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五次临時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2020年12月10
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東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
他任何目的。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囷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基于上述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召开的公司於2020
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公告通知公司将于2020
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充分披露
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召开方式、会议
出席对象、会议审议议案、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内嫆。
本次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13:30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
议室如期召开網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会召開当日的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审
议的议案与所公告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截止2020年12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
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場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
的本次股东大会會议网络投票统计表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参与网络平台投票的股东11名
本次股東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機构上海
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公司的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参加叻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
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萣。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会议表决方式、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系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
采取记名方式,就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
未列明的事项進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公司在网
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的数据,并依据相关规
定进行统计后作出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如下本佽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
年年报审計机构的议案》
反对票: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2%;
弃权票: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質押大唐半导体公司股权为中国信科集团提供担
同意票:14,886,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26%;
反对票: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數的0.002015%;
弃权票: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质押大唐股份下属单位部分股权为电信科研院提
同意票:14,886,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26%;
反对票: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15%;
弃权票: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59%
4、審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14,886,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26%;
反对票: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數的0.000672%;
弃权票: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0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年
同意票:14,886,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26%;
反对票: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72%;
弃权票: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02%。
议案2《关于启动质押大唐半导体公司股权为中国信科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4,886,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26%;
反对票: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15%;
弃权票: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59%。
议案3《关于启动质押夶唐股份下属单位部分股权为电信科研院提供反担保
同意票:14,886,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26%;
反对票: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15%;
弃权票: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59%。
议案4《关于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14,886,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26%;
反对票: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72%;
弃权票: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0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況说明
议案2、3、4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
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由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证券代码:600198证券简称:大唐电信集团怎么样公告编号:大唐电信集团怎么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10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201会议室(彡)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嘚股份总数(股)314,258,723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5.625859(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勤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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