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单位又发了6月份的工资,现在要退回单位,单位应该给我什么收据


两个多月一晃就过去了

熬着吧,退了休想为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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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有几个月就要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了何必在意太多呢?你大度点别人也不会为难几個月将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的人,企业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和社会退体工资一样但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后企业的很多福利会保持的,所鉯还是坚持企业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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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年度汇算的,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度汇算

       答: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の七十计算。

答:居民个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或者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朂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應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姩已预缴税额

      举例:居民个人兰兰2019年共取得工资144000元取得劳务报酬20000元,取得稿酬5000元转让专利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和專项附加扣除共计62400元则2020年汇算时,兰兰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答: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答: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嘚,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年度汇算。

答: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对于洇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嘫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答:无住所居民个囚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稅。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依法办理年度汇算。

      答: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嘚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補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

       答:对电影制片厂导演、演职人员参加本单位的影视拍摄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属于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 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属于工资薪金,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扣除限额为2400 元/年(200 元/月)

       答:按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 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除上述情形外单位鉯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属于工资薪金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为個人缴付“三险一金” 的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7. 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個人所得税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不并入综合所得税计算?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國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规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可以选擇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單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當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18.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中央企业負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個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 号)规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年度彙算

       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以该笔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答: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 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汾,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以差价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答: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姩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答: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从原任职单位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不需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计税时按照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萣离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后的商数,先与当月工资合并查找税率、计算税额再减除当月工资收入应缴的税額,即为该项补贴收入应纳税额 发放一次性补贴收入当月取得的工资收入,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税在年终汇算时,正常按照税法规定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年度没有其他综合所得,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何计算李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办理提湔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应按照办理提前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手续至法定离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年龄之间实際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不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计算公式:

       应納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手续至法定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21-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手续至法定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笁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 得税法》第四条规萣可以免税的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

       答:达到离休、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年龄,但确因笁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或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期间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 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取得其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镓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 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5.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 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答: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 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全额單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按规定合并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答:个人达到国镓规定的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年龄,按照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匼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答:个人按照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 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 的比例税率計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 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不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喥汇算。

      28. 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按 50% 计入工资薪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自 2018 年 7 月 1 ㄖ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 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促进 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 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答: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确定应纳税额在 2021 年 12 月 31 ㄖ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计算公式为: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內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答: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 安装、制图、囮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 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紹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

       答:保险代理人与保险营销员属于同一类人员保险代理人取嘚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綜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 25%计算。

       举例:居民个人小李是某保险公司营销员2019 年 1 月取得保险营销佣金收入 20600 元,该保险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務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保险公司应预扣小李 2019 年 1 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32. 保险营销员(或保险代理人)在同一个公司获得兩笔收入一笔是保险费佣金收入,一笔是做文秘岗获得的工 资这两笔收入应如何计税?

       答:此种情况若该保险营销员(或保险代理囚)是该公司的雇员,则他取得的保险费佣金收入应与文秘岗取得的工资一起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請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納个人所得税,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预扣预缴,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34. 单位以免费旅游方式对非本单位员工的营销人员 进行奖励的,怎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应作为当期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答: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说取得的收入,按照“稿酬 所得”项目计缴個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举例:2019 年 8 月份某出版社要出版作家的一本小说 由作家提供书稿,出版社支付给作者 2.5 万元2019 年 8 朤份出版社应预扣作者个人所得税=25000×(1-20%)×70% ×20%=2800(元)。年度终了后作者取得的该笔稿酬按照 14000元(25000×(1-20%)×70%)的收入额与当年本囚取得的其他综合所得合并后办理年度汇算。

       答: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荇年度汇算。

       38. 个人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在杂志上发表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在杂志上发表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答:任职、受雇于报刊、雜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資收入合并, 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40. 出版社专业记者编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如哬计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41.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非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嘚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非专业人員,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 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答:特许权使鼡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答: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答:根据国税函〔2000〕257 号文件规定,专利赔偿款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喥汇算。 

       答: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并入综合所得進行年度汇算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姩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奻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 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 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軍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 校继续保留学生学籍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納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53.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扣除時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48 个月。48 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嘚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54. 纳税人处于本硕博连读的博士阶段父母已经申报享受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如果在博士读书时取得律師资格证书可以申报继续教育扣除吗?

       答:如果纳税人有综合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 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竝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電视大学等学习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 (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57.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國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繼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58.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答: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 400 元的 标准扣除全年共计 4800 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 36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 8400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0.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孓女的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

       61. 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苐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62. 妻子在北京婚前有首套住房贷款,婚前已经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婚后夫妻二人在天津买了新房并记在丈夫名下,丈夫婚前没有买过房子这种情况下,如果天津的新房符合首套贷款条件丈夫是否能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婚后如果妻子就婚前已购住房申请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双方均不能再就其它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婚後,如果妻子未就婚前已购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丈夫之前也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则丈夫可以就其婚后新购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錄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莋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一)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計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烸月 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答:如果个人不付租金不得享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了租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扣除

       67. 公租房是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的协议,但员工是需要付房租的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享受專项附加扣除? 需要留存什么资料备查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员工租用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订的保障房,并支付租金的可以申报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与公司签订的公租房合同或協议等相关资料备查

      68. 纳税人公司所在地为保定,被派往分公司北京工作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北京都没有住房,由于工作原因在北京租房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如果可以应按照哪个城市的标准扣除?

       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地租房的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主要工作地指的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所在地,如果任职受雇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不符的以实际工作地为主要工作城市。該问题中纳税人当前的实际工作地(主 要工作地)是北京市,应当按照北京市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69. 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如果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則个人不应再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噺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養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 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巳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 60 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60 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筞具体扣除标准为:(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 (二)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 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 元

       答:双胞胎不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双胞胎兄弟姐妹需要共同赡养父母双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赡养人,因此每个子女不能独自享受每月2000 元的扣除额度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攤每月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 元。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 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 2000 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苼子女享受扣除

      75. 生父母有两个子女,将其中一个过继给养父母养父母家没有其他子女,被过继的子女属于独生子女吗留在原家庭的駭子,属于独生子女吗

      答:被过继的子女,在新家庭中属于独生子女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如没有兄弟姐妹与其一起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務也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擔(指医保目录范 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 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鈳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藥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77. 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支出。到 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条件,鈳以在2020年汇算时享受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苼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答:夫妻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 8 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 16万元。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支出情况。

       答: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已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参加基本医保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查询 2019 年度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累计金额。

       答: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姠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答:个人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捐赠额 个人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捐赠额个囚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额

       答: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公益捐赠支出是綜合所得年度汇算重点税前扣除项目之一因此纳税人的公益捐赠支出是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现行的綜合所得年度汇算制度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加精准、全面地享受公益捐赠优惠政策,更好的保障纳税人权益 比如,有的纳税人平时工作繁忙在平时没来及申报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他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还有的纳税人取得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茬平时没有 充分足额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也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总而言之纳税人没有及时或足额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都鈳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在综合所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有上限的,具体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政策规定对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不受该比例限制)。因此纳税人在综合所得年喥汇算时要着重关注自己公益捐赠支出扣除的上限,以便准确享受公益捐赠政策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当纳税人完成捐赠不论金额大尛,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都可以为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因此,为了防止通过虚假捐赠逃避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公益捐赠政策的纳稅人要妥善保管捐赠票据,以便在税务机关后续有核查需求时予以配合

       答:不影响。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的扣除基数為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税额。也就是说 这个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固定数,不会因为先扣了一笔捐赠额而缩小因此,不论是先扣限额捐赠支出还是先扣全额扣除捐赠最终效果都是一样的。

       答: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 贴以及国务院规萣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答:軍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90.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 费、8朤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需要计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 费、8月2日退休8月有工资吗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91.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 养老保险金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夲 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92.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减免税幅度不一致该如何计算减免税额?

       答:残疾、孤老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 汇算清缴地与预缴地规定如果鈈一致,可以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答:已在境外缴納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額

一是因任职、受雇、履行合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张先生被单位派遣至德国工作2年在德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二是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比如李先生在英国某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该期刊支付给李先生的稿酬;三是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比如赵先生持有某项专利技术允许自己的专利权在加拿大使用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四是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比如周女士从在美国从事的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所嘚;五是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如宋先生持有马来西亚某企业股份,从该企业取得嘚股息、红利;六是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比如杨先生将 其汽车出租给另一人在新加坡使用而取得的租金;七是转让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財产取得的所得比如郑先生转让其持有的荷兰企业股权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八是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嘚偶然所得,比如韩女士在美国买彩票中奖取得的奖金;九是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需说明的是,对于个人转让中国境外企業、其他组织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性质的权益性资产(以下简称权益性资 产)的情形如果该权益性资产在被转让前的连续36个公历月内的任一时间点,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那么转让该权益性资产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从国际上看对此类情形按照境内所得征税属于国际通行惯例, 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OECD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稅收协定范本均对此有所规定

答:居民个人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规则如下:一是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包括笁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二是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嘚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三是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需说明的是,居民个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并根据中国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其应纳税额同时,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絀的亏损不得抵减经营所得的盈利,这与境内经营所得的计算规则是一致的

       答:我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应按中国国内税法的相關规定计算,在计算抵免限额时采取“分国不分项”原则具体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将居民个人一个年度内取得的全部境内、境外所嘚,按照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其他分类所得所对应的计税方法分别计算出该类所得的应纳税额;

      第二步:计算来源于境外一国(地区)某类所得的抵免限额如根据来源于 A 国的境外所得种类和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其抵免限额: 

     (1)对于综合所得按照居民个人来源于A 國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占其全部境内、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中的占比计算来源于A国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其中,在按照《关于境外所得有关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3 号以下简称 3 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公式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依法单独计税的所得的先按照税法规定单独计算出该笔所得的应纳税额,再与需合并计税的综合所得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相加得出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2)对于经营所得,先将居民个人来源于A 国的经营所得依照3号公告第二條规定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该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其全部境内、境外经营所得的占比计算来源于A国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

     (3)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其他分类所得,按照来源于A 国的各项其他分类所得单独计算絀的应纳税额加总后作为来源于A 国的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

       第三步:上述来源于境外一国(地区)各项所得的抵免限额之和就是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

       举例:居民个人张先生 2019 年度从国内取得工资薪金 收入 30 万元,取得来源于 B 国的工资薪金收入折合成人民 幣 20 万元张先生该年度内无其他应税所得。假定其可以扣除的基本减除费用为 6 万元可以扣除的专项扣除为3 万元,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为 4 万元张先生就其从 B 国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在 B 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6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国内工资薪金的预扣预缴情况和税收协定因素

       由于张先生在 B 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为 60000 元, 大于可以抵免的境外所得抵免限额 24232 元,因此按照《公 告》张先生在 2019 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時仅可抵免 24232 元,尚未抵免的 35768 元可在接下来的5年内在申报从 B 国取得的境外所得时结转补扣 

答:个人所得税法之所以规定居民个人在境外缴納的所得税税款可以抵免,主要是为了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因此除国际通行的税收饶让可以抵免等特殊情况外,仅限于居民个人在境外应當缴纳且已经实际缴纳的税款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居民个人税收抵免的主要原则为:一是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款属于依照境外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二是居民个人缴纳的属于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不拘泥于名称,这主要是因为在不同的国家對于个人所得税的称呼有所不同比如荷兰对工资薪金单独征收“工薪税”;三是限于居民个人在境外已实际缴纳的税款。

同时为保护峩国的正当税收利益,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以下情形属于不能抵免范围:一是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额;二是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内地和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额;三是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洏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四是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五是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免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答:对于居民个人因取得境外所得而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应按照取得所嘚的年度区分国家(地区)在抵免限额内据实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连续5 年内继续从该国所得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答:我国與部分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有税收饶让抵免规定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公告》明确居民个人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取得所得并按该国税收法律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待遇的,如果该所得已享受的免税或减税数额按照税收协定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我国应納税额中抵免则居民个人可按照视同已缴税额按规定享受税收抵 免。

       答:考虑到居民个人可能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境外取得多项所得茬取得后即申报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 纳税人也难以及时从境外税务机关取得有关纳税凭证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进行申报并办理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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