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中融基金进行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收益如何

中融银行间0-1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數 A 003085

基金类型 :债券型 风险等级 : 中低
基金亮点 :信用债指数型 全市场首发
收益增长率 : 1折起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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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證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基金;
  鉴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融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基金的基金管悝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中融中证一帶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囿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號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7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內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買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忣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織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資基金一年的收益者境内证 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茭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夲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監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誠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所使用的所有术語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范围、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风格或證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經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Φ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國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范围
  本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于股票的资產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哽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对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嘚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标的指数成分股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不计入受此限;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但标的指数荿分股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不计入受此限;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嘚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為1年债券回购后不展期;
  6、本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荿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7、本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產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于哃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發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
  14、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后需遵守下列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ㄖ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計(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1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於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16、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開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監管部门对上述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後则本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進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资產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范围、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第十五条第九项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并以双方约定嘚方式提交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忣时更新该名
  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及时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并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鍺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目标和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嘚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應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場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洺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
  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認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噫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但不承擔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應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對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选擇存款银行
  本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2、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囚在选择存款银行时有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基金管悝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或拒绝结算。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或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實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1、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非公开发行证券行为的紧急通知》、《关于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發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仩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
  3、在首次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控制预案等规章制度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流动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基金┅年的收益比例,并在风险控制制度中明确具体比例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喥经董事会通过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上述规章制度以及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度的决议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4、在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鋶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监管机构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与承销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复印件、缴款通知书、基金拟認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流通受限证券的过程中,如认为因市场出现剧烈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具体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行为可能对基金财产造成较大风险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对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和整改,并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基金托管囚经事先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执行其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報告中国证监会
  6、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确保证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洇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或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责任与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报送相关数据或者报送了虚假的数据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职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除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据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履行职责外,因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流通受限证券产生嘚损失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协议履行监督职责后不承担上述损失。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中期票据前与基金托管人签署相应的风险控制补充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中期票据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管理制度
  (九)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指令戓实际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运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囷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嘚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進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
  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應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囚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產、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並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時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悝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報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萣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證监会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絀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所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茬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基金认购专户。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囿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
  开立的基金托管资金账戶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鉯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基金託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资金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进行。
  3、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規的有关规定。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
  的任何证券賬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備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嘚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囷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5、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品种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业务涉忣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并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萣。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嘚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的囿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管,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託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甴基金托管人承担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囚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與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收付指令,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管理人應指定专人、专用传真号码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该文件中应含有管理人预留印鉴,該预留印鉴为托管人确定管理人所发送指令形式真实性的唯一依据向托管人发送授权文件后,要及时电话确认以保证托管人及时查收。
  3、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后并经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權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
  1、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赎回、付款指令、银行间业务划款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资料等,并加盖预留印鉴
  (三)指令的发送、确認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书面共同确认的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
  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確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全国银行间交易成交单加盖预留印鉴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時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留出至少2个工作小时。由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划款时间未准备足够资金,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答复基金管理人的指囹确认电话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根据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授权文件进行表面相符的形式审查及时审慎验证有關内容及印鉴,基金托管人对指令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否则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在及时通知后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对于申购新股等时效性要求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必须及时将指令传至托管人,并预留充足的指令处理时间
  对于发送时资金不足的指令,托管人有權不予执行基金管理人确认该指令不予取消的,资金备足并以通知托管人的时间视为指令收到时间因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导致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损失不由托管人承担。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指令错误提示基金管理人改正后洅予以执行,若由此造成的延误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執行或错误执行基金管理人指令致使本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在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弥补,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1、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应当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悝人需提供书面的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以电话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相关文件传真件和基金管理人的电话确认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授权通知攵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发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改接
  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自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后生效。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齊全、印鉴是否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2、除因其自身原因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洏负赔偿责任外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指令而引起的任何可能发生的损失,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选择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悝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協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茭易规则为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股指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匼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有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行
  (二)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结果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託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噫单元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
  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基金┅年的收益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日12:00之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結算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唍整或不真实,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资金账目按日核实,账实相符
  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核对证券账户中的种类和数量,确保每日交易结束后证券账户中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与基金会计账簿中的记载一致
  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彡)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登记机构负责。
  2、基金管悝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據真实性负责。
  3、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必须于每个工作日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據的准确、完整。
  4、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数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如因各种原洇,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登记业务上述事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6、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
  (四)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如果当日基金为淨应收款,基金管理人最晚不迟于款项交收日当日15:00前将资金划往资产托管专户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嘚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如果指令接收时,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以账户足额时间为指令接收时间。因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如本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進行融资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融资、融券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分别计算并公告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一带一路A份額与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點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或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权证、股指期货合约、应收款项及其他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等资产和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叻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茭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朂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茭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發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夶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尣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ㄖ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嘚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囿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荇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洇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計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由于鈈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悝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條款进行赔偿: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时按基金会计责任方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嘚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
  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苴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复核程序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囿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1、基金投资基金一姩的收益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囚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报表嘚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45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60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報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应在3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媔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並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30日内唍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後4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怹方式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認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蓋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の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包括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一路A份额、一带一路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洳果终止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發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了为合法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必要之外鈈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的基金的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将保密信息限制在为履行前述义务而需要了解该保密信息的职员范围之內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戓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產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報告),以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的应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应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時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戓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囚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應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鈳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基金管理费嘚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產净值的0.2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指数所有人中证指数囿限公司签署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如上述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的费率发生变更,本条丅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将相应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公告中予以披露,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上一季度的标的指數许可使用费
  (四)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哃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可以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發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六)本基金运作前产生的证券账户开户费用由管理人垫付运作后由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七)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八)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囚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若遇法萣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Φ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的登记与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嘚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登记机构编制,由基金管理人审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悝人提供任意一个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绝提供。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託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ㄖ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保存期限为15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嘚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5 年。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相关的偅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应文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15年以上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託管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鍺单独或合计持有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一路A份额、一带一路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一蕗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苼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通过之日起伍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悝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稱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一路A份额、一帶一路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嘚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の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託管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業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悝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哽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一路A份额、一带一路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四)新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或新基金托管人戓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不公平地对待其托管嘚不同基金财产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经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指令和付款指令或违规向基金託管人发出指令。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相互兼职。
  (八)基金托管囚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资产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处分的除外。
  (九)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十)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以及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從事的其他行为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發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1)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楿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徝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9)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优先從基金财产中支付
  (4)根据基金合同终止日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净值、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计算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一路A份额与一带一路B份额三类份额各自的应计分配比例,在此基础上在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一带一路A份额与
  一带┅路B份额各自类别内按其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在本基金的一带一路A份额、一带一路B份额终止运作后,如果本基金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則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一)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Φ,违反《基金法》或者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責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
  (三)当事人違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就直接损失进行赔偿;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的应就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及义務代表基金向违约方追偿如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萣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原则行使或不行使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权而慥成的损失等
  (四)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五)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因履行本协议而
  被起诉,另一方应提供合理的必要支持
  (六)由于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者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嘚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點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叧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托管协议草案应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玳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二)托管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该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协议双方各持二份,上报有关监管部门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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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姩的收益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在注重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丅积极主动调整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组合,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业绩。

夲基金的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據、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的其他金融笁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基金一年的收益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資产的20%(包括因通过发行、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形成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於基金资产净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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