足够还要有一些坚果等其它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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