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二维码支付已经十分普及,
商家都将收款二维码放在显眼位置
没想到,竟然有人钻空子
用自己的收款二维码覆盖在商家的二维码上,
打起了“空手套白狼”的主意
2020年3月,被告人马某某到隆阳区梓程夜市场、兰城路汇金湾B区市场、永昌商贸园、保山新华综合商场、蔬菜批发市场等地通过采用將自己的微信账户的微信收款二维码覆盖在被害人摊位上用于收款的微信二维码上的方式,窃取被害人收入共计人民币5068.5元本案现已审理終结。
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5068.5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马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二、扣押被告人马某某的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扣押的赃款人民币2270元予以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向被告人马某某追缴后予以发还被害人。
宣判后马某某未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1、商家要定期,最好每天营业前确认二维码是否被替换。
2、摆放、张贴的收款二维码最好放在醒目方便查看的位置。
3、扫码时双方最恏第一时间进行确认。
4、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升级扫码枪,商家去扫描买家的二维码避免替换问题。
5、未经核实的二维码不能见到就扫警惕木马病毒。
原标题:《店铺收款二维码被“偷梁换柱”有人真想“空手套白狼”》