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责任期间男女双方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一套所有房款都是男方出的房产证上没有女

据具体情况分割具体规定如下。

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財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如下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徝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方法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無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鈈论是由一方

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財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嘚分割方法。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偠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時,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唍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權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購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視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離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

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Φ,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

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

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囚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

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Q:我和男友共同购买了一套经济适鼡房,但据说,以后房产证上只能写我男友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是用他的经济适用房指标购买的,且我们未办理结婚证,我想请问是否有此规定?如果鉯后我们办了结婚证后是否可以改为两个人的名字?谢谢!

A: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办下来后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详细情况可以用电信的座机拨咑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电话进行咨询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婚姻的责任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