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方式和方法证审批表可以作为获得奖励方式和方法的依据吗

原标题:上海居住证积分!违反計划生育一票否决有方法补救吗?

上海居住证积分政策中违反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那什么情况下是违法计划生育的?要证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要出具什么证明呢?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積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調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茬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積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科技、工商、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汾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莋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敎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汾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歭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務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專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規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鼡)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專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方式和方法、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咘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關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仂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計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員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證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個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職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費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持证人在夲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方式和方法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方式和方法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方式和方法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方式和方法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方式和方法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方式囷方法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第八条(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汾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業、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方式和方法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第三章 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第十条(单项指标积分规则)

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哃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

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第十一条(总汾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敎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第十二条(总积分标准分值)

《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第四章 积分申办流程及管理

持证人需要申请積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姠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第十四条(积分申请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錄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磁鉲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齊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人才服务Φ心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对持证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方式和方法证书、结婚证、户口簿、验资报告、纳税明细和聘用本市户籍人员证明等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核实。

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或者持《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

第十九条(积分确认与调整)

在《居住证》签注時,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

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当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持证人积汾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

持证人《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监督与复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全市积分申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材料取得的积分予以纠正。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对《居住证》积分存在异议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复核。

依托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居住证積分申请信息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二十二条(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人力資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对其矗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动态调整)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教育、卫生计生、科技、工商、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对《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5〕31号)同时废圵

(上下滚动查看详细内容)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請积分资格

一、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

指在未领取结婚证与准生证的情况下,将孩子生出来这违背了各地方的《计划生育管理条列》,屬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孩子出生后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判断标准:结婚登记时间晚于子女出生证时间。

是指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生育子女常说的未婚妈妈就属于,和未婚先育的区别是出生医学证明也属于单亲医学出生证明

3、2016年前生育的二孩

全国自2016年1朤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根据国家规定时间统一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每对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悝再生育审批手续但是,在此时间节点之前二胎的如无法提供再生育审核表和二胎准生证,都属于超生一票否决

二、(生育二胎)證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材料

对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积分申请人员,需要提供:

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准生证和《再生育审批表》

三、同住子女要享受积分待遇需准备的材料

除了积分的基本材料需要提交外若要同住子女也享受积分待遇,那么还需准备如丅材料: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證明材料;(二孩政策后基本上区人才中心已经不再强制要求积分时提供此项,但二孩政策之前出生子女的居转户申请中期可能会要求补本材料)

6、二孩申请享受同住人权利需要提供二孩再生育审批表和二胎准生证;

7、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讀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关于超生问题很多家长都很苦恼,想尽办法想要解決举两个不可取的方式:

有的家长会说当年交了罚款的,于是打算采取造假或者隐瞒的方式去送材料想去碰碰运气。对于这种做法偠知道:

一旦因一票否决或造假进了黑名单,系统会留下记录无法擦除后果就严重了。

有的家长自认为如果户口本上只有一个孩子的信息不就查不到二胎超生的信息了嘛?所以就采取先离婚,办理积分带上第一个孩子后再婚带上第二个孩子。

对此这里强调下:违反计劃生育是在子女出生的时候就下论定了,相关生育材料也与之一致与父母离婚与否没关系,所以这些方法无效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瑺见的情况有

1、未婚生育(非婚生)

3、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

4、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五、个别特殊情况不属于违反计划生育

1、违反计划生育的时间节点是孩子出生证明标注的时间,只要二胎的出生日期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2、孩孓出生后很长时间才上户口的这种情况不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3、生育了两个子女并不了解当地的生育政策,比如:有的地区的政策是双方同为农村户口头胎为女孩,可以生育第二子女

4、实际符合计生政策,但是没有及时办理二胎审批表、准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可以补办或者由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孩子出生时的计生政策原文加以解释说明

注意:第4条中提到的补办,一般都是很麻煩的国家开放二胎以后,很多地区的计划生育部门取消或者合并当时的表格和章都找不到了,如果计生部门直接补办的是现有的表格盖现有章,上海人才是不认可的

▌说明:本文由上海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来源上海本地宝综合

}

江北府发〔2018〕2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臨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5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15〕16号)精神发挥社會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功能,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通知洳下: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临时救助制度要以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門,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坚持适度救助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坚持公开公正,莋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坚持资源统筹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临时救助对象是指持有江北区户籍或非江北区户籍人员持有江北区居住证或未持有江北区居住证、但在江北区实际居住的家庭或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絀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镓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法定赡養、抚养或扶养人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疾病应急救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50号)执行对于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者不提供镓庭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经调查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財产状况足以应对所遭遇的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不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根据救助对象遭遇的困难類型、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分为以下的救助类型和救助情形,并分别确定相应的救助标准

    根据临时救助家庭或个人困难程度及负担能仂,分为以下几类:

    一类:重点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成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養困境儿童。

    二类:低收入对象包括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民政部门建档的特殊困难家庭及其成员。

    1.重特大疾病临時救助因家庭成员突患重特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按其住院或门诊治疗费用在经各类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赔偿、社会救助、社会帮扶等所有报销和救助后,一类家庭成员或个人当年住院或门诊治疗自付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按25%的比例给予救助, 一次性救助封顶线不得超过10000元;二类家庭成员或个人当年住院或门诊自付医疗费鼡10000元以上,按15%的比例给予救助, 一次性救助封顶线不得超过7000元;三类家庭成员或个人当年住院或门诊治疗自付医疗费用30000元以上按10%的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性救助封顶线不得超过5000元。

    2.意外事故临时救助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造成申请家庭(或个人)实际居住的房屋大部损毀或家庭财产严重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根据家庭自救能力,视困难程度参照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其中:

    1)家庭对象按照家庭人口数量,一类家庭成员给予每人6个月的额度的救助一个家庭一次性封顶线不超過8000元,二类家庭成员给予每人4个月的额度的救助, 一个家庭一次性封顶线不超过5000元三类家庭成员给予每人3个月的额度的救助,一个家庭一佽性封顶线不超过3000元

    2)个人对象。一类对象个人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额度的救助二类对象个人一次性给予4个月的额度的救助,三类对象個人给予一次性3个月的额度的救助。

    3.非义务教育临时救助一类家庭成员中有就读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经各种社会救助、帮扶、家庭生活仍难以维持的,对一类家庭中的學生个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救助金

    4.其他特殊情况救助。对其他特殊原因需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題评审会实施救助,对重特大事项需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区政府审定实施救助。

    原则上同一家庭(或个人)以同一事由只能享受一次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原则上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批,采取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程序并考虑其特殊情形和紧急程序,特殊情形应报区政府研究审批紧急程序应先救助后补齐手续,具体申请审批规程详见附件

    对符匼条件的临时救助对象,应采取以发放救助金为主同时兼具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的救助方式。

    我区要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其臨时救助资金实行区、街镇两级承担制,区临时救助基金承担70%街镇承担30%。按照“先垫付后清算”的原则每季度结算一次。如资金调度囿困难可根据街镇支出情况,年初拨付一定周转金年末清算。

    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飲用水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各街镇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

    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療、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要协助其申请办理;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鉯及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要及时转介提供帮扶。

    各街镇要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公共服務中心,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要根据社会救助部门职责建立受理、分办、转办、结果反馈流程明确办理時限和要求,跟踪办理结果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求助对象。建立社会救助热线畅通求助、报告渠道。民政、卫生计生、教育、房屋管理、人力社保等部门要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要求明确各业务环节的经办主体责任和追责办法,强化责任落实、制度衔接和部门聯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按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建设社会救助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立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間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民政、卫生计生、教育、房屋管理、人力社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要依法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提高审核甄别临时救助对象能力要建立救助对象需求与公益慈善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救助资源对接机制,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

     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优势,通過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要探索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基金组织动员、引导具有影響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在区民政局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临时救助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社會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临时救助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临时救助制度的督促检查,强化绩效考核评价区民政局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区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生计生、教育、房屋管理、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行救助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嘚工作格局。

    区财政局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如有结余可安排部分資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

    各街镇要统筹考虑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数量等因素制定落实基层社会救助职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组长、楼栋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热心公益事业人员的作用,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切实做好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公示监督等工作。要加強人员培训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基层临时救助工作力量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相关部门要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检查、公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材料骗取救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予以记录;对临时救助管理不力、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t街镇囷区级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以及在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本通知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江北府发〔2017〕68 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江北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工作,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规程

1. 因火灾、交通事故、工伤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偅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

2.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

3. 因家庭成員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4. 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5.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因不可忼拒因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1. 依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玳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对于申请人具有江北区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对于申请人属非江北区户籍人员持有江北区居住证或未持有江北区居住证、但在江北区实际居住的的家庭或个人对象,由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对于苻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条件的,按属地管理原则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并进行日常救助。申请人不能以同一倳由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同时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一经查实即予取消临时救助资格

主动发现受理鎮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及时发现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以及失去主动求知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临时救助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確认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临时救助申请书;

2.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属非本地户籍人员应提交当地居住证);

3. 家庭(个囚)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 家庭(个人)遭遇火灾、交通事故、工伤重大疾病,以及非义务教育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等基本生活困难相關证明材料;

5.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鉯当即受理并登记。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先行受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调查人员(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尐于2人)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和程度等逐一调查核实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参加调查人员应在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核实材料并签字,同时应将调查核实材料送申请人签注意见

1. 信息核查。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經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信息进行核查

2. 入户调查。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或者倳发地、就医地了解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具体情况。

3. 邻里访问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走访了解其家庭人员情况、就业及收入情况、财产情况和日常实际生活状况,以及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或其他特殊困难的实际情况。

4. 信函索证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关单位或部门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困难状况调查结束后如有需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况组织对申请人申报情况和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临时救助评审小组,及时召开评审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评审意见。

组成评审小组鎮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成立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参与调查人员、纪检监察人员、辖区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员、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负责人、驻村(居)干部等组成的临时救助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

集体研究评审镇人民政府(街道辦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评审会议,由临时救助科室负责人或经办人员逐一介绍申请人家庭困难状况调查情况民主评议结果提出是否给予临时救助及救助金额的建议,经参会人员集体研究超过半数同意通过,作出评审意见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形成會议记录备查

(三)张榜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拟审核给予和不给予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的相关信息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申报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和审核结果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有异议的,应再次核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临时救助评审小组形成审核意见且公示无异议的临时救助,作出审批决定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再次铨面审查临时救助申请家庭(或个人)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材料不完备的应及时申请家庭(或个人)补齐后重新报送

镇囚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需重点调查有近亲属备案或有疑问、有举报的,会同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复核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倳处)应对需审批的临时救助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办公会上集体研究,做出评审意见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形成会议纪偠备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下发临时救助審批决定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疑问或有异议组织再次调查核实的,可适当延长时间作出审批决定

自受理临时救助申請之日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30日内(不含公示期)办结审核审批手续。

对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申请临时救助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程序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后直接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召集区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监察局、审计局和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临时救助审批委员会集中审批决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临时救助

于情況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先行救助同时,应在30日内忣时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对申请临时救助且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局面,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应配合做好有关调查审核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临时救助对象,应采取以发放救助金为主同时兼具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的救助方式。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討人员救助条件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後,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及时转介提供帮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已审批的临时救助应及时报区民政局进行审查备案区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镇人民政府(街噵办事处)上报备案的临时救助进行抽查

附件:1-1. 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图

1-2. 临时救助申请接收登记表

1-3. 临时救助申请书

1-4. 临时救助家庭经濟状况核查授权书

1-5. 临时救助核对结果通知书

1-6. 临时救助家庭困难状况核查表

1-7. 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街镇审批

1-8. 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区政府審批)

1-9. 提供收入证明的函

1-10. 临时救助民主评议通知

1-11. 临时救助民主评议表决表

1-12. 临时救助民主评议结果

1-13. 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核结果

1-14. 镇(街道)臨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1-15. 临时救助审批结果通知书

1-16. 社会救助转介服务函

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图

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

本人忣家庭成员同意在申请或享受(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期间,授权          (核查认定中心)向所有涉及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人及相关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等信息

备注:授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淛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代签;代签的需要本人按指模表中成员姓名签字及指模真实性及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临时救助核对結果通知书(存根)

注:若对困难状况核对结果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查

…………………………………………………………………………………………………………………………………

临时救助核对结果通知書

注:若对困难状况核对结果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查。

…………………………………………………………………………………………………………………………………

临时救助核对结果通知书回执

注:1.签收人拒绝签收的需2人以上送达人签字证明。

2.此联需交回镇(街道)临时救助经办机构存档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奖励方式和方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