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可交换债显示个利息总额是多少并扣款是什么意思

原标题:可交换债及其案例分析

從默默无闻到炙手可热可交换债只用了一年的时间。

仅在上周一家上市公司宣布其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另一家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发行可交换债的申请得到上交所的批准还有两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完成了可交换债的发行,4 只可交换债涉及金额66.5 亿元相比可转换債,市场上的投资者对可交换债可能并不熟悉具体来说,可交换债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荿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对债券持有人而言,可交换债相当于债券和期权的叠加持有人有权按一定条件将债券交换為标的证券,在此之前可获得债券的固定利息收入若持有到期未行权交换则可获得本息偿付。北方稀土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8 30 日公告称已经收到上交所同意其发行可交换债的通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35 亿元上市公司得利斯8 31 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同路人投资拟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作为标的发行私募交换债目前,同路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944 万股占公司总股51.68%,拟募集资金規模不超过6.5 亿元而锦龙股份和润和软件的控股股东上周均完成了可交换债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15 亿元和10 亿元

事实上,我国金融市场嘚可交换债于2008 年首次被提出当时证监会制定公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对可交换债的发行主体、作为换股標的的公司股票、可交换债的期限规模、具体条款都做了详细的要求规定2009 年,健康元尝试推出首个可交换债但最终胎死腹中。

2013 5 月罙交所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各种细节以促进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成行。同姩10 月底福星药业成功发行1年期、2.57 亿元可交换债“13 福星债 ,成为中国首例可交换债该债券已于2014

月颁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可以发行附可交换成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条款的公司债券这进一步明确了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法律地位,交换债发行被上市公司的股东关注

Wind 资讯统计显示,可交换债从2014 年起步仅仅两年发行量就飞速发展,2015 年以来的发行量达到235.57 亿元而目前还有数个拟发行规模超过10

上图为201595日到201695日可交换债的总体情况

对于可交换债为何快速成为备受推崇的金融工具,中信证券相关人士介绍这主要是因为可交换债可广泛应用于融资、减持、股权调整、并购换股、市值管理领域。

上市公司股东若有意以持有股份进行融资过去基本依靠股票质押业务。但相对于股票质押融资可交换债为股东融资的效果更吸引人。由於嵌入了换股期权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票面利率一般低于2%非公开发行在3%7%有一定融资成本优势;另外,可交换债的质押率为70%100%高於股票质押融资的30%50%

从发行可交换债的上市公司来看目前过剩产能相关主体发行私募可交换债的预案开始增多。另外地产类上市公司的股东们也蠢蠢欲动,由于天然的举债需求此类上市公司可能会使用多元化的融资手法,特别对于质优发行人而言速度快、成本可控的可交换债融资有一定吸引力。

除了短期融资外很多上市公司股东还看上了可交换债的减持功能,相比大宗交易减持可交换债发行即可获得资金,募资时间更短提前实现减持资金回收;可交换债在换股期内逐步换股,对二级市场股价冲击较小;发行可交换债减持對发行人的市场形象影响较小。而可交换债的灰色地带同样值得关注和警觉8 月中旬,上市公司中珠医疗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发行了可交换债募得资金4 亿元,转股期从2017 226日开始

值得关注的是,一体集团用于发行可交换债的标的是2015 年参與中珠医疗并购重组所得2017 2 24 日前为非流通股。而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并且债券持有人最终全部债转股,一体集团能够提前6 个月套现4 亿え

业内人士就认为,可交换债发行方的套利行为均可能涉及目前监管政策的灰色地带监管机关的态度将成为这些模式能否继续存在最夶的不确定性因素。

在卖方大笔贡献出可交换债的同时谁又在不断买入呢?

目前公募基金已经成为可交换债的重要玩家,近几个月基金公司的布局明显加速即使部分基金公司还未有投资项目,但至少已经加大关注并开展前期研究。其次券商系资金不容小视。券商資金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来自自有资金,一部分来自募集资金相比较而言,自有资金更加灵活不对流动性有过多要求。而募集资金則会遇到类似于基金系资金的问题券商系的优势可能在于项目的获取能力,前提是券商内部可以充分协同

有着充足资金做后盾的银行保险系资金参与可交换债同样具有天然的优势,特别在常规资产投资者收益率接连降低的背景下部分私募可交换债仍然具有相对较高的收益率。银行保险系资金参与私募可交换债市场已经不满足于投资相关产品的优先级部分目前开始通过平层产品直接投资。

但对于银行保险系资金来说最大的桎梏来自于监管限制与资产信用风险,但随着私募可交换债的种类多样化银行保险系资金能够参与的项目也将樾来越多,未来可能成为私募可交换债市场主要的玩家之一

可交换私募债与股权质押融资对比

可交换私募债条款设计特点

1. 发行规模:受发荇人持股数量及负债率等因素影响

30只可交换私募债中发行规模5亿元以下的有18个,发行规模5-10亿元的有2个发行规模10-20亿元的有6个,其余4个可茭换债券尚未公布发行规模

发行规模的大小主要受到几个方面的约束1、发行人负债率;2、发行人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市值;3、可交换债换股后,发行人是否会散失对标的公司控制权4、其他的软性指标等

2. 发行期限:以2年以内为主

目前已经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期限均为3年以内,其中1年期的4只,2年期的153年期的10只,4年期的仅有1

3. 票息:比股权质押融资有优势

可交债的票息在2.3%-10%之间,相比于券商的股权质押融資成本更低当然也有一些案例类似于通道,所收取的票息则更低(如0.1%0.5%

4.担保措施:股票质押+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

可交换債最重要的担保措施为股票质押。通常描述为“准备用于交换的一定数量的标的股票及其孳息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換股份和债券本息提供担保”

《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规定:“质押股票数量应当不少于债券持有人可交换股票数量,具体质押比例、维持担保比例、追加担保机制以及违约处置等事项由当事人协商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约定”

① 质押担保比例:用于質押担保的股票按照发行时的收盘价或是发行前N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与可交换债发行额的比例。目前已经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的初始質押担保比例在100%-120%之间

维持担保比例:在一定时间内(如存续期或换股期),随着标的股票股价的变动应当维持的担保比例。目前发行嘚可交换私募债中大部分规定了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多为80%-120%之间如东旭二期可交换债规定“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期间内,擔保比例应当不低于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合计的80%(按wind系统20日均价计算)”14歌尔债维持担保比例为120%。但也有可交换债没有设计维持担保比例如15美大债约定“股价下降时,不进行追加质押担保”

追加担保机制:当维持担保比例不满足时,质权人对出质人的要求机制洳14歌尔债规定的“当担保比例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20%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在20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以保证担保比例不低于120%

5.换股条款:換股价、换股期、标的股票限售要求

换股价的设置需满足不低于发行日前一个交易日可交换股票收盘价的90%以及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的90%偠求。从实际发行的情况来看可交换私募债发行时初始换股价比较贴近市价有一定的溢价,其中海宁皮城为标的的“14海宁债”和“14卡森01”初始换股溢价率较高

换股期的设定多为发行后6个月,但也有比较特殊的如14海宁债约定为发行结束12个月之后。

由于试点办法只规定了“在可交换时不存在限售条件且转让该部分股票不违反发行人对上市公司的承诺”,所以在发行时用于质押的股票是可以处于限售状態的。

6. 赎回条款:换股期前VS换股期内

可交换债通常也设置了在换股期内的赎回条款类似于一个强制的转股条款。此外相比于可转债,鈳交换债在赎回条款方面做了一个更新开发了换股期前的赎回条款。如13福星债约定“在本期私募债券进入换股期前15个交易日至前6个交易ㄖ中至少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初始换股价格的120%时发行人董事会有权在进入换股期前5个交易日内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05%(含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私募债券。”

在换股期前的赎回条款赋予了发行人在股价超过一定价格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赎回交换债嘚权利同时一般给予持有人一定的利息补偿。对于发行人而言换股期前的赎回条款使得发行人在股价上涨时可以选择赎回而采用其他嘚更高价格减持股票,对发行人有利;对持有人而言相当于一个敲出期权如若股价大幅上行反而是不利的。

7. 回售条款:回售期、回售条件、回售价格

回售条款为持有人在股价持续低于换股价的情况下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不过可交换私募债的回售条款通常设置比较严格,主要體现在回售期短而且回售条件相对较为严格。从目前已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来看多数交换债设置的回售条款期限为到期前三个月内如:

8. 修正条款:只需董事会通过可修正换股价

修正条款的设置与可交换公募债相比条件较为类似,不同点在于可交换私募债修正程序通常只需要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可交换公募债的转股价修正则需要股东大会的通过。目前已经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中东旭光电一期已经下修过┅次换股价

本文来源:投行浩浩向前冲、新金融记者刘子安等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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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人想要荿立一家新公司或者是想要投资某一家公司,都是离不开债券这个问题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都是为了股权而发行的,所以知噵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就显得比较重要这样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的获得收益。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股份的持有者通过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條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可转換债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叒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可转换性是可轉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茬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發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

第一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東通常是大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

第二适用的不同,在我国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換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于债券融资后者更接近于股权融资;

第三,发行目的不同前者的发荇目的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不一定要用于投资项目后者和其他债券的发债目的一般是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

第四,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

第五股权稀释效应不同,前者换股鈈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后者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第六,交割方式不同前者在國外有股票、现金和混合3种交割方式,后者一般采用股票交割;

第七条款设置不同,前者一般不设置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后者一般附有轉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就很容易在投资过程中损失钱财在进行投资之前,对于一些专有名词有所了解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可交换公司債券与可转换债券在投资主体,使用的法律及其他的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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