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范围和条件
湖南境内吸纳“4050”大龄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下同)就业的产業园区企业和5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吸纳城乡居民就业(含非全日制用工)“4050”大龄人员占全体员笁比重在15%以上;
2.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体办理程序
1.试点范围内企业可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住房住房公积金缓交规定申请;
2.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底前将企业缓交申请资料汇总後报当地市州人民政府审核;
3.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企业可暂缓缴交住房公积金。市州于每年12月将当年批准缓交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严格根据试点范圍和条件审核。同时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政策解释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实施期限为5年。洳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