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广东千庭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蕗3号九鼎国际城1区*座*********单元。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帅,男1992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系该所员工
被申请人:刘助怡,男1969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新化县。
原告广东千庭律师事务所诉被告刘助怡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朤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刘助怡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