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让居民更有普通住宅小区地上不让停车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计价房[号

【效力属性】 有效

乌鲁木齐市计委(物价局)、各有关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及《》的规定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乌鲁木齐地区部分普通住宅小区及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服务質量进行了评等定级,根据审核评审结果并结合回访意见制定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以上收费标准均已包括门前三包费、垃圾清运费,粅业公司不得再另行收取
  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凡达到国家级、自治区级或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的其收费标准可按新價房字(1998)11号及新计价房(2001)16号文件规定适当上浮。同时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以上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具体执行时间见附表。试行期满后我委将根据服务质量及让居民更有投诉情况另行核定正式标准。
  物业公司收文后应及时到我委办理《》,明码标价亮证收费。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让居民更有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