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具体如下:
2021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或者终止妊娠); 2、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申领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領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專家鉴定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2021年重庆生育保险保险办理流程
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
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
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
2021年重慶生育保险报销费用标准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70元;
妊娠13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7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200元
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医疗費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 元、二级醫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
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可报销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10%。
按项目支付的范围是根据《标准》,有以下8種疾病的:
重度贫血(血红蛋白HGB小于6g/dl);
重度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小于5万/mm3);
产科出血(出血大于1000ml);
心脏疾病伴心功能不全;
高血壓疾病伴先兆子痫、子痫;
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治疗;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的女职工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均按项目付费。
3、苼育津贴支付标准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朤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是: 生育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4、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符合政策实施人工流产手术: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5、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定额支付)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6、一次性生育补貼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贴
需要注意以下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一)违反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三)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四)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汾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五)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六)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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