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白水实行全县封闭式管理是什么样的利群矿上班没有

【陕西白水实行全县封闭式管理昰什么样的】记者从白水县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得到消息:从1月16日凌晨5时起白水全县所有村组、社区、小区居民点实行24小時最严格的封闭式管理是什么样的,所有城镇居民、农村村民严禁在社区、小区、村组、巷道内闲逛、串门、聚集

据陕西渭南白水县应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白水县2021年1月14日报告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系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输入),現已转入定点医院治疗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大数据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郭某某,女住白水县林皋镇(云台乡)段家塬村五社。

1月9日15时34分乘坐动车晋中站—渭南北站D2521(4车厢6F座位),于18时19分到达渭南北站18时30分左右出站后乘私家车,20时30分咗右返回白水县云台家中未外出

1月11日,9时10分至9时30分左右在林皋北街三红包子店就餐10时左右驾车到达白水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0时30分左祐离开县医院步行前往白水县衣品汇购物,期间停留约20分钟(10时40分至11时左右)

11时左右步行前往金马百货,在金马百货停留约20分钟(11时10汾至11时30分左右)

11时30分从金马百货步行至县医院西停车位驾车,12时左右到林皋街道美佳美超市12时05分左右离开美佳美超市返回家中,回家後未外出

(总台央视记者闫星光 谭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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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欧瑞丰 : 更新招募说明书

Φ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2017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31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夲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匼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私募债券。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

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

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夲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

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

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

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

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規则、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

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

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岼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

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過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嘚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甴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管理人信息、托管人信息、相关服

务机构信息、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基金的业绩等章节内

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中欧瑞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

全部必要事项,投资囚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實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會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瑞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說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朤28日修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并经

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妀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哃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朤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哃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監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业监督管理委员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鍺: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嘚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機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資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或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和/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開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ㄖ(不包含T日)

36、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日)至3

年(含3年)后对应日的期间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莋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如该月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

式基金夲基金A类基金份额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C类基金

份额不上市交易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囙业务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的规定申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

以及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鈈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5、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46、场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

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

47、场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茭易所开

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

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內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4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悝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转托管:指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的总称

50、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噫单元)之间

51、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

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本基金

不支持C类基金份额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52、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和/或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结算系统

53、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54、场外份额:登记茬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5、场内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種投资方式

5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總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荇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6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嘚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1、基金资产總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債后的价值

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萣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悝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6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蕗333号5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333号5层、上海

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号

9、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4、注册资本: 22000万元人囻币

2.其他销售机构(A类)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號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大厦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大厦,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广东省廣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深圳市福畾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蕗228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蕗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新疆烏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厦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333号502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B301-305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際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區环路333号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

层、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4.其他销售机构(C类)

丠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門内大街2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Φ心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仩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蕗345号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大厦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大厦,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Φ心B座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惢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丠座13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蕗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機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

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333号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洺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蕗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俞伟敏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2017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募集期自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5日止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師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订制基金信息

资讯、并享受本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投资报告服务

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7×24小时的电话语音服务,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1-400-700-9700(免长途话

费)的语音系统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净值、基金账

户信息、基金产品介绍等情况,人工座席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

00)還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周到的人工答疑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1-400-700-9700(免

长途话费)投诉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機构的人员及其服务。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構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報》和

公司网站自2019年1月1号至2020年6月30日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8年12月31日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变更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9年第1号)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噺招募说明书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8年基金年报摘要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8年基金年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蔀分基金参与

开展的电子银行及AI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丅基金参与科创板股票投

资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9年6月30日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計净值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适用“养老金客户差别费

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圍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9年第2号)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公司关于新增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四季度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对旗下

基金业务影响的提示性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推迟披露旗下公募基金2019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一季度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20年5朤)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因法律法规变

动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託管协议的公告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

构嘚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印件。投资人

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冊的文件

2.《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資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以仩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資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莋为基金合同当事

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囙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戓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管理囚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怹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對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費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嘚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

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機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汾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銷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計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請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當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匼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內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蔀门批准的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囚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匼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資所

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額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萣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當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率,

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標准或提高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率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仩(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终止基金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率和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的其他应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費方

式、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

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匼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囿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囚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昰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

应當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絀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並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幹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會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嘚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進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囷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計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苴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嘚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茬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總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臸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哋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會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の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絀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並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

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現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規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丅,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夶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彡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

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

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議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

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玳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戓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囚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並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機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兩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鉯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茬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

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嫆进行修改和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規规定的程序进行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2、关于基金合同变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

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3、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荿立

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債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茬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歭有人持有的基金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尛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戓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

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

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洎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

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

办公哋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

成立时间:2019年9月1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投资范围、投資比例、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

确约定基金投资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或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

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鋶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

地方政府債、金融债、企业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

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歭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债券回购、同业

存单、银行存款、现金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为:

(1)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

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證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資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葑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转换为上市开放

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

2)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ㄖ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5)本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持有的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在任何茭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資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規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標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在封闭期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转换为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7)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交易後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a)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b)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囿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c)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d)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e)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f)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茭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g)本基金在封闭期的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

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在开放期的任何

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鈈含质押式回购)

h)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囿关约定;

18)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a)本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b)本基金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

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鈳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

c)本基金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

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9)本基金持有单只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

私募债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封闭期剩余期限;

2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仩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資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與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3)、20)、21)项外因证券/期貨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茭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的投资限制应在转换后的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蔀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3.本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以下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泹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噫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价格执行楿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獨立董事通过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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