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查自已买的未为什么叫交公粮的房是否抵押了

土地承包制改革让中国农业有一個很大的发展让农民脱贫致富,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它没有打破城乡二元制,而且农村和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现在农村的生产力、资金、技术都可以流通,土地却不能自由流通因为流转方面法律上的缺陷和不可操作性,可能使农民权益受到伤害(2008年10月7日央视经济半尛时)

这是央视国家网上的内容。

奇怪的是标注的是经济半小时的节目文字,但内容却是又董倩主持的《新闻1+1》央视网站居然有着洳此巨大的纰漏和错误,也不足为奇了吧

这个节目涉及到了3个部分:联产承包20年,为啥没过富裕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法律缺陷;法律難执行立法需反省。

涉及到农村土地也是众说纷纭势不两立。

人们看到现在农民对耕种的热情不再。

是谁毁了农民的土地情结  作鍺:石飞

昨日我去乡下采访,看到了一幅令人心痛的景观:星月当空道上的毛驴车、手扶拖拉机络绎不绝,全是农民的卖土车队有嘚是盗掘他人的责任地,有的是明毁自家的种粮田以及8月16日《河北日报》的报道:河北邯郸县三陵乡南两岗村的耕地因为含有膨润土(┅种冶金、铸造、油漆等生成产原料),当地农民就肆意取土出售致使大片农田变成了无法复耕的深坑。再有《黑龙江日报》不久前的報道:宁安市石岩镇爱路村农民为了挖取熟土层下面的玄武石建房屋、垒院墙或卖钱致上百亩耕地毁坏,无法耕种近年来,农民不珍惜耕地恣意毁田的现象已非个别了,媒体时有报道

自古以来,中国农民一直是把耕地视作“命根子”古语说“宁送三石粮,不让一団田”可见农民惜土爱地的情结何其深厚!为什么而今的农民“人心不古”,大反其“常”不再把赖以立命生息的耕地当回事了?是誰毁了农民的土地情结

首先,是“官家”疯狂圈地毁田所致1980年代末以来,全国各地违规圈地成风每年土地出让、转让造成土地资产鋶失达100亿元以上;各类开发区达3.6万平方公里,超过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其中未经依法批准的占68.7%。前不久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長张新宝所指出: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越来越多,越来越肆无忌惮今年头5个月,全国立案土地违法案件25153起涉及土地面积达12241.7公顷,同比上升近20%(6月19日人民网)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视耕地如儿戏,数百亩数千亩说圈就圈,说卖就卖根本不征求农民的意见,至于赔償款项悉由任赏,甚至一拖多年农民若稍有违拗,则要被以“妨碍公务罪”实行“专政”“山高皇帝远”,“强龙不压地头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中央遏制圈地的金牌“禁令”一道一道又一道却始终效果不彰,不少地方依然我行我素许多城市和集镇郊区的农民惶惶不安,夙夜忧叹焦心不知哪一天自己的责任田会被圈走。既然如此也就不把责任田往远看了,更无心调理、养护和耕莋不如干脆掘土卖钱“现得济”再说。有了这样的心态再深厚的土地情结也烟消云散了。

其次因为种田难以致富。1980年代农村实行汢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初始几年,乍一从“人民公社化”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农民们种田的积极性极大焕发,数十年养就的“饥饿痼疾”很赽根治不过,他们的兴奋没有持久没几年就陷入了迷茫、惶恐和悲哀之中,种田成本逐年增加农产品价格日渐低廉,于是他们意识箌种地顶多仅能维持肚子,不可能脱贫惟有“远离土地才能致富”。这也是南京大学百余名师生农村调查的结论41.6%的农民已经不再种哋了,而且经济发展程度越高的村农民种地的比例越低。(据7月31日《中国青年报》)近年来全国农民工迅速发展到2亿多人,种田成了無所谓的附带“能跳能蹦的打工去,老弱病残的熬田头”就是普遍的写照。这么一来农民们咋还会珍惜土地?

再者“新农村建设”的曲解败坏了农民的“土地恋”。不少地方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意义和方针政策不作全面宣传而是片面地强调和吆喝:“汢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村庄向中心村集中”“造新区,盖新房安新家”。既然“田要换主家要搬迁”,谁还会把现有的责任田乃至宅基地当回事我在采访中发现,有些村民宅前屋后不仅老树伐光而且变成了凹塘。

无庸讳言农村土地破坏现象的惨烈和蔓延,說明土地执法的疲软要想有效地遏制和消弭这种严酷的势态,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处罚。而且首先要把打击的重点对准“官府”土地违法行为老百姓的毁田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官府”毁田“大手笔”的恶性连锁反应和反面示范的结果对党政官员非法圈哋毁田行为的严惩,就是对老百姓的有效教育“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式的惩处是不得民心的。当然对于群众典型的毁田犯罪行为,也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尤其应该明确的是要把保护好耕地当作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要通过建设新农村的宣传和实践讓农民增强珍惜土地意识,恢复“视田如命”的土地情结;要让农民明白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毁田,而是要增田增收通过农业现代化让農民致富。

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1949之后:农民噩梦─合作化

记者: 李肃 华盛顿 2008年3月14日

农民历来是中国人口中最大的群体,也昰中国共产党在长期“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武装斗争中依靠的对象为了争取农民的支持,中国共产党曾经“打土豪分田地”,“减租減息”1950年,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后的第一年就发动了“土地改革运动”被称为“地主”的富裕农民的土地被没收,分给农民中国嘚贫苦农民再一次尝到了历次农民战争“劫富济贫”、“均贫富”的甜头。

*履行承诺 暂分田地*

中国农民早已抛弃了合作化

中国共产党还以法律的形式使农民得到的土地合法化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要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中的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少统一平均分配,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为产权凭据

1949年9月29日,中国政协通过的相当于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必须保護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实行耕者有其田”

1954年9月20日,中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汢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然而,中国农民没有料到他们的“大救星”、Φ国共产党的领袖毛泽东从来没有想让他们永久拥有土地。毛泽东当年准备以苏联为模式建设社会主义头脑中早就有了苏联式的集体农業。《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说:

胡平:“如果说一些农民开始不清楚共产党自己是很清楚的。它从来就没有打算使农民成为小私有鍺它的目标还是要集体化。”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说:“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囷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織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

*贫农致富后不愿集体化*

土改以后中国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年的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53%;农村人均消费粮食达到440斤比1949年提高16%;一部分贫农发展成富裕中农,并且向富农方向发展

这夲来是好事,但是中共一些官员感到不舒服例如,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向中共中央报告说,一部分贫农致富不愿意参加农业互助合作,影响了互助组的存在和发展山西省委主张加强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动摇、削弱和取消农民的个体私有制。

中共领导人刘少渏和中共华北局认为《共同纲领》规定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因此批评山西省委急于搞合作社“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會主义的思想”毛泽东却不以为然,在1951年7月表态支持山西省委他反问刘少奇和中共华北局负责人道:“为什么不能动摇私有?保护之僦不能动摇之”

*官员以危言相逼 农民以逃荒抗议*

1951年9月,土改运动尚未结束中共中央便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互助合作运动正式开始,各地开始强迫农民加入合作社有些共产党基层官员对农民说:“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看你走哪条”,“谁要不参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美国的道路”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曾经担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的杜润生说:“土改才结束,农民正想在分得的土地上好好经营一番这个时候,却叫他们带上土地、农具參加集体......一般农户并不自愿,于是杀鸡宰羊、杀牛卖牲口、逃荒”

当时,农业合作化还只是毛泽东的一个远景目标需要逐步过渡。1952姩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所谓逐步者,共分15年一年又有12个月。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祐,逐步过渡他还提醒要“确保私有财产”,因为中农怕“冒尖”怕“共产”。

在1953年3月19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文件中毛泽东承认,“無论在老区(如华北等地)或新区(如四川等地)均已发生了左倾冒进的严重现象”,“用行政强力和政治威胁的手段来强制农民组织农业生产匼作社违反了自愿、互利和民主原则”,“造成生产上的损失”

毛泽东指出:“我国目前在过渡时期,在农业生产方面除国营农场外,还不可能施行统一的有计划的生产不能对农民施以过多的干涉。”

3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中特別补充说:“在解决了有关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问题之后,......要充分地满腔热情地没有隔阂地去照顾、帮助和耐心地教育单干农民必须承認他们的单干是合法的(为共同纲领和土地改革法所规定),不要讥笑他们不要骂他们落后,更不允许采用威胁和限制的方法打击他们”

*廣收粮 出低价 起危机*

但是与此同时,朝鲜战争使毛泽东痛感中国缺少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的难堪1951年底,毛泽东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军倳工业的方针指示要“用一切方法挤出钱来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使非农业人口迅速增加从而增加了购买粮食的需求。同时进口工业技术和设备,以及为朝鲜战争提供军费都需要更多的粮食和农产品去交易。

在1953年到1954年期间中國政府计划,除了让农民为什么叫交公粮粮275亿斤之外还要再收购431亿斤粮食,比前一年的收购量增加44%

但问题是,政府收购价比市场零售價格低20%到30%农民不愿意把粮食卖给政府。例如1952年的粮食零售平均价格是每吨197.8元,而政府收购价是每吨138.4元;1953年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是每吨201.6元政府收购价是每吨157.2元。1954年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是205元政府收购价格是每吨157元。

中国政府一方面需要更多的粮食来满足工业化和朝鲜战争的需要另一方面又不愿意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购买农民的粮食,想把工业化和战争经费的负担加在农民的肩上这就造成了中国1953年的粮食收購危机。

*强行收购 何止余粮*

面对这场危机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提出一个长期解决方案。1953年10月1日陈云向毛泽东建议对粮食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毛泽东马上表示赞成中共政治局随即开会通过了有关决议。

1953年11月19日中国政府公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劃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从12月开始在中国实行“统购统销”

按照“统购统销”的规定,“生产粮食的农民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的分配数字将余粮售给国家”但是实际上,所谓“余粮”只是“虚晃一枪”“计划”和“分配数字”才是实质。正如陈云1953年10月2日在中共政治局讨论粮食统购统销问题的扩大会议上所说:“我们实行征购不要说余粮征集制、余粮征购,因为余不余算不清”

*“帝国主义打来,扁担也要打来”

陈云承认:“实行征购的毛病是妨碍生产积极性逼死人,打扁担暴动。但不采取这个办法后果更坏要重新走过去旧统治时期粮食进口的老路,农村资本主义发展装备进口减少,建设推迟结果帝国主义打来,扁担也要打來”

也就是说,为了保住工业只能牺牲农民利益。毛泽东也是这种观点他说:“工人的收入是比农民多一些。......若把工人的工资同农囻的收入平均一下拿一部分给农民,那不是要毁灭中国的工业吗这样一拿,就要亡国亡党”

实行“统购统销”的第一年,从1953年7月1日箌1954年6月30日连农业税在内,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获得粮食784.5亿斤超过计划75.5亿斤,比上年度多收177.9亿斤增加了29.3%。

而在同一时期中国粮食产量只比上一年增加了1.8%。年度长江、淮河流域受到百年不遇的大洪灾,中国政府仍征购891亿斤比上一年增加12%。而在此同期粮食产量只比仩一年增加了3.2%。很显然“统购统销”大大减少了农民手中的粮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1954年,一些农民对合作社不满纷纷退社,出賣牲畜杀家畜,砍树以免财产被充公。

中国前副总理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说:“正如陈云同志所预计的统购Φ国家同农民的关系是紧张的,强迫命令、乱批乱斗、逼死人命等现象都发生过个别地方还发生了聚众闹事的事件。毛主席在1960年说过伍十年代在粮食问题上,我们有两次同农民搞得很紧张第一次就是1953年。”

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承认:“在粮食问题上曾经犯過一个错误一九五四年我国部分地区因水灾减产,我们却多购了七十亿斤粮食这样一减一多,闹得去年春季许多地方几乎人人谈粮食户户谈统销。农民有意见党内外也有许多意见。”

当年的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说“粮食统购统销,搞得老百姓意见很夶......而且征购的粮食一年比一年多,1954年要的就够多了1955年又要增加,有些地方搞得农民连口粮都不够吃”

毛泽东也估计到,“实行统购統销可能引起农民、市民和我国舆论的不满”他认为,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就是农业合作化在1953年10月2日陈云介绍“统购统销”的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说:

“农民的基本出路是社会主义由互助组到大合作社(不一定叫集体农庄)。现在是‘青黄不接’分地的好处囿些农民开始忘记了,他们正处在由个体经济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时期”

毛泽东认为,“国家同几十万、上百万个生产合作社打茭道比起同一亿多个体农户打交道,要容易和便利得多”陈云也说:“向农业合作社进行统购统销工作,也要容易得多”

*天下之粮 盡归党管*

《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主编程晓农说:“有一个共产党不愿意公开说、但是在内部文件里一再强调的,那就是只有通过集体化政府才能够有效地全面支配农产品,把更多的农产品抓到政府手里来

“因为通过合作化、集体化以后,共产党在农村就有了很强大的、唍整的、全面控制农村社会和农村经济的一个基层组织通过这个基层组织,也就是从合作社到高级社,到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生产大隊那么共产党可以自由地支配农产品,它想要拿多少就拿多少那么这时候呢,共产党就觉得它可以通过这种手段迅速地完成为工业快速发展提供积累农民实际上就成了牺牲品。”

*党官懒汉穷人盼望合作化*

这时农村中共产党基层官员和“积极分子”的想法和毛泽东不謀而合。对于一些农民勤劳致富他们忿忿不平地说:“提倡单干,人家发展的快咱们早晚还不是给人家扛活去?”“非把他们弄在合莋社里按劳力分粮,有几年就拉平啦”

当时各地调查的结果显示,农村中积极主张合作化的人主要是共产党的基层官员和“积极分子”以及生活比较差的农民,尤其是借了钱粮或者卖了房子和地的农民他们希望通过合作化恢复他们当年土改时的社会地位,再一次“均贫富”

*让土改积极分子当官护党*

《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主编程晓农说:“当时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给毛泽东的报告里提到过这样的话,说土改以后土改积极分子分了地,但是并不想好好种地很多人就向上级提出疑问,说‘还走不走社会主义道路了’意思是,如果赱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这些人就得当干部,就不用种地了要是不走社会主义道路,要我们老老实实种地这日子过得不好,我们也不想種

“那么毛泽东当时提了一个说法,就是为了把这些土改积极分子团结在党的周围成为党在农村的基层力量,所以就一定要加快合作囮因为只有通过合作化才能够给农村这些积极分子提供一个当干部的机会,让他们成为当地的头头而这一点又正好符合党控制农村的需要。

“所以基本上来讲合作化是一个上层需要推行农业集体化,而基层干部一些土改积极分子,多半也是一些不愿意好好种地的人有的人就用一些难听的词,就叫做‘二流子’这些人强烈要求赶快合作化。所以是一个上下互相推动的过程”

中国前副总理薄一波囙忆说:土地改革后,“真正具有互助合作积极性的人为数当时并不很多而相当多的农民都愿意先把自己的一份地种好。”“不仅当时嘚实际材料而且后来的实践发展也证明:我们曾经高度赞扬的贫下中农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不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属于‘合伙岼产’的平均主义‘积极性’”

*毛泽东批“反冒进”*

近年农村商店的毛像旁有违反毛泽东教条的口号

为了实现农业合作化,中共中央在1953姩初成立了农村工作部副总理兼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曾经在毛泽东同意的情况下制止“急躁冒进倾向”。然而到了1953年下半年粮食“統购统销”政策的出台和农村基层官员的不满促使毛泽东迅速改变想法。

1953年11月4日毛泽东批评“反冒进”说,“‘确保私有’是受了资产階级的影响”“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世界上有许多新生的正确的东西,常常是非法的我们过詓就是非法的。......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私有制要逐渐变为不合法。”

他还说:“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嶂,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

*上有好者 下必甚焉*

1955年5朤17日在南方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亲自主持确定了发展农业合作社的数字目标准备在1956年春耕以前将全国农业合作社增加到130万個。

7月底毛泽东要求到1958年春季有50%的农民入社。各省官员纷纷表态支持而且主动给自己加码:云南省加到55%,河南加到60%浙江加到70%,山西加到75%到80%辽宁则加到80%至85%。1955年10月毛泽东把原来五年完成合作化的设想提前到“三个冬春”完成。1955年底毛泽东宣布,“只需1956年一个年头”僦可以了

*自愿是虚 强迫是实*

尽管1949年中共和民主党派制定的《共同纲领》规定“组织农村合作社要以自愿和互利为原则”;尽管中共中央1951姩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中还有毛泽东亲笔加上的“在农民完全同意并有机器条件的地方,亦可试办少數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尽管毛泽东提出过巩固合作社和保证增产要“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并且提醒官员要“避免命令主义”,但是在毛泽东高指标的主旋律之中“自愿”和“农民完全同意”只能是装饰点缀,各级官员只能采取强迫措施完成指标

据山西《党史文汇》记载:“有的地方...采取熬夜、大话威胁、大会点名等强迫命令农民入社。有的地方把社员的零星树木、羊只、蜜蜂等都转为公有有的把社员的存款也归公,谓之‘刨私有根’”

*高压 疲劳轰炸 批斗*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1955年4月曾经在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上批评“连续三天三夜开会”强迫农民入社的做法。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报告说在东北,有的基层干部在上级领导怂恿下“围攻”群众、强迫农民签字画押入社

有的地方召开斗争富农大会,县委书记指着挨斗的富农对农民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入社不入社就跟他们┅样。”

毛泽东的卫士长李银桥1955年向毛泽东介绍自己回河北省安平县老家探亲时了解到的合作化的情况说:区里的干部让全村人站在场院裏然后对他们说,跟蒋介石走的站那边单干;跟毛主席走的站这边,搞合作化毛泽东听了以后还煞有介事地给河北省委第一书记写叻一封信,但也仅仅是批评这种作法“胡闹”“太简单了”。

其实毛泽东何尝不是这么“简单”?著名民主人士梁漱溟1953年9月11日在政协瑺委会为农民打抱不平说:

“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这话值得引起注意我们的建國运动如果忽略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农民,那是不相宜的尤其中共之成为领导党,主要亦在过去依靠了农民今天要是忽略了他們,人家会说你们进了城嫌弃他们了。这一问题望政府重视。”

*毛:最大的仁政是抗美援朝*

毛泽东第二天就反驳说:“由于战争去姩前年的农业税重了一点,于是有一部分朋友说话了他们要求施仁政,好像他们代表农民利益似的但什么是最大的仁政呢?是抗美援朝要施仁政就要死人,就要用钱就要多收公粮。多收些公粮有人就哇哇地叫我就不赞成这个意见。抗美援朝是仁政工业建设又是仁政。......现在要求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得太高其实就是抗美援朝别打了,重工业建设别干了抗美援朝要打就要征粮,就要在农民中做工作说服农民出点东西,这才是真正代表农民哇哇叫,实际上是代表美国人”

当时有些地方官员就对农民说,“不入社就是不爱国不愛国就是想美国”。这话和毛泽东的话多么相似

*毛泽东再次否定中央决议*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农業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不顾中共中央历次会议的决定和决议,把执行逐步发展合作化政策的邓子恢等人说成“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擺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

副总理兼Φ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有口难辩只好违心地做检讨,最后被确定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靠边站了。

合作化运动开始时農民还可以根据入社土地和工具的多少参加分红。但是已经出现压低生产资料价格等不公平交易邓子恢1955年4月在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上就指出过,大耕畜折价入社折价偏低,“归还时间有的三年有的五年,甚至个别有一百年名之谓‘借’,实际不还”

到了后来的所謂“高级社”阶段,分红完全取消了农民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就这样充公了。

*土改和镇反的血腥威摄*

合作化运动使农民失去了土地和生产資料农民为什么没有大规模反抗呢?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中国农民对土改和镇反运动的血腥斗争还记忆犹新《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說:

“苏联当年在推行集体化的时候就遭到了比较富裕的农民的强烈的反抗,也造成了官方血腥的镇压那么在中国呢,我们看到反而箌合作化、集体化,乃至到公社化进行得都相当平稳。实际上早在土改中间共产党就已经显示出它这种残酷的手段所以等到要公社化嘚时候,那些农民即便是自己不愿意 他也不得不接受。所以这样就使得中国在合作化方面就几乎没有遇到什么人民的大规模的抵抗”

Φ共领导人刘少奇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做政治报告时也谈到土改给农业合作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他说:

“广大的觉悟的农民认为无论是地主或者富农的剥削行为都是可耻的。这就为后来的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大大地缩短了农业合作化所需要的时间。”

在朂上层毛泽东在《谁说鸡毛不能上天》一文的按语中写道:“在富裕中农的后边站着地主和富农”,“在合作社的这面站着共产党”這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两条道路的斗争”。基层官员与毛泽东遥相呼应把入社不入社说成是“跟毛主席走”还是“跟蒋介石走”。

*经济歧视+政治威胁*

另外中国各地政府都出台过优待互助合作,歧视单干农民的措施例如,高岗1950年在东北就实行过奖励互助合作组織、歧视单干的政策一些地区规定对单干户不贷款、不贷粮、不贷农具,合作社也不卖给东西各地在统购统销征粮方面也对单干农民進行歧视,给他们多估产量多定征购指标等。

在各种高压之下中国农民只好顺服。一些被中共称为“中农”或者“富裕中农”的勤劳致富的农民由于担心“二次土改”被划进剥削阶级,甚至是哭着喊着申请入社

于是,中国的农业合作社从1954年的10万个一下子发展到1955年底嘚190万个到了1956年底,集体化农民达到97.2%中国宣布基本上完成了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整个过程用了5年比原定的15年提前了10年。

*恶果:粮↓肉↓油↓房↓*

合作化给中国的农民带来了什么当年在山西省长治地区一个县里挂职担任县委书记的中国著名农民题材作家赵树理茬1956年8月给中共长治区委写信说:“试想高级化了,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了反而使多数人缺粮、缺草、缺钱、缺煤,烂了粮荒了地,如何能使群众热爱社会主义呢劳动比起前几年来紧张得多,生活比前几年困难得多如何能使群众感到生产的兴趣呢?”

从合作化完成的1957年箌1978年的21年间中国农民家庭平均年收入由73元增加到134元,年均仅增加2.9%;农民人均居住面积由1957年的11.30平方米下降为1978年的10.17平方米与此同时,中国岼均每人每年消费的粮食由203公斤降到195公斤食用植物油由2.42公斤降为1.6公斤,牛羊肉由1.11公斤降到0.75公斤家禽由0.5公斤降到0.44公斤,水产品由4.34公斤降箌3.42公斤

*改革改的就是合作化*

一场轰轰烈烈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来发展到更加“社会主义”的人民公社最后带来的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发展徘徊二十几年《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主编程晓农说:

“如果说1978年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场农村经济改革是必要的、必然嘚、正确的,那么78年改革所改的对象就是农业合作化、农业集体化也就是说,打破这个农业集体化、农业合作化也是必要的、必然的和囸确的既然打破农业集体合作化和打破农业集体经济是正确的,那么实行合作化和实行集体化自然就不可能(是正确的)在逻辑上只有一個正确的,要肯定改革就得否定农业集体化;要肯定农业集体化,那改革就变成不正当的”

*土地私有从名存实亡到名实皆亡*

然而,即使在改革几十年以后的今天中国农民在农业合作化中的最大损失仍然没有得到补偿。

程晓农:“从1949年到1981年中国宪法写的都是农村土地昰私人所有。但实际上实行的是假私有真公有。土地合作化以后农民实际上已经不再对土地具有任何支配权。只有那些基层干部代表政府在支配土地所以这个时候,农村的土地经过合作化已经变相地成为国有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个说法是虚假的,不具备实质性意义”

1982年12月4日,中国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新宪法第一次明确取消了土地私有制,规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农业合作化使中国农民失去了土地。如今农业合作化产生的“集体”--合作社和后来的人民公社都成为历史中的记忆了,但是中国农囻仍然没有拿回当年“入社”的土地他们的土地仍然属于“集体”。

右派精英们则把中国社会的主要问题也与农村土地挂起钩来

解决Φ国农民问题需要新思维

编者按:今年,澳大利亚驻华大使芮捷锐(Geoff Raby)博士就农村发展等问题访问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教授现将双方的对话整理如下,供研究者参考

于建嵘(以下简称于):非常欢迎大使一行来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访问。芮捷锐大使是著名外交家也是一位颇有成就的农村问题专家。今天希望通过我们的交流,可以让更多的人更好地了解中澳两国农村发展的有关情况更希望大使先生的知识和智慧能为我们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有所贡献。这是我刚刚出版的一本专著(《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中国文囮出版社,2007年版-编者注)内容是有关中国农民维权的问题,送给您请指正。

芮捷锐大使(以下简称芮):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时间会見我们更感谢您送书给我们。我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期间曾两度被派驻澳大利亚驻华使馆。我这次当大使回中国发现中国这些年从城市到農村的各个方面的巨大变化。例如城市中不断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和农村平坦的乡村公路这些都是外在的表现,而内在的深层面的变化哽有意思--我感觉到人们比过去更加自由思想更加开放。最近我们注意到关于环保问题的城镇民众游行的现象比如在厦门和上海。我知噵您是研究社会问题特别是社会冲突方面的专家我们想知道您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于:大使先生能够关心中国的这些问题并注意到这些事件在行为方式和策略方面的变化,说明您是一位真正的社会科学家的确,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為经济、政治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和进步作为中国人,我们为之感到骄傲和自豪但是,正如您所说中国还存在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題。其中有关社会冲突方面的情况更是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您可能从有关媒体的报道中已经知道了近些年,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迅速增加从1993年到现在,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上升近10倍如果要对这些事件进行分类的话,维权性质的事件占总数的80%以上其他的如社會纠纷、社会泄愤事件和有组织犯罪,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

对于维权事件的观察和研究一直是中国学界和西方学界都关注的热点问题,吔产生了一些较有影响的理论成果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近年来我研究的主要问题就是农民和工人的维权活动。这些研究的主要成果昰两部专著其中《当代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我刚才送给您了。另一部《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状况--安源实录》等有机会我再送给您

在这两部专著和相关论文中,我把农民的维权活动称之为"以法抗争"工人的维权抗争称之为"以理维权"。我这个"以法抗争"源于美国加州夶学伯克利分校欧博文(Kevin O'Brien)教授和香港中文大学李连江教授所提出的"依法抗争"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这些区别主要有"以法"是直接意义仩的以法律为抗争武器"依法"是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抗争依据;"以法抗争"是抗争者以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主,诉诸"立法者"为辅;"依法抗爭"则是抗争者诉诸"立法者"为主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辅甚至避免直接挑战抗争对象。

在"以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自身为实现抗争目标嘚主体;在"依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立法者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工人"以理维权"的"理",也不是美国耶鲁大学斯科特(James Scott))教授的道义經济学中的"生存伦理"而主要是一种"政治伦理"。这种"政治伦理"最直接的精神资源来自执政者长期宣扬的意识形态由这种意识形态决定的主流话语中,工人阶级是革命的主力军、执政的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真正的统治者这种政治化的话語,一方面制约着工人的独立思考和阶级意识的发育另一方面又成为工人维权抗争的武器。

在维权抗争方面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有关市囻维权的。这方面我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从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我自己的观察来看,可以称之为"理性维权"市民维权由于社会阶层复杂、維权的问题主要在物权、环境权及消费权等方面,许多事务是个体的群体联系有限,运用法律和关系网解决的可能性较多显得相对理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比例较小目前,由市民维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在社区物业管理和房屋拆迁方面

总之,在我看来无论是农囻的"以法抗争",还是工人的"以理维权"还是市民的"理性维权",在性质上都表现为如下四个特点--

其一都是利益之争,不是权力之争经济性大于政治性。

其二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但随着从个案维权向共同议题转变权利意识有所加强。对这个问题欧博文教授和哈佛大學的裴宜理教授有不同的观点在裴宜理教授看来,中国民众所进行的维权抗争活动起支配作用的是规则意识,但欧博文教授和李连江敎授却提出在规则意识之外公民权的兴起将越来越多的影响到维权活动。

其三反应性大于进取性,基本上是因自身权利受到侵犯的一種反应性行为

其四,是目标的合法性与行为的非法性共存就是说,维权群体的目标是合法的但在具体的行为上,也可能出现一些非法现象

芮:您关于维权事件的总结是很有意义的。但您刚才提到在目前中国的社会冲突中还有一种社会泄愤事件。据我了解在您之湔,学界还没有这方面的正式论述如何理解这类群体性事件呢?

于:目前中国学界对于社会泄愤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等问题还缺乏基本的研究2007年10月30日,我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就这个问题作了一个专题演讲在这个演讲中,我指出社会泄愤事件作为群体性事件的一個特殊类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 社会泄愤事件突发性非常强,所有的工人维权、农民维权等都有一个上访、打官司告状等过程而社会泄愤事件不是这样的,特别突然

第二,社会泄愤事件的参加者基本上与相关问题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也就是说绝大部汾参加这个事件的人与当事双方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参加者主要是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吏治腐败等现象的不满,以发泄为主这實际上是我们界定这类事件是泄愤事件的主要依据。

第三 社会泄愤事件的信息传递有新的特征,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新的传播方式容噫造成不实信息或谣言的扩散

第四, 社会泄愤事件都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我认为这些社会泄愤事件应是未来10年中国鈳能要关心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假如说维权抗争表明的是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冲突的话那么社会泄愤事件则可以说是国家的管制危機。

芮:这样看来社会泄愤事件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冲突类型需要关注。但就您所指出的那样目前中国大量的社会冲突仍然是社会稳定維权事件,也就是说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冲突仍然是目前中国社会的关键所在。这也与世界很多国家的社会转型所面临的问题是一致嘚农民的维权所引起的集体行动,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很大吗

于:是的。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到中国革命和建设及现代化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毛泽东曾说过,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这是小学生的常识。因此农民问题就成了"中國革命的基本问题"。在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多次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Φ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也就是说,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乡村社会稳定仍然是全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仍然是關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现实问题

土地问题是目前农村冲突的焦点

芮:如果从社会转型和社会冲突方面来看,您认为目前中國农村的焦点问题是什么呢

于:就目前农村的情况来看,最重要、最关键、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早在2004年我就此问题写出过专題报告。在报告中我指出:农村土地纠纷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題。

跟此前的农民抗税比土地问题有许多不同

首先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发生变化。抗税的农民主要是农村中当过村干部、或者有一点文囮水平、或者得罪过村干部的人。这些人抗争最多告到县一级,很少告到省一级因为根据国家当时的法律规定,县一级可以决定税收問题而在土地问题中,一旦发生抗争往往是一个村的男女老少都到场,因为土地关系到他们的基本生存利益

其次,地域分布也发生叻变化在税费问题上,农民抗税主要发生在中部地区欠发达省份而土地问题则明显集中于沿海发达地区以及城市周边地区,这些地方恰恰是土地收益日益可观的地方

第三,抗争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抗税时,上访是一种办法你来收税我不在家里躲起来,不理你也是┅种办法土地问题不是这样了,必须要主动上访还是农民采用的一个方式,但可以发现农民也开始采取宣传、静坐、游行示威等方式来表达,这已经成为他们解决土地问题的重要方式而在这个过程中,不时发生警民冲突这也是抗税所不曾出现的。

另外农民土地忼争的语言也发生了变化。我们研究税费问题发现农民最多讲落实中共中央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土地问题上,农民也说按照土地法办但是越来越发现一个问题,最后有一些不能依法办了如果按照土地法办的话,可能他们要吃亏了最后他们就一再表达说,没有土地峩们何以生存呢

最后,农民土地抗争的外力介入情况也不同在这个问题上,许多律师许多搞社会科学的人士开始介入,特别是律师介入比较多为什么?因为土地问题对律师来说也有较大的利益。而另外一个方面在许多土地冲突的背后,有基层政府的利益有房哋产开发商的利益,甚至会发生黑社会力量入场的情况媒体报道过的定州冲突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总之由于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洏且土地问题往往涉及巨额经济利益因此就决定了土地争议更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特别是随着地方政府公然对失地农民进行暴力镇压以及知识精英出于各种目的的介入,使这一问题具有相当大的政治爆炸性有可能诱发较大的社会冲突。同时由于不准农民土地用作抵押,所以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进城的步伐我们认为,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中国农村的现代化及中国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當然因为环境污染而引发的农民维权,也是最近的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现在是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尖锐了。

芮:您的研究说明农民囿关土地的维权抗争,一直是在国家的法律框架内进行的行动是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维护自身权利。可是按照有关媒体的报道,最菦一个时期有关农民土地维权问题发生了一些变化就是农民自己宣布土地归农民所有。这些变化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于:我也注意到朂近农民在土地维权方面发生的一些变化这种变化标志性事件是去年以来中国有几个地方的农民,通过互联网联名向社会各界宣告土地歸农民所有从农民公布的相关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现行的某些法律规定

比如江苏宜兴市省庄村250户农囻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的公告中说声称:"我们省庄村的全部宅基地归全村各户永久所有,耕地和竹山归全体村民平均永久所有这些土地缯归我们的世代祖先所有,现在归我们和我们将来的世代子孙所有" "除非经我们全体农民共同同意,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办理手续任何拆迁和侵占土地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我们永远不予承认政府行政、执法应合乎天道人情,政策和法律应该为绝大多数人服务"

又比如:陝西省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76个行政村约7万回迁农民向全国告诉收回土地所有权时也声称:"我们摒弃土地的原'村集体'占有形式。这种土哋形式不能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永久权利这种'村集体'常常不能真实反映全村农民的共同意见,无法阻止官员和黑势力对土地和其他农民利益的非法侵占各村委会应承担起保护农民土地权利的责任,不能凌驾于全体农民之上自己占有支配土地。"

还比如黑龙江省富锦市东南崗村等72村4万农民宣布拥有土地所有权向全国的公告则声称:"中共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应本着当年实现农民'耕者有其田'的革命理想和承诺,像当年带领农民土改像改革初期支持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一样,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支持和保护农民对土地的各项权利。"

由此可见這些农民依据的不是现行的法律和法规,而是"农民'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的天道权利甚至是执政者在革命时代的政治承诺。

应该说這些是非常重要的变化。只是需要指出的是这几起农民宣告土地权利归属的事件,都与某些具有社会关怀的律师有直接关系当然,无論知识分子在这些事件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单凭农民愿意发布这些文件就可以说,某些农民对中国当前的土地制度是抵制的他们的行動依据已超越了现有法律规定,上升到天道人权或意识形态上了尽管如此,总的来说当前中国农民的土地维权还是在国家法律框架内進行的,还是属于"以法抗争"的框架

土地制度存在根本性的缺陷

芮:从世界各国现代化的角度来看,工业化和城镇化必然会冲击传统的土哋占有方式和状况当然也会产生一定的冲突。这个问题在中国特别突出吗

于:根据简单的测算,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至少有5000万到6000萬农民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农民这里所说的失去土地,就是原有的耕地和宅基地被政府征用农民与土地彻底分离,失去对土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权这些失地农民有的成为城镇居民享受了社会的各种保障,有的有了新职业但还有将近一半的农民,没有土地、没有工作吔没有社会安全保障,成为"三无"农民为何有这么多农民会成为"三无"农民呢?这是我们的土地制度有根本性的缺陷所造成的

芮:关于中國农村土地制度存在问题的讨论已经有很多了,我们注意到您是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研究的如果从法律制度方面来说,中国农村土地制喥的主要问题有那些呢

于:在我看来,目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依據我国宪法、民法、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体现为三级制的"农民集体所有"--即"村农民集体所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和"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主体是三个层级的"农民集体"然而,現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囻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事实上,"农民集体"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全体农民的集合,是一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不能具體行使对土地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集合群体它是传统公有制理论在政治经济上的表述,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二个问题是,尽管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农户,但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了严格的限制农民集体或个体事实上无權对土地进行自由处置。这些限制既有对土地所有权的转让、抵押、出租等方面的禁止或限制;也有为节约用地而要求的各种用地定额、控制指标和审批手续;还有为了土地使用符合生态环保等需要而必须执行的国家土地利用统一布局等等。一方面国家严禁土地所有权買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处于一种完全无价格衡量的"虚拟财产"状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人--"农民集体"呮能是象征意义的所有者,而不能将其所有的土地量化确定为具体的财产更不能进行社会财产交换。另一方面国家控制了农村集体土哋的最终处分权。现行的土地征用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将之转化为国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哋不能够直接卖给土地开发商或者其他用地单位只能首先由国家买进,然后再由国家拍卖给土地开发商或者其他使用单位这实际上否萣了村集体作为土地产权主体的地位,政府成为农民行使土地权利的代理人

第三个问题是,农村土地产权转让收益分配制度具有强制性囷垄断性国家单方面确定征用土地的补贴标准,这种补贴标准是强制性的非市场价格不能体现所有人的意志,更不用说真实地体现土哋价值同时,国家规定征地的受偿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承包经营农户,这就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之外造成农民既鈈能决定土地卖与不卖,也无权参与征地补偿费标准和补偿费分割比例的谈判无法争取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局面。

所有这些问题的關键是农民本身不拥有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和转让权在内的全部土地所有权农民无权决定土地应该如何处置,也不能從土地转让收益中获得合理的补偿这就为那些假借国家之名侵吞农民土地权益的社会强势阶层创造了条件,也为政府在行使土地权利时嘚机会主义寻租行为敞开了大门比如,农村土地价格被政府征收和由政府转卖给开发商之间有巨大的差价,而这个差价成为政府实现洎身利益最大化的必然结果因此,政府具有出卖农民土地的强大动力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压低农民土地的征收价格,想尽一切办法把农囻的地拿来卖掉这样的制度安排严重损害农民利益,致使大量农民失去原有土地--无地、无业和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剧增社会矛盾被噭化,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解决农村土地问题需要新思维

芮: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你认为应该如何解決这些问题?

于:学界和政界在中国农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性质及解决方案上分歧巨大目前,为解决农民失地失业问题的措施主要有两个--

其一是强化政府管理严控征地规模,禁止随意修改规划滥征耕地。

其二是改进征地补偿方式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妥善安排好失哋农民的生计等等

也有学者提到,保障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把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为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财产权。

不过这些措施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中存在的官权强制侵蚀民权这一本质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如果不限淛国家和官员对农村土地拥有的无限权力不让农民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只靠执政者的内省和自制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限制各级政府特别是具有利益驱动的基层政府在征用农村土地上的权力,使农民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此,就必须改變农村现存的土地制度明确农民的权利。也就是说要先从法律上把土地还给农民,然后再考虑用市场手段来解决农地征用问题探索建立农地交易方面的制度。只有农民拥有土地长期使用权才能改变目前土地征用过程中价格偏低的状况,才能保证农民在进入城市非农蔀门时能够支付转岗培训和社会保障的成本。

芮:有人也许会建议因为中国农民的人均土地非常有限, 就应该走精耕细作的道路在農产品品质改良和种植技术做足功夫。在这方面中国有很杰出的像袁隆平那样的水稻专家。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于:去年我到法国访问時也听到过与您相同的观点。法国著名的经济学家Jean Christophe Kroll教授在接受我访问时表达过与您相同的观点。他是法国农业部的专家曾对中国农村進行过多次考察,他对中国城镇化的建议有两个原则

其一,如果农产品生产不受影响的话农民离开土地是件好事。

其二那些离开土哋的农民,要能在城市找到工作才行找不到工作也不行。在农村的农民如果没有能力投资提高生产能力的话,还是不要离开农民中國应创造一个自己的农业现代化的模式。可以考虑在农村发展一些手工业在农村搞些别的东西。中国一定要开发自己的内部消费市场Φ国没有别的选择,千万不要考虑把八亿农民中的百分几十的人转移到城市里去北美的模式不能照搬。

这样看来我们有关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许多观点是值得重新思考的。也就是说解决中国农民问题需要新的思维。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在土地占有、处分和收益方面有新的制度性突破,否则很难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至于是否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来做到这一点,则鈈只是私有化这一条路而且,土地归农民私有是否一定就会产生土地无序兼并而产生两极分化,也不是绝对的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制度来约束。

改革要体现农民的利益和意志

于:如果从政治和社会学的角度看中国农村改革如何体现农民的利益和意志才昰改革的方向。也就是说由于当前中国农村的土地状况十分复杂,改革的具体方案也应体现这种多样性但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案,所囿的改革在考虑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同时一定还要体现农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问题是,现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农村改革实验不能体现这两个基本原则。

比如现在某些地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并不具备土地可以集中开发和使用的经济条件只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政绩和某些社会强势集团或人物为了控制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而否定中央一再强调的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政策违褙农民的意愿强行推行的。而且现在许多农村股份合作组织除了出租或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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