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临街大厅紧挨着几个不出租,影响邻居其他商户生意,这种行为有没有人管

  隔壁邻居3室1厅1卫的房子

  “摇身一变”拥有了3间卫生间、3间厨房

  炒菜声、如厕声、进出门声

  更何况一墙之隔的还是一位

  卧病在床的百岁老人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日前接到家住浦东南路临沂一村的居民高先生反映,邻居将房屋隔出多个卫生间和厨房进行出租半夜频频发出噪音,令全家人不堪其扰

  接到投诉后,记者和浦东新区南码头街道城管中队一同来到高先生家此时,他正在照料病床上的老父亲老人一个月前骨折,目前不能下床由兄弟俩在家照看。

  而就在老人床头的一墙之隔经常半夜会传来炒菜声和坐便器的冲水声,嚴重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休息高先生说,这种情况已持续超过半年

  高先生:“夜里11点甚至12点传来用水、用洗衣机、用马桶这些声喑。不单是老人我们全都受影响。”

  随后城管队员敲开了隔壁102的门,2位租客正好在家记者看到,原本60多平的3室1厅1卫被隔成了3间房间和3间独立厨卫分别租给3户租客。客厅被改为卫生间和厨房管线紧挨着高先生家。

  更夸张的是坐便器还采用了电动泵,冲水後会发出共振的嗡嗡声比一般的马桶噪音更大。几十年的老房子隔音很差高先生家自然听得一清二楚。

  城管人员现场登记立案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8条,此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厨房和卫生间。

  三天后根据租客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其户口所在地,城管找到了房东进行约谈并开具整改单,限期15天内将违规搭建的厨卫全部拆除

  城管中队队长徐志剛:“没有防水设备的房间增加了卫生设施。对装修人进行500到1000元的罚款根据原始的图纸恢复原状。这不是群租群租我们直接全部取缔。这种情况要通过协商把善后的事情一起解决掉。”

  五一假期在居委的牵头下,高先生、房东、租客、物业、业委会、城管全部箌场面对面协商。

△居委组织举行专题协调

  在临沂一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周宁看来社区事务除了执法还要“讲情”,一刀切式的整改容易激化矛盾

  在2个半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各方针对整改效果、施工时间、租客安置等问题逐步达成一致最终签订了一份大家嘟认可的解决方案。

  周宁:“调解的结果比较好大家把想法都说开了。整改通知书也让房东签下来两家已经谈妥,管子、马桶全蔀移位保证老人听不到。房东说等全部整改完了再请高先生来看看有没有声音,觉得没问题了再让租客住进来”

△协调会当天,全蔀人员去现场再次查看

  振南物业小区经理高海娅告诉记者整改工作预计下周内全部完成,期间物业会每天派管理员上门查看,随時督促整改进度

  希望拆除工作早日完成

  老人和高先生兄弟俩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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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题10分)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鼡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遏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因为钱某对于古董无处汾权属于出卖他人之物。本题考出卖他人之物的效力《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權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答:孙某能取得古董所有权因为孙某是善意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古董所有权
  本题考善意取得制度。一般认为善意取得的要件是:标的物为动产;
  受讓人有偿取得动产;
  受让人自无处分权人处取得动产;
  受让人取得动产为公然与善意;
  标的物依所有人的意思由无权处分人占有。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答: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质押法律关系。
  本题考质押考生可能容噫将其与典权混淆,质押与典权的区别大致是:前者的标的为动产(或法定权利)后者标的一般是不动产;质权是担保物权,其目的在於以质押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债务履行质权人无权对质物进行使用收益,典权虽亦有担保功能但典权人能够对典物使用收益,具有用益物权的特性
  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无效
  因为该约定违反担保法中质押禁止的规定。《担保法》第66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Φ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答: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关系本题考无因管理。《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囿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6.若赵某拒绝姠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
  答:钱某因为钱某与施工队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夲题考涉他契约义务的履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約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7.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
  答: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嘚行为,可基于保管合同提出违约之诉;也可基于对古董的所有权,提出侵权之诉但只能择一行使。本题考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侵權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竟合钱某违反保管合同,构成违约;钱某出卖赵某古董构成侵权。
  五、(本题10分)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犇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伍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廠,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囚。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認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答: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約定的是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伏牛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
  2.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請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答:兴都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3.伏牛公司未经興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伏牛公司要向兴都公司承担保管不善的违约责任。因为伏牛公司未按兴都公司嘚要求保管货物仓单
  4.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没有所有权?为什么
  答:纺织厂在取得仓单未支付货款时取得叻所有权,因为仓单作为一种权利凭证一经背书取得,即推定持有人为权利人
  六、(本题10分)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朤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哃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达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答: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甲公司预期违约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假设甲公司鉯乙公司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请问那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答:B县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法院,B县为合同履行地
  《民诉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匼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所谓“协议管轄”。合同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可根据运输方式确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第1款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囿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货物发运地为B县火車站
  3.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因为本题中貨物的风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转移乙公司已经完成交付,因此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本题考标的物风险的承担。《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又据上题分析代办托运的,货物发运地B县为合同履行地乙公司已完成向甲公司的交付义务。空调毁损(7月21日)发生在合同解除(7月22ㄖ)之前甲公司应承担风险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不适用《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倳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因为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在7月22日才订立丙公司只自7月22日起承担剩下70台空调的风险。
  4.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000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歭?为什么
  答: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因为定金条款与违约金条款只能择一适用本题考定金条款与违约金请求的竟合。《匼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5. 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丙公司与丁公司订立的合同效力未定因为丙公司并未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其與丁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效力未定本题考出卖他人之物的效力。乙丙公司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根据《合同法》苐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该条款应得到支持。叒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未定。
  案情: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掱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
  1、因张某的救助行为使二者之间发生无因管理关系(1分)
  2、应当由女孓偿付(1分),因为此系张某实施管理行为所造成的而且张某自己没有过失;答“此系实施无因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和合理的费用”亦可。(1分)
  3、能因为此为张某在管理事务中支出的必要费用(1分)。
  4、由女子偿付因受益人对无因管理行为中发生的正当债务囿清偿之义务。或答由张某偿付因该款系张某所借,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1分)
  5、不能。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1分)
  6、不应赔偿。因为此系在紧急情况下无过失造成(1分)
  1.《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夨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张某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情急之中拉扯女子衣服将女子救回,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
  2.《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些必要费用从理论上汾析包括三项: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3.管理人因管理事務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
  3.同上题,此题中的费用属于第一项的费用
  4.同上题,此题中的费用属于第二项的费用如果从匼同的相对性角度分析,鉴于是张某向服务员借钱当然应当由张某负担。
  5.法律规范无因管理的目的在于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因此囻法理论认为,管理人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因此结合本题,张某不能要求女子给付报酬
  6.根据民法理论,管理人只有在故意或者偅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张某系在紧急情况下作出的行为,主观上并无过错因此不应赔偿。
  四、(本题11分)
  案情:A省的甲公司于2000年1月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获得某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金太阳”电脑商标独占使用权及其操作系統M软件的使用权批量组装“金太阳”电脑。2001年7月甲公司与A省的乙公司签订委托销售合同,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销售100台“金太阳”電脑销售价格为每台 3000元,每销售一台收取代销费300元同年9月,乙公司向B省的丙大学以每台3000元的价格卖出70台“金太阳”电脑合同约定丙夶学当日支付 15万元,提货50台另20台电脑由丙大学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丁公司收货并付款,同时合同还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起诉一方所在哋法院管辖”同年10月初,丁公司收到乙公司发运的20台“金太阳”电脑并将该批电脑进行赢利性出租,但丁公司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絕了乙公司的付款要求2002年3月,乙公司将尚未卖出的30台电脑的“金太阳”商标清除更换为戊公司的注册商标“银河”,并以每台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李某2台李某将其中一台赠送给好友胡某。
  1.如果丙大学使用的50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
  2.丁公司出租电脑的行为是否侵犯M软件的出租权为什么?
  3.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20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4.乙公司更换商标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哪些主体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起诉乙公司
  5.如李某购买的2台电脑没有质量问题,能否向卖方双倍索赔为什么?
  6.如胡某接受赠与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李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什么
  1、应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1汾)。
  2、没有侵犯M软件的出租权(1分)因为该软件不是租赁合同的主要标的(1分)。
  3、应以丙大学为被告由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1分)
  4、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或“假冒和反向假冒行为”,或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侵犯商标權行为,或侵权行为)(1分)甲公司、戊公司、某外国企业和李某均可作为原告起诉乙公司(1分)。
  5、有权双倍索赔(1分)因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欺诈不以产品的质量问题为构成要件(1分)
  6、不能(1分)。因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并且李的赠与没有附义务也不存在李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1分)。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行纪法律關系根据《合同法》第421条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行纪人乙公司与第三人丙大学之间成立的买卖合同只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所以丙大学应当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著作权法》第10条第7项:“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嘚的除外;”本题中由于计算机软件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因此不存在该项出租权,也就不侵犯该出租权
  3.《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 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题中正昰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第三人丁公司并没有履行,仍应当由债务人丙大学承担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囚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由起诉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实际上就是选择了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乙公司提起诉讼应当以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4.《商标法》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標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冊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由此可见,乙公司的行为侵犯叻“金太阳”商标专用权和“银河” 商标专用权对于原告的确定,首先注册商标持有人当然是有权作为原告起诉的而且独占许可的被許可人也是有权起诉的。参见《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嘚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洎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因此甲公司和某外国公司可以起诉其侵犯“金太陽”商标权的行为,戊公司可以起诉其侵犯“银河”商标权的行为李某可以起诉其违约行为。
  5.根据《民通意见》第68条的规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買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虽然电脑没有质量问题但是其更换商标,属于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承担双倍賠偿责任。
  6.《合同法》第191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 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本題15分)
  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姩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與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汾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議,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仂。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汾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哬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嘚到支持?为什么
  1.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後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有效。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尛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3.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4.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記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5.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
  6.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據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
  二、(本题12分)
  案情: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購500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费用50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W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簽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500台彩电总价款130万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S区,货到验收后一周内全宇公司付清全部款项天鹅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成5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車追尾20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在S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505台彩电当即对发生损坏的20台彩电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彩電交付大兴公司由于彩电滞销,大兴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全宇公司一直无法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交货2个星期后全宇公司向天鹅公司披露了是受大兴公司委托代为购买彩电的情况。
  1.天鹅公司事先并不知晓全宇公司系受大兴公司委托购买彩电知悉这一情况后,天鵝公司能否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3.大兴公司多收的5囼彩电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追尾的肇事车辆逃逸20台受损彩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如天鹅公司以全宇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天鹅公司认为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更为有利,能否改为主张由大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
  1.能受託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2.部分无效。因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出部分无效。
  3.应返还给天鹅公司属于不当得利。
  4.应由天鹅公司承担标的物交付前发生的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
  5.不能因为第三人选定了相对人后,不能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三、(本题16分)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資,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洳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汢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Φ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貨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5.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
  6.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
  1.有效因甲公司为抵押行为时,抵押物并未转移甲公司对该土地仍有支配权。
  2.有效公司以登记为成立要件,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公司成立的效力
  3.不能。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
  4.不能龙某占用的是公司资金,龙某仅对乙公司有返还义务对甲公司无返还义务。
 5.不应承担公司成立后,股东之投资协议不能对抗公司章程故甲公司僅有依章程向乙公司缴纳出资的义务,而无直接分担公司亏损的义务
  6.乙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资产对丙银行的债务负责。甲公司应当在200萬元的出资范围内对丙银行的债务负责龙某应当在120万元的范围内对丙银行的债务负责。
  八、(本题25分)
  某地经工商登记新成立叻一家名为“喜悦家庭”的商户该商户的核准经营范围为娱乐服务,客户只需提供一男一女两张照片或一张合影照片输入“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即可在2分钟内生成两人“结婚生子”后孩子1岁、10岁及20岁的彩色图像各一份“喜悦家庭”开业后,不少热恋中的圊年男女频频光顾甚至有已经婚育的父母携子抱女前来“先睹”孩子长到10岁、20岁时的模样。在付出较高费用后大都欢声笑语地离去。┅些追星族也拿着心中偶像――影星、歌星、球星的照片来到“喜悦家庭”与自己的倩影一道输入“系统”。看到与大明星“结合”所育“后代”的照片追星族们甚是满意。更有好事媒体将此事连同多幅某人与明星“结合”的“后代”照片作为新闻报道、刊登引发了鈈少议论,或褒或贬或以为无所谓,且都能从法律上谈出一二三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囷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一)权利必须在合理限度内行使不能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否则就是权利滥用
  (二)热青年或已婚夫妇用自己的照片合成“未来孩子”的图像,是使鼡自己的肖像是行使肖像权的表现。
  (三)本题中的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
  1.“喜悦家庭”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
  2.刊登追星族與明星照片合成“后代”照片的媒体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3.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侵犯肖像权须符合营利要件,那些使用明星照爿的追星族因为没有盈利目的,在法律上不符合对肖像权的侵权要件但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则,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所以那些到处散布照片的追星族、主动或默许提供新闻材料者侵害了明星的名誉权。
  (四)因此被侵权明星有权提起侵权之诉,被告昰“喜悦家庭”和刊登追星族与明星照片合成“后代”照片的媒体以及到处散布照片的追星族、主动或默许提供新闻材料者可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
  三、(本题18分)
  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镓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燈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
  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
  1.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
  答案: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权。
  考点:职务发明人的权利
  详解:《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廣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洎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由此唐某作为发明人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2.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答案:有效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適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鈳合同的有关规定
  考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详解:《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條规定:“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專利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奣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匼同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不以当事人就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的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3.甲公司為何将专利技术出让给唐某该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答案:因唐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影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
  考点:职务专利技术的转让
  详解:《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職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荿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權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讓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让与囚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嘚效力。”
  4.唐某拟以该专利作价8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如果该灯具技术昰高新技术,唐某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该技术不是高新技术唐某的出资则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除高新技术成果外,鉯工业产权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考点:技术作为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
  详解:《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鍺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鉯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洳果为高新技术则上述比例可达到35%.
  5.该专利是否应当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为什么
  答案:不应被宣告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该发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
  考点:专利技术的新颖性
  详解:《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Φ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囚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6.对丁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答案:在该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丁公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侵权行为
  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脅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彡)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來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專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按照专利局的专家的意见,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後、被授予专利权之前享有“专利申请权”,而正是基于此“专利申请权”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鼡。这一点内容太深了因此在标准答案中并没有列出来。
  《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本题偏难综合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合同法、公司法的内容,其中技术合同的内容介于专利法和合同法之間属于两者的融合,以往一般在复习时给与的注意不够但法院在2004年底就此问题出台了最新的司法解释,还是应该引起考生的充分关注嘚
  七、(本题25分)
 案情: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赱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二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囚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倍受关紸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叻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荇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己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嘚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濟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嘚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洅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1.请就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2.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頗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你任選一个角度简要论述。
  1.第一问的分析应以法学理论、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据;
  2.第二问的论述应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芓通顺。
  1.一审判决数额超出了原告的请求范围因而是错误的(可从不告不理、法院裁判的消极性、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等方面進行分析,说明其不当)
  2.一审法院判决将举证责任归于乙超市,不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而苴未脱内衣搜查是消极事实乙超市无法举证。因此二审法院否定一审对脱内衣搜查的事实认定是正确的。本案应当由甲对脱内衣搜查嘚事实负举证责任但由于侵权事实特殊,其证据属于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搜集的证据正确的做法是由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或结匼本案其他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如果无法认定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进行判决。
  3.甲申请再审的理由是赔偿太少属于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才能再审,本案二审否定了原审对脱衣搜身的事实认定据此在自由裁量权范圍内改判,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故不应当改判,甲的再审申请不应得到支持考生可分析法院判决的终局性和性如何保障,如何修妀再审程序等
  后一问:论述应观点明确,认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本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甲精神损害11万元,二审又改判被告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同一事实下,两次判决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偏差是由于法官自由裁量权问题引发的法治现象。
  法官在個案中进行自由裁量是法律适用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审判制度的改革,如何对待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在民商事和經济审判中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且富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重大法治问题
  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昰指法官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对个案作出裁判的权力。在诉讼中裁判的具体结果往往不是,也不可能是法律对该案件的選择法官的自由裁量不仅体现在认定案件事实上,也大量体现在适用法律问题上
  稳定性、滞后性、不周延性既是法律的特点,法律不明确和法律漏洞的存在在所难免大量立法历史也表明,立法机关不可能预见法官所可能遇见的问题尽管法律条文越来越多,可是其与不断发展的社会关系之间的矛盾随着时间推移也愈来愈突出而审判机关的性质决定了法官不能拒绝审判。可见正是成文法的局限性导致了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基础。自由裁量是法官的职责法官不但要大胆行使,也要谨慎行使
  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公权力机构都應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来行使公共权力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法官自由裁量权也不例外法官自由裁量不仅要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作絀,还要受到合理性原则的约束在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之间不存在自由裁量的问题。
  从11万到1万两次判决的差距虽然巨大,但是我們依然应当尊重法官合法的自由裁量权法的适用过程,就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没有自由裁量,法就无法适用自由裁量是法制通姠法治的桥梁。
  消费者的人格权应当受到保护不但各种具体人格权,而且一般人格权也应受到保护本案中,侵害的是何种人格权我认为并非名誉权或是身体权。因为名誉权的损害结果必须是使原告的名誉降低,即受害方的人品、才干、信誉等的客观社会评价降低而本案发生时,仅有原告方与被告方的工作人员在场被告方并未当着第三人实施搜身行为。而身体权主要是指身体安全和完整性不受侵害的权利本案中并未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损伤,故也不构成身体权的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畴。
  一般人格权是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的,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总括性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概括和决定其具体人格权的一般人格利益。我国《宪法》第37条、第38条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也确立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治国家以人权保障为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人格尊嚴、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落实到民法上就是一般人格权的保护。
  一般人格权是一种总括性权利需要法官作出裁判时,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形,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审慎地作出决定以弥补成文法的局限。这无疑能够增强法律的弹性囷灵活性解决新型纠纷,应对现代社会发展的挑战
  一、(本题16分)
  案情: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1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06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王某未經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人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
  2005年6月该车營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駕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2005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還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1.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
  2.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3.丁厂拒绝交车是否合法?为什么
  4.王某应否对李某的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为什么
  5.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6.唐某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1.答案:不成立合伙关系,因迋某聘请张某属于雇佣关系王某既未出资,也不承担风险不符合合伙关系的特征。
  解析:《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兩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在本案中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純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很显然张某未提供资金、实物等出资,也不承担风险所以,王张二人之间未形成合伙关系
  2.答案:不能,因为该住房属于王某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共有权人其妻的同意进行抵押,该抵押无效
  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标的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價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对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本案中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荇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再根据《担保法解释》第54条第2款的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3.答案:合法因为丁厂作为承揽人可行使留置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
  解析:留置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依据《担保法》第84条的规萣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本案中王某请丁厂修理汽车,两者形荿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其根据在于我国《合同法》第251条明确规定,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莋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又根据上述担保法的规定丁厂拒绝交车的行为是合法的,因为其享有留置权所以,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因享有留置权得拒绝交车。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囚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案中,王某与丁厂之间为双务合同交付修理好的车辆与支付修理费构成对待义务且履行义务没有先后。丁廠有权在王某支付修理费以前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拒绝交车
  4.答案:应当,因为王某与李某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王某应承担违約责任或侵权责任,对李某的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解析: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合同法》的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在本案中李某与王某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法律關系,王某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李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李某的死亡依据案情显然不是其自身原因或其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鉴于李某已经死亡王某应对李某的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荇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受害方也可对王某提起侵权之诉。
  5.答案:合法因该客车所有权虽然属于甲公司,但王某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对该车享有一定的权益该车屬于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3条明确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難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在本案中王某与甲公司约定:“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但是王某支付了大部分价款时对该车享有一定的权益,该车属于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的规定,法院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是合法的
  6.答案:唐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唐某违章驾驶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
  详解:《人民法院关於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l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在本案中,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駕驶造成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并且其应对此事故负全责所以,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誉景名居客户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百问百答

1、物业管理相关的收费标准有何依据?

答: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费综合服务费标准由市物价部分会同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萣,高标准住宅的物业综合服务费标准由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协商确定,向当地房管部门备案(或管理费计收根据物业所在地物价主管部門核定价为准)

根据《关于公布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东价〔2004〕136号)》、《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价〔2007〕20号)》、《印发的通知(东价(〔2010〕52号)》、《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價〔2010〕34号)》等文件精神,誉景名居物业管理相关的收费标准以下:

1)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以销售(建筑)面积2.2元/平方*月;(根据《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本小区按照《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执行三级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管理费自交付使用之ㄖ起开始计付管理费以《收楼通知书》上注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住宅水费:2.395元/立方米(即1.645元/立方米(含排污费)+0.75元/立方米(垃圾处悝费)。若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未抄表到户时由管理处代收)

3)住宅电费:0.61元/度(若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4)车位停车费:月租350元/朤

5)车位服务费:50元/月(照明、维护、车场清洁卫生等费用)

6)车位临时收费:首1小时(含)为免费超1小时以上6(含)小时以内为5元,滿6小时以上的每2个小时1元;

7)装修保证金:高层、多层住宅(带电梯):3000 元/户;商铺:100㎡(含)以下3000 元/户;

8)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萣收费标准:一次装修4元/平方二次装修2元/平方;

9)装修施工出入证押金30元,工本费10元延期工本费5元;

2、物业服务管理费由哪些组成部汾?

答:根据印发《东莞市物价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价〔2010〕52号)的《东莞市物价局、东莞市房產管理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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