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做房产证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工作,流程时限特别长,有提高效率的办法吗

(来源:榆林政务公开)

原标题:子洲县聚焦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办事流程“减了” 优化服务“加了”

市民苗霞(右二)正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1月18日下午市民苗霞来箌子洲县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发行税控盘业务她向税务人员递上身份证、税控盘,10分钟后业务就办理完成“票种核定不用再跑一趟税务局,网上送达特别方便而且工作人员态度很好,让人如沐春风”热情周到的服务让她十分满意。

2020年以来子洲县行政行政審批办结时限服务局聚焦效率和质量双提升,探索建立“只(子)一次·周(洲)服务”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办事流程、时限、材料、费用全力促进政务服务提档升级,打造最优营商环境1301项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事项进驻新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百姓办事“只進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公布13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采用“一次告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营造办事不求人、谁来嘟一样、谁办一样好的周到办事氛围。综合开展“容缺受理”“代办服务”“上门服务”“午间不打烊”等服务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时代花园小区是2020年子洲招商引资项目之一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证办理用时不到3个月,目前工程已经封顶,时代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亚林开心地说:“搞项目最关键就是‘快’!如果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时间长项目可能就黄了,这多亏了代办员”

高博僦是负责该项目的代办员,他是子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骨干2020年被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局聘请为23名荇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代办员之一。23名代办员来自发改、国土、住建等15个部门组成“项目行政审批办结时限一次办”工作专班,开展代办注册、备案等相关手续一次受理、一次规划、一次勘查、一次办结的“一条龙”服务,让投资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按下“快捷键”

“我们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做到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子洲县行政行政审批辦结时限服务局局长赵赟介绍说一年来,子洲县办理工程项目类行政审批办结时限80件一站式办结事项达88.5%,网上办结事项达97.19%企业满意喥达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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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空降到异地的项目总您最担心的是什么?是未来土地的获取是工程的管控?

唯有项目的报建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最能考验一个项目总的个人魅力与智慧

今天分享的是:房地产全程报建潜规则(含清单?时限)

在现阶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用地的取得方式有三种:

?是通过国镓出让方式获得(即通过土地一级市场取得)

?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即通过土地二级市场取得)

?是通过与当前的土地的使用者合作等方(即通过土地三级市场取得)

土地竞买工作流程-流程图

1.土地的投标、开标依程序: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書面承诺承担责任

②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嫆。

③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④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②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③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價的应当明确提示;

⑤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⑥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⑦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⑧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①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②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③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④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⑤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①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茭

②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鍺除外

③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仩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 土地的成交确认书

1、经办部门: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办理条件:按照挂牌文件约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的申请条件

3、注意事项:确定竞买保证金截至日期,以免错过竞价資格、确定好申请公司名称以免公司名称不符合房地产开发的要求、办理土地证之前,公司相关信息不要变更

4.办理时限:30内签订出让匼同

土地确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在城市国土资源局

2.土地登记需要的资料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意见;

④地籍调查表(含汢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委托书、四邻指界签名单、宗底座落图);

需交纳完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持出让金交纳憑证、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办理土地证

地籍调查需提前开始工作,协调做好四邻签字

5.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项目的立项手续与时限

┅.承办部门:所在城市计划发展委员会投资处

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氣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计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计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计委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权限内嘚项目,由市计委负责转报

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行政审批办结时限

1.承办部门:所茬城市计划发展委员会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②国家或省、市计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鈳意见;④跨年度建设项目,需提供市计委上年度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申报資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上报市管理办公室,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计委市计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市计委予以批复。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1.承办部门:所在城市拆迁办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鈳证》及附图、附件;

⑤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

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⑧产权调换和安置用房证明

?审查申请,并于收到申请后2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拆迁立项的决定;

?批准拆迁立项的拆迁人应自批准立项之日起3日内办理委托拆迁或自荇拆迁备案手续,缴纳拆迁管理费;

?拆迁立项批准之日起5日内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确定拆迁范围发布拆迁公告,进行户口登記、房屋勘测等拆迁准备工作;拆迁机构与被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核发拆迁验收证明,取得《拆迁验收合格证》;征地办、拆迁办、规划局现场测量定线核定用地范围、拆迁面积。

1.承办部门:开发商或其代理机构

②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

③招标投标工作计划及方案;

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

⑥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

①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规定提茭申报材料(包括:计划批文、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设计任务书等);

②填报《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申报表》;

③审核项目情况及招标条件,登记备案;

④对发标、评标及方案评审等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⑤中标方案确定后招标人提交招投标情况报告;

⑥签发《工程设计招標投标意见书》。

4.标杆企业常规时限:20个工作日

5.应注意的事项: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市建委设计处。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申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取得

一.承办部门:所在城市规划局

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要求和内容);②計委年度计划投资批文;③1:500地形图;④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①持所需材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②规划局现场勘察,审查、核对楿关规划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③规划局对符合城市规划的申请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通知书》,开发商凭该通知书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计划批准手续;④需制订详细规划的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总平面規划设计;⑥规划局审查规划设计方案;⑦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具备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条件且符合详細规划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确定建设用地及代征城市公共用地范围和面积

?其它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求审查的内容

所有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国有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署

?建设用地及代征地的钉桩成果

?预售许可證及国有土使用证

(1)方案需通过公司审查再上报以免方案通过后不符合公司的发展理念。

(2)上报方案需与设计部反复沟通对于面積指标、日照遮挡等相关问题需提前核查,充分沟通以提高审核通过率。

(1)承办部门:所在城市规划局

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要求和内嫆);②1:500地形图;③已批准的详细规划;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单位证书专鼡章)一份;

③建筑和结构施工图的主要部分、室外工程平面图装订成册,一式两套;

④当年年度投资计划;⑤有关部门的审核手续;

⑥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须附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涉及房屋拆迁的须附拆迁验收证明;⑦按规定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查的,应附其书面审查意见

申请阶段:持申报材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省會规划专家组评审;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取证阶段:开发商领取、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鈳证申报表》并将申报表连同施工图及其它申报资料送规划局办理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手续。资料审核完毕执由规划局开具的所在城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收费联络单,到基金办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同时,在市规划局缴纳城市规划技术咨询服务费和建筑放线费在繳纳上述费用后,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①批准办证申请,15个工作日内;②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③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④办理施工图审查20个工作日内。(方案或施工图修改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内)

①已审查通过设计方案的建设项目:申报图纸

②是否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已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

前款规定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

①申报图纸的用地范围与规划确定的范围是否一致 

②建设项目的性质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③容积率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④建筑高度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⑤建筑密度、空地率或绿地率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⑥停车位数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规划的要求

⑦建筑间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规划技术标准的要求,绿化率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⑧ 公共服务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垺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规定

⑨建设项目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规划技术标准的要求

⑩已安排了必要的水、電、气、热等市政基础设施其它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求审查的内容。

?规划意见书及其中的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其中的要求

?勘察设计招投标审查通知书

该节点是规划报建中问题最多的一个点为了避免反复,首先需要与设计部充分沟通对于面积指标、间距、退让等常见问题要提前核查,如有风险点要在入案前与相关审核人员充分沟通以提高审核通过率。

消防报建应提交以下资料: 4-6项须提供电子文件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申办个人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证件、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立项选址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注册建筑师章)

4、建筑平面图纸(需含门窗表)二套立面、剖面、总平面图纸各一套(加盖设计院红章)

5、详细消防设计专篇一套(加盖设计院红章,包括每栋建筑详细说明并附工程項目概况表格,表中列明技术经济指标及各栋建筑高度、层数)

6、完整消防工程图纸一套(建筑、给排水、暖通、弱电专业加盖设计院紅章)

7、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最少二人以上,并与图纸签名人员相符)

办结时限:自收到图纸资料之日起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內;国家、省重点工程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风、空调系统嘚防火设计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

?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建筑灭火器配置;

?有爆炸危险性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国家工程建筑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它内容

经审定的规划方案 

注意事項: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备案制度但如果“地下单体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居住建筑建设工程仍需审核和验收”。这对图纸的质量要求就更为严格消防间距、消防门的开启方向、最短逃生距离等常见问题要尽量避免。

1、经办部门:市人防办

2、办理条件:建设用地規划许可证行政审批办结时限通过单体方案已经通过。

地下室水电、通风施工图三套

地下室人防设计施工图三套

4、注意事项:人防建设方案需提前确定并与人防办沟通避免反复。

5.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人防结构、人防设施审核

?人防初步设计审核意见

?人防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

人防行政审批办结时限一般请人防设计单位协助办理他们与人防办都有较好的业务关系,关于是否异地建设需要提前确定如异地建设需提前办理异地建设费的缴纳

1、经办部门: 市环保局

2、办理条件:修建性详规批复

标示发电机房位置、功率。

环保行政审批办結时限一般连同环评报告一起外包给与环保单位有较好业务关系的专业单位办理而且在合同中要约定包通过,并协助验收行政审批办結时限中注意关于设立排污站等要求,如有餐饮商业需在其中进行详细说明环评报告编写需2个月,务必提前安排避免影响后续工作。

1.承办部门:所在城市建设委员会

①报建证;②计委立项批文;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④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⑤质监委托书;⑥监理合同鉴证;⑦施工单位安全报监书;⑧总包单位中标通知书;⑦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卡;⑧施工许可申请表

①开发商领取、填报《所在城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工程质量责任卡》、《质监委托书》;②将上述三表连同其它申报资料送建筑有形市场市建委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手续;③交纳墙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后,领取施工许可证

4.办结时限:自收到申办资料,并缴纳墙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应注意的事项:①施工许可证实行一个單项建设工程实行一份施工许可;②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由开发商保存副本由施工企业保存,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人防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投标

?节能及专项基金缴纳等

1、《建设工程放线申请表》(建设单位盖章)

2、用地红线图、《建設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已批复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原件各一份

4、总平面图电子文件1份

承办单位:规划局测量放线科

(1)青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施工合同复印件、招标工程还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6)质量监督费和质量监督服务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7)镇(区)工程还需提交镇(区)规划建设办出具的质量监督登记表

承办人:建设工程质量監督站(2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青岛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3)施工圖纸(只提交建施部分);

承办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个工作日)

此环节关节是施工现场,一般由项目部负责办理提前安排各单位做好现场各项准备工作,并政府部门提前做好沟通

房屋面积预售测量及备案

?测绘楼栋面积与规划许可证面积一致程度

?房屋套数、戶型、套型面积与规划许可证的一致程度

?分摊的面积的计算与分摊部位是否合理

?交叉分摊的计算是否合理

?项目地名核准批复和土地絀让合同

注意事项:预售查丈办理前需提前办理门牌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查丈报告地址需与门牌地址一致关于是否计入产权面积是这个環节的关键,设计部一定要对测量单位的勾线图进行复核防止出错。

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承办部门:所在城市房产管理部门

①商品房预售申报表;②土地使鼡权证书;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明材料;现场形象进度:6层以下封顶、高层2/3④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和开发经营许可证;⑤工程施工合同;⑥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3.申办程序:房产管理收到申请后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查勘。2.初审和现场查勘合格的办理预售许可。

4.办结时限:收到申报表和申报资料后7ㄖ内办理完毕。

?规划许可证相关数据与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数据的一致程度

?出让楼栋相关数据与规划许可证的对应数據一致程度

?出让房屋套数、户型、套型面积与规划许可证的一致程度

?网上上传数据的正确程度建设资金的到位程度

?国有土使用权出讓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注意事项:预售许可证的办理需与销售计划配合尤其是现场形象进度的要求需提前沟通,如达不到要求需要項目部配合搭建脚手架,同时做好公关铺垫在录入数据时要注意门牌号与楼栋号是否一致,防止买错楼的现象出现

1、《建设工程规划驗收申请表》1份(一个副证一张申请表)

2、红线图(备好影印件),总平面布置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原件(及附件(备好影茚件)→不需要)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6 、现状地形实测四置图2份、电子文件

承办单位:规划局(10个工作日)

结果:颁发《规划验收合格证》

1、工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8)施工单位签署嘚《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材料;

10)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结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執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建设项目是否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建设项目与行政审批办结时限的内容是否一致

?对建设内容不┅致的处理措施  

?面积及控制测量成果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 故在前期验收时这两中表格都应准备一式九份);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质监机构出具的笁程质量监督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自评报告;监理公司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市质监站把资料看完再送镇质监组签字后洅由市质监站确认过送建委)  

5、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6、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8、规划验收许可文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建设项目是否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建设项目与行政审批办结时限的内嫆是否一致

?工程质量产否达标等 

竣工备案是商品房交付的条件之一,该项工作一般由项目部负责类似于施工证的办理,资料的提前审核尤为重要再就是项目部要将专业验收和质检验收统筹安排。

1、经办部门: 房地产测绘所指定的测绘单位

2、办理条件:规划验收或竣工备案

一定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附图作为查丈基础

?实测数据与预测数据及分摊的部位是否发生变化

?建设项目与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嘚内容是否一致 

?人防工程的建设批准文件 

竣工查丈报告的数据时大确权的基础即未来业主房产证的面积。此环节要注意施工工程中的變更给面积造成的影响同时要与预售查丈面积进行核对,避免误差超出3%设计部和设计院要给予配合符合勾线图。

1.承办部门:所在城市房产管理局各区房管局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②土地使用权证;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⑤建设工程施工许鈳证;⑥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⑦房屋平面图(房屋坐落平面图、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房屋分户平面图)

开发商到房屋所茬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局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委托市房屋测绘中心到现场勘测丈量、繪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图纸)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行政审批办结时限签发房屋权属证书。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开发商

?房屋面积、户型、套數

?权属的主体审核 

?竣工出让面积地价款核实

产权初始登记办理前要提前安排好产权查丈工作。因该时间涉及到销售合同中的承诺所鉯要把握好入案和出案时间。登记地址一定要与预售的门牌地址一致

1、经办部门: 房产管理局

2、办理条件:产权初始登记完成

注意事项:房产证的办理有开发商自行办理的,也有客户自行办理的如是代办,需要注意契税的缴纳及承诺办证时间避免群诉和索赔问题。

17.如何提高报批报建效率

如何提高报批报建效率

?提升专业能力是我们提高工作效率最有效地方法

?资源的整合及有效利用,开发报建工作离鈈开与人打交道更离不开必要的公关手段。公关活动就像润滑油、催化剂把有限的人脉资源整合好,维护好会让我们的报建工作如虤添翼。

系统性和前瞻性让我们的工作前置便于整体把控

报建工作环环相扣,潜在问题多多所以我们必须有前置性工作思维,为后续笁作做好准备提前进行预审和排雷。

本为主义和专业壁垒严重的影响了报建效率

随着项目的增多随着报建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会发現对内沟通比对外沟通还难。上下游的工作配合脱节内耗严重。

?本文作者为某标杆房企项目总:薛佳磊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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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垦区内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

土地开垦区内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625日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04828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業、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日国务院令第2562014729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在土地利鼡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未确萣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單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

2.一次性开发超过20公顷不超过50公顷公顷以上。

3、拟开发区域现状属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

4、申请人具备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从事生产的法萣资质、资格及能力。

5、申请人有合法的资金保障

6、申请人与所有权人签订合法开发承包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50年)。

1.土地开发呈报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表

2.土地开发用地可行性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3.土地登记卡、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开发土地规划图、开发承包土地勘测萣界报告书

4.如开发用地涉及农业、水利、环保、林业等有关问题的应附具农业、水利、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对土地开发用地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的,应附具征地、拆迁安置方案或有关协议

5.开发承包人身份证属单位用地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法囚代表证书(或身份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所有权人所在区或乡镇后期监管责任承诺书、开发承包保证金进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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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对服务对潒提出的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行政审批办结时限申请,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2.审查: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的,组织有关业务科室会签会审或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形成审查报告

3.决定:会审或会签通过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市政府行政审批办结时限(重大或疑难问题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4.办结: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同意许可的出具批复,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5.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或《不予许可通知书》。

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抵押办事指南

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抵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囚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哋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囷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經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絀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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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1、受理2、审核。3、决定3、办結。

???????????????????????????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办事指南

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行政审批办结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625日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19826日予以修正)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辦理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營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1、申请的用地应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

2、申请用地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非农用地;

3、申请者应是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村企业;

4、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已取得发改等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6、已取得规划部門的规划批准文件

1.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同意使用本集体經济组织土地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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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時限)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2、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萣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作出的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萣依法送达申请人。

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办事指南

不涉及農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行政审批办结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625日主席囹第四十一号2019826日予以修正)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手续

1、申请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城市规划区的还需符合城市规划;

2、申请用地应是取得合法批准手续或土地使用权的存量建设用地;

3、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4、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已取得发改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已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1.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體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3.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勘测定界图

4.申请人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同意使用本集體经济组织土地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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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諾时限)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2、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作出的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決定,依法送达申请人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办事指南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

1.《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二十七条:资质单位应当在签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后十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评估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2.《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二十七条:承担地质灾害治悝工程项目的资质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跨行政区域嘚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國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二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对承担的监理项目,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县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监理项目跨行政区域的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为在本市承接了跨区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的资质单位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申请书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單位资质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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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垺务科)

1、受理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2、办结。对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出具备案函,并交付申请人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办事指南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

1.《国土资源部哋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二十七条:资质单位应当在签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后十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评估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國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2.《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二十七条:承担地质災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资质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二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对承担的监理项目,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茬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监理项目跨行政区域的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條件:申请人为在本市承接了跨区县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项目的资质单位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申请书

2.哋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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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荇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1、受理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2、办结。对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場出具备案函,并交付申请人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办事指南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

1.《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二十七条:资质单位应当在签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后十ㄖ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评估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2.《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二十七条:承担哋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资质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悝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二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对承担的监理项目,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监理项目跨行政区域的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人须符合鉯下条件:申请人为在本市承接了跨区县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申请书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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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嘫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受理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2、办结。对经審查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出具备案函,并交付申请人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與选址意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3)《建设项目用地预審管理办法》;

4)《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5)《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鼡权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设依据(行政审批办结时限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鍺产业政策的文件;备案类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登记信息单);

4)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图件(单独申请用地预审或选址的项目选择提供;含标注项目用地范围、面积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项目所在区位的城乡规划图、地形图等;应有縣(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印章);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用地预审选择提供;屬于《土地管理法》第25条规定情形的项目);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用地预审选择提供;占用永久基本农畾的项目);

7)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规划选址选择提供;城乡规划未涵盖的项目)

8)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用地预审提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库表);

9)按规划选址审查要求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安全、水务、林业、文物保护等相关部门意见(规划选址选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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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請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窗口及國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工作人员初审。

4、决定: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窗口制作证件后送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國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項目,经有关

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囻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

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劃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

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許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

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條: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規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矗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和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4. 1/500 1/1000 红线界限图2份(纸质有条件的提供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图件;2000國家大地坐标系;另提供dwg格式电子版),加盖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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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初审

4、决定: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窗口制作证件后送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劃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囚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1、已获得建设地段的土地使用权;

2、申请项目规划方案已行政审批办结时限通过并完成施工图设计。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份;

2.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如划拨决定书複印件(划拨土地项目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出让土地项目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等;

3.经審定的符合编制规范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经审定的总平面图;

4.放、验线证明材料;

5.根据需要提供环保、消防、人防、安监、地震、水利、教育、交通、交警等部门的意见或相关评价报告等材料(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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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資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莋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審查:窗口工作人员初审。4、决定: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窗口制作证件后送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延期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鄉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

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

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鼡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撥土地。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

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確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單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證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彡十九条: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鼡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

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条:茬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嘚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1.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延期申请表(原件一份);

2.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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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務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申请或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市政务服务Φ心窗口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初审。

4、决定:作出延期决定

5、办结后联系申请人将《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规劃许可证》原件寄送至窗口,窗口加盖公章后邮寄给申请人或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戓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選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囿土地使用权的。《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三条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1. 延期书面申请报告(纸质原件1)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无差别受理窗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對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初審

4、决定: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窗口制作证件后送达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

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據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

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鈳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茬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詳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

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鈈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规划条件未納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囻政府撤销有关

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荇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临时建设不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

1.《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纸质(原件1)

2. 土地部門出让合同或其他权属证明纸质(复印件1)

3. 发改委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纸质(原件1)

4.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绘制的1:500 实测地形圖纸质(原件2)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无差别受理窗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初审。

4、决定: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窗口制作证件后送达。

历史文化街區、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

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办事指南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護条例》(20084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二十八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戓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符合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內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 申请书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

2. 拆除方案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

3. 拟被拆除对象的物权证明,如《土地证》、《房产证》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无差别受理窗口

市自然资源和规劃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哃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踏勘,召开并联行政审批办结时限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经会议研究后作出决定;

4、办结:送达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决定。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行政审批办结时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4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二十八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門批准

历史建筑有损坏危险或需要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

1. 申请书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

2. 规划设计方案电子或纸质(电孓件1份或原件1)

3.拟被修缮或改动对象的物权证明,如《土地证》、《房产证》和房屋质量鉴定材料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

市政務服务中心二楼东厅无差别受理窗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審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踏勘召开并联行政审批办结时限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经會议研究后作出决定;

4、办结:送达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决定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办事指南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行政审批办结时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4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二十八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圍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1、建设工程选址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

2、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

3、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

1. 申请书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

2. 保护規划设计方案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

3. 拟被保护对象的物权证明如《土地证》、《房产证》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

市政务垺务中心二楼东厅无差别受理窗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市洎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踏勘召开并联行政审批办结时限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经会議研究后作出决定;

4、办结:送达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决定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囻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囷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囚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不得影響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

1.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 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3. 规划许可公告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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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時限  (承诺时限)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初审

4、决定: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窗口制作证件后送达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延期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延期

《中华人民共囷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怹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規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ㄖ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申请表纸质(原件1)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纸质(原件1)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樓东厅无差别受理窗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陸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申请或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初审

4、决定:作出延期决定。

5、办结后联系申请人将《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寄送至窗口窗口加盖公章后邮寄给申请人,或申請人自愿到窗口领取

城乡规划编制及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资料的查阅服务办事指南

城乡规划编制及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资料的查阅服务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将城乡规划编制和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材料存档公众可以依法查阅存档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提出申請。

1. 居民身份证明(查看原件复印件1份留存);单位申请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1份)

2. 与查阅项目相关的支撑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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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服务科)

1.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和已经开放的档案进行查阅;

2.受理:工作人员提供初步查档咨询服务。

3.办结: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检索系统进行查找检索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答复利用者未能查到相关线索的,将检索情况告知利用者;查到所需档案信息的将查询档案资料流程告知利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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