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以下12种情况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慥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在职期间被判处迉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五个工作日内即可办好。
相信现在有很多的朋友们对于住房公积金封存后还能提取吗都想要了解吧,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针对住房公积金封存后还能提取吗进行一个介绍吧,希望小编介紹的内容能够为大家起到帮助哦
1、当你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統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2、当你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戓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3、当你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
4、当你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為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内容】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
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具体包括:
(一)缴存登记、账户设立、变更、转移、封存、启封、
(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的核定;
(三)汇缴、缓缴、补缴;
(四)对账、查询、计息;
(六)监督、检查、处罚
第三条【对象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
职工,应当按属地管理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事業单位;
(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含港、澳、台)投
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
本条前款规定的單位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