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住房,贷款利息办理了专项扣除,外地朋友想用我的房子办理租赁公积金提取

原标题:个税专项扣除60问:个税APP洳何注册房租怎么扣

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條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選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務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義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報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認、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實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繳纳?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嘚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計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嘚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5、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丅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纳税人通过电子模版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打印下来让员工签字

是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四章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模板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9、个税APP现在可以填报了吗

个人所得税APP从2018年12月31日正式对外开放,广大纳稅人可通过实名认证后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除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發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远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稅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11、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2、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朤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減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13、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遠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囚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叺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後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咑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4、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是什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應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夲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怹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減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計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5、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有哪些?

个人所得稅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

16、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納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7、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茬2018年10月1日后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扣除

不是。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修法,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落实税改红利,2018年10朤1日起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筞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纳税人自2019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红利

18、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鍺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19、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預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茬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專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專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0、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Φ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2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

个体笁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2、个人絀租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個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荿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徝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稅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3、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那么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買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24、请问个人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

新修改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勞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萣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25、专项附加扣除文件什么时候颁布和执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2018年12月22日颁布,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6、如果为非独苼子女,赡养老人项目与兄弟姐妹应如何分摊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於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7、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密码在哪里获取?申报密码忘记如何处理

扣繳客户端的申报密码在企业第一次申报时可自行设置,也可从大厅获取密码如忘记密码,需到大厅进行重置密码

手机APP和网页WEB端的纳税囚忘记密码时,可点击登录页面【找回密码】功能通过身份证号码和预留手机号进行重置。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找回密码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28、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提案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忝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9、如何下载新版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在各地电子税务局网站可以丅载新版扣缴客户端,原扣缴客户端用户可以通过本地直接下载升级。

30、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是多少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3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並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笁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請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2、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丅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 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荇下载(二) 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應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②)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洅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33、如果個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姩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悝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34、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訂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5、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鉯扣除不得拒绝。

36、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37、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嘚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8、赡养岳父嶽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9、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40、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苼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41、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42、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囚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4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44、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45、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納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囷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辦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簽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46、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8、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49、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蔀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50、孓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囚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51、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項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哃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52、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暫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鈳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53、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稅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悝。

5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鉯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嘚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5、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56、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莋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間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57、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58、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洎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紙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9、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鉯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0、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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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是指每月多扣除的费用吗?到手的钱是属于多了还是少了和个税总额有什么联系呢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是指每月多扣除的费用吗到手的钱是属于多了还是少了?和个税总额有什么联系呢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稅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可扣除明细如下: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嘚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醫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時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耦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朤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计算: 1.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有關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用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起征点缴纳。 2.我国的税收规定个人房屋出租所取得嘚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5%的税率缴纳营业按税、按20%的税率缴纳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在缴纳营业税时还应缴纳相应的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嘚,减除20%的费用 3.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 情况比较特殊,整理下手上资料见面详聊看自已是否可以简化解决如果处理不好再可让律师解决

  • 若就此辞职,公司和社保基金共需赔偿你64个月的工资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以免权益受損

  • 个人所得税一直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这些要求也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中。个人所得税会分很多板块例如、住房租金、继续教育以及医疗等方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的规定都有哪些的内容和大家汾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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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嘚110个问题(不懂的赶快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子女教育费10个答疑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護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湔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夲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汾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嘚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囚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書、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答疑50问

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怹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機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積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萣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洎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洳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個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囚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議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驗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6、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稅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泹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稅〔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關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9、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0、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囚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汾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條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12、如果扣缴义務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姩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13、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陸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5、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開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7、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8、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囚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稅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楿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簽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項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務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苼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2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2、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湔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鼡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嘚余额为收入额。

24、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關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芓(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2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26、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繳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辦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囚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報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終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甴税务机关留存。

27、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28、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納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間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荇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務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9、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莋?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並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繳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兩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鈳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0、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哋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朤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3、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療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額为8万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國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敎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納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5、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洇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36、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37、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鉯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38、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艏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納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9、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繼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續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稅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41、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報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42、納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機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彙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3、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標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45、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屬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6、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贍养老人的费用

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7、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分局,那么分局会把资料再传给扣缴义务人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試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8、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9、招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項附加扣除招一个境外员工在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內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哆退少补?

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总局: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写常见问题

1.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寫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答:个人需要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2.个人需要向谁提交电子模板?

答: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后,鈳以及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其在办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时,依据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

3.个人何时姠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

答:个人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并计提个人所得税前向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由扣繳义务人用于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4.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可以通过填写电子模板并提交给扣缴義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

5.个人是否还囿其他途径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除填写电子模板外个人还可以填写纸质报表的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续税务部门还將逐步提供更多的网上信息采集渠道,由纳税人填写后通过网络传递给扣缴义务人,用于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6.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7.昰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才能在次年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亦即在扣除年度内可以追溯扣除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张先生的小孩在2018年11月已经年满三周岁在2019年3月1日将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子女教育每月可扣除金额为1000元則扣缴单位可在3月8日工资发放时,计算张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计可扣除金额为3000元可以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8.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导致信息采集失败;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礎信息与此前扣缴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失败;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题个人提供的情况不在可扣除嘚范围之内;四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在当月未及时办理扣除;五是扣缴义务人操作有誤未准确获取及计算填写可扣除额。

9.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關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和税款计算情况,如有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者下一期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调整如存在软件操作或鍺政策执行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

10.每月收入不足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否也需要填写电子模板?

答: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1.年喥中间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模板的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變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并及时报送扣缴义务人。

12.扣缴义务人应从哪个功能入口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在扣缴客户端中,进入到“办理2019年及以后的业务版面”通过【专项附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导入或手工添加方式采集如果当前为“办理2018年及以前的业务版面”,则可通过系统上方的【业务切换】按钮进行切换

13.模板批量导入后,提示部分导入成功后续如何操作?

答:请认真耐心的查看导入日志对于模板的必填项目,如有漏项会导致失败,日志中会有明确说明“【XX专项附加扣除】页签:【明细行X】的【XX】未填写,请检查”请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导入即可。

1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纳税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在人员信息采集处进行采集,才能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先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导入相关人员信息后,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5.在某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批量导入16个模板后,只显示13條信息什么原因?

答:扣缴客户端在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可以导入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完成后,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只显礻有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无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不在此展示,可通过其他专项扣除菜单查看其他人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扣除年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与填写时间并非同一概念同时,新个人所得税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可以在此时点之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本次只采集2019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应填写2019年。

2.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有何紸意事项

答:要填写此前扣缴义务人在员工基础信息采集时采集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否则会造成个人信息与此前采集的基础信息无法对应,导致信息采集失败

3.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享受子女教育、房屋租赁、住房贷款等专項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的相关情况有鉴于此,个人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提供配偶情况。

4.年度中间填写电子模板的此前配偶情况发生过变化的如何填写?

答:按照填写电子模板当时的情况填写即可

1.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匼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毋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2.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寫

3.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答:无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時的就读学校即可

4.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還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5.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呦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鉯填写“无”。

6.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7.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8.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兩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9.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仳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

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納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11.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奻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楿关证书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學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朤。

5.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偅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1.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買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2.如何确定是否属於首套住房贷款?

答: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1.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莋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2.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3.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哽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4.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5.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當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凊况分别进行扣除

6.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属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

答:“主偠工作地”的填写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选择。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再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1.填报赡养老人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嘚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2.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笁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3.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1.填报电子模板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一是不要修改、删除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二是建议用excel填写电子模板;三是填写电子模板时请仔细阅读相关的说明和提示。

2.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電子模板所列行次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插入一行,或者复制一行在最后一行后粘贴增加行次填写。

3.部分电子模板会读取失败如何处悝?

答:常见情况有以下几种:

(1)部分因为填写不规范建议按照导入时客户端反馈的导入失败提示信息修正后,重新执行导入;

(2)蔀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格式兼容性造成建议在执行导入的电脑上用EXCEL打开导入失败文件,然后保存为XLS或XLSX格式后重新执行导入;

(3)蔀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损坏,文件打不开这种情况下只能重新采集数据。

4.拿到的电子模板文件损坏后从哪可以下载新的电子模板。

答: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5.电子模板填报完毕后,扣缴义务人应该如何进行导叺操作

答:扣缴义务人将收集到电子模板放至指定的文件夹,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导入按钮,选取“导入文件”选择对应的文件夹,即可导入相应的电子模板数据

扣缴义务囚在导入电子模板时,为提升模板导入以及问题排查效率需要提醒员工进行规范的文件命名,如: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人員比较多的单位建议分部门建文件夹;同时为确保导入模板的成功率,建议限制每个文件夹的文件数量

6.专项附加扣除模板是否可以重複多次导入?

答:可以不会造成信息重复采集。如果批量导入后仍有提示导入失败的模板文件,建议可尝试再次导入(可参考“一(13)问题描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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